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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与农民工返乡
贺雪峰
三农中国网
2010-11-12

 

2008年底的金融危机导致中国约2000万农民工失业返乡。加上年底休假返乡过春节的农民工人潮,2008年底返乡农民工的人数高达上亿。如此巨大规模的返乡农民工的状况如何?2000万失业农民工的前途如何?2000万人失业,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引起严重的政治社会后果,因为金融危机引发的2000万农民工失业返乡会造成什么样影响?中国社会可以如何吸纳这种影响?

2009年春节不是一个平静的春节。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在高度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状况。社会主流意见是,若不采取正确措施,2000万失业返乡农民工将会引发巨大的社会——政治问题。西方媒体预言2000万失业的返乡农民工会造成严重问题甚至引发中国的社会政治危机。

最近二十年,西方世界经常预言中国会因为政治社会危机而崩溃,这次金融危机引发2000万农民工失业,一如既往地被西方作为中国崩溃论的证据。当然,这种预测也一如既往地再次错误。而在2008年底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担忧也被证明属于过虑。

西方对中国20多年来一如既往地预言错误,与西方不懂得中国农村这一中国社会重心的状况有关。由于道德话语越来越占据优势地位,中国社会各界也越来越不懂得中国农村。不懂得中国农村,就读不懂中国,就在各种国内、国际的政治的经济的危机面前不知所措,进而有可能引发严重的预测错误和应对失误。

中国农村包括在乡务农的约7亿农民和进城务工的约2亿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未真正在城市获得稳定的就业和收入,离开农村,他们甚至无法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即他们不能在城市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体面地生存下去。或者说,进城务工的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未真正彻底地脱离农村,也无法彻底地脱离农村。而正是因为这些进城农民工没有彻底脱离农村,当他们年龄比较大,在城市找工作困难时,他们就可能回乡。而2008年底金融危机造成2000万农民工失业,这些失业农民工也就可以返乡。他们有家乡可以返回,且返回家乡后可以住得下来,可以生存得下去。

中国九亿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又可以顺利返乡,这就使得中国农民可以既从工业化中获取好处,又可以避免工业化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理解中国式的农民进城与返乡,及构成农民进城返乡结构性前提的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是理解中国农村和理解中国社会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理解了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农村这个重心可以保持稳定,才可以理解中国农村为什么能够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也才可以理解中国为什么能够从容应对各种危机,并从全球化中获益。

本书中,我们希望借对2008年底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失业农民工返乡的调查,并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社会适应的研究,来初步回应以上问题。我们希望借此深化对中国农村的认识,借此深化对中国现代化的认识,及借此来提出我们认为重要的政策建议。

本书是2008年底和2009年上半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组织的数次调查基础上写作的研究报告,这几次调查主要包括200812月底在贵州、湖南两省三县七村所作为期20天的驻村调查;2009年春节在全国十一省30村所作寒假调查;200934月分别在湖北、河南、湖南等省开展的农民工返乡社会适应状况的专项调查。后述报告将重点介绍调查情况,导论部分则是一个理论的框架和总体的思考。以下分八个部分来展开导论。

 

一、农民工返乡的逻辑

2008年金融危机下的农民工返乡,并非农民工随机地返乡,而是受工种和年龄因素影响明显的结构性的返乡。具体地说,2008年由美国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能力降低,中国出口导向的经济因此受到影响,大量外向型出口加工业因订单锐减,出口下降,而不得不关停。加工业生产线所需劳动力减少,工厂因此裁减劳动力或减少劳动力的加班时间,由此出现了农民工的失业或工作不饱满(加班时间变少)。因此,2008年金融危机引起的农民工失业,首先是工厂关停所造成的失业,是从事一般工厂生产线作业的“普工”失业。

对于生产线上的劳动来讲,年龄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指标,因为生产线作业,长期从事单调的重复劳动,需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尤其是要有长时间的注意力集中。生产线作业不同于重体力劳动,而是需要灵巧、敏捷、反应迅速、注意力集中、耐力长久等身体机能,否则,生产线上就会出现大量的报废产品。这些身体机能与年龄有极为直接的关系。年轻人心灵手巧,反应敏捷,很适合生产线的作业,随着年龄增大,反应能力下降,其生产线上出错率增加,从而出现产品报废率的上升。因此,在工厂生产线上面,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指标,有些生产线对年龄的要求达到很高的程度,比如只要1824岁女工,即是说,超过24岁女工的反应能力就已开始下降。

