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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渐行渐远——访于长江
于长江 栗占勇
燕赵都市网
2010-11-19

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悄悄发生着改变,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生之养之的黄土地,他们曾长满粗茧的手渐渐远离了锄头与镰刀,中国社会发生着历史性的巨变。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个传统的融于我们血脉中的‘乡土中国’渐行渐远……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里,用饱含感情的笔墨描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而现在,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悄悄发生着改变,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生之养之的黄土地,他们曾长满粗茧的手渐渐远离了锄头与镰刀,中国社会发生着历史性的巨变。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个传统的融于我们血脉中的‘乡土中国’渐行渐远……

近日,“十二五经济形势展望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表示,中国力争到2040年,实现8亿农民进城,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发展。

“2040年中国力争实现8亿农民城镇化”,这句话的含义如何理解?如果实现这样的目标,现在的村落是不是就会消失了?8亿农民的身份如何转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社会学者于长江。于长江认为,8亿农民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事,要确立“城乡兼容”的城市观,宅基地有重要的文化和情感价值,如果城市真的有魅力,农民自然会来。

于长江简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人文学院副院长。研究领域包括城市化与城乡发展、社区研究、族群与民俗、艺术社会学。主要教学课程有都市社会研究、田野工作方法、民族问题、马列原著选读等。曾在美国、德国做交流学者、访问学者,曾在美国密西根大学讲授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ety课程。主要著作有《中国大预测》(合著)、《从理想到实证——芝加哥学派的心路历程》等。此外,曾访问考察日本、越南、俄罗斯、法国、印度等多个国家。

采访人:燕赵都市报驻京记者栗占勇

受访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于长江

“8亿农民城镇化”该如何理解?

燕赵都市报记者:“2040年中国力争实现8亿农民城镇化”,这句话的含义如何理解?如果实现这样的目标,现在的村落是不是就会消失了?8亿农民的身份如何转变?

于长江:要先界定好“城镇化”这个词指什么?特别是这个“镇”,是否包括村落?还有这个“化”,是指什么,是户口变更?还是劳动方式转变?还是生活方式转变?还是撤村上楼?等等。

如果是仅指今天正在实行的“征收土地+户口农转居”的城镇化,那就是所谓广义的城市化了。

我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我们社会一定要逼着农民实现这种“城镇化”,这背后到底是一种什么机制在驱动,是经济?是政治?是关心疾苦?是民之所欲?是社会审美?

中国关于农民到底向何处去的问题,狭义地说,已经讨论争论了三十多年,广义的说,一百多年了,始终是关乎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但是,这些讨论,大多是从“国家”、“民族”、“发展”、“进步”之类的宏大角度出发,把农民当做一种“人口要素”或“劳动力”,而不是具有主体性、自由意志、自我意识的“人”,不是从农民自身的视角和感受出发来讨论……对此,我觉得有必要重温一些早期学者的东西,比如梁漱溟等人,他们的关怀,他们的视角和思路,是很值得回味的。

所以我觉得,首先要反思,这种目标是怎么来的,实质到底是要达到什么?如果是为了农民生活幸福安康,这是不是最佳途径?到底有多少种选项?为什么选这种而不是别的?这是首先要讨论和争论的。

其次,如果真的有必要城镇化,为什么是2040年?从现在起,30年,这个年数是怎么算出来的?为什么不是20年或者40年?是基于科学测算的农民可能转变的速率?还是国家发展战略的倒逼?还是某种纯粹的数字审美?有没有一个论证?

中国的目标,不管是农民还是别的人,基本的还是那句老话,“过好日子”,或称“小康”,这就是目标,其他都是手段,这个目标,只有当事者冷暖自知,也最有发言权。

我觉得,中国的问题,还是“现代化”问题,不管农村城市,关键是现代化,农村也可以现代化,不进城也可以现代化……本来国家和民间也是“现代化”为目标,这是对的,但不知什么时候,“现代化”概念被换成了“城市化”,不仅目标被窄化,而且与某些现实利益——如土地政策之类——直接挂钩,导致很多问题。

如果不是在现代化过程中顺乎自然的城市化,如果不是人口随着产业变迁而自然而然的城镇化,那是要出问题的。那种要在30年之内把8亿农民转变身分的计划,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弄不好会出大问题,我觉得最好不要当做一种明确的社会目标提出来。

要确立“城乡兼容”的城市观

燕赵都市报记者:您对城市化有着独特的思考。你认为未来30年间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是什么样子?与外国城市化相比,需要处理好哪些问题?

