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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与融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
黄耀明
《社会福利》2012年第4期
2013-01-16

  【摘要】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是一套有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也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实施助人实践的原则及行动指南。发端于西方文化的社会工作伦理带有浓厚的西方宗教理念及工业文明色彩,社会工作本土化本身就是社会工作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对话与融合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中西方文化在社会工作伦理概念及观念上的差异,另一方面要在社会工作伦理与中国传统道德伦理之间寻求契合的元素,构建适合中国社会具体情境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

  【关键词】对话  融合  社会工作伦理  传统文化

 

伦理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约束,不同文化中的伦理同特定的社会规范与价值有紧密关联。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伦理”概念的理解从词源上说要比西方清晰得多,“伦理”在古希腊文中为“ethos(习惯、习俗)。最早出现“伦理”这个词是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原先的意思是表示人的住所或居留之处,主要泛指人居住于其中敞开的场所。后来意义被扩大,表示风俗、习惯以及所形成的人的品格和气质。①亚里士多德认为:“把习惯一词(ethos)的拼写方法略加改变,就成了伦理(ethike)这个名称。”。②意思上是伦理的字面解释与品格相关,而这种相关性来源于习惯和风俗。对于伦理做出明确区分与界定的当属黑格尔,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很详细地讨论了伦理与道德的关系。黑格尔指出必须从个体道德领域过渡到社会伦理领域,因为道德的真理不在个体自身中,而在社会伦理中,“只有伦理才是它们的真理。”③也就是说西方对于伦理解释的真正意义是社会性的,而道德则是个体性的。将伦理引入一个专业的行为守则,则要追溯到希波克拉底,希氏在2000多年前就要求全希腊的医生都宣誓保证有高水平的专业操守和伦理操守。而社会工作专业重视伦理价值的重要性则要归功于格林伍德和玛丽·里士满,前者在论述社会工作的专业属性中一直强调专业伦理应该被视为是最重要的前提,后者进一步在1920年具体地制定了社会个案工作伦理守则试行草案。[4]中国传统文化对伦理的界定很早也很明显,中国语言学的“伦理”二字,本身就具有社会伦理的基本意涵。从中文的词源含义说,“伦”本身是辈、类的意思,许慎的《说文解字》也表明:“伦,辈也。从人,仑声,一曰道也。”伦自身就具有人道的意思。“理”本意上是治玉(力工雕琢玉石),而引申则是条理、纹理与道德的意思。“伦理”在中国古代社会就是指客观人伦之理,也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合于人伦之理,应当有合适的标准和规范。社会工作伦理是一套有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或约束,也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实施助人实践的原则及行动指南。但是伦理与价值观并不是一样的,有些学者经常将这两者混为一谈。伦理是从价值观中推导出来的,必须与价值观协调一致,价值观关注的是好的和想要的东西,而伦理关注的则是对的和正确的东西,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伦理的规范将价值转化为助人的具体实践。中西方对于伦理的解释与界定的差异同样影响着不同社会层面、社会体制与制度的伦理性,作为社会工作的伦理带有浓厚的西方宗教理念及工业文明色彩,而中国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变迁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价值伦理与社会秩序,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本身就是社会工作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对话与融合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中西方文化在社会工作伦理概念及观念上的差异,另一方面要在社会工作伦理中注入中国传统道德伦理的优秀元素,构建适合中国社会具体情境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专业伦理。

 