年轻人数量是有限的,在金融危机之前工厂招收生产线工人的年龄界限便有所放宽,比如可以放宽到35岁甚至40岁。而一旦出现金融危机,工厂需要减少劳动力,工厂便首先淘汰年龄偏大的农民工,年轻农民工即使因为工厂关闭而失业,他们也相对容易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当然,这些仍然保留了工作机会或找到了新的工作机会的年轻人,因为加班时间减少,收入会降低。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工则首先被从生产线上淘汰下来,而转入重体力的、高污染的、高风险的行业。还有相当部分年龄偏大的农民工开始返乡,但这次返乡与过去有所不同的是,他们此次是一返而不复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由此告别进城的漂泊生活,而回到家乡的农村。事实上,这些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工在金融危机之前,即已在计算何时返乡。他们说,现在务工收入还是不错,体力仍然够得上,在家的父母仍然能够劳作,那就再多干两年,再赚上2万元钱后回家。现在金融危机了,工厂关停了,工资下降了,务工也很难攒钱了,因此也就提前打道回府,不再受资本家的剥削了。

也就是说,2008年底金融危机引起的农民工返乡潮中,返乡的主要是年龄比较大,家庭负担比较重,从事生产线劳动的农民工。这些返乡农民工其实并非是突然遇到返乡这个问题,而是早在考虑何时返乡的问题。他们在这次金融危机引起的返乡潮之前,就已明显感到了自己年龄偏大,心灵手巧方面不如年轻人,体力精力越来越难以适应生产线上的高强度劳动要求,而一直在考虑何时返乡的问题,在考虑是再坚持几年,还是现在就回去。金融危机引发的农民工失业,不过是加快了年龄偏大农民工的返乡步伐,提前了他们的返乡计划而已。

那么,金融危机对于农民工返乡计划的提前,有多大一个时间量呢?我们来计算一下。

假定农民外出务工年龄为1840岁,则共有23个年龄段的农民外出务工。据统计,当前进城务工农民人数约为1.6亿,取平均数,每个年龄段的务工人数为700万左右,三个年龄段的务工人数即达2100万。也就是说,如果仅仅以年龄作为淘汰的依据[1],则金融危机导致2000万农民工失业,仅仅相当于让农民工提前三年返乡,即由原计划40岁返乡提前到37岁返乡。

当金融危机所导致的农民工大规模失业,不过是将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早已决定返乡的时间提前三年而已时,农民工失业问题当然也就不再是一个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2008年农民工大规模返乡,但并未出现海外媒体的悲观预测及国内专家学者们担忧情况的原因。

 

二、农民外出务工的逻辑

构成2008年金融危机大规模农民工失业返乡却没有引发中国的政治社会危机的原因,是农民工进城后,其实并没有真正将自己当作城市人,而仍然认为自己是农村一员,他们清醒地知道,进城务工是自由的,但在城市体面生活下来则是困难的。在城市挣钱在农村用,钱是经得起用的,在城市挣钱而在城市用,钱就不经用。

这里面就牵涉到两个重大的问题,一是农民进城后,他们是否准备回去,是否愿意回去;二是农民的收入构成如何,或者说当前中国农民家庭是如何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据我们的调查,农民有两种不同的外出务工的逻辑,一种是外出务工的目的是为了体面地回去,另外一种则是为了永久性地离开。第一种逻辑是说,农民之所以外出务工,是因为村庄中增加经济收入的机会太少,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土地,无法让农民致富,农业中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民为了致富,为了建一栋象样的房子及为了给儿子娶上媳妇,而不得不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不过是农业之外的兼业而已。

按这种逻辑外出务工的农民,他们外出务工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赚钱就是为了汇回家乡,用于建房,用于购买奢侈品,用于体面地消费。总之,在外面赚钱无论多么辛苦都不要紧,关键是能否赚钱从而可以在村庄中消费,并从村庄消费中获得意义感。这种逻辑下,农民的意义世界在村庄中,他们人生的参照对象是村庄的亲友,而不是城里人,他们的归属也在村庄,根也在村庄,因此,他们的生活是有情有义有根的生活。外出务工是手段,而赚钱回家是目的。

第一种逻辑的外出务工,多体现在第一代外出务工的农民身上。第一代外出务工的农民,多是在成婚之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得不外出务工挣钱,以补贴家用。他们在村庄中已经生活多年,并在村庄中建立了自己的意义世界。且第一代农民往往是丈夫外出务工而妻子在家务农,外出务工的丈夫当然是要赚钱回来养家糊口的了。

