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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
陆学艺
2013-05-16

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

陆学艺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应相辅相成

    综观世界,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实现现代化,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经济繁荣发展,二是社会全面进步。就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来说,首先,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经济应该优先发展,是第一位的,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条件,也只有经济发展了,才会提出相应的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社会是一个整体,经济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社会发展而孤军独进,必然要求社会发展与之相配合。再次,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发展生产和从事一切经济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全过程看,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是随着生产力水平变化而变化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经济发展为主的阶段。这个阶段生产力水平低,劳动产品少,只能初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二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并重,即协调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生产力水平已有了较大的提高,温饱问题已经满足,社会剩余产品增多,人们对物质生活以外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发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经济发展本身也对科技、教育、社会环境提出了要求,而经济发展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于是社会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这个阶段的主旋律。三是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发展的内容日益丰富,人们对全面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经济发展将服从于、服务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总的说来,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社会发展的比重将不断增大,社会发展的地位会不断提高。

 

二、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在已经越过了经济发展为主的阶段,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但是由于种种认识和体制、结构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社会发展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阻滞了经济更加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在经济发展为主的阶段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能否适时地转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并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在经济产业结构已经调整的条件下,能否及时地调整

社会结构,调整城乡结构,调整地区结构;在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相当成功之后,能否对一些社会体制、社会政策适时进行改革和调整,如户籍制度、城市化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等。这些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出现社会结构同经济结构不协调,社会发展事业滞后,社会管理、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落后等问题。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愈发凸显,经济发展较快,而社会发展缓慢、滞后(至少滞后5~8)。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已经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如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适时地转化为二、三产业的职工和城市居民,由此造成农民的收入购买力疲软,内需扩大受限,二、三产业的发展滞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公共服务不能普遍惠及广大群众,就会滋长不满,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强调社会发展,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已是当务之急。

 

三、努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把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国家发展的指导方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建设还是中心,是第一位,但经济建设不是唯一的。仅有经济发展是不够的,还一定要有社会发展。比较而言,社会发展滞后,形成了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局面。今后,要特别强调社会发展,强调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体制的改革。

考虑到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目前的国情,是否可以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时改为坚持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这是因为:第一,从长远讲,社会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将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发展的主要内容;第二,从目前的国情看,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协调(包括城乡不协调,地区发展不协调,人与自然的不协调),是当前我们要解决社会整体发展的主要矛盾。

第二,要继续深化改革,抓紧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关系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政策,加快城镇化步伐,以调整社会结构、城乡关系。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等工农业产品严重短缺的状况而逐步形成的。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产品绝大多数已经供大于求,原有的户籍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改革已势在必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对9亿农民是一种解放。只有如此,农业剩余劳动力才能顺利地转向二、三产业,向城镇顺畅地转移,农民工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才有希望;城镇化步伐才能加快;社会结构才能得到调整;目前存在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才能得到遏制。当然,要解决这些问题,还要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相配套,但户籍制度改革是关键,是瓶颈,要抓紧解决。

第三,国家和地方政府都要扩大对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改革目前政府投资过度偏重于经济建设而对社会事业偏少的格局。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厂房、设备、基础设施等经济项目应该主要由企业从市场筹资、集资,政府的财力应主要投资于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环境等社会发展和公共事业。

    第四,要改革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的、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作的、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社会事业管理新体制。国家要组织一定的人力、物力,通过周密地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对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要像改革经济体制那样,敢于闯,敢于试。例如,在事业单位的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等问题上,有的可以继续实行公有制,有的可以实行公办民营或民有民营;有的则可以实行股份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社会事业。有些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禁区要逐步向社会开放,改变目前政府独家包办的格局。一般来说,经济项目是挣钱的,社会事业项目是花钱的。这个钱要用得得当,用得合理,用得公平,用得有好的社会效益,使人民能够普遍受益。这就必须对现行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就必须有制度创新,建立起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