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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论”的邀请——一种新颖的质性研究方法
田鹏
2012-12-17

质性研究可以被认为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才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主要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陈向明,2000)。它具有探索社会现象、对意义进行阐释,以及发掘总体和深层社会文化结构的作用。质性研究是一个跨学科、超学科的领域,被运用到与“精神科学”有关的学科,如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护理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它不是来自一种哲学、一个社会理论或一种研究传统,受到很多不同的社会思潮、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影响。

 

一、质性研究方法的历史发展轨迹

质性研究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的古希腊,“ethnography(民族志)”一词中的词根“ethno”就来自希腊文中的“ethnos”,意指“一个民族”、“一群人”,或“一个文化群体”。“ethno”作为前缀与“graphic(画)”合并组成“ethnography”以后,便成了人类学一个主要的分支,即“描绘人类学”。“民族志”是对人以及人的文化进行详细地、动态地、情景化描绘的一种方法,探索的是一个文化的整体性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它要求研究者长期地与当地人生活在一起,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获得对当地人及其文化的理解。

早期民族志研究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学者对世界上其他地区残存“原始”文化的兴趣,认为“落后的”民族是人类进化链中的一个环节,希望通过对异文化的了解反观自己的文化发展历程,了解整个世界的“本相”,以此修正西方学界有关人类社会的知识框架。实地调查方法的开创者是德裔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 Boas),从1886年始他便经常到美国西北海岸的印第安部落去做实地调查,并把自己的学生赶出图书馆,从学者的安乐椅中站起来,走入实地。

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正真地开创了长期实地调查传统的当推波裔英国人类学家布·马林洛夫斯基(B. Malinowski),他于19141915年和19171918年间在新几内亚和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岛上进行了长期艰苦的实地工作。通过亲身经历“在这里”、“到过那里”和“回到这里”的三阶段过程,他发现,白人研究者只有离开自己的文化群体,参与到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之中,才能对他们的制度风俗、行为规范以及思维方式有所了解。

博厄斯和马林洛夫斯基的实地调查方法极大地影响了后来西方的人类学家,如露丝·本尼迪克特(R. Benedict)、玛格丽特·米德(M. Mead)、弗斯(R. Firth)、列维·斯特劳斯(C. Levi-Strauss)等人。他们各自在非洲、太平洋岛国、美国本土以及世界其他地区进行了长期的实地研究,为实地调查方法的实施和传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质性研究中实地调查的传统还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的社会改革运动。如美国的杜·波依斯(Du Bios)对费城的黑人社区进行研究时,除了进行大规模的统计调查,还组织了5000例访谈,其著作《费城的黑人》(1899/1967)被认为是早期城市民族志研究的一个典范。德国的恩格斯(F. Engels)长期深入到工厂和工人居住区,其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1845/1969)被视为实地研究的佳作。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罗伯特·帕克(R. Park)等人对城市内不同少数民族群体、亚文化群体(特别是贫困人群)进行了研究,在其著名的“城市”(1916)一文中明确地把人类学方法作为研究城市的社会学方法。威廉·托马斯(W. Thomas)和兹纳涅茨基(F. Znaniecki)的《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1927)则通过大量的私人信件,对当事人的主观心态进行探究。林德(Lynd)夫妇将美国中部城市居民的生活分成六个方面(谋职、成家、生儿育女、闲暇、宗教、社会活动),对居民的道德观念和精神状况进行了考察,发表了《中镇——美国现代文化研究》(1929/1956)和《过渡中的中镇——文化冲突研究》(1937)。此时的研究者对自己个人的作用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重点主要放在如何从资料中挖掘当事人的观点和态度,认为那里存在着“客观的事实”。即使研究的内容涉及被研究者的主观世界,这个主观世界也被认为是“客观存在”。

1930年到1960年之间的30年间,随着殖民主义的衰落以及非洲和亚洲民族国家的兴起,人类学开始受到独立国家人民的排斥,人类学家也逐渐具有了自我反省的意识,意识到自己所持有的文化进化观过于偏狭,而且自己要保持“客观中立”也是不可能的。他们逐渐将注意力放到对历史文献、语言学以及自己国家本土文化的研究上面。在这里人类学和社会学开始了学科上的合流,两者均在民族志方法上找到了共同点,即长期地与被研究的城市居民群体生活在一起,了解他们的真切关怀和日常困扰。此时的研究者越来越多地反思和分享自己的主观性,将自己的“前见”公布于众,探讨自己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如美国社会学家怀特(W. Whyte)在其《街角社会》(1943)中便直接与多克等知情人士互动,参与到对方的各种活动之中。