第一代外出务工的农民,很多是进入城市建筑业中,且往往是随着本村包工头、小老板而进城做建筑工人的。稍后,越来越多农民进入沿海制造业的生产线上工作。进入工厂工作的农民工中,越来越要依靠一定技术,精力充沛,而不是依靠体力。生产线上的工作,体力强度下降了,但对身体的耐力要求增加了,对动作的准确性要求增加了,这是年轻人的事业,初中毕业不久的未婚青年正是生产线上最好的工人。这些初中毕业即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没有真正在村庄生活过,对村庄意义世界缺少理解。他们所受教育和从电视上看到的外面的精彩世界,极大地吸引了他们充满幻想的心灵,他们厌恶村庄平淡的生活,而希望到城市见见世面。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甚至还在初中生阶段,同村外出务工年轻人在春节回来时,带回各种新奇的电子产品,讲起各种让人向往的故事,还有业余时间热烈的恋爱,全国不同地区的不同习俗及相互交往,等等。所有这些,都使得年轻人(甚至初中还未毕业)急不可待地要外出务工了。外出务工的首要目的已不再是赚钱,而是为了看外面的花花世界,为了见世面,为了好奇。即使务农收入比外出务工收入高,这些年轻人也不愿在家务农。这样一种外出务工是为了脱离村庄融入城市的逻辑。也就是说,农民外出务工的第二种逻辑,是为了永远不再回来的外出务工。第二代农民工往往会认同这种外出务工的逻辑。

农民外出务工的以上两种不同的逻辑,并不是简单地分别由第一代和第二代农民工所有,而是有着更加复杂的分布。

举例来说,在河南调查的强烈感受是,河南农民(尤其是豫北农民,如安阳、开封农民)显得保守,年轻女子外出打工,但一旦结婚则往往不再外出。这样一来,在豫北农村,农民外出务工的模式往往是妻子在家务农带小孩理家,丈夫外出务工赚钱。妻子在农村务农理家,丈夫外出务工就不可能是为了永久地离开,而只能是在外面赚钱回来盖房子,过日子。这种情况下,丈夫打工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拿钱回农村的家中过好日子,因此,在城市的生活一定要节俭,城市是别人的,我的生活则是在农村,在未来。这与那些未婚进城务工青年的消费逻辑完全不同,未婚进城务工青年人关注的是当下的城市生活体验,甚至是所谓“月光族”。

为了拿钱回家,而不是为了留在城市,这类进城务工的农民所看重的就是收入,而不是城市生活的体验。他们因此倾向到收入较高,可以挣到钱的重体力劳动或对身体有一定危害的地方工作,比如建筑工地、煤矿等打工挣钱。有时也是因为在建筑工地、煤矿这些相对依靠重体力活的艰苦的场所工作,而强化了他们终究要回去的想法。

而在一些农村地区,农村内部的价值生产能力比较弱,大家一心向外发展,村民认为真正有本事的就该到城市买房子,或到城里找到高收入工作,而不关心村庄内部的竞争,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即使外出务工赚了很多钱,他们也不愿在村庄盖房子,村庄中的住房都很老旧,如湖北荆门农村和四川成都平原均是如此。而另外一些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强的农村,农民在外赚钱的重要目的是回村盖房,农民之间的建房攀比达到很高的程度,如河南、江西农村,及湖北的鄂东南山区。

此外,相对于男性,女性更倾向进城,因为农村明显女少男多,女性就可以向男性提出婚嫁的条件,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男方必须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从而使得年轻夫妻将来即使年龄较大而无法再在大城市或沿海打工,也还可以回到县城生活,而不是回到乡下生活。

中国农村大规模外出务工,大致是从2000年前后开始的,之前的外出务工主要是成家后的农民进入建筑业等行业。2000年中国制造业崛起使得大批年轻的未婚农村青年进入工厂生产线工作。生产线上的单调生活进一步使闲暇变得重要,未婚青年一起逛街、喝酒、娱乐,从而产生了爱情及跨省婚姻。这些一开始即接受现代文明与城市生活方式的年轻人,是不再愿意回到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农村了。

总结以上所述,构成农民外出务工不同逻辑的因素,大致有以下几个:

