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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劼:哈贝马斯理论的来龙去脉
李劼
共识网 2014年11月04日
2015-05-28
 

  哈贝马斯的核心理论是所谓的沟通理性。而沟通理性的前提则是黑格尔的绝对理性。因为理性没有绝对性,沟通是不能成立的。倘若理性是相对的,就像爱因斯坦相对论所证明的那样,那么理性就是不需要沟通而自明的。好比两列同一时速的火车,在各自的轨道上行进。没有人会想从这一列火车沟通到另一列火车上去,除了疯子或者发生什么紧急情况。 

  倘若理性是背反的,那么就没有沟通的可能。康德以二律背反证明,所谓的纯粹理性,其实是以背反的方式成立的。背反理性不仅获得了现代物理学的证明,诸如波粒二像性和测不准定律等等,也获得了现代语言学和逻辑学的支持。罗素悖论证明,隐藏在逻辑背后的理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甚至是背反的。当维特根斯坦断言,在无法言说的事物面前只能沉默时,这一论断所蕴含着的潜在推论就是,理性具有测不准的品性,有时甚至以波粒二像的方式呈现出来。 

  哈贝马斯罔顾康德的二律背反、现代物理学、现代语言学和语言逻辑学不约而同指出的基本事实,也是已经构成常识的普世知识,断然从黑格尔式的绝对理性立场出发,在《论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先行假设所谓的客观知识模式(the paradigm of the knowledge of objects),然后再假设能够取代这个模式的言行主体之间的互相理解模式(the paradigm of mutual understanding between subjects capable of speech and action) 

  这两个假设同时犯了三重常识性的错误。其一,任何知识模式,一旦抽掉了认知主体,就根本无法成立。这就好比摆在书架上的琳琅满目书籍,倘若没有阅读者,就只不过是书籍而已,并不构成知识。这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哈贝马斯杜撰的客观知识模式。假如硬要说可能的话,那么只有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里是可能的。因为按照绝对精神的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哪怕书本只是放在书架上,都已经是知识了。 

  其二,第一个假设的不成立,并不意味着取代它的第二个假设可以成立了。因为言行主体之间的互相理解模式,比前面那个模式更加不成立。第一个假设,仅仅是把书本说成了知识,而这第二个假设却把知识诉诸了知识者之间的言语和行天然存在沟通可能的互相理解模式。这就好比所有人,不管是如何形形色色,只要把书架上的书籍拿下来阅读一下,大家就都变成了一模一样的人。这与其说是被知识沟通了,不如说是被从黑格尔到哈贝马斯的绝对理性给沟通了。但事实却正好相反,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莎士比亚。再换一个角度表达,任何一个读者把莎士比亚读得再烂熟于心,也不可能成为又一个莎士比亚。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哈贝马斯所说的理解模式存在,因而也不存在由此生发的沟通理性。 

  其三,退一步说,就算同一本书在不同的读者身上取得了相同的阅读效果,也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言行就此有了一致的可能。这不仅是意指各人的思想无法统一,也是意指各人的行为更是无法统一,还是意指在同一个人身上、言论和行为也无法完全合一。这种言行不一致,有时是故意为之,有时是不得已为之,有时甚至是无法合一而为之。可见,哈贝马斯的言行主体之间的互相理解模式,其实是个言行统一模式的乌托邦。在这个模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沟通理性,乃是哈贝马斯搅拌了黑格尔的绝对理性和马克思的实践理性之后杜撰出来的理性乌托邦。事实上,哈贝马斯的所谓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就是企图重建话语的乌托邦。 

  哈贝马斯以沟通理性为核心的乌托邦话语,从社会思潮上来说,是德国恐怖组织红色旅失败之后的一个思想反弹。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掌门人,哈贝马斯的努力,无非是修复马克思主义在德国乃至在欧洲的延续。倘若说红色旅的恐怖活动是承继了十月革命的变相列宁主义,那么哈贝马斯的理论则是侧重于和平、对话、议会道路的改头换面的第二国际。马克思当年所说的历史事件通常重复两次,正好应验在十月革命与红色旅、第二国际与哈贝马斯的两种重复上。 

  毋庸置疑,西方马克思主义,包括法兰克福学派,哈贝马斯的理论,确实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当世人被暴力革命、恐怖主义折腾过后,自然会向往对话的和平的沟通方式。这不仅在欧洲,即便在中国,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问题是,这种以沟通理性为特色的后马克思主义再非暴力,骨子里却依然脱不了社会主义实质,离不开集体主义的特征。因此,哈贝马斯在沟通理性和上述言行理解模式基础上构想的公民社会,骨子里却是改头换面的社会主义理想。因为在西方文明社会里,公民只是一种个人的身份证明,国籍特征,并不是一种含有实体意味的社会身份。倘若有人说,美国社会是由美国公民组成的,那么在美国人听来不过是毫无意义、毫无幽默感的一句废话。相反,倘若换成,美国社会是由美国选民组成的,那么不要说美国人,即便是中国人,也完全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 

