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城市化之抉择:科学发展还是初级发展
杨敏
《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11期
2013-04-16

[摘要]  数十年来,中国城市化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的推进作用,这一过程的发展与问题也始终相伴同行。2008年西方金融危机的爆发,催生了中国城市化的倒逼效应,在爆发式的扩张过程中,城市化与土地经济形成了更为的密切捆绑,土地城市化率远远高于人口城市化率,背离了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目标。城乡社会的相关病态现象也出现了畸变甚至恶化。所有这些都促使我们与初级发展的“土地城市化”彻底诀别,重塑城市化的财富之源,探索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之道,以文化科技构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独特优势,并在城市化过程中加速建设亮丽乡村,以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新型城市化的正途。

[关键词]  科学发展,初级发展,城市化,新型城市化

 

在改革开放开始的1978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只有18.9%,这一数字在2011年达到了51.27%。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中国经济也在迅猛发展,国家实力明显增强,社会财富迅速开发聚积,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从许多方面说,将中国城市化视为本世纪具有全球意义的一个重大事件并不为过。据说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如此断言:中国的城市化和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将成为影响人类21世纪的两件大事。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对本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的推进作用,而且也为全球生产关系和供需关系的维系,以及发达国家主导的生产消费体系的运转做出了贡献。时至今日,必须思考的是:我们的城市化可以为继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还需要回答我们的城市化何以为继?这样一个问题。

 

一、被迫城市化与初级发展方式的真实困境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城市化进入了难得的黄金时期,同时,发展与问题也始终相伴同行,显示了这一过程特有的双面性。2008年初美国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之后向欧洲各国迅速感染和扩散。中国的城市化也随之发生了一种转变。可以说,金融危机对中国城市化产生的倒逼效应十分明显,中国的城市发展更带有被迫城市化的特征,并引发了一系列影响深远、发人深思的问题。

(一)西方金融危机与我国城市化问题的转折

20世纪80年代,随着城市化的高速推进,我国城乡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过程中,中国经济总量迅速攀升,2010年位列世界第三,2011年超过日本居全球第二位。民众的生活水平也显著改善,城乡民生福利的投入大大增加。与此同时,城市化的复杂效应和负面结果也进一步显露。中国未能避免以往城市化过程的城市病现象,如城区过大、人口超载、交通拥堵、噪音和空气污染、垃圾围城等,而且遭遇了许多中国式的城乡病,除了就业难、交通难、出行难、停车难、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城市民生问题,农村出现的村庄空巢化、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非常规家庭等现象也令人困扰,还有公共服务短缺、社会治安恶化、犯罪率居高不下等,则是城乡社会共同面对的问题。特别是受2008年西方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城市化在爆发式的扩张过程中,与土地经济、土地财政形成了更为的密切捆绑,这类城乡病态现象出现了进一步的畸变和恶化。

中国城市化迎来新一轮亢奋期。西方爆发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以后,中国政界和学界对这场危机的严重性和长期性已有所认识,中央政府快速采取了一系列宏观政策,学术界也对中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及实际影响作了深入反思,并主张以城市化作为一项更具长远意义的战略措施,实现创造长期内需、优化经济与社会结构、抑制和释放过剩产能、提升整体现代化水平等目标。20099月,国务院通过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振了各地城市的规划和发展热潮。如郑州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化两型城市规划;杭州市在近几年精致和谐,大气开放从西湖走向钱塘江的城市目标基础上,又推出了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广州制定了国家中心城市、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城市定位;南宁背靠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面对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志在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现代化城市;北京坐拥国家首都、文化名城,更是直指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世界性宜居城市的目标。

被迫城市化的初级发展特征。客观地说,新一轮城市化带有明显的被迫城市化效应,其初级发展方式实际上背离了科学发展的初衷。宏观调控政策思路被简单化地实施,“四万亿财政刺激经济”等同于房地产投资和政绩工程,忽视了医疗、教育、保障房、环境保护、旅游开发、清洁能源、高精尖军事科技、现代农业、最前沿科学技术等的投资意义。相关研究指出,投资结构长期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政府主导的“铁公基”投资偏多,民营资本参与和主导的关键产业投资偏少;传统行业投资偏多,新型产业、教育、医疗投资偏少;依赖银行贷款进行的投资偏多,依靠直接融资手段完成的投资偏少。[1] 特别是政府财政对土地收益的高度依赖,激起了广泛批评。业界指出,这一过程加大了地方债务危机的风险,地方政府为了刺激经济,想方设法招商引资、承诺各种不合理的免税、土地政策,给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放行,这无疑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2]