1、第一代农民工还是第二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倾向第一种逻辑,第二代反之。

2、进城务工之前的婚姻状况。已婚农民进城务工更倾向第一种逻辑,未婚反之。

3、进城务工前是否有村庄生活经历,尤其是村庄务农经历。有过务农经历的倾向第一逻辑,初中毕业即进城务工的反之。

4、夫妻单方进城务工的农民倾向第一种逻辑,夫妻双方进城务工的反之。

5、未婚女青年较未婚男青年更倾向第二种逻辑。

6、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强的农村,外出务工农民更倾向第一种逻辑。

7、年轻人和受到较高教育的农民更倾向第二种逻辑。

8、在工厂流水线工作和从事较高收入的服务行业工作者更倾向第二种逻辑,重体力和高危行业工作农民工反之。

9、高收入农民工倾向第二种逻辑,低收入者反之。

10、在城市或县城经营小生意者倾向于第二种逻辑。

以上是从外出务工农民行为逻辑差异的原因方面来讲的。我们还可以从结果的方面来分析,择要讨论如下:

一般来讲,外出务工第一种逻辑的结果是,农民大量外出务工赚了很多钱,这些钱被带回到村庄消费,村庄因此变得更加繁荣:越来越多的新房建起来了,农村人情越来越大,婚丧礼仪越来越隆重。因为农民外出务工获得了更多资源,这些资源滋养了村庄的各种传统和价值,村庄中显示出勃勃的生机。

农民外出务工第二种逻辑的结果则大不一样,因为农民外出务工的目的就是为了永久性地离开,因此,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外出的同时,并不带回资源。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要么倾向在城市愉快地挥洒青春(尤其是刚进城不久的未婚的年轻人,他们往往要有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要么积攒收入以在城里买房(主要是在县城和镇上。他们基本上没有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买房的希望)。总之,这种农民工的外出,不仅仅是劳动力的流出,而且是资源的流出。因为劳动力的流出和资源的流出,而没有资源流入,农村衰败速度就进一步加快,各种传统和价值因为缺少滋养而快速消失,村庄的人际关系逐渐陌生化,成为无法生产价值和舆论的荒漠。

当然,当前中国农村,农民外出务工逻辑并非以上所说泾渭分明,而往往是每个地区的农村中,既有第一种逻辑,又有第二种逻辑,且每个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也可能在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处境下变换自己的行为逻辑。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控制因素即年龄与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状况。正如上列十种差异中的大多数一样,一个人会有青年、中年、老年,会有未婚、已婚,生儿育女,成家立业,会有职业转换,会有成功或失败,会有预料不到的因素。所以,农民工外出务工的逻辑,不能绝对地看,而要辩证地看,不能只看意愿,而且要看现实条件。

再来看农民收入的构成。最为重要的决定农民外出务工逻辑的现实条件是他们家庭收入的构成,及他们随着自己年龄增长而来的完成家庭结构再生产的现实压力。

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中国农户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务农收入与务工收入,其中务农收入约占53%,务工经商收入约占47%。这并不是说,中国有53%的农户纯依靠务农收入,而另有47%的农户纯依靠务工经商收入,而是中国大多数农户家庭中,既有务农收入,又有务工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农户家庭收入的构成与其家庭内部的代际分工密切相联,这种联系就是,年轻人往往外出务工,而中老年人在家务农,农户家庭通过这种代际之间的分工来获得务工和务农的两份收入。

农户家庭收入的这种构成,已经成为当前中国一般农户家庭收入的普遍模式,即几乎每个农户家庭都有人外出务工,同时又有人在家务农。一般农户家庭的这种收入构成,是理解中国发展模式的关键。

具体地说,中国农村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耕地,只能容纳比较少的农业劳动力,一个农户家庭,可能有中老年的父母和年轻的子女,子女结婚后又生有小孩,结婚的子女就是年轻的夫妻。这样的家庭结构中,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在家务农,事实上,他们也不大可能外出务工,因为他们年龄太大,外出务工已经没有体力和精力上的优势。不过,从务农的角度看,50岁甚至更大年龄却仍然是务农的好把式,尤其是在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轻简便农业技术不断推广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对体力的要求大为降低,50多岁甚至更大年龄的人都可以应对农业生产。当前中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实际上就已经是由老头老太太们来从事农业生产的。

而农村中的年轻人,即使从事农业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他们也不愿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不愿与泥巴打交道,而是希望到城市见见世面,到窗明几净、干净卫生的生产线上劳动。他们又有进城务工所需要的精力、体力和基本技能(学习技能的能力)。

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在家务农,即使收入有限,这有限的农业收入至少也可以解决温饱问题,和应对家庭的日常性支出(比如人情往来等),这样,年轻子女外出务工赚的钱就可以积蓄下来,成为家庭的纯收入。

可以说,正是因为年老父母在家务农,及由父母带着他们的孙子孙女在农村生活的低成本,才使得当前农户家庭收入可以超越温饱,使得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可以成为家庭的纯收入。