于长江:中国作为世界上农业时代最成功的文明,又在经历着人类史上最大最复杂的城市化过程,这么个关系到亿万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应该慎之又慎、集思广益、寻求最大共识、最小隐患的来考虑。

中国城市化,必然是不同于西方的,这不需要多么高深的认知,二者明摆着存在着巨大差异,文明基础不同,历史文化状况不同,现实国内国际处境不同,方向目标也不一定相同,应该说,中国城市化的“独特性”,无须论证,本来就应该是正常思维的常识性的认识;而照搬西方模式,是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识的。

我个人觉得,中国城市化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摒弃城乡二元对立、彼此零和的观念,确立“城乡兼容”的城市观,既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中的残酷的城乡对立的城市化模式,也防止非西方国家城乡混乱失控状态的城市化道路,那么我们就必须主动地、理性地、人性化地有意识地建构一种城乡兼容的新城市形态——城市化中,不是以消灭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为前提,而是把农村文明,作为城市文明的组成部分吸收、保存并发扬,成为城市多样化的一部分,这种“城乡综合体”,应该使我们的创造和目标,这样,我们不仅创造出新的城市化道路,也创造出新的“城市”理念,这才是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无愧于伟大中国文明、又对世界文明有贡献的道路。

关于城乡关系,有两种论述:一种,如果我们把“城市”视为“农村”未来的出路,那么这个“城市”,就是比农村更高更复杂的社会形态,应该是能够“向下兼容”的,其中就应该包含着低级社会形态的基本要素,所以城市生活中,应该能够兼容农村生活的东西,就好像高级生物中,包含着低级生物的基本特征一样,所以城市化,应该是增加“城市性”(urbanism)的过程,是人们生活总体丰富化、多样化的过程,而不是消灭“乡村性”的过程……这应该是个加法,而不是减法,城乡二者不必是零和,而是可兼容。

另一种,如果一定把城市与乡村理解为互不包容的、排斥的社会形态,那么我认为,二者在文化、文明上就应该是等价的,你凭什么就一定要城市吃掉农村?至少在现代文明社会,强行消灭一种文明形态,是破坏性的,是不人道的,更何况中国的“乡村”,不是那种小土著族群之类的文化遗存,而是中国人口的主体和基础,对这种文明基础的社会形态,怎么能如此轻率不分青红皂白地鄙视、贬损、急于消灭之?这种文化自残和弑父情结,从何而来?何以如此?

宅基地有重要的文化和情感价值燕赵都市报记者:据报道,在江苏省邳州市坝头村,村庄被整体拆迁,当地建设了数十栋密集的农民公寓,要村民补差价购买。因补偿款购买不起足额面积楼房,有的人因此自杀,有的地方强制农民上楼。您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于长江:这个情况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发生,也是今天很多农村基层语境下所谓“新农村建设”的真实含义,这种做法背后,主要还是GDP政绩和财政利益驱动,是典型的旧发展观的体现。总的来说,如果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就不应该强行逼迫其退出。宅基地对于中国农民,意义非同寻常,应该说比耕地更具有文化、情感、心理认同、心灵归属方面的价值。中国文化中,“宅+地”这个组合实体,不仅仅是个房子或房产,而是“家”的物质形态,是人生、生命、血脉的一部分,这些文化价值,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在今天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特定语境下,宅基地也是亿万农民“安身立命”的一种最底线的保障,这道防线如果突破,将大大损害农村人口的归属感、安全感,极大地激发本已不断扩大的漂泊感和不确定性,十分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心理建设和精神建设。

农民如何“城市认同”?