群体性事件的猛增和激变。令人忧虑的是,因土地征用、强制拆迁、环境污染等直接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此伏彼起、愈演愈烈。如20119月广东省汕尾市乌坎村因土地征用引发的上访和警民冲突事件,20127月四川什邡钼铜项目引发的中学生、市民上街游行事件,20127月江苏启东因王子制纸排海项目引发的市民请愿和骚乱事件等,其负面影响均为历年罕见。特别是最近一、二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显露出极为严峻的走向。总体上看,发作频繁更高、人员规模扩大、参与阶层增多、剧烈程度升级、呈现恶性暴力骚乱等特征,矛盾冲突直指基层政府、市县政府、公安部门和警务人员,再加上博客、微博、QQMSN等新的网络动员手段,使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面临难以预测的巨大风险。显然,初级发展的负面结果已碰触了社会承受力的临界点。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严峻局面。随着城市化的超常规扩张,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也面对十分严峻的局面。六普数据显示,我国人户分离现象已十分普遍,全国2010年人户不一致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26138万人,近五分之一的中国人在流动。[3] 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20128月发布的研究报告,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4] 值得关注的是流动人口的年轻化趋势,这一群体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80新生代农民工在其中已占近一半。与他们的父辈相比,新生代流动人口更看重自己未来的发展,更注重体面就业发展机会。如何应对这一变化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很大挑战。如20127月广东云安外地人因经济纠纷与当地村民发生的冲突事件,广东中山市沙溪镇发生的当地人与外地民工的冲突骚乱并与警方对峙事件,20125月浙江瑞安的外地民工骚乱与防暴警察对峙事件,201110月广东南海的“小悦悦”事件等,基本是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缺口导致的严重事件。这就警示我们:城市化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过程,也是服务和治理提升的过程,应当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责任。

(二)土地经济之惑:中国城市化的一大沉疴

当今的中国和世界已经习惯了一个个中国奇迹。这些精彩荟萃的奇迹离不开中国农村和农民的贡献,其背后更多的是土地与农民、农民与乡土挥别的悲喜记述。这一过程的城市化与土地经济的复杂纠结和连锁效应,不断对中国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投放出深远的影响。

城市化与土地经济复杂纠结的形成及演变。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制定了新的土地管理制度并做了数次修订。特别是1988年《土地管理法》修改,以及同年宪法修正案关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规定,恢复了土地的商品属性,使得土地融资与信用、土地开发利益返还成为可能,建立了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的土地使用制度。其重要结果之一是城市政府的扩权,譬如征收农村土地的权力,收回城市内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力等。如此,城市地域规模的扩张成为可能。而且,地方政府以低进高出方式圈售土地,通过土地出让变现可实现财政收入,开发利益还可获得高额回报,这样就形成了土地经济与地方利益的链条。同时,以土地批租收益为基础,开辟了一定时期内可持续的地方财政来源,地方土地财政机制也由此形成。这个链条的影响辐射到城市化过程: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征地、卖地、融资,再征地、卖地、融资,中国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增长的轨道。

土地财政机制与地方债务的循环累积。目前,城市化和地方财政对土地经济的依赖已是不争的事实,许多城市的城建资金支出基本上来自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也是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多个地方税收的来源,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公共服务支出、民生保障支出等,都依赖于土地经济的收益,可以说事关地方政府的命脉。当然,在这背后还有地方政府债务的累积。土地收益的实现还需融资和举债,地方政府通过银行信贷来筹集一定比例的投资资金,于是,伴随投资融资高增长的是财政预算收入高增长,也包括地方不惜违规违纪进行土地抵押融资。这样,在土地经济为依托的城市化运作链条中,是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增长与地方债务增长之间的彼此助推关系。相关研究表明,土地出让金是最重要的财源,在某些城市通常占财政超50%以上。“现在好像离了土地,地方政府各方面都受到影响,包括发工资。”[5] 一些基层政府,年终要拿一块地卖了以后才能发工资。于是,城市越是扩张做大,土地城市化之势越盛,政府越是债台高筑。地方政府对土地经济的依存度过高,早已失去了理性。