反过来说,当前农户家庭收入中,缺少了以上任何一笔收入,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就会变得困窘。因此,当前农村的困难户大都集中在缺少可以外出务工的青壮劳动力的家庭,而一旦这些家庭中初中毕业的子女开始外出务工,其家庭收入条件就会快速改变。当前中国大多数农村,农民家庭收入状况与家庭人口生产周期有关,这正是恰亚诺夫在研究俄罗斯小农时发现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在中国小农耕地有限的情况下,农户家庭可以让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从而可以获得对于家庭收入极为重要的务工收入。而一旦一个家庭中,子女仍未成年或因继续念书而无法外出务工,父母又已生病或年老,也不再能外出务工,则这个家庭就只能有务农这一笔收入,这样的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就会比较糟糕。

就一般情况来讲,当前中国大部分农村,农户家庭收入来自务农和务工两笔收入,而就务农收入来讲,在同一个农村地区,均分的土地制度使得每个农户家庭都占有相差不多的耕地,经营相差不多的产业,及可以获得相差不多的农业收入。就务工收入来讲,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决定了一般的外出务工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准,只有极少数有一定技术或进入管理层的外出务工人员会有比较高的收入,而一般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都会相差不多,这就使得中国广大的中西部农村地区,依靠务农和务工收入的一般农户家庭收入相对平等,且所有农户都会经历大致相同的收入变动的轨迹。

我们可以看以下一个更为具体的例子。

一个家庭,年轻的夫妻30岁,生有一女一子,各为5岁、3岁,这对年轻夫妻的父母为55岁,则在目前阶段,这个家庭的收入分布和劳动状况为:

父母务农和照看小孩,年轻夫妻外出务工。家庭不仅有两笔收入,而且因为家庭劳动力的再生产主要在农村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也比较低。

再过15年,父母已有70岁,经营农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年轻夫妻已有45岁,在外务工也已工作难找,收入下降;年轻的子女中学已毕业,若未上大学,也就开始外出务工赚钱。

这个时候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转换时期,即随着年幼子女的成长及外出务工,年轻夫妻步入中年,而开始返乡接手越来越力不从心的父母的小农经营。

这个家庭中,在到15年后的这个时间点前的几年,也许是最为困难的几年,即70岁仍然从事农业,年龄是大了点,45岁仍然在外务工,年龄也大了点,成长起来的可以外出务工的子女,又不是一下子可以赚到钱的。因此,这个家庭步入经济收入最困难的时期。

但困难很快就会过去,子女越来越成为务工的较高收入群体,已经中年的夫妻可以回家接手小农经营,这个家庭仍然有了两笔收入。同时,一个劳动力再生产的过程也就顺利完成。

因为务工收入是务农收入的兼业行为,这就使得这个一般的农民家庭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极低。务工收入的多少并不重要,关键是有无务工收入,有比没有好。没有务工收入,这个农户家庭收入是少了点,家庭生活是有点困难,但这个农户家庭仍然可以维持住基本的生活水准。

因为中国一般农户家庭有务农和务工两笔收入,而可以维持相对不错的生活水平。又因为务农的收入解决了一个家庭的温饱及日常支出所需,这个家庭对务工收入的依赖就不那么刚性。由于在农村生活的费用比较低,又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正是农村生活和务农收入,使得中国可以低成本地生产出高素质的劳动力,使得中国农民可以维持一个相对体面[2]的生活水平。这也正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社会稳定,及中国可以从全球化进程中获益的关键。

综上,农民工事实上依托的家庭收入不只是在城市务工的收入,且农民工事实上并未真正地准备永久依托城市生活,而是计划在不再适合进城务工年龄即返乡务农的逻辑。当进城务工出现困难时,他们即提前结束务工,关键是返乡务农仍然有农可务。而且,这些年龄较大的返乡农民工的子女也正在成长起来,他们可以在不久之后即进城务工。因此,农民工返乡只是一次正常的代际分工的替换,而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这就是为什么2008年底金融危机导致2000万农民工失业而波澜不惊的原因。

 

三、应对金融危机的制度基础

进一步讲,构成当前中国农民可以自由返乡,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的一个基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恰恰是中国式的城乡二元结构。所谓中国式的城乡二元结构,是指中国农民既可以自由进城,又可自由返乡的制度安排的集合,这个集合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土地制度。

