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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访谈:经验社会研究的一种质性方法
葛忠明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2013-01-21

【摘要】在现代社会,经验的社会研究中,使用传统的人类学方法,如参与式观察的方法,越来越受到限制,这种限制在质性研究中也有体现。有什么方法能够突破限制,建立关于认识对象的真知识?本文首先讨论质性研究,并讨论“长度访谈”这一特殊的质性研究方法。本文认为,长度方法能够突破限制的前提下,在经验研究中完成传统人类学方法所能完成的知识任务。质的研究建立在不同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所持有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由于强调了社会现实的建构性质,质的研究基本上把在实证主义那里理所当然地加以接受的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当作主观地、社会地建构的结果;合乎逻辑地,质的研究同时也强调本体论意义上的相对性。同样合乎逻辑的是,质的研究往往采用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将研究者个人的情感与价值立场带入研究的过程之中,使之与标榜价值中立的实证主义研究在方法论上形成鲜明的对立。本文将着重讨论质的研究中一种影响力日盛的方法,即长度访谈的方法,以便认识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的分野。本文认为,社会工作作为国内新兴的专业和实务,在借鉴、思量实证主义研究范式的同时,应该从质的研究中获得更多的启迪。

【关键词】质的研究 长度访谈 社会工作实务

 

一、质性研究的方法论取向

  社会研究,应该是经验的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内,尤其如此。所谓经验的研究,即要求研究活动必须有一个经验的过程,而研究活动的结果,即新的知识,应该得到经验材料的支持,用实证科学范式的话语来说,即证实或证伪。因此,经验研究要求研究者对被研究者的足够多的了解,因此传统人类学方法应该被强调。问题是,现代社会里人们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是向研究者封闭的;使用人类学的“参与式观察”等传统的方法,因此就有障碍。本文所提出的“长度访谈”,或许可以克服这样的障碍,并借此完成完整的经验研究的过程。

  任何社会科学研究范式(paradigm)都建立在特有的关于社会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1]根据谷伯和林肯的观点,社会科学的范式可以分为四种,即实证主义(positivism)、后实证主义(post-positivism)、批判理论(critical theory)和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onism)理论;而任何一种研究范式包含了三种最基本的问题,即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这三者之间关系密切,认识论的立场取决于本体论的立场,而方法论又取决于本体论和认识论。[2]

  社会本体论是关于社会世界的“本质”的论述。[3]社会现实的性质和形式是什么?为我们所知的又是什么?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认为社会现实是纯然客观的,承认一种所谓的“本体论上的真实”(ontological realism)[4]——这样的话,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任何社会现象,比方说新贫困和社会排斥等现象,就应该被看作是一种真实的客观的现象[4];批判理论的历史现实主义认为现实是主观的、充满了意义的,所谓的客观真实不过是受社会、文化、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的社会因素,如性别,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形塑,并在此基础了构成一个真实的现实——就是说,现实、客观的新贫困和社会排斥等现象,或多或少地是由社会性因素造就的;建构主义干脆就认为所谓的现实是在社会过程中主观建构的。[5]因此,所谓不变的、自然的现实根本就是变化的;在不同的主体那里,现实的社会世界就是不同的,“本体论上的真实”是否只不过是“本体论上的相对性”(ontological relativism)[6]——作为对象的社会排斥和新贫困等,就不会成为不变的客观的“现实”。

  社会认识论涉及到知者与被知者的关系,即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在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那里,外在于研究者的、与研究主体在意识和价值上毫无关系的对象,或是通过“证实”(verify)可以被完全认识(实证主义),或是通过“证伪”(falsify)而被发现(后实证主义)——如果还是以社会排斥或新贫困等现象的研究作为例子,那么,被排斥了的群体和陷入贫困的群体,因此就是与我毫无关系的、外在于我的;在批判理论那里,虽然在认识论上依然采取了现实主义的立场,但这个现实已经不同于实证主义的立场——社会现实是受了具体历史的限制的;因此,在认识论上,批判理论强调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互为主体的关系,强调主体之间的交往、互动,强调研究结果受到研究者价值过滤的性质——就是说,研究者是参与到了研究对象那里去的。这种参与是说,研究者的情感、价值立场都与研究对象相关,并影响最后的研究结果;而在建构主义那里,由于在本体论上的主观主义原则,在认识论上,他们和批判理论有着相似的立场,即强调互为主体的关系,强调交往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共同建构现实的过程,也同样是建构研究结果的过程。因此,研究者必须参与到研究对象群体中,并参与那种可能的发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的结果不是什么发现(finding),而是一种“创造”(creation)[2]

