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1世纪,国内移民的最新趋势和最深刻变化在于由个体化移民到家庭化移民的转变,伴随这一变化的是移民需求的质和量都出现了结构性变化。比如移民需求的增加和多样化、生活面向的转换、迁出地的家庭危机等。结合
关键词:移民家庭 社会福利支持 底线公平 乡村建设运动
谁都不会怀疑,当今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深刻变革之一就是农民进城务工,我们习惯上把这一群体称作“农民工”。这个称谓实际上昭示了农民工的两种身份,农民和产业工人。它时时刻刻提醒着这一群体,他们的身份是农民,来到城市只是为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收入。工人只是自己暂时充当的角色,最后的归宿还是农村。当然,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学术界和新闻媒体对于这一群体的关注也多了起来,所以就有人提出了“农民工”称谓具有歧视性,葛剑雄甚至认为“‘农民工’的称谓是中国的耻辱”[1]。所以就有些学者提出来应该用“新移民”[2]这样的称谓取而代之,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文件中也开始将“农民工”替换为“新市民”[3]、“外来务工人员”[4]等。但是问题并不在于户籍制度这么简单,更加利益攸关的是户籍制度背后的不平等待遇。本文之所以要用“移民”这个称谓,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减少“农民工”称谓的歧视性特征;二是,中国
国内发生的移民状况符合国际上通用的“移民”概念。国际上通用的移民概念指“人口迁移,其活动范围涉及广泛,如殖民美洲、移民欧美等地。移民为那些有一个国家或区域,移动到并长期居留与另外一个国家或区域,在移民地从事生计性的经济活动,并被课以当地社会义务的个人或人群”。[5] 中国农民工的流动符合国际上通用的移民概念。
本文主要解答的问题在于中国将移民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单位的福利政策设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一些具体的操作性的移民家庭政策的想象。所以本文的写作内容主要包括:中国新移民的阶段划分及其深刻的变化;移民家庭带来的新的需求和政策挑战;移民家庭政策的主要内涵;不同发展道路下中国移民家庭政策的设计的具体建议。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移民阶段和近几年发展的新趋势
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移民阶段,国内比较权威的学者胡鞍钢采用红黄绿灯的比喻,将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的国内移民流动划分为三个阶段。红灯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1983年底,除了少许的升学、招工名额以外,基本上不允许农民进城;黄灯阶段是从1984年到20世纪末,允许农民自带干粮进城,但农民进城实际上还有违当地政府的就业、居住等城市社会管理政策;进入21世纪,我国在第十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明确要确保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并提出每年800万的转移就业目标,我国农民工政策由此进入了绿灯阶段。[6]
本人觉得上述划分都是过于粗糙的,又加之和本文主题相关的国内家庭化移民发生在这几年,所以我觉得应该从移民的数量规模和空间半径以及农民进城的个体化状态与否进行区分显得更有意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因为没有那么多城市工业的吸引,所以总体上说,1958年之前农民进城仍然处于松松散散的状态,规模和半径都不大。
1958年之后,因为中国开启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所以城市大工业的发展使得农民开始盲目的涌向城市,因为就业机会的有限,所以要优先照顾城市人口,较之于工业的比较优势,农业只是在夏秋季节比较需要劳动力,国家在工业化建设中又需要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通过人民公社将农村组织起来,防止农民进城,增加生产,减少消费成为当时主打的政策。所以1958年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出台是建筑在这样的背景之上的。可以说1958到1979年的这三十年中,国内移民的数量和半径都是极大地受到了限制,也是在这一段时间之内,城乡户籍制度逐渐形成了作为身份排斥机制的功能。
1980年之后,中国以前的社队企业等集体企业开始脱胎换骨成为新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需要大量劳动力,但是当时的情况是,农村也是刚刚开始试行新的生产关系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刚试水,正要全国推广,农业生产力正要解放,加之当时农民刚刚重获土地的那种心情,以及土地对于农民的社会性价值。所以当时才出现了农民的“亦工亦农”现象,也就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移民模式。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移民数量相比较前期有了大幅度上升,但是半径并不是很大。农民一般是就近择业。但是乡镇企业的辉煌是短暂的,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秩序比较混乱。乡镇企业由于技术落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过高,粗放式增长比较突出。从1989年开始,国家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乡镇企业受到很大冲击,大批乡镇企业关停并转,大量乡镇企业职工回流到农业。1989~1991年乡镇企业发展基本停滞,甚至倒退。[8]至此,乡镇企业作为推动中国经济同时拉动农民进城就业的主要动力消逝了。
