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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

 

《公民社会与农村社区治理》
罗中枢 王卓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7月
ISBN:978-7-5097-1642-7

 

 

Civil Society and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作者简介:
罗中枢,哲学博士,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四川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王卓,法学博士,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目录

引 言 公民社会视野下的农村社区治理……………………………………………………1

第一章 公民社会及其理念和机制……………………………………………………………11

第二章 公民意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21

  一 公民意识………………………………………………………………………………21

  二 公民意识的研究设计与测量…………………………………………………………27

  三 成都市公民意识表现及其影响因素…………………………………………………30

  四 公民意识与文化因素的简要分析……………………………………………………47

  五 提升与完善公民意识的主要途径……………………………………………………49

第三章 5·12汶川地震与公民社会的关系 …………………………………………………59

  一 特大地震灾难催生中国公民社会……………………………………………………60

  二 地震对公民的社会资本的影响………………………………………………………74

  三 社会建设中的志愿者及其管理………………………………………………………94

  四 参与式方法对灾后社区重建的作用和影响…………………………………………110

第四章 城乡社会组织现状考察………………………………………………………………123

  一 城市社会组织的生存现状与问题……………………………………………………123

  二 农村社会组织生存现状考察…………………………………………………………135

  三 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的建议……………………………………………147

第五章 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考察………………………………………………………………153

  一 农村居民有公民意识无结社行为……………………………………………………154

  二 农村社区自治的有效性不足…………………………………………………………158

  三 社区外部非政府组织的显功能有限…………………………………………………164

  四 地方政府对公民社会生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67

  五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存在制度缺口……………………………………………………171

第六章 农村社区治理路径探索………………………………………………………………175

  一 农村社区治理的意义…………………………………………………………………175

  二 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和社会经验……………………………………………………182

  三 公民社会视野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189

参考文献…………………………………………………………………………………………216

附录一 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222

  成都市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现状调查问卷………………………………………………222

  成都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生存现状访谈提纲……………………………………………233

附录二 成都市公民意识现状描述性分析报告………………………………………………236

  一 公民对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度评价………………………………………237

  二 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度………………………………………………………245

  三 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满意度评价…………………………………………………252

  四 公民对公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的认同度…………………………………………258

  五 公民参与公民社会的行为表现………………………………………………………267

  六 简要的结论和讨论……………………………………………………………………273

后 记……………………………………………………………………………………………279

序  言

 

  《公民社会与农村社区治理》是以成都市的城乡统筹实践为背景的社区研究专著。与众多关注成都市城乡统筹实践的研究不同,本书是从“公民社会”的理论视角,对我国社会的最基层管理组织——农村社区——所进行的实证研究。

  “公民社会研究”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界的前沿研究,而“农村社区治理研究”则是社区研究中刚刚起步的新领域,这就形成了本研究的第一个特点——选题新颖。正如作者所言:“中国城乡社区如今已成为各种矛盾和冲突集中与交汇的地方,是政府各项事业的工作基础和组织基础。中国城乡社区已成为衔接政府与民众的‘社会共同体’,担负起实现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转型的历史责任。”作者把“社区”作为“衔接政府与民众的社会共同体”的结论颇具新意。

  “社区”在一般意义上通常被视为“居民生活共同体”。然而,由于中国社区发展的特殊性,目前的中国城乡社区所具有的“自治�行政二重性”,使得社区不仅是具有法定自治权利的“居民生活共同体”,也是被赋予基层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所有成员负有管理服务职责的、衔接政府与公民的“社会共同体”。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治理和建设,从宏观上说是国家建设的基础,从微观上讲是每一个居民幸福、和谐、平安生活的保证。”也正是基于这个结论,社区治理就与公民社会产生了必然的联系。首先,公民社会与社区都是以“公民”为主体的;其次,二者均以“基于私人权利的公共事务”为客体;最后,二者均把“参与、协商”的治理机制作为主客体之间的实现路径。因此,就本质而言,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是功能不同的同构概念,社区治理是公民社会构建的基础性工程,公民社会是社区治理的发展目标。正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以社会组织为基础而形成公民社会”在中国有着自己独特的路径。由于当今中国的社会组织发育不足,把“社会组织的替代品——社区”作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基础,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有历史的必然。社区尤其是农村社区作为国家赋予自治权利的社会组织,目前已经成为具有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特点的公民社会新领域,当今的中国社区是公民和公民组织参与社会基层公共事务的唯一平台,也是中国公民社会构建的基层舞台,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如果没有社区层面的推进,将难以融入社会主义的国家体制。而社区作为国家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居民能够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应对和处理辖区内的公共事务,实现社区成员利益的表达和主张,最终形成社区层面“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即公民社会。

