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内是同一、聚集,民族外是异化、排他,构成了矛盾统一的民族双重性。然而,民族的意义与价值,其主体是着力构建文化的宽容。
一
民族定义的文化宽容性。
1913年,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2005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阐述中提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
上面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定义,无论是斯大林的“四个共同特征”,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六要素”,其“共同”之核心凸现了同一文化,即:同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总和。共同的历史渊源、地域、经济、生产方式,实质上是同一的物质财富;而共同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即为同一的精神财富。同一意味着宽容,同一文化意味着文化的宽容。这样,民族就是文化间的宽容。
二
文化宽容的意义。
首先,承认其差异性。每一个民族代表一种文化,文化的多样性形成不同的民族,各具独特文化的民族是独立的,独立体现其差异性。如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侗族居于共同的地域,共有相同的经济,但各自母语、衣饰、居所的截然不同,形成不同的独特民族心理结构——苗族文化和侗族文化,从而分属两个不同的特色民族,而不是同一民族。又如,贵州省黔东南州的苗族和湖南省湘西的苗族,即使分居云贵高原、长江平原的不同地域,又各处西部落后经济和中部发达经济的分属区,可是,她们在母语、衣饰、居所上所包含的相同文化,便属于同一民族,并非两个不同的民族。这就是说,贵州省黔东南州的苗族和湖南省湘西的苗族在文化上没有广义的差异性;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苗族侗族,虽交错杂居,构成相融合的苗乡侗寨,文化上却还存在着鲜明的特色差异——“银牛文化”与“鼓楼文化”之别。对于人数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占绝大多数的苗族,则不能强迫性地说,侗族就是苗族。
其次,在于求同存异。文化是人们的历史实践。这同一宇宙的天地人,文化除了具有其差异性外,必然存在一定的共同性,即文化上交叉的本能性,我国著名神话学者茅盾在《中国神话研究》中有这样的论述:
……我们知道各民族在原始期的思想信仰大致相同,所以他们的神话都有相同处(例如关于天地开辟的神话,日月以及变形的神话等等),但又以民族环境不同而各自有其不同的生活经验,所以他们的神话又复同中有异(例如上节所述,印度有旱魃的神话而埃及与巴比伦有水怪的神话)。……
也可以这样说,天地人主体的绝对相似性,决定产生文化的绝大相同。因为法国后结构主义的先驱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在《尼采与哲学》里就精彩地说:
知识、道德和宗教,即高于生命的三种价值——真、善和神性。……宗教出于生存和适应的要求,通常需要自由的思想家。道德以其他方式延续宗教;而知识以其他方式延续道德和宗教。
证明了“神话——宗教——知识”的历史发展轨迹。为求同存异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当今世界的一些民族却忽视文化上的一定相同性,大事渲染文化的差异,甚至于扩大到淹没文化没有相同的地步,发展为霸权主义,为强权政治推波助澜,使世界处于不稳定状态。中东问题,美国所谓的伊拉克维和,无不是求同存异的反面,都没有做到民族文化的宽容。
再次,利于文化多元。世界是多民族共同体,就像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异彩纷呈,才能充满生机活力。假设大自然只有一种景观,定然会绞死人类。花是美的,如果全是花,没有一点儿草,我们就无法欣赏到花的美丽。毕竟,漫山遍野的草比不上花美,但一片绿色也会给人类以生命活力之享受。我们知道,民族文化存在先进与落后之不同,大与小之分,强与弱之别,但没有一些人所鼓吹的绝对的“埃及文化中心”论。只是优秀民族善于对他民族文化的涵化、同化和异化,形成暂时处于引领作用的优秀文化。古代埃及的繁荣与现代埃及的没落,远古日本的低迷与当今日本的崛起,就是事实证明。实际上,文化一元只是相对而已,多元文化才是绝对的。世界只有文化的多样性,才是丰富多彩的世界。这就需要多民族的共同存在,也势必需要民族间的平等对话,并非以强凌弱,搞文化上的“一刀切”。
三
从上面解析文化宽容的意义中,我们得到了文化的一元与多元的统一,即:多元是一元的前提,一元是多元的发展。世界就是在这样的辩证下优化的。56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概念,属于一元文化。但是中华民族并非天然产生,她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春秋战国时,古代人们的长时间变动迁徙,经过秦始皇最后“五霸”“七雄”的统一,才形成初步的中华民族。又经过魏晋南北朝的洗涤激荡,中华民族才开始走向成熟。近代史上,八国联军的入侵,给中华民族浇铸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华民族又获得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从而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然而,回顾其历史进程,不外乎是民族的融合过程,其核心是56个民族的相互宽容过程,即中华民族的多元文化。这样,中华民族实质上是一元文化与多元文化的民族共同体,其内核是宽容。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一元的中华民族是国家民族,多元的56个民族是个体民族,构成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正因为多元是一元的前提,一元是多元的发展。56个单个民族必须服从于中华民族,一切为中华民族服务。这是处理“唇亡齿寒”、“皮之不存、毛将焉在”的利害关系。西藏问题和新疆问题是中华民族的共同问题,不是文化问题,而是国家问题。