  社会研究的方法论即是有关研究方法的论述,因此涉及研究者用什么样的方法,使得研究者可以发现那些他们认为可以被发现的事物。受其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影响,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在具体研究方法上都采用量化的方法,或是通过证实,或是通过证伪,或是全部,或是部分地接近客观真理——比如说,研究者可以通过问卷收集资料,然后交给SPSS(statistic package for social science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做定量分析;批判理论在方法上强调对话(体现了互动、交往、互为主体)和这种对话、研究的辨证性质(通过对话实现研究主体/对象在意识上的提升),因此,在诸如新贫困和社会排斥的研究中,研究者与同样作为研究主体的研究对象之间的辨证对话就是必要的;与批判理论相似,建构理论在方法论上也强调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相互交往性质,而且由于在本体论上的相对主义立场和认识论上的互为主体的原则,建构主义更为强调对不同研究对象/主体的具体解读(reading)和诠释(interpreting),因为每个不同的主体都由于其自身的地位、性别、年龄、教育背景、生活经历以及自己的价值立场等因素,而建构了具有个人性质和相对性质的“现实”;所以,只有通过诠释学的方法,这种具有个人性质(局部性、地方性)的建构才是可以理解的。在诸如新贫困和社会排斥的研究中,研究者就必须通过与单个人的不同的深度访谈,才能理解局部的、地方性的建构。必须说明,这个理解的过程,同样是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作为研究的共同主体同时共同建构的过程。[7](P145-151)

  经验的社会研究都会涉及到上述的方法论问题,所以,研究者似乎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方法论立场。对我而言,被当作不变的客观事实而存在的新贫困和边缘化/社会排斥是人们主观建构的结果;因此在认识论上,当试图解释这个“事实”的时候,我不会认为自己不参与到研究对象里去——不存在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二元分离(dualism)。研究者只有把自己当作处于问题中的那些人中间的一个,才能知道这个建构是怎么形成的;研究者也将会用对话的方式,具体地解读和诠释这样的建构——这个过程,当然是发现的过程;但更多的是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们共同建构的过程。

  可以说,质的研究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建构主义的影响,因此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都与实证主义有明确的分野。由于质的研究强调本体论上的主观性和相对性,强调认识论上研究者的介入而非实证主义者认定的价值中立,因而在方法上,质的研究也就合乎逻辑地强调了对话的重要性。这种对话不仅仅是经验材料的收集,同样也是分析的过程。长度访谈作为质的研究中有重要影响力的一种,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传统的实证主义体系发出了严肃的挑战。

 

二、长度访谈:一种经验的质性研究

  社会科学中传统的人类学方法,要求研究人员与其研究对象有长时间的接触,这里,“长时间的接触”中有两个关键的要求得到了强调:研究人员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才能落实研究;研究人员必须得到足够的与研究对象的接触机会。但许多学者指出,现代社会生活的诸多限制使这样的要求往往不能得到满足。因为,现代社会中的人们,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在时间上都呈现出高度的片段化特征。从研究对象的角度看,虽然他们愿意参与研究,但毕竟没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到研究中来;而且,研究本身就不该是对研究对象耐心的测试过程;而在研究者一方,尤其是像我这样在各自的学校里还担任着大量的教学任务的人,也不可能把所有其他的工作放下,集中专门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某项单一的研究工作。另外,其他的质性研究方法,比如参与式观察(participatory observation),要求研究者进入到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中去,而在强调保护自我隐私的现代社会里,接近研究对象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是向参与式观察封闭的。这些限制,使得长度访谈成为适用于现代社会的一种质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因为,这个方法能使研究者用相对较短的时间,与有限的几个访谈对象进行深度访谈——在这里,深度访谈是作为长度访谈的技巧来对待的——而不必再去从事研究者难以完成的参与式观察。

  麦克雷肯认为,长度访谈能将我们引入个体的精神世界,把握他/她用来看待世界的范畴和逻辑。它可以将我们带入个体的生活世界,以便我们理解其日常生活的内容和模式。长度访谈为研究者提供机会,进入到他人的心灵中去,像他们一样理解和体验这个世界。[8]