燕赵都市报记者:有报道称,城镇化提高农民心理预期,调动消费积极性。假如每年城镇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将有两千万农民连家属要进城,主要在县城和镇,要盖房子、修马路、办学校、办医院、修水电,公共服务设施等等都要建。“这是多大的工程,全世界没有这么大的市场。”

但是,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农民进城,也不是单纯的拆迁改建,而是对传统工业化和小农经济的彻底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让进城农民真正转变成“城里人”,就要在放宽户籍限制的同时,更加关注户籍制度背后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公共产品提供等配套福利措施,改变原来单纯依靠土地保障的农民保障模式,强化城市认同。

燕赵都市报记者:您是否认同这些观点?如何“改变原来单纯依靠土地保障的农民保障模式,强化城市认同”,这是否是吸引农民变成“城里人”的方式之一?

于长江:我认同这种说法背后的善意动机,但并不完全认同这种论述的某些出发点和“改造偏好”……

比如说,一定要城镇化才能刺激消费么?一方面说城镇化是为了“集约效益”,又说为了“刺激消费”,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为了刺激消费,为什么不采取“低效率”的乡村格局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也可以建学校医院公路铁轨之类,现代技术下,这些都不是问题,直接在农村建设,不是需要更多消费么?其实,我们总是说农村分散的居住形式“不利于集中解决”能源、交通、电力等等问题,但是,这种“不利于集中解决”,不就是需要更多的建设、更多的设施、更大的消费么?这不是更好的刺激内需么?怎么用在农民那里,就因为不符合效率、节约原则而被否定,而用在城市的各种大拆大建、大兴土木中,就变成必要的“扩大内需”了?事实上,我们城市化中大量的重复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之类,其浪费之多,耗资之巨,性价比之低,算总账很难说效率高,这些钱如果用于农村基础建设,也差不多足够在乡村保持现有村落格局、不集中居住条件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了。

我们当先常见的这种“先强推城市化,又花大力气培训农民适应城市生活”的思考方式,是一种典型的“改造偏好”,总让人有点倒骑驴、本末倒置之感,为什么不等到农民自发、自愿倾向于城市生活、习惯城市生活,再自然而然地城市化?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先上车后补票?到底急什么?到底谁这么急?急着搞定了,又怎么样?

就今天中国产业和城市的发展模式和水平状况而言,城市本身的产业状态、社会结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等存在着明显的脆弱性,短期内不足以吸纳这么多农村人口比较舒服、体面地进入城市,如果勉强城市化,就是硬性人口迁移,不但很难培养“认同”,反而更可能的是酝酿对立情绪和对抗行为。

地域认同的培养,不是几句好听的话就忽悠出来的。农民既不愚昧,也不迟钝。中国农村的生存状态,塑造了农民十分敏感、警觉、理性的行事习惯,具有非常强的自我反思和试错纠偏能力。农民可能一开始被一些宏大话语暂时搞晕、稀里糊涂跟风,但一旦进入实际语境,有了现实感受,很快就会反应过来,这时候就不是“教育”能解决的问题了。

城市认同,只有在确立了主人翁的心态下才可能,目前中国的产业形态和社会结构中,很多城市人口自身的认同还没有搞定,农民培养城市认同,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过程,至少需要相当多的研究和评估才能得出结论。在现实中,这种过程,必须有量化概念,而不是简单地定性论述。从长远或终极意义上,可能会达到“认同”,但这种抽象的逻辑思辨的结论,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如果说30年后能认同,就是远水不解近渴,没什么现实意义,关键是这30年怎么办?社会不可能冷冻在那里等30年,人是活的,是有主观意志的,每天都会发生变化,究竟会发生什么?必须有个评估。如果不能再三五年内达到“认同”,就会产生很多问题,如果十年还不认同,就造就一代“两头不着”的子女群体,就会产生很多新的社会问题。

