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民生活里探索社会问题(节选)
陆益龙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4月8日第177期
2011-09-07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77期18版“书品”文章之一。
陶孟和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期间,深受费边主义的社会改良思潮之影响,主张通过社会调查来研究社会问题以促进社会的改良。学成回国后,陶孟和立志在中国实践其社会学思想,广泛开展社会调查。1926年,他的理想得以实现。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设立社会调查部,聘请陶孟和负责管理调查研究事务。陶孟和到任后,随即提出了三项研究课题:一是关于社会调查方法的研究,二是对北平生活费的调查研究,三是对北平郊区农民生活费的调查研究。《北平生活费之分析》(1928)正是其中一项调查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是陶孟和实践其宏大社会调查志向的重要开端。
1929年,在陶孟和的努力下,社会调查部正式成为独立的调查研究机构——社会调查所。社会调查所成立后,陶孟和带领他的团队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金融、劳动问题、人口问题等多方面展开了广泛调查,如河北及山东棉花生产贩运调查、河北深泽县农村经济调查、河北清苑县农村经济调查、定县集市调查、安国县药材市场调查、华北粮食调查、河北及平津劳资矛盾调查、塘沽工厂工人调查、上海工人家计调查、华北铁路工人工资调查、天津面粉厂工人工资调查、华北纺织工人工资调查、山东中兴煤矿工人工资调查、天津地毯厂及工人家庭调查等。纵观这些社会调查,我们不难看出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特征:第一,它们都是关于某个具体地域的社会经济生活状况的调查,如河北、山东、天津、上海等地;第二,调查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基层社会的群众,如工人、农民及其家庭;第三,调查研究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民生问题,如工资调查、家庭生计调查、生活费调查等。由此看来,社会调查所后期的调查研究基本延续了陶孟和在《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中的社会调查思想和方法。
《北平生活费之分析》是基于1926年对北平手艺工人和小学教员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而撰写的研究报告。在此项社会调查中,陶孟和采用了日用记账法的调查方法。
《北平生活费之分析》清晰地再现了20世纪20年代北平工人及小学教员的生活情形。首先,就工人家庭的基本情况而言,调查显示:工人家庭以汉人居多,约占一半,其次为满族和回族。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家庭生活基本相同,较少受民族因素影响。工人家庭的规模以4—5人为主,家庭结构与新式小家庭相近。男性家庭成员多以人力车夫为职业,他们平均每月要工作26天,每天要工作9个多小时。女性成员主要以纺织、成衣为职业,她们平均每月工作23天,每天工作6个多小时。
其次,在家庭收入与支出方面,64.6%的家庭半年的收入在110元以下,而每家支出的平均数为101.5元,而且在这些支出中,食品费就占71.2%,燃料、水费和房租占18.8%,皆属于基本生活支出。如果按此水平推算,较多工人家庭属于入不敷出的情况。由此也就可看出,北平工人家庭普遍面临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问题。
最后,陶孟和在书中重点分析和讨论了两个职业群体的生活状况,一个是人力车夫,另一个是小学教员。从调查分析来看,人力车夫是北平手工业工人的最主要职业,在48个家庭中,有41位人力车夫,占男性人数的一半。人力车夫平均每月需要工作29天,他们“终日暴露于风雨寒暑之中,汗透衣服而不能脱,其生活之痛苦,已极可惨”。人力车夫的收入可谓微薄,半年的平均净得收入不到70元,而他们平均需要供养1.4口人,个人费用和供养费用加在一起也就达到70元,所以,即便收入较高的车夫,也难以养家糊口。
在《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中,我们看不到当代社会学研究所推崇的高级统计模型,书中既没有相关分析,也没有回归分析;既没有柱形图,也没有线性图。但是,陶孟和所呈现的调查数据分析,既简明又非常有效,既朴实又能切中要害。例如,他选择北平手工业家庭的收入与支出情形、食物消费结构、居住和衣服情况等方面来加以调查和分析,实际上已精确、清晰地揭示了当时基层社会的突出问题——温饱及贫穷问题。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陆益龙 本栏目与商务印书馆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