土地经济主导城市化的社会震源效应。土地问题一直是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变迁的动源,亦是社会冲突的根本性震源,也是当今中国城乡社会矛盾的最主要起因。譬如,土地征用的补偿问题。政府的征地与出让操作过程采取低进高出,使城市地域扩张以较低成本覆盖乡村,造成了城乡收益分配的新剪刀差,农村和农民成为了利益受损方,也促成了许多群体性事件的直接震源。根据南海区信访局资料,2011110月,区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共5002026人次,土地问题引发的上访是主因,主要涉及征地款(土地出让款)分配、国土资源管理、城建拆迁补偿等问题。[6] 从南海区各镇(街道)情况看,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基层政府常规性的工作压力。如狮山镇政府相关部门称,维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201113批越级上访的事件中,11批涉及土地征用或土地历史遗留问题。[7]

土地经济主导的城市化使土地问题再次成为最大的社会问题,造成了城乡社会深层次矛盾的积累和激化,对经济、政治、司法、社会等多个领域的运行秩序带来了严重震动。这样的说法并不为过:农民与土地问题,又一次成为摆在中国前行道路上的一道坎”。[8]

 

二、城乡之间的拉锯与开放中的封闭:城市化的徘徊与逆反

中国城市化对本国乃至全球经济繁荣的贡献的确世所瞩目,同时,这一过程的超速推进、颠簸前行的状态也令人关注。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最新预测,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未来十年全国城镇人口年均增加1300�1600万,其中,农村转移人口1000�1300万。并称,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步伐未来将逐步趋于平稳。[9] 每年上千万农村人口移入城市的数字后面,意味着城市化必然面对的各种社会阻力,许多情况下是同时应对来自城乡社会的双重阻力。在未来一段时期里,挤出城市化率泡沫,扭转半城市化逆城市化现象等,是实现更加平稳、更加和谐的城市化绕不开的现实问题。

(一)城镇化率虚高土地城市化

随着中国城市社会的扩张,2011年城市化率达到了51.27%[10] 按照这一数据,中国城市人口有史以来首次超过了乡村人口,标志着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特征已基本形成。不过,采取不同的统计口径会直接导致城市化率的数据波动。一般来说,城市化率是采用人口统计学指标,按城镇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计算的。在具体统计上,中心城区、县(市、区)及建制镇,凡列入城镇建设规划且城区建设已延伸到乡镇、居委会及村委会并已实现水、电、路“三通”的,都纳入市镇人口计算。然而,如果按照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计算,数据就会显示不同的含义。譬如,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是46.59%,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3%,两者相差13个百分点;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的官方统计数字是51.27%,但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却只有35%,前后相差16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有13.6%,即1.2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及享有城镇居民待遇。”[11]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的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有10%�12%的城镇人口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仅在统计上归入了城镇人口,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享受市民待遇。[12] 也就是说,如果以城镇户籍人口所占总人数比例来计算,中国城镇化的真实比率应该降低10个百分点。

对城市化率的统计口径的讨论,涉及到之争,即城市化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地为本,是人的城市化还是土地城市化这样一个问题。学界发出了强烈的质疑声音,如李昌平认为,现在的城市化是“两要两不要”,即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去除没有享受市民待遇的人群,现在的城市化率估计只有40%[13] 相关数据也反映出,土地的城市化率要远高于人口的城市化率。如2001�2007年,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增长70.1%,但人口增长只有30%,表明土地城市化远远超前于人口城市化。[14] 陆学艺则指出了目前城市化的另一个软肋:城市化是好的,但在社会政策方面、社会体制改革方面还远远跟不上需求。1978年的时候,一个街道管4900人,现在一个街道平均要管理9.6万人。[15] 在城市人口激增的同时,城市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并未同步推进,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土地城市化的特点和弊端。

(二)半城市化:在城乡之间拉锯徘徊的流动人口

土地城市化率与人口城市化率存在的实际差距,意味着相当数量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流动人口没有城市户籍,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按照1.2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及享有城镇居民待遇的估算,这部分人口规模庞大,对城市社会和农村社会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近年学界关注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半融入现象,就是土地城市化率大大超前于人口城市化率所导致的直接结果。以地为本的城市化取向排斥了以人为本的根本目标,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难以避免深刻的社会矛盾:“一方面是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另一方面是进入城市的农民、农民工未能真正融入城市,两个方面形成了尖锐的对立。”[16] 特别是2008年以来,进一步强化了土地经济对城市化的主导力量,使得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半融入甚至不融入现象更为突出。