即以“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使得中国农村的土地被均分到2.14亿户小农手中,中国每户小农因此可以典型描述为“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农经营。虽然近年来,甚至改革开放以来,自上而下层层鼓励土地流转,以改变小农经济,形成规模经营,但总体来讲,农民仍然保持了清醒头脑,他们即使在税费负担很高种田亏本的1990年代,外出打工了也没有将农田抛弃,而是出钱请人种田,以为将来进城不顺利而不得不返乡做好准备。取消农业税之后,也很少有农户将自己的耕地用十分规范的方式长期流转出去,大多是不规范的流转,比如送给亲戚朋友耕种,不收取任何租金,一旦回来,就可以随时收回土地自己耕种。农户这种不规范的流转,深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困惑,也为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所批判(被指为小农习气),这些批判的最大问题是站在农业的角度,而非站在农民角度来看问题。在当前的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显然是要以农民问题来统领。农业不是问题,土地不是问题,农民才是大问题。当前中国正在自上而下大力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这样下去,其结果可能十分糟糕。我们在后面会进一步讨论。

二是户籍制度及与之相关的福利制度。

我们一般以为,户籍制度对农民是不利的,是歧视性的,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毕竟在计划经济时代,户籍制度所包含的城乡福利差异是极大的。不过,当前中国城市户籍的含金量越来越少,相反,农村户籍开始变得具有含金量。在沿海地区和城郊农村,农民想获得城市户籍易如反掌,而城市市民想获得农村户籍则基本上没有可能。而在一些城中村,村民是在为保卫农村户籍而斗争,而不是为获得城市户籍而斗争。

农村户籍的好处,不只是因为村社集体成员可以获得承包土地的权利,而且享有合法的宅基地权利,每一户有一块宅基地,农民可以在这块宅基地上建宽敞明亮的住宅,可以耕种土地,种蔬菜花草,等等。

当前的中国,农民进城是越来越容易了,因为几乎所有限制农民进城的制度障碍都已取消,比如广被诟病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取消。2009年底到厦门调查,发现即使农民工办暂住证的工本费(5元)也已取消,暂住证主要功能是城市管理功能,而不是为了限制农民进城。今天构成农民能否真正在城市体面生活下来的主要障碍并不是制度障碍,而是经济收入问题。如果农民工进城可以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他们又在城里买得起房子,难道他们在城市生活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吗?

当前存在的问题反而是,农民进城的制度性障碍越来越少,农民返乡的困难却越来越多。搞不好,我们会断送目前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所具备的可以让农民选择基础上的“自由进城、自由返乡”的格局。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又可以自由反乡,当他们具备经济能力时,他们进城,他们进城失败,至少还可以返乡。返乡是农民的基础人权。秦晖说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得益于中国的低人权优势,这话完全不对。我认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得益于中国可以为所有人提供基础的人权,比如农民进城失败,他们至少可以选择回到土地,而不是如其他发展中国家,进城失败的农民不得不沦落到贫民窟中。

三是新农村建设及相关制度与政策。

近年来,国家在取消农业税后,及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开始大规模向农村提供转移支付,同时为农民提供人人可以参与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计划,为农村困难户提供低保,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开始发展和普及,基础设施建设也有极大的进步。那些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此次返回家乡,最担心的是“水电路”的问题,新农村建设恰恰在卫生、吃水、用电和乡村道路建设上取得了极大的成绩,从而使得这些返乡农民工“几乎不认得自己家乡了”,并因此感觉到在村庄更可以生活下来。

四是小农经营。

小农经营的核心是要防止资本下乡和大户经营挤占和挤跨小农经济,尤其是要防止海外资本下乡对中国小农经济的破坏。人为推动土地流转和资本下乡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在现阶段为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创造条件。

可以说,中国式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当前中国农村可以成为现代化稳定器与蓄水池的关键,是中国可以应对各种危机和从全球化中获益的最大秘密。

我们可以反过来设想农民失去务农收入的情况。

所谓农户家庭失去务农收入,是指农户家庭脱离农业,进入城镇。目前我国用城镇化率来代替城市化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政策含义,因为城镇化可以通过发展县城和中心镇来达到,而城市化往往将县城和中心镇排除在外。其实,若从农民家庭收入的构成来看,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后果相差不多。城镇化后,农户家庭即要脱离土地,农户家庭之前通过代际分工所获得的务农收入便不再有。因此,我们要慎重对待城镇化,不要用激进的手段来人为加快城镇化的步伐。

我们来看一般农户家庭搬到城镇居住对农户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后果。

首先,因为搬入城镇居住,农户家庭就脱离了土地,务农收入也就没有了。以前家庭依靠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现在就只剩下了务工收入一项。

