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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学艺:社区服务是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
陆学艺
《领导决策信息》1998年46期
2013-05-18

    大家知道,我们社会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的时期,也处于农业社会、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政府职能在变,企业单位职能也在变。原来统包统管的事,企业现在不管了。这些职工、居民原来依靠单位的观念很强,但现在如住房、医疗等很多单位不管了。有一个现象值得大家深思,一方面改革开放20 年以来,经济发展很快,居民收人增加也很快,95 % 以上的居民收人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另一方面大家却还是不满意,意见不少。集中体现在生产生活方式改变之后,社会组织的服务系统、条件没有跟上。所以,开展社区服务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有些事情,政府不管了,单位不管了,总要有个地方管,产生社区服务的必然性、必要性是很清楚的。80 年代初,这个问题在我国就已提出,而且在南京、武汉、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开展得比较好,现在已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应该说,南京市玄武区在社区服务方面有10 多年的经验,是走在前面的。但就全国而言,社区服务的普及工作做得还不够。我最近调查发现一个问题: 在县城的社会组织方式上,过去城镇人口很少,居委会也不多。经过20 多年的发展,一个县城甚至有些镇已有了ro 8 万甚至20 多万城镇人口。据我在湖北的调查,现在县城依然叫城关镇,居委会仍然很少,已成为城镇人口的居民大多仍按村委会的方式进行管理。基层的组织制度明显存在问题。

天津、武汉、上海、北京等地的社区服务工作是比较好的,而南京市玄武区尤其是走在了前面。我认为,在这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有基础的地方,要大力推广玄武的经验。现在社会学界在谈到“社区” 这个概念时都知道它最早是德国的学者提出的。而社区在中国到底指哪一块,对农村而言,县、乡、村三级,我主张是指乡,县太大,村不全。而城市,则应指到街道这一级。现在我国农村叫村民自治委员会,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还没有“自治” 两个字。我认为城市自治可以试点推行。行政化的服务,就是说政府管社会,有好的一面,但基层社会更应靠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