研究者将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城市的外来农民工,另一类是本地农村户籍人口的农转非人员[17] 无论是外来农民工还是农转非人员,如此规模庞大的人口在城市生活中的徘徊游离状态,已经成为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外来农民工因户籍制度的限制,相比,在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养老等方面都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很难顺利地融入城市社会。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大多出生并成长在城市,但在工作和生活的城市却难以立足,其现实处境和内心感受比他们的父辈更为难堪。农转非人员的情况并不比外来农民工好。他们以土地换得了城市户籍,面对城市居民,他们在教育、学历、知识、技能,谋生能力、市场竞争力方面往往处于下风,而且,针对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常常是真空状态,从农村到城市的身份转变可以是一个瞬间,从农民变为市民的路依然是漫长而曲折。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扩张、土地不断划入城市,农转非人员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数目。土地一下变现为了货币财富,世代为农养成的心态、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却不能立即适应这种变化,农转非人员中奢华、挥霍、斗富、滥用金钱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少人重新返贫甚至沦为赤贫,也使得一部分农转非人员成为了问题人群和维稳对象。

(三)逆城市化:城乡利益格局的变化

从实际看,中国的城市化也是利益驱动方向的变化、社会利益格局的复杂化过程。以往很长时间里,城市居民的收入、身份、权利、待遇都要高于和优于农村居民,因此,成为市民可以比农民获得更大的收益,这也决定了人口流动意愿与城市化是一致的。30多年的城市化使上述情况出现了逆转。在中国的中东部,一些地区农民的收益和待遇超过了市民,人口流动意愿开始出现与城市化不一致的趋向;一些城市、特别是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本地乡村土地被快速扩张的城市区域所包围,围城下的本地农村居民表现出强烈的逆城市化甚至反城市化心态。逆城市化反映了城乡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及其深层的制度因素。以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以及由此衍生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为基础,形成农民与市民的不同权利和待遇,主要包括承包地、宅基地、计划生育指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的持股和参与股份分红等。城乡社会利益格局之间存在的巨大落差,改变了以往的人口流动意愿,形成了逆城市化拒城市化反城市化趋势。以前是农村人口千方百计地农转非,给城市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现在却是城市居民想方设法要非转农,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不胜头痛。这种变化的确让人啼笑皆非。

笔者在广东南海进行实地调查时看到,这些年,南海农村集体经济的“蛋糕”越做越大,2011年南海村(组)两级经营资产达260亿元,可支配收入约50亿元。73.7万拥有农村户籍的“乡下人”都有分享这块“蛋糕”的权利。换句话说,城里人外来人成为了与这块“蛋糕”无关的体制外人员。因此,到农村去的风潮越演越烈。这种到农村去到保留农民身份的乡下去潮流,汇成了非常别致的南海逆城市化景观。对于实践领域的决策者固然是非常棘手的现象,对于学术领域的研究者也是始料不及的。无论是半城市化不融入半融入概念,主要是讨论和描述城市化的不足,仍属于城市化范畴。而逆城市化则不是城市化不足的问题,而是拒城市化反城市化的问题,是农村对城市社会的抵抗,农民对市民身份的拒绝。逆城市化表明了城市化过程的逆反和倒转,这是中国甚至世界城市化史上几乎前所未有的局面。

 

三、城市化的思考:科学发展与初级发展的再抉择

2011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了农村常住人口,标志着我国开始从乡村型社会步入城市型社会的发展阶段。[18]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在现有城镇常住人口中,数以亿计的农村流动人口还没有获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在实现中级城市型社会目标的过程中,将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如果对他们仍然不能获得同城同待遇,那么这样的城市化势必会难以为继。所以,必须结束初级发展的土地城市化,真正以科学发展观对未来的城市化进行思考和规划。

(一)初级发展与扭曲的城市化

在最近十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科学发展还是初级发展是一个重大的核心问题。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20045月,胡锦涛同志要求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转化为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能力。同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系统而深入的阐述,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在科学发展一路开拓进取的同时,也有一道阴影始终相伴相随,并在许多方面形成了与科学发展相背离的趋势,我们可以称之为初级发展。我国社会学家曾归结了初级发展的五大主要特征:发展目标的初级性、发展手段的初级性、发展资源的初级性、参与发展各方面关系的初级性、发展结果的初级性。[19] 客观地说,在中国这样积贫积弱的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强国的历史过程中,初级发展是一定阶段上难以避免的代价。然而,实际教训毕竟是十分沉痛的。由于经济发展被简单地等同为GDP增长,对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过度开发和索取,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发展的决定性指标,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了公平,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根本目标。这就导致了所谓类发展困境,也可以说是假发展、伪发展——政绩指数扶摇直上,百姓内心没有感觉。从根源上说,由此造成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是靠创新社会管理就能够解决的。由此可见,土地经济主导的城市化集中了初级发展的几乎所有弊端,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初级发展的一个典型符号。