1960年以后,质性研究受到现象学和阐释学的进一步影响,研究者越来越意识到,自己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研究者的自我意识不仅可以包容到被研究者的世界,而且可以创造一个社会世界。研究不仅仅是一种意义上表现,而且是一种意义上的创造。研究不再只是对一个固定不变的“客观事实”的了解,而且是一个研究双方彼此互动、相互构成、共同理解的过程。这种研究不仅仅涉及研究者在认知层面上“了解”对方,而且需要研究者通过自己亲身体验去“理解”对方,并通过“语言”这一具有人类共同性的中介,将研究结果“解释”出来。只有当研究者进入对方所关切的问题域时,“意义”才能向研究者展现。

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进一步上涨,世界政治和文化格局在逐渐地“去中心”、“边缘与中心互换”。在“文化多元”的旗帜鼓舞下,质性研究也被卷入了多种相互不可通约,甚至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和理论范式的论战中。在后现代的今天,质性研究者意识到,研究永远不可能“客观”、“中立”,“研究”其实就是在“写文化”。此时的质性研究已经从以往对自我和他人关系的反思转到了对语言、政治、历史以及社会科学家作为一种职业的反省,不仅对不同文化的人观、自我和情感的界定和经验进行探究,了解传统小型地方性社区与世界全球化之间的关系,而且将社会科学研究本身作为一种文化批评。在方法上,研究者不再像前人那样讲究研究的“客观性”、“真实性”和“确定性”,而是采取一种“视情况而定”的态度,在关系中对“效度”、“信度”、“推广度”等问题进行考量。

 

二、扎根理论的出现和发展

(一)历史背景

扎根理论方法最初出现在社会学家巴尼·格拉泽(Barney·Glaser)和安塞尔姆·施特劳斯(Anselm·Strauss)的成功合作中,他们一起研究了医院中的死亡过程。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早期,医院工作人员很少谈到甚至很少想到那些重病患者的垂死状态及死亡。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研究团队对不同医院环境里的死亡过程进行了观察;他们观察专业人员及其已到生命尽头的病人是如何处理这些信息。格拉泽和施特劳斯对他们的数据进行了清晰的分析。他们在长期的交谈中考察了分析性观念,交换了在该领域所做的分析性观察的初步笔记。当他们建构关于死亡过程的分析时,形成了系统的方法论策略。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著作《扎根理论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1967)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这些策略,提倡在基于数据的研究中发展(induct)理论,而不是从已有的理论中演绎(deduct)可验证性的假设。

20世纪60年代中期,社会学质性研究正在失去其基础。当复杂的量化方法在灭国获得主导地位,量化方法论学者支配了系所、期刊编辑委员会及基金会时,社会学质性研究长期以来的传统已经衰落了。尽管人们也会敬畏一些质性研究明星、一些实力强大的质性研究博士项目以及来自批判理论家的对量化化的尖锐批评,但科学训练还是朝着量化方式所规定的研究方向发展着。

哪些类型的方法论假设支持这场走向量化化的运动呢?认知的任何方式都依赖于人们有关知识如何形成的理论。这些一元论方法的信念即系统的观察、可重复的实验、对概念的操作化定义、逻辑推导出的假设以及验证了的证据,常常被看作是科学的方法,形成了关于量化方法的假设。这些假设支持实证主义,这种在常规的自然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探究范式。

20世纪中叶关于科学方法和知识的实证主义概念强调了研究的客观性、普遍性、可重复性以及不同假设和理论的可证伪性。接受了实证主义范式的社会研究者,目标在于发现外部可知世界的因果解释,并做出预测。他们相信科学逻辑、单一方法、客观性及真理,这些信念使得把人类经验的性质转变为可以量化的变量获得了合法性。这样,实证主义方法假定了这些事实的存在:观察收集事实但并不参与对事实的创造,是无偏见的和被动的,事实与价值是分离的,外部世界的存在是与科学观察者及其方法相分离的,以及关于这个世界的普遍知识是不断积累的。实证主义让研究者去寻求有用的工具、技术程序、可复制的研究设计及可验证的量化知识。