世纪之交,中国移民呈现出了数量和半径同步增大的局面。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1日在北京透露,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9年中国总的流动人口规模1.8亿人左右,其中外出农民工是主体,去年末达1.49亿人。[9] 2005年,农民工达到1831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7.4%,其中跨省流动的农民工达到9809万人,占农民工的53.5% 。[10]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移民模式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
这是从宏观上进行的新中国移民阶段的划分。根据我们的划分标准,2000前之前的移民阶段整体上来说呈现“个体化”特征,2000年之后的移民阶段不仅是规模和半径的扩大,更深刻的变化在于“家庭化”移民成为一种趋势。当然这种划分也不是绝对的,之前的移民阶段也会出现个人在城市去的一定的成功后带动整个家庭进入城市的案例。但是现在的情况主要表现为由家庭主要劳动力流动到整个家庭的流动,也就是家庭化移民的出现。这是近几年来移民出现的最新特征,如深圳当代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的调查显示,在深圳、东莞等移民聚居地,甚至可以看到整个村子都复制过来的群落,形成了一个亚农村社会生活圈子。另据广东省政协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广东外来工子女以每年27万至30万人的速度在增长。[11]
(二) 家庭化移民对政策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挑战
为了考察移民城市家庭的社会福利支持,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家庭化移民与个体化移民的不同之处及其可能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首先,家庭化移民首先会带来更加多样化的需求。
以前的个体化移民来到城市的需求比较单一,大多数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物质利益,然后将这部分物质利益中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到迁出地,通过这种城乡二元制度结构设计达到个人和家庭其他成员的劳动力再生产。但是家庭化移民造成的需求就不止这些了。单纯从数量上来说,家庭化移民自然会带来移民人口的增加,这种增加不像个体化移民那样,更多的是一种劳动力的增加,这里还加入了家庭结构因素,引发其他的需求。比如移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就摆上了日程,因为个体化移民一般对于住宿要求是比较低的,大多是集体宿舍的形式,或者和同事一起出去租住各种当地居民宿舍。但是家庭化移民的需求就不会满足于这种居住方式,中国人对于家特有的观念使得移民家庭通常在一个城市打工,就会选择居住在一起。为了减少租房成本,移民家庭住房的主要形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工作在市中心,居住在城郊农村;一种是生活场所和工作场所的重叠,比如建筑工地附近的各种板房,从事商业或者服务业的夫妻门面店;再有就是直接居住在厂房附近的居民区,因为工厂招工年龄的限制,这类移民家庭一般是比较年轻化的,只有夫妻两人,或者只具有同居性质,这种家庭和个体化移民差别不是特别大。移民家庭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需求就是子女的教育问题,现在的户籍设计使得很多大城市的公办教育资源仍然不能均地的被移民家庭的孩子所享受,只有少数大城市比如上海、北京等地的公办学校已经开始对移民家庭子女放低门槛。[12][13]
其次,家庭化移民很大程度上已经改变了移民的生活面向。
贺雪峰在《村庄生活的面向》一文中指出,“村庄生活的面向,是指村民建立自己生活意义和生存价值时的面向。有人长期在外工作和生活,但他梦中萦绕的都是家乡的山水,所谓乡土情结,这就是他的生活面向。生活面向不仅具有个人的特征,而且具有集体的倾向。”[14]此处借用这个概念来探讨移民的生活面向,也就是移民究竟将自己人生的目的寄托于迁出地还是迁入地,具体到国内的情况,也就是将自己的生活面向寄托在农村还是城市。前面讲到,个体化移民阶段,移民主要是把进城务工作为自己实现人生目的和个人价值的手段,这从作为个体的移民农忙和农节时候的返乡高潮,以及减少在城市的消费把主要的物质收益邮寄回家就可以窥探一般。但是家庭化移民阶段情况就变得大不一样了,家庭的生产生活都是在城市中完成的。这个时候,个人真的是作为一种是社会性动物存在的,而不仅仅是机器。在城市的各种体验,比如便利的服务设施,主流意识形态中宣传的以城市为导向的现代化,城市的物质繁华彰显的所谓城市文明,农村的落后以及各种基础服务设施的欠发达,所以移民的生活面向就转向了迁入地,也就是城市了。根据哈尔滨市妇联的一项经验研究,移民家庭已经基本适应了城市生活,普遍希望在城市生活和发展。[15]家庭化移民带来的移民的生活面向的转化,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移民很有可能向城市提出更多的需求。以城市为目的的面向这一事实本身就对城市现有的关于移民政策的设计提出了挑战。
再一个亟需关注的问题是,家庭化移民对迁出地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
由于中国很多农村地区房源紧张,所以家庭居住模式一般是老年父母,中年父母和子女同住。现在的情况是很多移民家庭迁移出的主要是年轻力壮的中青年父母以及其子女,从而就造成了农村的空巢化家庭的出现,也就是留守老年人现象。从单一劳动力“独闯”都市到携妻带子的“家庭化”迁移, 造成了农村变成空城,或者仅仅只是留守老人。他们生活上缺乏照料,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所以我们针对中国移民家庭的政策不仅要关注迁入地的移民家庭,同时还需要关注迁出地的移民家庭。
