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转型都要面临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作为发展目标提出来的,有的是发展过程中亟需面对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就遇到了错综复杂的问题。基于此,决策者先后将经济发展、行政体制改革、社会和谐、社会管理等视为特定阶段的发展和改革主题。实则,分清楚面临问题的类型,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条件。本文并不力图指出中国发展所要解决的目标性问题,而是基于发展本身所遭遇的一些困境,提出一些亟需应对的“背景式问题”。这些背景式问题,更多的是为中国进一步发展铺开了“时代画布”,究竟用何种方式来解决之,还取决于社会各个阶层的共同智慧和努力。
一、“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挑战
城市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当前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80%,在2050年将达到86%;中国大陆在2010年城市化率约为47%。按照模型预测,2009-2020年间,城市化率年均增长1.03个百分点,城市化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可以推算,中国城市化的临界点极有可能在2013-2015年间出现。
城市化时代的来临,对于整个中华民族而言是全新的经验,也是结构性的挑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城市化临界点出现的时期往往是社会问题多发时期。笔者曾经研究过英美等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这里重新将其提出来,即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容易出现四大基本冲突:
一是“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冲突”。首先是环境污染问题,英美在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都面临着“水体污染”、“空气污染”的环境问题,“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泰晤士河就受到400余条污水管道的污染,据统计,由于环境恶劣,19世纪中叶英国工人的平均寿命仅为22岁。马克思对英国城市化环境恶化的现象作了描述:在伦敦,拥有一万人以上的贫民窟约有20个。
二是“道德文化冲突”。道德沦丧和犯罪率上升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存安全。19世纪,英国城市化进程中雇佣童工、“卖淫”、“私生子”等现象突出。美国在20世纪初的道德滑坡则表现“酗酒”、“性泛滥”、“离婚”、“单亲母亲”等现象的剧增。“道德沦丧”同样引发了各种犯罪问题,在各种生存方式和生活条件的共同作用下,欧美工业化国家的犯罪率往往随着城市化的扩张而趋于上升。在城市化进程中,各色人等集中向城市流动,促使城市成为“藏污纳垢”、“鱼龙混杂”的中心地带,城市一度成为“犯罪、毒品、暴力、色情”的代名词。
三是“阶层(种族)冲突”。贫富差距是“阶层(种族)冲突”的经济原因,美国城市的贫民窟正是“贫富差距”的生动写照。美国富裕的中产阶级纷纷逃离污染、拥堵的城市中心,迁往空气清新的郊区,忙于生计的穷人却只能租住他们留下的破旧房子。英国城市化过程中发生的“宪章运动”、美国城市化过程中发生的“五一大罢工”和持续十几年之久的“进步运动”都是贫富差距和阶层冲突的产物。
四是“官民冲突”。官员腐败和“公私勾结”严重威胁了政治合法性。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生存形态”,在市场化的“交换机制”渗透到传统的统治秩序、相关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得到及时更替的条件下,“18世纪的英国比17世纪的英国要更加腐败,19世纪的美国比18世纪的美国要更加腐败”。美国的城市政府曾经被批评为“基督教世界里最腐败、最无能、最浪费的政府”。面对城市发展对公共事业不断增长的需求,一些政客与利益集团、帮派势力和企业经营者勾结在一起,构成了城市化的腐朽的控制网络,致使市政腐败,社会管理失序。英国的选举过程则被有钱人控制,贿选、舞弊情况十分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将城市化进程简化为一种“造城运动”。这种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城市化催生了人地矛盾、阶层矛盾、城乡矛盾、环境破坏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可以看到,缺乏前瞻性的盲目城市化过程,会使得“城市病”的压力更加严峻。就当下的实情而言,城市化给中国带来的将是全面的、深刻的和根本上的挑战。
二、“重度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出现的自然发展趋势,中国的老龄化明显带有人为色彩,尤其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老龄社会到来的时间被明显提前了。随着生育水平的下降和人均寿命的增长,中国社会已经转向“重度老龄化”。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大陆老龄化已经达到13.26%,农村老龄化尤其严重,达到了15.4%。到本世纪中叶,将有4.38亿老年公民,这大大超过美国的人口总数。对于缺乏养老保障体系,仍然较多依赖家庭养老的中国老人来讲,大部分养老负担是由子女来承担的,因而“少子化”的家庭结构,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子女的负担。人们有理由忧心,因为缺乏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当这种负担加剧时,血缘所带来的家庭向心力很有可能在经济压力下被稀释,一系列新的社会伦理问题也会随之爆发出来。