只有狭隘的科学的——也就是量化的——认知范式坚持着实证主义的正确性;他们拒绝其他可能的认知方式,比如通过意义解释或直觉所产生的认知。这样,分析和解释研究对象意义的质性研究就激发了关于质性研究科学价值的争论。20世纪60年代量化研究者把质性研究看作是印象式的(impressionistic)、轶闻式的(anecdotal)、非系统性的(unsystematic)和有偏见的(biased)。对可重复性和可验证性的优先考虑使人们忽视了那些并不符合实证主义研究设计的研究问题。就算量化的支持者认可质性研究,也只是把它作为一个使得量化工具更为优化的初级练习。这样,一些量化研究者用访谈或观察来帮助他们设计更精确的调查或更有效的实验。

20世纪中叶,当实证主义获得了发展的动力时,理论与研究的分野也在同时加剧。越来越多的量化研究者开始关注对具体信息的获取。那些把理论和研究连接起来的量化研究者从逻辑上验证由现有理论演绎而来的假设。虽然,他们使得现有理论更为精确化了,但却很少产生新的理论建构。

(二)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挑战

在《扎根理论的发现》一书中,格拉泽和施特劳斯遇到了主导20世纪中叶的方法论假设。他们都著作给出的命题旗帜鲜明,因为它挑战了方法论的共识,并为质性研究实践提供了系统的策略。从本质上说,格拉泽和施特劳斯把认识路批评和行动的实践准则结合在了一起。他们指出,系统的质性分析拥有自己的逻辑,能够产生理论。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特别关注对社会过程的抽象理论解释进行建构。

对于格拉泽和施特劳斯,扎根理论实践的规定成分包括:

1.数据搜集和数据分析同时进行。

2.从数据中而不是从预想的逻辑演绎的假设中建构分析代码和分类。

3.使用不断比较的方法(comparative method),包括在分析的每个阶段进行比较。

4.在每一个数据搜集和分析的步骤都推进发展理论。

5.通过备忘录(memo)来完善类属(category),详细说明它们的属性(property),定义类属之间的关系,发现它们之间的缝隙(gap)

6.为了理论建构的目的进行抽样,而不是为了人口的代表性进行抽样。

7.在形成了独立的分析之后再进行文献评述(literature review)

这些实践有助于研究者控制研究过程,增强研究分析的力度。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目的在于,使质性探究方法超越描述性研究,进入解释性理论框架的领域,由此对研究对象进行抽象性、概念性的理解。他们激励新手扎根理论者形成新的理论,提倡延迟文献评述,避免用已有观念视角看待世界。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理论化与书斋式逻辑演绎的理论化有很大差别,因为他们是从数据开始的,保持数据坚实基础的同时,系统地提高了分析的概念水平。与他们的论证一致,一个已完成的扎根理论要满足以下标准:要与数据非常契合,有用,具有概念深度,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可调整并具有解释的力度。

《扎根理论的发现》提供了有力的论证,使得质性研究本身作为一种可靠的方法论路径获得了合法性,而不再仅仅是使用量化工具前的一个步骤。在本书中,格拉泽和施特劳斯挑战了这些观点:

1.质性方法是印象主义的和非系统化的。

2.研究的数据搜集阶段和分析阶段是分离的。

3.普遍流行的观点:质性研究只是作为更加“严格”的量化方法的先在步骤。

4.理论与研究之间的武断分离。

5.一种假设,即质性研究不能产生理论。

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质性研究建立在早期质性研究者含糊的分析程序和研究策略之上,并使其清晰化了。20世纪前半期,质性研究者通过在田野研究中的言传身教和长期实践培养了一代学生。之前为进行田野研究所进行的指导主要处理的是数据搜集和田野背景中研究者的身份资料。作者们很少告诉读者如何处理和分析堆积如山的数据资料。格拉泽和施特劳斯为质性研究操作所写的书面准则改变了口述传统,使得分析性的指导方法更加容易掌握了。