失去务农收入的含义是,以前可以解决家庭温饱和日常开支的务农收入不再有,因此,这个农户家庭就不能不用务工收入去购买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就要用务工收入去支付家庭日常开支。若这个家庭的务工收入没有增加的话,务工收入用于解决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后即所剩无几,农户家庭仍然可以维持温饱,但不再有闲钱——这种状况与缺少务工收入而只有务农收入的农户家庭的状况十分相似。

搬到城镇居住,不只是失去了务农收入,而且城镇生活费用明显要比农村昂贵,日常开支较多,在同样的收入条件下,在农村会生活得比较舒服,而在城镇却可能比较困窘,这是一个规律,因为城镇市场化程度要比农村高得多且城镇平均消费水平也比较高。因此,一个农户家庭若在没有额外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搬到城镇居住,即使可以在城镇买下房子,也因为失去务农收入及城镇生活费用较高,而会在经济上变得更加困难。

当然,进入城镇也会有方便的地方,一是可以享受到比较多的基础设施服务,二是子女上学方便。同时,以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即使进入工厂显得年龄太大,也可以在城镇打零工、捡破烂或帮人看门。这多少有些收入。

在进城农户家庭比较少时,年龄较大的农民在城市打零工、捡破烂或帮人看门,是可以有些机会的。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多次遇到有农民将农村土地转让出去,将房子卖掉,而进城捡破烂。不过后来,这其中相当部分农民在年龄更大或捡破烂人太多,而在城镇呆不下去时,就不再能回来,即使回来,也已成为无地无房户,而不得不在村边公地上搭个棚子住着。我们在京山县沙岭湾村的调查即发现类似例子。

当进城农民比较少时,即使年龄比较大,也可以在城市找到有收入的机会。但若我们的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大量农民家庭进城后有限的收入机会就变得十分稀缺,找到收入就十分困难。这种收入也就不大可靠了。

有人说,农户家庭进城后,即使收入减少,家庭经济变得更加困难,但全家却可以生活在一起了,年老父母带着孙子,而年轻夫妻就在城镇工作,这样就解决了当前困扰中国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问题,即使家庭收入少一些,生活困难些,也是值得的。

不过,若我们来切实地看一看,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当前年轻人打工,大都是在沿海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那里才有比较多的务工机会,才可能有较高的务工收入。而在一般农户家庭所可以买得起房子的城镇,虽然房价不高,但经济也不发展,务工机会也不多,且务工的收入也不高。若依靠年轻人在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城镇务工,其务工收入恐怕无法维持一家人的温饱。为了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年轻人就不得不到遥远的大中城市或沿海地区或有资源的矿区务工。这样一来,这个搬进城镇居住的农户家庭的情况就会变得十分古怪,即,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带着年幼的孙子在城镇闲住,年轻的夫妻到遥远的地方务工,并将务工收入定期汇回来养活闲住在城镇的父母与子女。这个家庭每年春节聚在一起,然后年轻人匆匆外出务工赚钱,年老父母带着孙子紧巴巴地在城镇住着。——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

也就是说,即使政府在城镇赠送一套住房给农民(有学者建议农民用自己的承包地置换),农户家庭进城的状况也不会变好,却反而变得更加糟糕。这种情况其实已不再是假设,而是过去十多年来已多次发生的事实。比如在前些年,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农民进城经商,或动员农民到镇上购房建房,其结果是,即使农民在城镇买了房子,全家都进城了,农民家庭却因为经商失败,或务工收入太少,年轻人不得不再到收入较高的大城市或沿海地区务工,而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带着年幼孙子在城市住上一段时间,就不再能住得下去。因为没有足够的可以住得下去的收入,而且这些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找不到有意义的有收入的事情做,他们因此再举家搬回村庄去住。比如湖北荆门市的蓝本户口和京山县孙桥镇的商业街开发。

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在城镇住不下去,还有经济以外的更多原因:依靠子女有限的务工收入来养活自己,这不是中国农民父母的想法。同时,年龄比较大,务工不行,务农还是可以的,务农不只是有收入,也是一种活动,是劳动权利,是生产意义的一种方式。在城镇“闲”住,不住出病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们要看到,当前即使农民大量进城买房,也并非农民全家进城,而往往只是年轻人进城,他们年老的父母仍然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他们父母用农业生产的剩余来补贴年轻人在城市高消费。[3]年轻人仅仅因为自己还年轻,父母还可以有农业收入,且自己有务工收入,而可以尝试一段时间的城市生活。这种生活能否持续下去则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就涉及到,血气方刚、充满幻想的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将会如何随着年龄增长而返乡的过程。

