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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流动

 

《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
吴治平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2月
ISBN:978-7-5097-1989-3

 

 

内容简介:农村外出务工女性游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婚姻的流动与空间的流动改变着她们与土地的关系。本书深刻提示了这种人地关系的厚重及其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受到的冲击,流动妇女的土地权益保护应进入政策制度关注的视野。

目录

前 言……………………………………………………………………………………………1

                上 篇 总  论

第一章 研究介绍………………………………………………………………………………3

  一 研究背景………………………………………………………………………………3

  二 文献综述………………………………………………………………………………6

  三 研究方法………………………………………………………………………………18

第二章 主题报告………………………………………………………………………………20

  一 流动妇女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征……………………………………………………20

  二 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的现状……………………………………………………………23

  三 流动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31

  四 流动妇女对土地的依恋程度…………………………………………………………32

  五 流动妇女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和希望…………………………………………………35

  六 保障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的对策与建议………………………………………………43

  七 结语……………………………………………………………………………………47

 

                下 篇 分  论

第三章 流动妇女的土地认知分析……………………………………………………………51

  一 流动妇女对土地政策的认知…………………………………………………………52

  二 流动妇女对土地承包权的认知………………………………………………………54

  三 流动妇女对土地征用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认知………………………………………60

  四 流动妇女对土地流转的认知…………………………………………………………63

  五 流动妇女对土地侵权的认知…………………………………………………………68

  六 结论……………………………………………………………………………………73

第四章 流离的根守:农村外出务工妇女与土地……………………………………………75

  一 研究思路与假设………………………………………………………………………76

  二 主要发现………………………………………………………………………………79

  三 主要结论………………………………………………………………………………95

第五章 婚姻变迁与流动妇女土地权益………………………………………………………97

  一 流动的婚姻与不动的土地……………………………………………………………98

  二 谁剥夺了我的土地……………………………………………………………………101

  三 路在何方………………………………………………………………………………107

第六章 农村土地政策变迁与流动妇女土地权益……………………………………………111

  一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111

  二 个案研究:以江西C村H家族土地变迁为例…………………………………………123

第七章 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137

  一 我国有关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框架……………………………………………138

  二 流动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的法律原因分析……………………………………………145

  三 结论和建议……………………………………………………………………………155

第八章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流动妇女土地权益………………………………………………162

  一 社会性别视角概论……………………………………………………………………163

  二 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现状描述…………………………………………………………165

  三 流动妇女土地权益实现的路径选择…………………………………………………172

 

                附 录 个案故事

无地、无户口、无家可归………………………………………………………………………177

年关难过…………………………………………………………………………………………181

离婚,无地,但还得好好活着…………………………………………………………………183

母女无地近二十载………………………………………………………………………………186

由代耕引发的纠纷………………………………………………………………………………191

强制拆迁令我无家可归…………………………………………………………………………195

“平改楼”补偿风波……………………………………………………………………………201

艰难“维权”……………………………………………………………………………………204

有北京户口的“北漂”…………………………………………………………………………208

土地维权与独立分户……………………………………………………………………………214

离婚妇女曹某告赢了婆家又告赢了村委会……………………………………………………218

不是自己的地……………………………………………………………………………………220

农村没人,谁种地——H家族成员土地变化情况 ……………………………………………223

 

后 记……………………………………………………………………………………………233


作者简介:吴治平,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秘书长,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客座研究员。

前  言

 

  18年前,在创办《农家女百事通》杂志(现改名为《农家女》)的时候,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不是个突出问题。当时,大家还沉浸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生产力大解放的欢欣鼓舞之中。

  人多地少是我国基本国情,我们常说一句话,“中国用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世界上22%的人口”。而这22%的人口中,70%是农民。在很长的时期内,中国人都在为吃饭而奔忙,以至人们见面相互问候都说“你吃了吗”。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土地承包到户使农民焕发出前所未见的潜能,13亿中国人终于解决了温饱问题,人们开始向往过上更富裕的生活。

  祖祖辈辈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懂得一个简单道理,靠种地无论如何也过不上富裕日子。借改革开放的东风,挣脱土地束缚,进城打工挣钱,成了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首选。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人口开始向城镇流动,涌现出势不可挡的民工潮。

  看着背井离乡的哥姐们进城一年就变得“光彩靓丽”,后生们也追随其后,源源不断地加入流动大军,主流话语称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一个月几百元的打工收入与父母脸朝黄土背朝天辛苦一年也挣不到几个钱相比,令他们感到满足。

  一位在妇联介绍下进城做家政,已在城市生活了20多年的打工妹回忆说:“我从农村走出来时恨土地,认为土地是枷锁,一心想逃离土地。”已在北京安家落户的某安徽女孩说得更坦率:“我能够考上大学,最大的内动力就是不想再回到那片土地。”有的打工妹甚至认为在自己名下有一份土地,是一种身份歧视。因此,很多打工妹至今也说不清在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中,自己是否分到了责任田。