(三)融合不同的学科后的扎根理论

扎根理论嫁接了社会学中两个互相矛盾而且彼此竞争的传统,每个传统都有其起源:哥伦比亚大学的实证主义和芝加哥学派的实用主义及田野研究。扎根理论方法的认识论假设、逻辑和系统方法反映了格拉泽在哥伦比亚大学跟随保罗·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所接受的严格量化训练。当拉扎斯菲尔德为量化研究进行编码时,格拉泽关注的是为质性研究进行编码。对质性研究方法进行编码,能够使研究的清晰策略得到详细说明。从而使研究过程不再神秘。

格拉泽也提倡建立有用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ies),正如哥伦比亚大学理论家罗伯特·莫顿(Robert Merton)所提出的那样。中层理论包括对具体社会现象的抽象表现,具体社会现象扎根于数据。这样的中层理论与20世纪中叶社会学的“宏大”理论(‘grand’ theory)很不相同,宏大理论曾横扫(sweep across)社会,但并不是建立在系统分析数据的基础上。

格拉泽把扎根理论沉浸在冷静的经验主义、严格的编码方法之中,强调生成的(emergent)发现,以及模仿量化方法有些模糊的专门化语言。虽然《扎根理论的发现》传达了方法论的争论,启发了几代研究者,不过格拉泽的著作《理论敏感性》(Theoretical Sensitivity)提供了这一方法最为清晰的早期陈述。

但是,施特劳斯的芝加哥学派遗产也渗透在了扎根理论方法中。施特劳斯把人看作是在其生活及世界中的积极行动者,而不仅仅是更大社会力量的消极接受者。他认为过程,而不是结构是人类存在的基础;事实上,人类通过参与过程产生了结构。对于施特劳斯来说,主体性和社会意义依赖于我们对语言的应用,并通过行动表现出来。行动的建构是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简言之,施特劳斯把这些概念如行动者、生成过程(emergent process)、社会的意义及主观的意义、问题解决过程及行动的开发研究引入了扎根理论。

所有这些观念都反映了实用主义哲学传统,这是施特劳斯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所信奉的。实用主义形成了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它是这样一种理论视角,假设社会、现实及自我是通过互动建构起来的,这样就依赖于语言和沟通。这一视角假设,互动本身是动态的和解释性的,解释人们如何创造、扮演和改变意义和行动。

格拉泽把他的分析技术用在了给质性分析编码上,这样就为进行质性分析建构了具体的准则。格拉泽和施特劳斯对在社会背景中研究基本的社会过程或社会心理过程,或者研究诸如患有慢性疾病的特殊经验有着共同的浓厚兴趣。这样,对于他们,一个已完成的扎根理论会以新的理论术语解释研究过程,说明理论类属的属性,展示这一过程得以出现和变化的原因和条件,并描绘出它的结果。

大部分扎根理论是实质理论(substantive theories),因为它们所解决的是在具体的实质领域中被限定的问题。比如,刚刚残疾的年轻人如何重新建立他们的自我认同。扎根理论的逻辑能够达到这个实质领域,进入形式理论(formal theory)的范围,这意味着产生抽象的概念,使它们的关系具体化,以理解多重实质领域中的问题。

《扎根理论的发现》一生产生了接受该理论的读者,并成为激发“质性革命”的主要力量,这一革命获得了延续整个20世纪后半期的发展势头。格拉泽和施特劳斯清晰的策略以及关于从质性数据形成理论的号召扩展到了许多学科和专门职业。他们的著作激发了新一代的社会科学家和专业人士,特别是护士,去追求质性研究。

 

三、结语

自从格拉泽和施特劳斯1967年和格拉泽1978年的经典陈述出现以后,他们开始在不同的方向上应用扎根理论。格拉泽仍然与他早期对该方法的解释保持一致,把扎根理论定义为一种发现的方法,把类属作为从数据中生成的,依赖于直接的、常常是狭隘的经验主义,分析基本的社会过程。施特劳斯把这种方法向证实(verification)方向发展了,他与朱丽叶·科尔宾(Juliea M. Corbin)合作的著作进一步沿着这一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 []卡麦兹 著《建构扎根理论:质性研究实践指南》边国英 [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

2. 陈向明 著《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3. 马戎、周星 主编《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上)[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8.

4. [] 诺曼·K·邓津、伊冯娜·S·林肯 主编《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风笑天 等 译[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