  哈贝马斯将欧美的选民社会改换成公民社会,仅从概念上似乎看不出什么差异,但转为现实却大相庭径。选民社会是以个体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而所谓的的公民社会却避开了选民的个体性,悄悄地强调了公民的社会性,从而籍此契合社会民主主义的理念体系。这种理念体系的另一个侧面,就是荼毒欧洲诸国许多年从而造成欧洲经济衰败、崩溃的大政府、高税收、高福利的左派政治纲领。换句话说,哈贝马斯心目中的公民社会,其实就是被社会民主主义政治理念所左右的以享受福利取代自由竞争、以人的社会性涵盖人的个体性的理想国。事实上,衡量一个社会是否进入文明行列,不在于是否成为公民社会,而在于是否成为选民社会。这在美国是不言而喻的,这在没有成为选民国家的地方,却是含混不清的。因为事实上,没有选民作为前提、作为内容、作为事实存在的公民社会一说,若就概念而言是似是而非的,若就现实而言,不是意淫式的自欺,就是在专制重压之下作了妥协之后再有意无意地暗送秋波:咱可没提选民啊,只说是公民。 

  至于从公民社会进一步生发出来的公共知识分子概念,更是哈贝马斯理论的溃疡。在民主政体的现代文明国家里,知识分子通常有着明确的职业身份,比如记者、作家、教授、社会学者等等。他们的言论以及行为或公之于众,但并不表明他们就一定成了公共人物。因为他们的公共性远远及不上政治竞选人、当政的首脑官员,甚至及不上体育、电影、艺术明星。严格说来,他们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只是言者,无所谓公共不公共。在美国,根本没有公共知识分子这一说。知识分子就是知识分子,哪有公共非公共的区别呢?倘若是为政府所有或者说供职政府,那叫做文官,在专制国家则通常被称为御用文人,但与此相对的也不叫公共知识分子,而是异议者,或者说独立知识分子。 

  即便在德国,也没听说存在着一群公共知识分子。因为公共知识分子仅仅作为一个概念是成立的,但是要把这个概念变成现实,那么其难以操作的困境就在于,那群叫做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们,会演变成一种新的话语权力,进而再演变成一个或数个新的利益集团。知识分子应有的独立性和自由度,会随着公共知识分子的话语权力的日益增加、随着公共知识分子变成一个个小圈子之后的自身利益诉求的日渐明确,而递减,最后消失殆尽。哈贝马斯的所谓沟通理性,在公共知识分子群体中的现实发酵效应,就是拉帮结伙。用中国式的术语描述便是,团结一切需要团结的力量,排挤、打击所有异己分子。 

  在一些哲学命题背后,通常隐含着哲学家的下意识自喻。绝对理性透出的是黑格尔那种哲学王的不可一世,实践理性折射的是马克思改造世界的独霸天下,沟通理性乃哈贝马斯公共知识分子角色的度身打造。大权在握,是毫不含糊的思想改造。无权可施,只好改作沟通,软性洗脑,把个人统一沟通到设定好的整体里。 

  由此可见,发轫于哈贝马斯沟通理性和公民社会的公共知识分子这个概念,其实是昔日职业革命家的另一种表达,或者后马克思主义社会批判模式的某种翻版。与这种说法比较班配的历史人物,前有马克思,后有列宁、斯大林一伙。及至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变成诸如红色旅之类的恐怖分子,以切格瓦拉为偶像。哈贝马斯可能为自己没能赶上那样的热闹感到遗憾,只能退而求其次地扮演一下类似于像当年马、恩那样的社会角色,然后自我命名为,公共知识分子。或许正因如此,当哈贝马斯伙同德里达撰写反美声明时,特别激昂,仿佛马克思当年疾书《法兰西内战》一般。 

  从绝对理性、实践理性到沟通理性,从马克思的社会乌托邦到哈贝马斯的话语乌托邦,从共产社会到公民社会,从职业革命家到公共知识分子,从红色旅恐怖主义到第二国际式的社会民主主义,这就是哈贝马斯的来龙去脉。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其中不乏合理成份,但倘若照抄照搬的话,不仅在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上不伦不类,也很容易在关键时刻陷入进退失据的境地。一个习惯于集体思维的民族,最缺的不是什么沟通理性,公共知识分子,而是相对理性,独立人格。确立贵己的个体价值,远比扮演公共角色更为重要。 

    

  0一三年七月十一日写于哈德逊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