  按我的理解,长度访谈不仅仅是一种能让我们进入与我们交谈的对象/主体的心灵或精神世界的方法;由于研究者作为访谈人的介入,访谈过程就不仅仅是研究者单方面地用他/她的视角看世界,单方面地理解他/她对这个世界的体验。而是研究者与访谈对象/主体在会谈中相互影响、相互理解;这时的理解是个发生过程中的现实世界的建构过程:用双方会话中产生的共识,建构一个现实的过程。“进入”是双向的,理解是双方的,因而建构是“我”和“我”之间的。基于上述的理解,我相信通过长度访谈能够实现研究的目的——在诸如新贫困和社会排斥等现象的研究中,研究者可以实现的研究结果可以包括:有没有一种有关新贫困或社会排斥的“发明”,或是“建构的”“事实”?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大体说来,长度访谈有四个步骤,即分析性范畴的回顾——对应的研究阶段是文献回顾;文化范畴的回顾——对应的研究阶段是审视研究者自己对相关研究主题上所具有的先在倾向;文化范畴的发现——对应的研究阶段是经验材料的收集;最后,分析性范畴的发现——对应的研究阶段是对经验材料的分析。

  分析性范畴的回顾/文献回顾,在很多人那里被错误地理解成“文献法”,并将文献法与量化研究或个案研究(往往被片面地认定为质性的研究)并列起来使用。其实,在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意义上,并不存在一种所谓的“文献法”;其实,在任何一种研究范式中,文献回顾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它本身却不是一种独立的研究方法。按我的理解,文献回顾并不是收集概念或经验材料的方法,而是强调在某一个相关的研究领域中,通过文献回顾的方法,研究者发现有哪些学者、使用了什么方法、得出了什么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批判性地形成研究者本人的解释框架。任何一个社会理论家/社会分析人员在对某一特殊的现象做出她/他自己的解释的时候,都会发展、形成自己的视角。在长度访谈的第一个步骤中,研究者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发现既有领域中不同学者的得失,而这种得失的发现,必然建立在批判的基础之上。

  长度访谈的第二个步骤,即文化范畴的回顾,按我的理解,是要审视研究者自身的文化——成长的经历、所处的环境、接受的教育、对生活的体验——尤其是与研究对象类似的体验,这些研究者自身的文化,必然带进研究过程中;因为在任何质性的研究中,研究者本人一般被认为是研究的工具,既是资料收集的工具,同是也是资料分析的工具。厘清研究者自己的文化,其实是要说明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在文化上,研究者与研究对象是文化主位的关系(emic)还是客位的关系(etic)。保持一种彼此的熟悉当然对双方的交流是有利的;但保持一种距离,却是批判和反省的前提。毕竟,太过的理所当然容易使我们丧失观察和分析的能力。[9]

  因此,长度访谈的第三步,即文化范畴的发现——资料的收集过程,就是在一种“陌生却又熟悉”的状态中进行的。这个步骤从技术上讲有四个操作性阶段,即建立访谈计划、抽样、进行访谈和资料的转录。这四个阶段既是描述性的,当然也是理解性的——用访谈对象的视角,理解他们的生活。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笔者在一个采用长度访谈这一研究方法的有关社会排斥的经验研究中,采取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访谈计划。在进行访谈计划时,就明确地认识到,我想知道的是不同的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构成这些关系的原因。笔者在那个研究中尤其想知道的是,在一个具体的社区中,不同的群体如何看待那个新近发展起来的社区建立其上的村子里的原居民的(“农转非”),并想知道这些原居民是如何看待自己的。持有任何一种看法的背后,必然有着持有人所具有的假设。所以,笔者假设,我能从人们所持有的基本假设中,发现这些假设背后的理据。要得知人们行为、观念背后的基本假设,笔者能怎么做呢?或许回顾受访人的历史,谈他们各自经历过的事情,谈他们对各自现在生活的评价,我可以做到对他们的理解——他们的思想和行动背后的假设到底是什么,假设背后的理据又是什么。就是说,直奔主题地发出“你是怎么看待‘农转非’的”这样的询问和“你在马路上检到一个钱包会怎么做”一样,提问中含有了太多的方向和限制。所以,在访谈开始的时候,我都会让我的访谈对象讲述他们的历史,在这些历史事件中重点谈他们认为是重点的内容,从而发现有什么人,什么事件,什么书本或传说、故事对他们发生了影响,这些都构成了他们理解当下生活的影响因素;在技术上,笔者的提问不是方向性的,而是漫谈性质的。诸如“你对现在的生活是否满意”和“搬迁前后生活中发生了什么变化”等问题是访谈中经常提到的问题;当然,为了进一步地理解他们的叙事,我还必须就他们的叙事做进一步的跟进。如果他们说对当前的生活满意,“满意在哪些方面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另外,我提醒自己必须放低自己的形象,而注重让访谈对象用自己的话语和声音,叙说他们自己的故事。