(二)新型现代性与新型城市化

也许现在我们能够醒悟了: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对人类文明、社会和人性本身的大考量。早在上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斯宾格勒就以冷峻的思考对西方文明危机做了深刻检讨,给我们留下了永久的启迪。在他看来,现代文明是从乡村、城镇走向城市再到世界城市的进程,也是城市挑战和灭绝乡村、最终否定和灭绝了自己的历史。这一过程彻底改变了人类生活——乡土养料被截断了,人变为了城市动物,最终成为了世界城市的牺牲品。存在完全失去了根基,城市本身也在贪婪的吞食中耗尽了进化的力量,走向了自己的尾声。在极少数才华出众的人物的掌控之下,世界城市经济毁掉了地方经济;金钱毁灭了才智也毁灭了民主政治,因为民主政治就是金钱与政治力量之间已达到的一种均势[20] 斯宾格勒也许是最早揭开现代性的面具,指证其令人不安的文明前景的学者之一——这种无根的文明不仅是西方的没落,也是一切文明的没落。显然,如果我们的现代化和城市化不会在这种没落中沦陷,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初衷走上新型现代性和新型城市化的轨道,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我们期待已久的愿景。

2003年,我们就对旧式现代性进行了反思,把那种建立在自然和社会的沉重代价基础之上的现代性,称为旧式现代性。同时,我们也对新型现代性作了较为系统的理论阐述,指出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共存、人和社会双赢,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21] 数十年的加速转型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变,这一过程既取得了巨大的社会进步,也付出了种种社会代价。回望所有这些收获和付出,今天能够更为真切地体悟到新型现代性的深刻意涵和现实紧迫性。我们的城市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体现了新型现代性,以人为本是最根本的尺度。以人为本的城市化,必须在合理的成本和代价基础上建设优质的城市化。这也是新型现代性倡导的城市化——人和自然共存、人和社会双赢,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新型城市化。

(三)走向富足、创新、亮丽的新型城市化

最近几年,中国的一些城市已在积极地进行新型城市化的探索。必须看到,只有彻底诀别土地城市化,真正皈依科学发展的正途,才能实现新型城市化的愿景。

重塑城市化的财富之源。以往城市化之所以走入土地城市化的歧途,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现实原因,就在于不能以科学发展的方式开辟城市化所需的财富来源。值得警惕的是,对于新型城市化而言,这仍然是一个绕不开的关键问题。根据媒体近期报道,各个地方版的四万亿正在纷纷出台。如广州市下半年要重点抓好的101个重点项目建设、列入省500强产业的120个项目、76个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超过了2000亿元;长沙市向全球金融机构发出投融资邀请的195个项目,总投资达8292亿元;贵州拟8月份公布3万亿元的发展规划;开封的北宋汴京盛景和建设工业化新城工程,未来四年内至少需支付1000亿元的拆搬迁费用,等等。[22] 要避免昨天的故事重新上演,就必须改变依靠土地城市化的地方政府财税链条。这就需要对完善征地制度、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农村土地价格、盘活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探索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之道。我国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财税贡献率仍然相对较低。相关专家指出,我们的GDP2000年到现在增长接近两倍,但是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基本上停步不前。[23] 目前,新一轮科技浪潮正在全球范围兴起,包括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农业新科技革命浪潮,伴随第三次工业革命而来的所谓3D打印机系统和3D产品也悄然流行,信息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新兴原子能技术、航天技术、人工合成材料、分子生物学、遗传工程、海洋技术等正在形成新的技术聚合态势,传统劳动力市场、农业、能源业、材料业和制造业及服务业的变革也正在到来。应当看到,由于初级发展和土地城市化的干扰,挤占了科学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空间和机遇。这一损失亟待纠正和弥补——解决当今中国的许多社会问题,科技创新仍是根本的出路。

