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生态文明并非是一种独立于农业和工业之外的文明形式,而是一种新的发展道路,这种发展道路需要重新界定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不可以再任意开发自然,只能在自然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与生态文明相对的并不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农业文明或工业文明,因为在这两种文明中都包含了生态文明的思想,也包含了反生态文明的内容。生态文明建设关注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与此相对的则是藐视自然、征服自然和破坏自然。
在农业中,有些农业活动与自然保持了和谐的关系,比如稻鱼兼作、谷物喂鸡、鸡粪养鱼等等,在这些活动中可以看到对自然的尊重。但是也有些农业活动完全依靠人工来改变自然,从而带来自然的破坏,如大面积的毁林开荒、在干旱地区大量开采地下水用于高耗水农业等。工业往往要改变自然,但并非所有的工业都是反生态文明的,工业也是可以在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消耗的基础上建设生态文明的。
因此,生态文明并非是一种独立于农业和工业之外的文明形式,而是一种新的发展道路,这种发展道路需要重新界定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不可以再任意开发自然,只能在自然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去人们认识自然的目的是开发和利用自然,那么现在更要发现自然的规律去顺应自然。也正因为在生态文明中需要重新定义资源和发展,因此,社会应趋于更平等。
自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以后,人们基于对资源的占有而形成不同的社会等级,所谓资源就是那些能够给人类带来经济利益的自然要素。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自然分成两类,一类是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自然要素,这被看作是资源,另外一类不能带来利益,因此被看作是非资源。比如土地,那些能够被耕种或可以获得收益的就是土地资源,谁拥有了更多的土地资源谁就成为富人;而那些不能产生收益的土地就被看作荒地,没有人去占有荒地,除非可以成为一种潜在的资源。同样,那些可以开采且带来经济收益的矿藏被看作是资源,而不能带来收益的矿藏则被看作是废矿。
拥有资源意味着拥有这些资源的支配权和收益权。不管是通过交换或占有获得了资源所有权的人都会为了盈利而开发这些资源,将资源转化成财富。在将资源转化为财富的过程中,不仅形成了贫富的分化,而且形成了对自然的破坏,因为一旦人们所认为的资源被开发殆尽,原有的自然就被破坏。比如森林是重要的资源,拥有森林的人可以采伐和出售,林产品被开发不仅造就了富人,而且也带来了环境的退化。矿藏的开发更是使那些矿藏的拥有者一夜暴富,而生态的后果却很严重。
若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去看,首先就要重新认识什么是资源,因为土地和矿藏不仅仅可以为人类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也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自然环境的一部分,资源不能由其所有者任意支配,也就是说,资源不能被资源所有者任意开发。在资源开发中,开发者必须从利益最大化的思路转换为自然保护最大化的思路。在这样背景下,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必将是多样的,既可以是私有的,也可以是共同所有的,或者是国有的,即使是那些个人所有的资源,也首先要提供公共产品,而不再仅仅是富人赚钱的工具。
其次,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从生态角度来看,任何资源的开发都会导致自然发生变化,都会涉及更多的利益主体,因此资源开发不仅仅是资源所有者的事情。典型的如采矿业,在传统的思维中,只要有人购买了矿藏的开采权,他就可以开发矿藏。但是从生态的角度去看,采矿不仅仅涉及矿藏的开采者,而且会涉及许多利益相关方,比如因为噪声、运输和土地占用而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计,因为消耗或改变地下水的储藏而影响到范围更广的人群,甚至因为对气候的影响而对区域乃至全球产生影响。当然这些影响也不全部是负面的,采矿也可以带来周边基础设施的改善,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区的开放。但是不管影响是正面或负面的,采矿会影响到广泛的人群则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受到影响的就成为利益的相关者,由于采矿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这些人尽管没有与采矿发生直接关系,但是也同样受到影响,他们的利益和需求必然要反映在矿业开采中。
我们看到,在生态文明中,原来那种通过占有资源并进而拥有权力,从而创造财富的模式需要改变,对自然资源的权利不仅要受到自然的限制,也要受到利益相关方的限制,人们不能因为是自然资源的拥有者而任意处置自然资源。从权利的角度看,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如何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需要更多公众权利的介入,保护多数人的权益也就是在保护自然,而保护自然也需要公众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在此意义上,生态文明建设必然有助于社会平等的进一步实现。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