一、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对话

  一般认为,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社会工作也被称为是一个注满价值的专业。就社会工作而言,伦理是指一种专业范围内的价值观和道德约束,具体包括保密性、隐私、受助者自决、对机构忠诚等。每一个专业社会工作者无论在助人的预估阶段、实施介入行动阶段或评估阶段都要面临着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的考虑与抉择。社会工作最初的助人对象是物质生活困难的群体,后来拓展到精神辅导与康复层面,现在囊括了增进社群福祉和社会和谐建设。只要社会工作者在助人过程中触及到人们的生活、生存及福祉,就一定会涉及到价值伦理的问题。如:最近经媒体报道,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在2002年至2005年间,计生部门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将老百姓家中的十余名“非法”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由于一些父母锲而不舍的追寻部分婴幼儿后来找到下落,有些已被收养在海外。多年来,这些“邵氏孤儿”与父母骨肉分离,人各天涯。当地计生部门的解释是,这些婴幼儿多是被农民“非法收养”的弃婴。但实际上,有相当多一部分婴幼儿是亲生的,更有甚者,一些婴幼儿并非是超生儿。这件事情引起了媒介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惊动了上级主管部门,最近正在深查。从这件事情深度分析可以看到其涉及到社会工作的诸多伦理:(1)将婴幼儿强行从父母身边抱走甚至送至国外是否符合婴幼儿的最大利益?采取如此行动的动机或判断是什么?(2)计生工作者在实施这项决定时是忠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政府?还是婴幼儿?或者其它?(3)社会福利院的价值与伦理是什么?他们采取这样行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4)如何平衡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与维护百姓权益之间的关系?当百姓利益与政策出现冲突的时候,该怎样考量当中的伦理困境?(5)将婴幼儿放到福利院或是国外的哪个地方,是否是婴儿的最好选择?这些问题无一不在考量着一个社会工作者究竟应该秉承着怎样的专业价值与伦理,从中也可以看出专业价值与伦理对于社会工作实务操作的重要性。社会工作者常常置身于各种矛盾关系之中,他们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伦理困境。因此,我们有必要梳理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从对话开始。

  西方社会整个伦理体系基本上分为基督宗教伦理观和人本主义伦理观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前特别是中世纪时代,宗教伦理由于基督教神圣无比的主宰力量决定了人们的所有行为,由基督教规范的价值伦理体系成为整个社会唯一、绝对的行为制约与范式。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以后,西方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迁,政府与教会、宗教与世俗出现了分离。同时,基督教的价值伦理与人本主义的价值伦理也出现了分野,基督教的伦理主要规范人们的精神世界与心理活动,其制约的范畴重点在灵性超越,而人本主义关注的是人们具体的社会行为。但两者之间的主体都是人,在总体目标上可以说是相同的。西方世俗社会的最高价值目标就是人道主义,人道主义也是西方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的交合点。人道主义强调人的本性、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需要、人的地位、人的情感与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就是将基督教的灵修关怀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也就是将基督教的慈善服务提升到助人行为的更高层面。

  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无论是儒家的“仁”与“义”还是道家的“朴”与“真”都体现了上究天人之际、下对社会人文秩序掌控,以及从一个人内心修养到外在行为层面的“德性”与“德行”。当下中国社会正处于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期,这种转型是在社会学意义上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价值观念的多方面转型。在经济主体关系由纵向服从关系转变为现代的横向或平面的平等尊重关系或契约关系时,在道德生活领域,道德体系由以往的忠诚为核心转变为以诚信为核心,这种转变带来的是道德的失范、价值观念的动荡以及道德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的裂变与衰败。一个明显的特征是现代社会已经告别了以往政治无所不管、全面触及的政治绝对化的年代,就人们的行动给予了空前的自主与自由。人们私人自由空间的不断扩大一方面凸显了道德主体的自主意识,但同时道德的自律精神却相对薄弱。如牛奶中的三聚氰胺、猪肉里的瘦弱精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就是考量人们道德自律的最明显例子。当我们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迈进现代化的时候,绝对的善恶标准已经被无情的历史进程所打破,但是某些存留的恶之社会惯性并没有减退,人们就越发在这样的转型时期感受到它的问题严重性。制约这种恶之社会惯性的关键并不能再次以政治的强制性来达到社会道德的善果,而是应该走理性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道路,建构一个基于社会公民身份平等意义的合理性的法治环境。合理性的法制环境应首先体现在社会体制的变革中,其基本的要求是对社会基本价值如自由与权利、社会发展与社会参与机会的公平合理分配、社会就业职位的公平开放、社会阶层的合理流动,以及财富与收入的公平分配。而这些正是专业社会工作必备的伦理基础,当中国社会缺乏与专业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相匹配的社会价值和关于人的价值尊严的时候,要想顺利实现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就一定相当困难。

  对话焦点之一:强调个人价值尊严至高无上与重视社会群体利益之间的差异。基督教伦理关于爱、关怀与责任三个重要元素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基本价值。社会工作价值观源于西方宗教理念和工业主义文明的结果,它注重个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受助者个人价值的独立性和重要性,主张个人自我决定,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同时也明显受到了功利主义的哲学思想的影响。[7]中国传统文化则不同,中国传统社会从来就秉承社会与群体利益的伦理价值取向,重视集体为本和强调以社会为中心,崇尚社会本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永远是社会的依附品,个人的权力一定要让步和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就像在家庭中,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要以“家”为整体核心,无论个人受到多大的委屈,也必须以家庭利益为重,“家和万事兴”和“家丑不外扬”成为家庭关系中至高无上的伦理价值。