  致力于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行动者们都明白,对现今的中国人来说,知道“公民社会”并不等于认同“公民社会”,认同“公民社会”也未必就能够构建“公民社会”。从“认同”到“构建”,从“百姓”到“公民”,中国的公民社会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对于现实的中国社会来说,“公民社会”还只是个外来的“新话语”。中国的公民社会应该怎样培育?公民社会与中国的国情将怎样契合,公民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怎样交融?政府与社会(包括与公民)的关系将怎样协调?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生活管理体制中怎样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些问题,既需要实际的回答,更需要理论的回应。读者可以看到,本书正是从社区着手、从治理着眼,以丰富的资料、缜密的分析和多层面的实证研究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公民社会视野下的农村社区治理研究,关注的是社区层面的社会治理参与主体——公民和公民组织——在应对社区公共事务时的诸多问题。本书以独到的视角深化了我国的农村社区研究,并形成了本研究的第二个特点——视角新颖。我国学界多年来对社区的研究,尤其是对农村社区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社区功能的实现,而对社区主体的研究相对较弱;更多的是关注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而对来自民间的社会支持因素关注不多。这固然与中国的社区主体和民间社会支持力量本身发育不足、活动规模不大、社会影响有限等现实原因有关,但也与学界习惯着眼于政府�体制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视角有关。本书把研究时间界定为“成都市城乡统筹”期间,把研究空间放到“农村社区”,把研究重点集中于社区主体及其相关问题,如主体的角色定位、政策供给、法律规范、组织建设、资源动员以及制度与价值观建设等,重点内容包括社区规划、组织建设、治理结构构建、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其研究内涵超出了一般农村管理、乡政村治、基层民主建设、公益服务等所能涵盖的范围,也突出了研究所具有的多重视角。读者可以在本书中看到,该研究既有自上而下的政府视角,也有自下而上的公民视角;既有城乡统筹农村社区发展的宏观视角,也有村民、公民和公民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微观视角;既有运用公民社会、治理、科学发展观等概念和框架分析研究现实的理论视角,也有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的实践视角;既有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比较和创新的研究视角,也有记录描述行动和总结经验教训的行动视角。多重视角的考察审视,不但使研究更具深度和广度,也使得研究结论更具指导性和可行性,在众多农村社区研究中特色鲜明、独具一格。

  本书新颖的选题和研究视角赋予研究中的若干结论以很强的现实意义。本书的作者通过对农村社区治理现状的分析,指出目前农村社区建设中若干具有共性的问题,如农村居民有公民意识无结社行为、农村社区自治的有效性不足、社区外部非政府组织的显功能有限、地方政府对公民社会的生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存在制度缺口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结合公民社会的培育,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治理”的政策建议,即农村社区治理的基本思路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宗旨,以村民自治为主体,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整合社会资源为手段,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同时,还提出了“加快执政观念和政府职能转变,避免农村社区治理的认识误区”、“按统筹城乡总体战略搞好规划”、“造就农村社区治理的公民文化环境”、“构建多元协同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完善农村社区公共品的供求机制”等具体的措施建议。这些措施建议对推动成都农村社会转型具有战略意义,对正在推进的“成都市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更具现实意义。

  2007年9月,成都被确定为国家级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0年成都市又提出“建设现代世界田园城市”的50年发展目标。“世界田园城市”的核心理念是“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成都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正是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让城乡居民共享成果,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在社会现实中,社会公正表现为全体公民能够公平地享受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带来的各项成果,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权利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不因其户籍、职业、年龄、性别等而受到制度性的歧视。而目前的城乡二元化社会管理正是影响我国社会公正的制度性障碍,也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改革的正是这种不公平的社会管理体制,通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创新,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体制,为全体公民提供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全体公民能够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的田园城市最终应在社会最基层——社区尤其是农村社区中得到体现。