  1996年全国第一家为流动妇女服务的社会公益组织“打工妹之家”成立,会员很快由几百人增加到上千人。每年打工妹之家直接参与的维权案件有几十起,在笔者的印象中,没有一起与土地权益有关。那时候,大家普遍认为,反正有钱就能买到粮食,有无土地无关紧要。

  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土地开始被大量征用,修路、建房、办开发区,土地成了有价商品,而且越来越值钱。越来越值钱的土地和自己有多少关系?农民开始关注起土地,流动妇女也开始关注起土地。

  从法律界定来说,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分田到户也好,家庭联产承包也好,农民得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被征用的土地应获得多少补偿,这些补偿该如何分配?在征地和分配中,农民有没有话语权?土地集体所有,到底谁代表“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是什么关系?谁有资格成为“集体”成员?这些问题困扰着农民,由此衍生的农民与农民的矛盾、农民与村干部的矛盾、农民与基层政权的矛盾日益凸显。在这些日益凸显的矛盾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的上访案件也越来越多,成为各级妇联维权的重点,据全国妇联系统统计,仅2003年受理的有关土地权益案件投诉就将近9400次,占妇女财产权益类的56.2%。

  为了从立法层面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各级妇联、妇女非政府组织,以及关注性别平等的专家学者,一次次进行专题调研,妇女传媒也不遗余力地呐喊、呼吁。在社会综合力量的推动下,2002年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对妇女土地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虽然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在人们的潜意识里,还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男婚女嫁、从夫居的婚姻模式是从老祖宗那里沿袭下来的传统,出嫁女、离婚女、丧偶女、改嫁女、嫁城女怎么能和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承包权、继承权和分配权呢?国法再大也管不了村上的事,否则为什么要搞村民自治?

  一位离婚后又改嫁的甘肃妇女因分不到宅基地找到笔者,笔者直接把电话打给了村支书,村支书客气地解释说,为她的事专门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可80%的人都不同意分给她,他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五六个因结婚而得不到征地补偿款的打工妹写信给笔者,笔者为她们推荐了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官司打赢了,可那几个女孩把全村的父老乡亲都得罪了,因为她们的官司,每家每户少分了上千元的补偿款。

  陕西的几十位出嫁女,大年三十为了争取自己的应得福利集体上访,直到县乡两级领导出面做工作,要为这些结了婚户口也不迁走的出嫁女分福利,但村民想不通。万般无奈之下,几位领导自己掏腰包给这些妇女买了和村民同等的实物,才将此事平息下去。

  这类案例在任何地方都有,不胜枚举,本书也选登了13个。

  如果说农民的土地纠纷更多地体现为政府暗箱操作、干部腐败和分配不公的话,则妇女的土地纠纷更多地是由与传统文化、传统观念的冲突所致。今年“两会”,有位政协委员谈到这个问题时说: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流失问题,实质上是与两股力量在抗争,即市场经济中形成的土地利益和传统文化铸就的村规民约的影响力。用立法和行政强制手段去挤压这两种力量,非常困难。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就可以无所作为,这次在“壹基金”支持下所作的“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就是希望找到一个突破口,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对来说,流动妇女对土地的依赖性不强,尤其是已经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妇女,她们迫切需要的不是土地权益,而是户籍制度改革。

  党中央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路,其内涵就是要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中去通盘考虑,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综合起来研究,统筹加以解决,最终目标就是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不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来讲,还是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角度来说,解决流动妇女的权益问题都应该摆上国家的议事日程。“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转移30年了,他们的第二代,甚至第三代都在转移中成长为新的劳动者了,可他们还像“浮萍”一样在漂泊中生活。没有城市户口,没有体面的住房,没有基本社会保障,孩子只能在打工子弟学校上学……如果城市不需要他们,他们可以回家种地,但每年春节城市出现的用工荒,又证明城市根本离不开他们。

  当然,我们这次调查的流动妇女,只是流动大军的一部分。就是这部分妇女,情况也大不相同。在这里笔者想强调的是,应该将解决流动妇女的土地权益问题与解决她们的城市户籍问题统筹考虑,分步骤实施。比如对已经和城市人结婚的妇女,丈夫和孩子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妇女,有稳定工作(N年)的妇女,有固定住房的妇女,可以逐年解决她们的城市户口问题,同时收回她们名下的土地。另外,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出生、在老家分不到责任田的孩子,应该给予城市户口。

  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是以实践与行动见长的社会公益组织,我们这次“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报告的撰写,可以说是对自己能力的一个挑战。感谢“壹基金”给我们这次挑战的机会,感谢各位专家为我们贡献的专业知识和智慧,感谢项目执行团队和志愿者们的精诚合作和不懈努力,更要感谢支持和参与问卷调查并接受访问的打工姐妹。

  让我们共同期待,期待这本书的出版能对改善流动妇女的土地权益状况起到促进作用。

 

                                          谢丽华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