需要明确的是,中国“老龄化”与“城市化”是发生在同一时代背景中的,很多问题的严重性又会得到“叠加”。例如,大量农民工向城市的转移,就将4000万留守老人甩给了农村社会。根据笔者在湖南的一项调查,由于农民工工资收入并不高等原因,子女外出务工并没有给留守老人的经济情况带来明显好转,49%的老人表示子女外出后家中的经济状况没有变化,48%的老人还承担着农业生产劳动,对于这些脱离了传统“子孙同堂”结构的老人而言,吃饭虽然暂时不是问题,但是“吃药”即医疗保障却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调查同时显示,60%的老人表示自己患有疾病,其中20%的老人已基本不能参与劳动;71%的老人表示生病时主要依靠自己,除非生大病,子女才是医疗费的主要承担者。乏精神心理抚慰也是农村老人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不少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精神孤独。
“长命百岁”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追求,但是在“长寿时代”到来的今天,中国显然并未做好足够的应对,甚至出现了“未富先老”或“未备先老”(没有准备就进入老龄化时代)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无法全面跟进、养老金准备不足、国家财政压力不断加剧;另一方面传统养老方式不断受到冲击,老年事业无法得到全面发展。“社会养老”虽然为一些专家学者所呼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法律空白和监管缺失的困境,良性的养老市场发育还需要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等各方面,带来了严峻的压力。如果不能审慎地应对这些问题,老龄化高峰的来临将促使整个社会直面更大更多的风险。
三、“政治民主化”带来的挑战
环顾全球,在北非、阿拉伯甚或最近利比亚卡达菲的倒台,都以不可阻挡的力量证明,人类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虽然历经波折,但是脚步并未停歇。反之,一些政治上保守、实施高压统治的国家则面临政权更迭的压力,不论外部环境如何反射到中国内部,由经济民主而社会民主最终推动政治民主化的路径,想必是无法阻挡的。我党也早就提出“由基层民主而高层民主、由党内民主而人民民主”的改革路径,并且进行过相关试验,但是民间特别是知识界对民主化的诉求热度并没有消减。未来应该以怎样的态度、怎样的形式、怎样的速度来回应社会内部“民主化”的诉求仍然是一个重要课题。
民主必须既立足国情又符合基本规律,与西方不同,中国封建思想的惯性对 “民主化”的进程一直产生着极大的妨碍。就国情来看,中国从秦朝以来就一直是个中央集权国家,历来重视“公共权力”,即权力掌握在谁手中;对于在契约和宪法上早已规定的“公民权利”却无法得到有效更新和保障,而“公民权利”恰恰是“公共权力”之源泉。由此来看,在关照“政府主导”这个国情的条件下,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毋宁是“民主化”的第一步,这充分呼应了“有怎样的政府就有怎样的民主”的论断,也就是说“法治政府是民主的第一步”。再乐观点讲,通过“宪政”的建设,以及民间社会的良性发育,促进社会权利和个体权利的有序扩充和保障,进而达成社会对政府的监督,使“公民权利”真正回归到制约“公共权力”并为之提供合法来源的地位,是民主化的重要目标,这就达到了民主化的成熟状态——“有怎样的人民就有怎样的政府”。
还应看到,对民主权利的诉求是无可非议的,但缺乏理性精神支撑的盲目行为,一定会或多或少刺痛整个的政治体系,从而加剧“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零和博弈,使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出现更多的弯路。因而,“民主化”诉求,无论从追求的主体、追求的方式、追求的目标、追求的时间、追求的程度来看,对于一个有长期“政府主导”、“政府依赖”式的社会,治理一个多民族大国的大党而言,无疑是极具挑战性的。
四、“环境脆弱化”带来的挑战
30多年的发展是引人瞩目的,但代价也是沉重的。虽然学界一直在警告,要避免走西方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是面对GDP主义冲动,中国显然无法打破上述路径的魔咒,导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环境的破坏亦非常严重。当年北京奥运会,国外选手戴口罩入场的镜像,无疑需要我们对环境问题进行深刻反省。《中国环境的危机与转机》一书指出,自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环境“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爆发,环境保护事业充满转型和博弈的张力”,“而绿色GDP考核搁浅、规划环评条例立法遇阻等事态,不仅显示了传统发展模式的强大惯性,也再次暴露出‘特殊利益集团’正在成为环保决策中的重要的隐性力量”。
没有环境就没有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的发展就没有任何意义,一个不珍惜、不保护自己生存环境的国家和民族是十分脆弱的,是不能可持续发展的。可是面对庞大的人口和经济发展压力,如何面对环保问题,如何在转变经济模式、环境实效监管、健全环保体系、公正环保决策等方面获得切实的突破,即如何在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真正能够维持平衡,这需要整个中华民族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果断的行动。
上述四大问题不仅凸显在中国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中,也同样深刻地存在于未来社会进程的深层脉络里,对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来说是不容回避的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也是人类社会不容回避、共同面对的课题,亟需理论界和实务界予以充分重视。
注:本文是作者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央编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