如果真要培养农民的“认同”,最基本的,比如说产业形式上,就必须彻底改变城市的产业发展观念,就不能一味热衷于当前这类招商引资搞大项目的产业发展思路,而应该在城市产业中,侧重于那些农民可以最容易直接就业的产业,包括所谓“低端”、“小商小贩”等,这些含有贬低含义的称呼,实际上指的是各种人们日常最需要、最关系密切、最基础的服务业,也是农民最容易进入的行业,但我们的城市,总是以所谓“市容”之类理由,动辄取缔、破坏、限制、驱赶这些产业,造成对普通人口就业和生活的双重破坏,这类做法,使得“认同”几乎不可能,只有边缘化、疏离和对立,严重的就是对抗和冲突。实际上,一条小店铺街、小吃街、菜市场街等,容纳的就业人口以及带动的产业链条,绝不亚于一个大企业的效能。更重要的是,这些服务业,直接服务于市民日常生活,直接为普通民众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不是为了面子虚荣,没有铺张浪费,一切以务实、实用为原则,这种“实”的价值,才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和原则,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和社会得以长盛不衰、立于不败之地的真正保证。

城市如果要让农民认同,就不能一味想“改造”农民,而是应该双向改造,城市也要自我改造,以适应农民——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城乡尊重,也是一种包容性共存价值观的体现,也是城市建设方面具有历史意义的探索创新,应该看到,如果没有一种包容、兼容的价值观,是很难实现城乡和解和共建共同的“认同”的。

如果城市真的有魅力,农民自然会来

燕赵都市报记者:有报道称,失去土地的农民,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或者一定的创业资本,在城镇大量集聚也会带来严重社会问题。尤其是目前存在一个‘农民上楼致贫’的现象——农民来到城市,住了楼房,却没有稳定工作,还要交物业费、水电费,生活质量反而下降了。你如何看待这些问题?是不是说,农民“城镇化”后生活条件改善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幸福感增强了,这才是一条较好的“城镇化”之路?

于长江:首先,不要幻想我们自己万能,好像想搞什么就能搞定,须知,有些事情,特别是社会改造工程,经常是搞不定的,如果一定硬要搞,就可能劳民伤财,造成巨大代价,利弊相抵,算总账是破坏性的,我们在这方面有很多历史教训,不需赘述,所以作为社会改造变迁过程,还是多一点慎重,多一点沉稳,多一点智慧,多一点人文敬重,多一点谦和自律。

如果已经发现确实发生了“上楼致贫”,那就不要搞了,这还用复杂的论证么?让人痛苦的做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到生死存亡(诸如自然灾害或外敌入侵之类)的关头,就不必搞。如果城市真的有魅力,农民自然会来……当下内地亿万农民工离乡背井千里迢迢含辛茹苦到沿海城市打工,不需要谁来动员,不需要谁来安排,这么艰难的选择,自己都会去,这就说明,只要你真是好的,大家会积极呼应,所以,如果要农民城市化,还是好好按照“兼容”和“吸引力”的原则目标,经营城市,建设城市,把城市变成各阶层、各社会群体的共同乐园,大家来了能感觉到幸福、尊严、快乐、希望、激情,能感觉到自己得到了解放,潜质能得到发挥,能感觉到自己得到了更多机会和便利,也得到了尊重和平等……这些感受,会引导亿万农民自觉地自我转变、自我调整、自我重塑……而不是被动被迫地“被上楼”,也不必闹出那么多动辄惊心动魄的钉子户,或求爷爷告奶奶的上访维权之旅……

城市是一种社会文化实体,是“人”的生存形态,城乡关系和城市化,针共识对“人”的工作,是关乎“人”的事业,因此,处理这类事务,不能丧失理念、关怀和价值观。一个丧失了基本价值的城市化,是没有灵魂的物质物理运动,对人来说,经常会是痛苦或荒谬……

我们说城市建设要“以人为本”,不是以抽象的、概括的、统计意义的“人”为本,而是以现实的、具体的、有血有肉的人为本,是以每一个作为生命个体和人格的张三李四为本,在城镇化的讨论中,就是以那些要被“化”的农民为本,这应该成为常识和共识。

最好是回归到常识层面,不管什么名目下,要有一种诚实,如果真是“为了农民好”,就问农民感觉好不好,不仅是一时不明就里信息不对称时的感受,也包括之后得知更多信息后的感受,也包括时过境迁时的回味……如果不是真为了谁好,而是一种利益博弈,那也不一定就多么邪恶或不齿于人类,只要是正常理性的牟利行为,完全可以公开挑明,双方开诚布公地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种可能双方都不完全满意,但可以接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