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城乡二元结构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与消解
黄永涛 等
《人民论坛》2011年第30期
2012-03-19

【摘要】我国城乡关系的二元结构模式由来已久,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其越来越表现出对社会进步的制约性。在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影响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消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时需要加强农村人口现代意识培养,而且必须审慎对待诸如正确认识城乡差别、不能急于求成、明确改革不是消除差别等关键事项。

【关键词】城乡关系  二元结构  人口现代意识         

 

    城乡关系是城市和农村这两类生存空间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依存关系。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城乡关系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从对立走向差异再走向融合的历程。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影响

    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有其发展的历史根源,在社会与经济建设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和作用。随着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的不断推进,这种城乡分割、对立明显的二元结构日渐露出各种弊端,也给我们的现实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积极影响。第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城乡二元结构保证了我国在建国初期实施工业化发展阶段对资金积累的基本需求,支撑和促进了我国工业体系的快速建立,奠定了我国早期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基础。

    第二,我国采取的城乡二元化户籍管理模式,不但限制了农村人口的盲目流动,避免了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经常出现的农村凋敝、城市规模膨胀、社会问题复杂化的局面。而且,由于严格的户籍管理规制,也保证了城市人口的相对稳定性,减少了各种社会问题的发生概率,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环境保障。

    第三,我国的城乡二元化结构,限制但也是保持了大量农业劳动力人口和劳动环境,这在稳定农村经济,保持农业生产力方面有不可低估的价值。而且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造就了强大的农村社会环境,积淀和容纳了大量离散性劳动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就业提供了丰足条件。

    消极影响。第一,限制资源的合理流动,影响区域经济起飞和发展。由于城乡间的这种事实上分而治之的现状,导致城乡联系断裂,互动性差,城市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无法显现,特别是随着地区发展差异的逐渐扩大,这种城乡割裂的分治模式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导致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滞后于城市,造成我国城乡之间应有的互动破裂,进而使新的城乡关系迟迟无法建立。

    第二,无法对城乡居民形成微观主体的经济激励。传统的户籍制是这个社会加诸于我们的枷锁之一,它在城乡之间划出了巨大的鸿沟,建立起了城乡之间的屏障,结果是挫伤了人的积极性。虽然它曾为计划体制下的政府控制提供了方便的工具,其代价却是长期抑制人们自由流动的天性和由此产生的活力,滋养着我们民族求稳怕变、不愿冒险奋斗的惰性心理,从而保护落后,限制竞争。①

    第三,造成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脱节,影响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工业化的同时伴随着城市化是工业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具体表现为工业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比重的不断上升,以及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但是,在我们国家实施的二元结构制度化管理背景下,在加速发展城市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同时,严格限制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有效流动,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阻碍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发展,也影响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农业生产率的快速提高,结果引起国民经济在结构比例上失调,工农业结构和城乡人口结构错位,形成了奇特的“工业国家农业社会”情景,进而导致社会总体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速受到影响。

    第四,社会整合度低,严重制约农村稳定发展。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社会管理模式,以公民户口属性为依据进行分化的社会治理中,城乡居民缺少必要的人际互动,交友、通婚等社会行为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隔离状态,增加了经济与社会整合的难度。而且,国家“取之于农、用之于工”的财税倾斜体制,带走了大量的农村和农民利益,也带走了部分农民对城市居民的感情,造成我国城乡居民之间存在一定的对立情绪,进而激化了劳动力过剩和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并造成工农业收入分配不均和城乡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严重制约着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五,使环境恶化,造成生态失衡。我国在计划体制下实行的城乡分割式户籍管理制度,使大量农村人口长期滞留在农村本已严重超载的土地上,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由于得不到获益或流动机会,当地的自然资源便成为他们维持生计、获取经济收入的主要对象,导致对自然资源无限制地掠夺性开采使用,这样不仅破坏了植被与气候条件,打破了原有的生态平衡状态,而且使本来就匮乏的资源条件更加脆弱,使得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日趋恶化。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消解与发展

    逐步改变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农民收入、协调经济结构、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国消解城乡二元差异的努力。近年来,我国在消解城乡差别方面做了较多努力,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关系,逐步改变城市与乡村间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市场对调节城乡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农村经济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的管制性体制有所缓解,极大地减少了旧管理体制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城乡生活和生产方面的联系日益增多,城乡关联性不断加强。

    为了消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出台了诸如取消农业税,开展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障农民工权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畅通物流,完善土地制度等等政策及措施。但是由于城市利益的刚性和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约束,我国城乡间的二元社会结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城市化是解决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根本出路。城市化是所有国家实现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根本出路。由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摈弃城乡二元化分割的模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战略,从城乡统筹的综合性角度来考虑和解决城乡发展问题。科学合理地推进我国城市化建设,是消除我国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最基本途径。在不断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通过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等途径,逐步实施农村城市化建设,实现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农村人口逐步减少和剩余劳动力转移,从而实现农村的经济和社会格局改善。

    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过程应当采取城乡结合、大中小结合的多途径综合模式。既不能全部依赖城市来吸纳农村的多余劳动力,也不能简单实行农村人口的就地转换,而应从城乡两方面共同努力,将农村人口根据各地情况进行分类、分批次地逐渐转换。在城镇化转换过程中,要发挥各级城市和城镇对经济产业和人口的自然集聚作用,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方式的逐步对接,绝不能把发展大中城市和发展小城镇对立起来。另外,各级政府机构还应该进行科学规划,在相关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城市化的工作放在城乡经济结构互补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方面,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和经济社会方式转变逐步缩减城乡差别。

    消解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注意事项。第一,正确认识城乡差别。城乡差别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是任何社会、任何国家不可避免的正常社会现象,没有必要回避和恐惧,也不能急于求成。

    第二,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目前有很多学者提倡快速一刀切的城乡二元化解决模式,将户籍制度看成影响城乡发展的头号问题;也有学者提出采取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方式解决城乡二元化问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其中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很强的负面效应,如何稳步推进户籍改革和城镇化建设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轨迹,对其改革只能遵循逐步推进的方法,审慎行事,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切不可快速冒进。

    第三,城乡二元结构改革不是消除。改革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是对其结构进行合理化布局,不是消除二元结构,适量的城乡二元结构比例不但不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发展文明的表现。

    第四,大力培育农民的现代意识,从意识形态上消除二元结构。文化、经济、社会是关联互动的,农民的市场意识培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参与市场活动、了解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程度,而目前一家一户的分散式经营方式,特别是经济模式的封闭性与大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之间的矛盾,常常会影响农民的市场参与意识,使本来就缺乏市场意识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只有不断从思想上进行宣传,鼓励农民参与市场活动,培育农民的现代市场意识,才可以促进其现代意识的形成。通过现代意识培育,可以让他们理解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的意义,了解市场经济对农民和农村的要求,是加速我国农村人口自觉实现城镇化的推进剂。

 

注释:

    ①李川:“影响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户籍制度分析”,《网络财富》,200919期,第31页。

 

作者简介:作者分别为咸阳师范学院副教授,教授;此文受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陕西省经济较发达县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群众体育生活化的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009KRM94

 

来源:《人民论坛》2011年第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