  对话焦点之二:强调助人行为的政府责任及制度安排与依赖道德力量约束的善行之间的差异。西方福利思想与人道主义的价值理念深深地植入了西方社会的整个制度安排,在“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思想导引下,西方政府非常强调自身在促进公民生活状况与生活质量的责任。因此,专业社会工作也就自然成为了西方社会缓解个人困境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个人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同法律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工作专业也由自身的助人实践发展出一整套的制度约束,而这些约束甚至具体地体现在专业工作者、社会服务机构和政策的使命、目标及责任上。中国传统文化体现在助人行为方面的伦理道德与西方截然不同,尽管传统文化很早就强调“仁爱”与“爱人”的重要性,当今社会依然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但他们都缺乏政府的制度设计与监管机制。人们实施助人的行为更多地依赖道德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约束,更重要的是,当受助者因为助人者提供不适合服务而造成精神或物质伤害的时候,他们就无法寻求法律的援助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对话焦点之三:强调助人行动专业性与实施爱心及慈善志愿行动非专业化的差异。西方的助人行动从重视个案辅导的“慈善组织会社”到关注社区发展的“睦邻组织运动”开始,就非常重视助人行为与社区发展的专业性。西方社会早在十九世纪末期就开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他们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发展及行业自律、社会服务机构培育、社会政策框架设计等方面对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与行动。1955年在55个国家的专业性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国际社会工作联盟,至今为止,几乎所有的西方国家都成立了“社会工作协会”。协会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质量,将发展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体系和促进专业维持在一个较高的专业标准之上。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伦理学说也非常强调人与人的关爱,重视“孝”、“悌”在维护家族甚至社会伦理秩序的重要性。但问题是这些行为都只是一种道德层面的倡导与约束,从根本上缺乏施行过程中的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性。就是今天中国社会推行的民政助人行动也非常缺失专业化,一方面是很多专业的社会工作高校毕业生无法找到合适的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岗位,另一方面却是从事志愿服务、助人服务和福利事业、社区发展的人员缺乏必备的专业性。

由于中西方文化根源上的本质差异,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的建构必然会在内涵和形式上存在不同。社会工作作为西方社会的舶来品,在中国本土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价值进行对话和检讨,但这种对话的最终目的不是要强调差异,而是要追寻融合。也就是在对话的过程寻找双方的交汇点,梳理可以建构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的文化基础和思想脉络。

 

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

  西方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伦理基础尽管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在研究差异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看到,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或者某些领域中依然存在交集区,是可以在对话中寻求融合的。专业社会工作在西方社会甚至我国港澳台地区对于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就可以证明它是一个极具国际普适性的助人专业,这种特性也显示出社会工作对于不同地区的跨文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通融性。关键是社会工作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如何调整自己的专业伦理坚持去迎合和适应中国的本土社会及文化,也在于如何从中国传统文化及社会中汲取有益的元素去融合社会工作伦理。当下世界的全球化趋势促使“地球村”已然形成,也促进了不同国家与社群的跨文化交流,这非常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国际化,也同样有利于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融合之一:助人与互助理念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交集点。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就是“助人自助”,这里的“助人自助”至少包含这么几层意思:一是社会工作的专业出发点与使命就是“助人”,帮助那些需要被帮助的人,并且这个助人的范畴已经从当初的物质生活困难者拓展到整个社会的全部,也从最早对人治疗的专业取向转向预防与发展的专业取向。二是“自助”蕴含着两层指向,一方面是指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并且使他能够自我成长与发展,换句话说就是社工不仅要发挥助人中输血的作用,更要重视服务对象自身造血功能的培植。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社会工作助人的终极目标。另一方面的意思指向是社会工作者在帮助人过程中自身也能获得成长,社会工作者强调服务对象的自决权利,更加关注社工要懂得与服务对象共同成长,并且在助人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反思,从而达到助人自助的专业目标。中国传统文化从来就非常重视个人对于他人的责任与互助的理念,这一点与专业社会工作存在明显的交集。中国传统文化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伦理范式追寻中可以看出,一个人对于他人-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强调是“推己及人”式的,也是费老所说的“差序格局”式的。一个人对于他人的无私帮助在中国人看来是一种美德的表现,一个人对于家庭责任的担当几乎关系到这个人的人格品质优劣,甚至会将家庭责任与关怀当成评价个人伦理道德的重要标准。当然,中国传统文化也看重个人对于家族、社区的关怀,并且极力推崇个人对于国家和民族的付出。这些元素正好与社会工作的助人专业本质有异曲同工之妙,应该深挖这些优秀的文化元素,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交集区。