(三) 移民家庭社会福利支持体系建设的路径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中国移民的“家庭化”趋势及其可能带来的各种新的对于国内现有的移民政策和制度设计的挑战,使得移民家庭的社会支持福利支持体系的建设显得更为紧迫。笔者认为,关于中国移民家庭社会福利支持体系的建设需要放在中国发展道路的不同的设计框架下进行。关于中国发展道路的讨论,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系列争论。以胡适、陈序经等人为代表的西化派主张中国应该走一条以城市为导向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以梁漱溟等人为代表的传统派认为中国应该走一条乡村建设、文化自救、以乡村促进城市、以农业引发工业的发展道路。后者比较有影响的实践有梁漱溟的山东邹平乡建实验,晏阳初的河北定县平民教育运动,陶行知的晓庄师范学院等。本文之所以简要的回顾了这场争论及其实践,主要是认为关于中国移民家庭社会福利支持体系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外部的宏观环境的影响,不同的发展道路可能引发的是不同的福利支持体系的设计。
当然从现实出发,这样的区分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虽然到现在关于中国发展道路的争论仍在继续,但是现实是中国已经走上了以城市化为导向的现代化的快车道。这几年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这种增加主要是建立在机械流动基础上的),城市用地的不断扩大,城市的日益繁华和农村的日益衰败已经在实践中为这场争论画上了一个句号。那么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在城市化主导的现代化发展战略下的移民家庭福利支持体系的建设需要坚持的一些原则或者政策建议。
所谓移民家庭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以移民家庭的福利为目的的支持体系和把移民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单位而不是移民个人进行考虑的政策设计。这样对于迁入地的移民家庭而言,重要的是使得他们能够在城市中暂时留得住、过得好。现有的情况下,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身份导向仍然是很明显的[16],真正在城市实现对于城市本地人和移民的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短期内不可能实现。那么在城市无法提供以公民权为导向的公共服务,而移民的“家庭化”趋势又带来了各种新的需求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呢?我觉得此处我们可以借用
(1)逐步减少农民工子弟学校,确保移民家庭子女能够进入迁入地公办学校学习。在这方面上海、北京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破冰,但是力度和广度都是不够的。例如上海农民工子女就读攻读学校的比例仅为六成左右,并且针对这一现象,城市家庭和学校表现出并不欢迎的姿态。而且移民家庭子女不能在上海参加高考,必须回到原籍参加高考,由于教学内容和方式的差异,实际上造成了这部分孩子的弱势。并且上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部分专业才向移民家庭子女开放。教育是一个人社会流动的主要渠道,加之中国人又对教育和知识有独特的偏好,所以堵塞教育这一流通渠道,不啻为移民家庭福利的一拳重击,使得移民家庭感受被歧视,不能建立未来长远的预期,也不利于移民家庭的社会融入。
(2)将移民家庭纳入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当前有些专家学者提出,要建立农民工单独的社会保险体系。比如上海也正在试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同样这种制度设计是建立在身份歧视基础上的。反思一下中国政府事业单位系统、国有企业系统、外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系统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我们就会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分割和碎片化带来的是管理和控制的高成本,社会保险不能发挥应有的互助功能,以及大量的社会保险资源的不均衡,也就是一方面是社会保险资源的浪费、闲置,一方面是亟需社会保险资源的人群的不可得[18]。所以针对移民家庭设计的社会保险体系,应该合并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当然考虑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具体的筹资分摊比例可以进行调整,即使增加移民家庭的分担比例也是可行的。另外针对“家庭化”移民的趋势,可以考虑建立在移民家庭基础上的社会保险体系设计,也就是一个移民家庭一个账户,这样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的出现。在移民家庭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方面,应该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卫生救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内容。