  第二,抽样。抽样的目的是要从笔者的“合适的”访谈对象那里第一手资料,而什么是合适的访谈对象,涉及所选择的访谈对象的数量和性质,而这一切,都与抽样的方法有关。虽然在质性研究中数量不是“科学”——能进行一般化概括的因而要求抽样符合概率原则——的要求,而且我的研究是要在一种特定的情境中——文化的脉络中发现、理解文化上的假设,也就是说,一般化概括不是研究的目的,但我依然要有足够的主体并与之交往,才能发现并理解这种特殊性。这里的“足够”,不是多,而是少;因为与较少的受访人互动能使我能做得更多。这也正是为什么克拉伯契和米勒(Crabtree & Miller)会说,用更多的时间,更多的关注,与较少的人进行交谈,要好于和更多的人进行泛泛的不够深入的会谈。所谓的“好于”,是说通过深入的访谈,我们能在较少的访谈对象那里获得足够多的范畴,而不再有新的范畴的发现——文化范畴的发现达到了饱和的状态。[7](P145-151)所以,在我进行的那个研究中,我开始的计划是要有10个访谈对象,一个焦点小组,但当实地的访谈开始后,我发现7个访谈对象就已经使我的研究在文化范畴的发现上达到了饱和的状态。另外,在我的研究中,我主要想从不同的社区成员那里得到他们对新社区生活的理解,并从这种理解中发现是否有一种社会排斥这个“现实”的共同命名和建构。因为不同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们如何看待和理解这样的关系,应该与这个建构过程是同一的。这样的认识使我选择的异质性社区成员成为我的“样本”,他们有3人是原居民,2人是成功的私营企业主,1个知识分子,1个政府官员;其中,女性成员3人,4位男性;年龄上,30403人,41以上的4人;学历上,高中以下的3人,达到大学教育程度的4人。很明显,这个抽样方法属于理论抽样——它是非概率的、在理论指导下为一定的理论目的而进行的抽样。[10]

  第三,访谈。这个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两个人之间的深度双向的交流,将主体的生活经历、体验和他/她对生活的理解表达出来。根据长度访谈的要求,整个访谈过程落实了以下几条原则:(1)访谈是重复的、时间上足够长的——在我的研究中,每次访谈起码1个小时,而最长的达到了3个小时。我与每个访谈对象都进行了2次访谈;(2)双方平等的地位——每次我都会尽力营造一个和谐的朋友式的氛围。不可否认的是,让所有我所接触的访谈对象,尤其是那些原居民把我当作和他们完全平等的人,是很困难的;(3)不能发生越俎代庖的现象——认真、严肃地对待访谈对象的叙事——与每个人的第一次访谈,我都会说明我的研究意图,并征得对方的同意用录音笔把整个访谈过程录制下来,在随后的转录过程中如发现可能产生曲解的地方,在下次访谈时再次询问、落实;(4)用访谈对象熟悉的语言和词汇,而不是他/她陌生的专业词汇与之交流,避免发生沟通上可能的曲解。

  第四,转录。经验材料收集阶段最后的工作是转录,虽然这是最花费时间的工作,但相对来说,是最轻松的工作。

  长度访谈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分析性范畴的发现阶段,就是说要通过反复地阅读转录的访谈文本,完成一次从文化范畴到分析性范畴的“转型”过程。很明显,这个过程就是经验材料的分析过程。具体地,这个阶段又分为5个小环节:

  确认并观察访谈人的“发声”——那些你在转录文本中发现的访谈对象自己的术语,它们引起你的注意,而且是你感兴趣的叙事;如在笔者的研究中,我观察到在某个转录文本中出现了“那些‘农转非’的在树上绑上铁丝晾晒衣服被子”这样的发声。在确认和观察阶段,我的注意力只是放在这样的发声本身上,暂时不会想到这样的发声与该文本中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但研究者的自我、直觉以及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进行的文化和分析性范畴的回顾,当然也会参与到对发声的确定和观察这个阶段中来,这些反思性质的内在行动,促使笔者在发现了这样的发声之后,在同一个文本中继续寻找类似的发声。这样,我就能进入到经验材料分析的第二阶段,即扩大的观察。