  融合之二:和谐与发展理念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目标。有人说医生关注的是一个人的生理疾病,心理学关注的是一个人的精神健康,而社会工作关注的却是一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自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社会工作发展出小组工作和随后的社区工作之后,社会工作就开始将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康复与预防、社会建设与发展当成自己的专业使命与追求。也正因为如此,当西方社会遭遇到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七十年代的石油危机、近几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甚至于两次世界大战冲击的时候,整个西方社会陷入分离与痛楚的境地,社会工作对于西方社会的疗伤、重建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些学者甚至将社会工作者称为“社会医生”。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社会和谐甚至天人和谐的重视程度与西方文化相比,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管是家庭之中强调的“家和万事兴”,还是儒家文化对于整个中国家庭伦理、社会秩序的规范,道家文化强调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论都无不在诠释着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和谐的追求。可以说,社会工作所强调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社会和谐与发展同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的和谐目标是一致的。

  融合之三:“以人为本”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上面我们已经谈到,以人为本是西方文化在文艺复兴之前对于神笼罩整个社会现象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使得人的世界与神的世界相分离,也得以在神的道德伦理之外建构了人的价值伦理。很显然,以人为本是社会工作伦理的核心,也是社会工作之所以施行助人行为的出发点和主要依据。几乎大部分的社会工作价值伦理都是从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衍生出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尽管更多的是强调个人对于国家或家庭的单方面奉献,也就是小我对于大我的忠诚。但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的核心也都是以人的存在与价值为出发点的,近几十年改革开放努力促进生成的公民社会与倡导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力保护都显示出中国人对以人为本的强烈追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性,强调以人为本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检验一切工作的一个重要纬度。因此,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可以在中国本土文化中找到很好的契合点。

  融合之四:中国式道德观的传统文化可以为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注入新的元素。与其他的专业不同,社会工作是一个依靠技术或工具就可以完成的专业,它能利用的工具与手法是比较有限也是相当模糊的。就像Leighton指出的,在社会工作中,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专业关系与个人关系十分复杂,不像医生与病人或律师与其当事人的关系那样单纯。社工必须保持不判断与不批评的态度去协助服务对象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在助人行动中要表现出其专业伦理中的真诚与热忱以及个人伦理的客观与冷静。因此,社会工作非常需要依赖主观价值和专业伦理的信仰与约束来实施行动。中国式的道德观其实可以为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注入很多新的元素。中国式的道德观崇尚个人的修行与约束,也注重一个人在社会关系的人情、面子与人际关系的重要作用,这些文化元素的指向都与和谐有关。当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时候,要引入中国式的道德观将服务对象当成自己人或者说熟人去建立专业关系,更要尊重中国人不善于倾诉的性格惯性,注重换位思考和宽容接纳的价值伦理去解决问题。

我们强调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就是要重视和解决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主要屏障。在整个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建构中更多地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源泉活水。毕竟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它不能脱离所在地文化及其现实社会条件单独实行。最主要的建构策略就是在全球社会工作伦理的共同架构中兼顾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情形,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在中国本土的适切性。

 

三、简短讨论

  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构成了社会工作学科体系的三个重要维度,三者缺一不可。其中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居于最核心的地位,它几乎决定了社会工作的整个专业目标与专业使命,也操控着社会工作的所有助人行动。所以,当社会工作进入中国的时候,一方面它带来了全球性先进的普适性文化,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和适应中国本土的传统文化,从中汲取营养构建适切中国具体社会情景的专业伦理。因此,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框架与操作性条文是今后我们必须面对和重点关注的议题。

  

注释: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可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25.

  ②(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可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25.

  ③()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42.

  参考文献:

  [1]()Ralph Dolgoff等著.隋玉杰译.社会工作实务工作指南[M].200534.

  [2]江娅.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和价值冲突[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124.

  [3]刘继同.会通与更新:基督宗教伦理道德观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的关系[J].宗教学研究.2005(1)85.

[4]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93.

 

(作者单位:漳州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