以文化科技塑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独特优势。区域的、地方的、乡土的文化资源可以构建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独特优势——它是无形而博大的,因为它往往与非物质的、柔性的、抽象的、文化的和符号的资源联系在一起的;它是无可替代的,因为它的地方性和乡土性,常常是仅为特定的地区社会所独有的和不可复制的;它具有不可比性,它的独特品格难以找到可以与之相比较的另一对象;它也是难以计量的,它的非物质性难以通过任何资产的形式来体现、计算和权衡;它当然也是不可交易的,因为它的持有者是不变的且唯一的。所以,深入发掘中华民族的悠久传统文化和丰厚文化底蕴,创作出民族文化与高科技手段高度融合的文化精品,应当成为新型城市化的战略性步骤。

在新型城市化过程中建设亮丽新农村。在本世纪中期实现75%城镇化率、达到中级城市型社会,是中国城市化具有现实性的目标。要达到高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76%90%之间)和完全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大于90%),必然受到人口规模和其他国情的限制。因此,新型城市化应当是新型城市与亮丽乡村的并行建设的过程。近年来,随着美丽城乡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北上广等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迅速崛起的中部城市以及县级市和小城镇,不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亮丽乡村。北京以农村作为首都新的战略发展空间,努力构建一二三产相互融合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广州实施了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城乡规划,促进区域内部聚合、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杭州临安的新农村建设更是一枝独秀、异军突起,作为首批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市之一,以“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为目标,村美、家富、社兴、人和建设已在杭州、浙江乃至全国具有领先地位和影响力。

2012723,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面临着一系列极具挑战性的矛盾和困难。无论如何,科学发展的前面还有长路,新型城市化已不容等待,这是20127月什邡民众、启东民众向我们传递的信息。

 

注释

[1] 向松祚:《投资效率低下才是问题关键》,载《经济观察报》,201284

[2] 启越(经济观察报评论员):《稳增长靠谁?》,载《经济观察报》,201284

[3] 参见乔晓春:《中国人口布局的现实特征与未来展望:来自六普数据的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4]《报告称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大可能返乡务农》,中国新闻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8/07/c_123541471.htm

[5]《发改委酝酿新型城镇化: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反对》,载财经国家周刊,2012820;《土地财政挽歌》,经济观察网,http://www.eeo.com.cn/2012/0721/230457.shtml

[6] 资料来源:2011年南海区信访局调研材料。

[7] 狮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狮山镇信访维稳工作和治安管理情况汇报》,201112月。

[8]《土地问题:中国绕不过的“乌坎”》,中评社香港,201211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9]《报告称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大可能返乡务农》,中国新闻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8/07/c_123541471.htm

[10] 潘家华、魏后凯主编:《城市蓝皮书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5:迈向城市时代的绿色繁荣》,第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1]《数据显示我国1.28亿生活在城镇民众无城镇户口》,载《中国青年报》,2012124;《发改委酝酿新型城镇化: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反对》,载《财经国家周刊》,2012820

[12] 于猛:《城镇化率不是越高越好》载《人民日报》,2011-04-11;张敏:《我国城镇化率虚高10个百分点》,http: //www. sina. com. cn2010-07-30.

[13]《社科院称城镇人口今年将首超农村》,人民网,20111220http://qh.people.com.cn/BIG5/n/2011/1220/c183411-16617926.html

[14]《数据显示我国土地城市化远超人口城市化》,载《瞭望新闻周刊》,201212

[15]《社科院称城镇人口今年将首超农村》,人民网,20111220http://qh.people.com.cn/BIG5/n/2011/1220/c183411-16617926.html

[16] 李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融入”与“不融入”》,载《河北学刊》,20115

[17] 李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融入”与“不融入”》,载《河北学刊》,20115

[18] 以人口城镇化率来对城市型社会进行阶段划分:城镇化率在51%60%之间,为初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61%75%之间,为中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76%90%之间,为高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大于90%,为完全城市型社会。——参见潘家华、魏后凯主编:《城市蓝皮书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5:迈向城市时代的绿色繁荣》,第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9] 郑杭生:《改革开放30年: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转型理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92

[20]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二卷·世界历史的透视>》,第889543545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21] 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的提出——对社会学学术传统的审视和快速转型期经验现实的反思》,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4

[22] 冯海宁:《谨防地方版“四万亿”带来泡沫》,载《证券时报》,201281;欧阳亮:《地方重大项目投资总额两月内接近4万亿》,载《第一财经日报》,201288;《开封拟投千亿重造北宋汴京》,载《羊城晚报》,2012812

[23]《中国十年纪事:发展之路高歌猛进转型迫在眉睫》,载《瞭望东方周刊》,2012813

 

[作者简介]杨敏(1955�),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理论社会学及其应用、社会政策理论与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