  由于城乡二元的社会管理体制,我国农村社区的发展普遍落后于城市社区,尤其是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农村社区长期依靠集体经济,很难得到国家的投入。农村社区能否获得与城市社区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条件,是农村发展能否与城市发展并驾齐驱的关键,也是城乡二元结构能否从根本上得以破解的关键。农村社区能否得到与城市社区基本相同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是衡量区域内城乡发展是否实现了统筹、是否取得了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社区发展”尤其是“农村社区发展”应该成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社会量标,而社区层面上的社会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也因此更具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价值和意义。“农村社区治理”就是社区层面上的社会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正如本书的作者所言:通过社区治理将营造一种属于社区层面的公共领域,发育农村中的社会自治组织,通过对社区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作,以及对村域内的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结合农村居民的利益,生产和提供满足农村居民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转变。

  应该看到的是,农村社区治理是在农村发展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农村社区是行政村辖区内全体居民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在辖区内的所有家庭、企业、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居民包括“农民”、“村民”,但不等同于“农民”、“村民”,因为目前农村的职业构成已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许多村民并不都是农民。随着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流动性增强,在本村居住劳动的人口也并非都是本村的村民。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但是一家一户、各自为政的居民将难以承担起建设者的历史使命,只有能够组织起来并代表居民意愿、能够实现自治�管理功能的各种社会组织才能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城乡统筹制度框架下的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社会环境中,只有通过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才能给社会组织提供成长的机会和发挥作用的空间,才能发挥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各方协调合作、各方责任共担的机制,才能达到各方利益的均衡。没有农村社区治理,基层的社会组织将缺乏成长的土壤和环境,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治和管理功能也将缺少实现和发展的机会。社会组织的出现和成长是公民社会形成的基础,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农村社区治理”的形成是相辅相成的。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本书对社区的实证研究部分是在一个特殊的社会背景——发生5·12地震——下进行的。2008年5月12日,龙门山惊天一震,改变的不仅是山川、河流、植被等自然结构,还对灾区(尤其是农村)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乃至人们的行为结构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持续不断的余震中,伴随着灾区人民开始灾后重建,本书的作者也开始了对5·12地震所带来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灾后三个月就开始的这项研究,获得了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对地震前后四川民众的公民意识进行了比较,得出了“特大地震灾难为公民社会形成提供了契机,大量参与抗震救灾的公民通过参加各种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获取并积累了社会资本,灾后重建的巨大压力为构建政府善治和社会自治的新结构提供了机会,井喷式出现的抗震救灾志愿者为其制度化的管理提出了现实需求,参与式灾后重建方法对农村社区重建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等重要结论。虽然“进一步的观察也表明,特大地震灾难对公民社会发展的持续性作用在逐渐衰减”,但在国难当头的非常时期,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行动,对中国公民社会的主体——公民——的整体性成长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地震后的社会状况也表明,当初课题组把公民社会与社区建设置于一个共同研究框架的理论设计是非常有意义的。正是由于研究者独特的公民社会视角,使得本研究敏锐地抓住了灾后四川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的建设思路和方法——参与式社区建设方法。参与式方法最基本的要素是强调责任的公民意识、工作中自下而上的需求导向、旨在赋权增能的参与式工具等。参与式方法在我国农村发展项目中的应用已有多年,而在四川农村社区建设中运用参与式方法的仅见于民间公益组织的项目,还没有引起政府和社会的足够关注。而在灾后重建中,由民间公益组织倡导并运用参与式方法的社区重建项目,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绵竹土门民乐村进行的“社区综合援建项目”、北京地球村文化中心在彭州通济大坪村进行的“乐和家园项目”、北京农家女发展中心在绵竹九龙新龙村进行的“妇女发展项目”等,都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尤其是这些公益组织通过参与式方法“动员群众真正参与社区建设”的成效,更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民间公益组织的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在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现实的样本和模式的同时,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也将为城乡统筹的社区治理路径提供更多的新选择。

  同为四川的社会学人,我深为罗中枢、王卓两位教授以及他们的学生所做的工作所感动,也从他们的研究中获益良多。以上浅见,不足为序,只是个人的一些读后感,愿与更多的读者朋友分享。

 

 

                                 郭虹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