  扩大的观察,即在得到第一个观察阶段的基础上,将观察的范围扩大到同一个转录文本的其他细节上,而在观察的深度上,试图发现这些发声背后的假设。转录文本成为这个阶段的证据,而先前所做的文献回顾和文化反省,同样是得到这些发声背后的假设的根据。在笔者的研究中,我在做扩大观察的时候,发现和上述发声类似的还有“他们经常在楼下大声说话”,“不爱惜草地”,“他们过年乱放鞭炮”。这些发声,加上我已经具有的分析性范畴的作用,使我得到一个扩大了的观察:某些被认定为“不良的”行为使原居民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得到了这样的观察以后,我还重新回顾整个转录文本,继续扩大观察的进程。

  观察的比较,即对许多扩大了的观察的比较。就是说,在阅读了大量的同一个访谈对象的不同转录文本后,对所得到的扩大观察进行对比,以期发现彼此之间的联系。这实际上是在做更高一层的观察,这样的观察范围更大,层次更深。如被认定的“不良”行为总是与公共物品有关,如“树”、“花”、“草坪”;而对社区内其他成员的“赞赏性”行为,也总是与公共利益相关,如知识分子对社区内没有小学和中学等公共产品“有很多抱怨”。通过对特定行为进行不同“定性”——命名的比较,我得到了一个统领性的概念:行为上对公共责任的承担。我也凭借这个统领性概念,得到一个初步的主题:其行为上承担公共责任的人,是受人尊敬的。在得到这样的初步主题后,我的研究就进入到分析的第四个阶段:

  主题的发展。所谓主题的发展,是说在同一个文本中形成了初步的几个主题后,对这些主题之间的关系做出判断,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一两个主题,把过多的主题去掉,然后形成一个概念等级体制,最上面的是居支配地位的主概念,下面的是与该主概念有着内在逻辑关系的概念。如前文中提到的那种情况,主题的发展所形成的一个特定的概念等级体制从低到高就应该是:具体的行动——公共产品——责任——尊敬(或相反)。由于转录的文本相当多,从中发现的主题也可能很多,因此,主题的发展——形成一两个重要的主题,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耐心。

  不同主题的比较。在每一个转录文本完成了主题发展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对剩下的这些主题(主概念)进行比较,看这些主题之间是否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并形成一个研究的中心主题。在这个阶段,上面的例子中谈到的从“具体行动”到“尊敬(或相反)”主题中的具体行动,应该被放在不同的访谈文本中,看其是否适用于其他的人和事,然后把这个具体的行动,放在一个比“尊敬”更大的概念之下,如“接纳”或它的反面——排斥或边缘化。分析的最后一个阶段在此时出现了一种“转型”,即从文化范畴到分析性范畴的转化——分析的对象不再是某个特定的个体,而是整个访谈对象的思维和行动的性质了。这个世界至此也不再是访谈对象看到的世界了,而是研究者用特殊的分析视角所看到的世界了。

经过分析整理,我在最后得到了三个中心主题,分别是“让人尊敬”(respectful)、“有技能”(skillful)和“有头脑”(mindful)。这些命名来自于我的访谈文本中的受访人的叙事,也来自我写下的那些访谈日志里的反省和回顾,同样也来自我在文献回顾中所做的那些工作。在这三个主题的基础上,我提炼了一个在这个社区里十分流行的一个概念,即素质概念,并用这个概念解释一种社会排斥是否形成和如何形成的。当我在素质概念的基础上继续我的写作的时候,我觉得我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在“颠覆”长度访谈的原则:素质概念基础上的讨论似乎脱离了叙事者们的故事——她/他们自己的文化范畴,而纯粹变为作者自己的分析了;但笔者并不会十分肯定这是颠覆,因为我的分析,依然建立在受访人和我进行的对话的基础上。

 