四
总之一句话,没有宽容就没有民族。民族是文化的,文化是多元的。世界需要多元文化,决定了各民族的共同存在。没有哪一个民族可以被否定,更没有哪一个民族是世界的优先或优势民族。多民族只不过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多样性。就像德国哲学家尼采在《权力意志》中所说,生成、多样性和偶然并不包含任何否定,差异是纯粹的肯定。多民族的共同存在,需要民族间善于对他民族的宽容,不能吹毛求疵。要学会扬长避短,取人所长,为我所用。正如我国古人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因此,各民族务必保持平等对话,求同存异,做到宽容。因为没有民族的就没有世界的。
五
但是,民族又是文化政治的连体,离开这一范畴,将会失其本来之义。
民族是历史构建的。在原始的初义里,民从母,代表繁衍生息;族主矢,属于汇聚手拿弓箭的人。据此,从社会图腾的视角审视,我们可否大胆妄测:“民”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而“族”是母系后过渡而来的父权社会,由于弓箭在历史沿革中,一直是男人的象征,特别是一些弓箭民族,现在还有悬挂弓箭于堂屋的习俗,堂屋是中国民居里具有“神”性的独特文化,象征尊贵和权力,可以控制整个家庭的命运,同时,箭具备男性生殖器的隐性文化符号。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民族的意义瓶颈就会打开,让我们得到另外一层的茅塞顿开。并且,“民族”的出现,在古文献中,如:20世纪80年代的学者彭英明,发现汉代学者郑玄《礼记注疏》中有“大夫不得特立宗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公元六世纪《南齐书》列传之三十五《高逸传·顾欢传》中有“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 1882年王韬所撰《洋务在用其所长》有:“夫我中国乃天下至大之国也,幅员辽阔,民族繁殷,物产饶富,苟能一旦发奋自雄,其坐致富强,天下当莫与颉颃。”;后来, 1903年梁启超撰《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才把“民族”定格下来。它的民前族后“序列”是否存在解读母系父系历史演变的先知事实。无论是母系还是父系,它们都是一根“权轴”:在母系或父系的文化影响下生成氏族性的政治联盟,一致抗御外来自然力量或群体力量的袭击,以保护求生存。姻亲文明的扩展,使“民族”具有更为现代之意义,因为我们可以把“民族”简化为“夫妻”的释义,而夫妻家庭的血缘交叉绵延,对夯实群体的强大凝聚力,更是一道坚不可摧的堡垒作用。
六
正因为如此,民族是文化的。
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总和,而语言是内核。人居文化大环境下,耳濡目染,形成个体自觉的归属感。母系社会,其家庭是母舅及其后代的组成,在后代无法认识亲生父亲的情况下,婴儿在母亲的母乳和舅舅的经济维持滋养下生长,达到一定的年龄,开始接受母舅的语言感染,同时母舅的语言是同一的语言,即婴儿“外祖母”的语言延续,长大后就对母亲产生归属,当母系壮大后,氏族随之产生,进而形成特定的母系文化。过渡到父系后,与母系大体一样,只不过是权轴由母亲转移到父亲身上,再加之父权对女性的绝对占有,即使父系文化下增添一点母亲文化配料,但在认识亲生父亲为主体的环境下,父系文化仍然是这一历史的火车头。然而,远古时代及其落后交通的时空限制,氏族文化具有前所未有的稳固性,语言便是民族的联结点。即使进入民族频繁交流的今天,语言的归属作用也不可忽视。例如,现实生活中,甲、乙、丙三人是同一个民族,甲、乙具有民族语言的载体性,而丙没有,则甲与乙就会较丙有亲近感。又如,某人出生于甲民族,但从小并长期生活于乙民族,他就会感觉自己是乙民族而不是甲民族,即对乙民族产生归属感,关于甲民族最多仅存的不过是对父母血统的孝敬。这样,“民族”的血缘文化就逐渐被语言文化所消解,从而升华为一种符号性。正是这样,历史上的侵略者总是实施文化上的侵略,对别国输入自己的语言体系,甚至出现过强行他国对本族母语的放弃。
七
同时,民族是政治的。
前面讲过,民族的文化性产生自觉归属,从而聚集为一体。这一体便构成一种独特的力——文化力。反过来,这文化力又钳制着这一群体,每一个人就在这种文化迫力下生存发展。比如包含56个民族的中华民族,就是华夏文化为主体的政治群,每一个炎黄子孙在龙的凝聚下,努力促进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使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拿其中的一些民族的发展演化来说,汉民族起初曾有“华族、夏族、华夏族”的名称,那是三代帝王的不断融合兼并,建立汉朝后,才定为“汉族”沿用至今;苗族的“三苗”“九黎”“苗蛮”,凌纯声等就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里进行考证否定;还有学者认为苗瑶同源,于南北朝才分开;……都说明目前任何一个民族都不是纯一血缘的民族,而是一个分化融合的发展体。而发展的动力在于民族文化的强势兼并,因为一个民族在对抗强大文化时,自己的文化价值有可能来自自身内部的否定,或者遭致强势民族文化涵化而分裂,往往融入到强大的民族中,以求个体的生存发展。这一个体现象表明,强大的政治联盟才是个体追求的目的,民族只不过是这一目的的标志性符号。
八
当然,民族不是纯文化或纯政治的,而是一个文化政治连体。就像一对连体共肢或共身婴儿一样,分开后就难以存活,甚至走向死亡。也就是说,不能单一从文化上来谈民族,也不能单一从政治上来谈民族。它是两者的相互焊接。比如在很多农村里,就存在某一姓氏移住一村寨后,但与村寨里的大姓氏不同而易其姓氏相同的现象,目的是得到土著村民的认可,进而更好更快地相处。这是主观的血缘认同,建立文化同一。还有,有的人受利益驱动,就从甲民族人为地改为乙民族。这也是主观的血缘认同,但建立的是政治同一。
总而言之,民族已从血缘消解到语言消解,从而解构为一个文化政治符号。类似于姓氏一样,汉族的张姓,在苗族里也有姓张;苗族的李姓,在汉族里也有姓李。就是说,同一姓氏并不是同一血缘,但在生活上却是“家门”的关系。民族的意义在今天,也不过是文化政治背后的宽容。
文章来源: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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