(3)将外来移民家庭的住房问题纳入政策设计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上面提到,移民家庭和移民个人相比,更有可能去选择居住在一起,所以住房问题就是移民家庭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之所以提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参与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的一个关于旧区改造的课题。我们知道,城市老城区的房屋大都产权属于本地居民。这些业主现在已经在新的商品房建设中购置了新的住宅,所以老城区的老房子大都会租给移民居住。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知道居住在这些老城区的移民家庭是有一定的比例的。但是审视现在全国各大城市的旧区改造的政策,移民家庭群体是一个被忽视的群体。政策设计中的当事人主要有业主、政府、房地产商、拆迁公司等,租户成了一个隐没的群体。由于缺少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渠道,所以这部分移民的利益没有任何保证。但是我们谁也不能否认移民家庭这个最大的利益相关方。正如陈映芳在《“蜗居”困境的原因何在?》一文中所说的那样,“民工及其家属不仅被排除在公开的住房供给系统之外,同时还受到住房市场的种种排斥,包括租房门槛和借贷限制等。”[19]所以在针对移民的政策设计中,政府应该提供各种各样的租房信息,考虑将移民家庭参照一定的标准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计划中去。在涉及到移民家庭的各种政策中评估移民家庭的利益和意愿,如在城市拆迁政策中,应该给予被拆迁移民家庭一定的补贴或者安置。
那么针对迁出地的移民家庭,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发展社区能力。我们知道迁出地移民家庭构成的主体是留守老年人,甚至会有儿童。不过随着“家庭化”移民趋势的出现,留守儿童的比例会降低,那么迁出地坚守的主要是老人。针对这部分人,最重要的是要将他们组织起来进行互助,可以采取社区照顾的模式。所谓社区照顾模式模式是通过运用社区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资源,尽量做到使需要照顾的老人能够继续留在社区或他们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下维持独立的生活,而同时又能获得必要的照顾,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20]例如可以采用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由于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的崩溃,乡镇组织要在农村老年人的照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包括在财政上做出一部分预算,实际上并不需要多少资金。另外,随着这两年非政府组织(又名非盈利组织)的涌现以及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内部农村的各种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得它们在农村建立了很好的声誉和信任。所以政府要引导非政府组织亟需参与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
当然,上述的各种政策建议只是在以城市化为导向的现代化发展路径设计的。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移民家庭的福利支持问题,关键是重新思考梁漱溟等人所倡导的乡村建设的思想和实践。考虑中国移民家庭,不得不促使我们去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多的移民家庭,以及移民家庭为什么会以当下的这种状态存在。这就牵涉到了移民家庭进程的逻辑。实际上关于移民家庭进程的原因的解释是汗牛充栋的,比如“推拉理论”。但是考察一下移民家庭进程的逻辑,我们不难发现,很多移民家庭本来在农村生活质量也是不错的,但是他们也要进城。因为在我们主流意识形态中,城市总是高素质的、文明的、先进的,农村大抵是落后的、低素质的、野蛮的。长久以来,政府和学术界的主导话语就是这样的。而且政府在投资上的偏向城市确实造就了城市的物质的繁荣和便利的基础设施。早期移民到城市的那部分人对于城市的繁华的深刻体验使得这种主流话语的宣传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合理性。所以为了寻找一种“好的生活方式”,为了体验这种口耳相传的文明和高素质,先是个人后是家庭都摩拳擦掌的准备进城了。但是来到城市以后,政府通过二元制度和意识形态宣称造成的歧视和不平等,以及贪婪的资本的剥削使得移民家庭现在处在了城市生活的边缘,从而就铸造了今天移民家庭的生活状态。所以我觉得从根本上解决移民家庭的社会福利支持问题,就需要反思我们今天选择的发展道路,就是惟城市化为导向的现代化道路。通过建设新农村,使得移民能够在农村留得住。留在农村蕴含两层意思:一是物理空间居住在农村;二是移民将自己的生活面向村庄。在这方面,荷兰主打农业发展的路子就是很好的例子。实际上大力发展农业,具有三种功效,一种是社会功能,本地就可以解决就业;一种是经济功能,通过农产品深加工等措施也可以创造物质收益;三种是生态功能,农业生产相对于工业生产相比,污染少。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的复兴,来重新走一条梁漱溟等人设计但是囿于当时国际国内条件却又没有实现的以农村带动城市、以农业引发工业的现代化发展路子,我们相信,那时候公共服务的提供会真正实现从身份向权利的转移,那时候的移民家庭也将是另一番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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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陆文荣,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硕士,研究方向:制度变迁、社会政策、农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