三、质性研究对社会研究的启示:以社会工作为例

  社会工作在国内被划在了“社会学”这个专业目录之下,被视为社会学的二级学科;然而在国际上,社会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却已经发展了100多年。在其发展的初期,犹如社会学在19世纪的发展状况一样,为了获得所谓“专业”(profession)的地位,获得类似自然科学的专业权威地位,社会、人文领域内的知识体系,都以自然科学为模仿的对象[11]。所以,因袭了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以及稍后的后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成为当时的主流,并且直到今天依然占据了整个社会科学的主导地位。本文并不是想要全盘否定实证主义的主张,而是想从社会工作这个专业所特有的属性出发,讨论该学科的理论与实务中采用长度访谈等质的研究方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不管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种类有多少,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它是一种助人的事业。就是说,社会工作者,不管他们使用什么样的理论与实务技巧,都将通过介入(intervention)活动,试图改变服务的使用者,或改变其周围的环境——说到底,环境也是由不同的人群构成的。这样,社会工作就成为一个专门与人打交道的专业,而如果把人当作我们的研究/工作对象,我们就很难将他们视为涂尔干式的“社会事实”——一种类似自然界中的“物”;同时,社会工作者,无论是作为研究者,还是作为实务人员,也不可能在他们的研究/工作对象面前,丝毫不带入他们自己的情感和价值取向。就是说,实证主义者所强调的价值中立,只可能被当作一种迷思(myth)来看待。这里我们其实是在讨论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社会工作的对象,即人的问题;二是如何看待社会工作者与服务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和批判理论、社会建构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分野。在我看来,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似乎更应该向批判理论和社会建构理论开放。

  首先,社会工作的从业人员不能把服务的使用者简单地当作“物”来看待。当涂尔干说我们应该把人的现象,即“社会事实”视为“物”的时候,他也应该知道这仅仅是一种非常简单化的策略[12]。在“物”那里,科学家们排除了人的全部因素,人的情感、思想、信仰,对人生目的的思索和追求都看不见了。我们似乎应该这样去理解经典的社会科学理论家们何以采用简单化的策略处理人的问题,这就是这些具有强烈社会使命感的理论家们在一个遭受着“革命后遗症”的无序的社会面前急于解决人的解放的问题,而在他们看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一种知识体系,使它能与当时已经获得非凡成功的自然科学一致起来。但愿望不能取代“真理”。当社会科学家们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的“满足感”等主观体验的时候,面临着何等的尴尬呢?通常在这样的研究问题面前,实证主义者必须对这类主观体验进行概念的操作化,即要设计一些指标,用这些指标分解“满足感”这个概念。这样,收入、职业、教育、声望、健康等等的因素都将用来说明什么是“满足”的。问题是,研究者几乎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因素来对“满足”进行说明;即便这个问题能够解决,还有另外的一个问题似乎不可回避,即每个人的“满足”观念,可能都是不同的,而实证主义者似乎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在形成了问卷设计,通过抽样调查,量化的研究通常都会假定,其一,概念的操作化是可穷尽的;其二,每个调查对象都对什么是“满足”有着同样的观念——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更进一步地探究,我们就可以发现另外一个问题,即人们都是通过自己的诠释,解读那些问卷中的提问的;而研究人员也是通过自己的诠释,在解读人们对于问卷中问题的回答的,但所有的诠释过程,在量化的研究中都被忽略了;而忽略的原因,就在于研究的对象真正地被对象化、物化了。如果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也是采用这样的方法,那么,它就真的会成为“堕落的天使”了。解决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的途径,起码在可能的意义上,是把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向质的研究开放。因为在质的研究中,“对象”往往演变为作为主体的研究者/实务人员的合作伙伴,即另一个主体来看待的。因此,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分离,在质的研究中得到了克服,研究的对象终于获得了“人”的地位,他们的情感和精神追求这些被长期忽略了的主体性得到了强调和尊重;而获得这种主体性的方法,不是问卷,而只能是在质的研究中被广泛采用的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等手段。

  第二,传统的社会科学在处理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关系的时候,强调价值中立。从涂尔干、托尼斯、韦伯,直到今天的社会科学家,都为了科学的客观性而强调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分离。从根本上说,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因此,提倡价值中立的人,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到价值上的中立。承认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在我看来,作为助人事业的社会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生命之间相互影响的过程。就是说,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不可能保持一种冷漠的理性人的姿态,而不带入自己的情感和价值立场。在采取了文化主位立场的质的研究中,由于研究者自己就是研究的工具(在研究和实务中是要投入的),因此对自身固有的限制(限制可分为两种:文化上的——如生活经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价值观;分析上的——如读过的书籍和接受的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分析框架)有可能进行深刻的反省和警惕。这样,一方面双向的互动和沟通使真正地理解成为可能,这确保了研究的科学性;同时,质的研究也因此避免了口头上提倡价值中立而事实上价值介入的实证主义者对研究对象的无端干涉。

  总的来说,只要社会工作是一项提升服务使用者福祉(well being)的事业这个宗旨没有改变,我们就应该警惕实证主义在这个专业中的过度泛滥;而向质性研究的开放,是真正实现服务使用者福祉的开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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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