 

四、农民工的返乡历程

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是2000年前后的事情,也正是在这几年,农村初中毕业即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大幅度增加,以至于现在年轻人不再可以在村里呆得住,这些初中毕业即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并没有真正的村庄生活经历,也未及参与村庄事务,他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憧憬与向往,而刚好他们年轻,有在城市工厂生产线或服务行业的就业优势。他们以为外出务工而可以永远地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生活。这就构成我们前述农民外出务工的第二种逻辑。2000年前后外出务工的年轻人,目前仍然年轻,他们还没有到作出决断的时候。但他们已经开始成家,生有子女,开始感受到了极大的生活压力。他们对城市的浪漫想象已经破灭,开始盘算是否及如何返回家乡。

我们可以描述一下2000年以后,初中毕业即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在城市的务工历程。

1、初中毕业外出务工(1618岁)。在全国农村,初中毕业即外出务工,几成普遍规律。在农村很少可以见到年轻人,进城务工成为农村青年人的理想,尤其对农村青少年具有极大吸引力。他们渴望走出乡村,进入到繁华的都市,享受现代文明。

2、快乐的日子(1823岁)。因为年轻,无论是在生产线上还是服务行业,都有年轻的优势(动作敏捷,心灵手巧,精力充沛,年轻漂亮等),而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比如,连上加班费,每月可以有1500元收入,每年有1万多元的收入。这个时候,用手中收入来装扮自己,来适应城市生活,来学习过好日子,就显得十分正常。尤其是在工作之余,与同乡、同龄、同好群体一起逛街、购物、聚餐、跳舞、溜冰、去KTV唱歌等等,都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这个阶段,展望未来,自己还年轻得很,未来的事情还不用担忧,钱总是有得赚的,现在上班时间辛勤劳动,空闲时间则要好好享受。这个阶段,可以谈一场浪漫的恋爱,可以有热闹的业余生活,可以真正与城市亲密一把。

3、感受生活压力(2328岁)。经历过浪漫爱情和热闹闲暇之后,就到了谈婚论嫁阶段,这个时候,男孩子能找到媳妇吗?女孩子可以通过婚嫁来往上走,从而达到仅仅通过个人努力无法达到的目标吗?一方面,年轻人天真浪漫,在城市的爱情生活无比甜美,因此出现了大量的跨省婚姻。另一方面,爱情的浪漫并不能完全代替婚姻的现实性,一旦考虑到现实问题,年轻人应该如何应对?他们在城市可以生存得下来吗?是否生育,生了子女放在哪里养?这对年轻的夫妻在生育子女后,还是双双外出务工吗?将来有无可能在城市获得一个体面的居处?这些现实而又烦人的问题接踵而至。年轻人务工赚钱,供自己在城市消费一下子还是可以的,但显然远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

4、积蓄成第一要务(2835岁)。这个阶段,已经成家,已有子女,子女留在农村的家中由父母养育,夫妻双方在外务工,务工的第一目标是积蓄,要么为可以进城而积蓄,要么为可以在农村建一栋象样的房子而积蓄。这个时候,人生已不再浪漫,城市喧嚣已经远去,对未来的想象现实起来,如何有所积蓄成为最为重要的任务。这个时候消费会减少,主动的加班更多。

5、要么进城,要么返乡(3540岁)。这个阶段,在城市寻找工作越来越难,工资水平越来越低,个人工作的精力也越来越不济。这个阶段,现实压力更大,子女已经10多岁了,子女将来能否成家,娶得上媳妇吗?儿子娶媳妇,父母必须为他们出彩礼、建新房、办婚礼,现在则是为他们积蓄以完成任务的时候。这个时候,已有10多年外出务工经历,夫妻双方可能有了10万元的积蓄,如何用这个积蓄来谋划未来,成为必须考虑的重点问题。

6、返乡(4045岁)。绝大部分年龄比较大的外出务工农民最终都是要返回村庄中去的,但这个过程并非一次性完成,而往往要经受多次折腾。外出打工十几年,已经习惯了城市的干净卫生、文化丰富的生活,也多少积累了一些技能和人际关系,还积蓄了一些资本。因此,返乡后,他们会利用这些年的务工所得,或在县城买房,或到镇上经商,或在路边开店,等等,甚至回乡创业办厂(政府也十分鼓励)。2008年底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尤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其实风险极大)。总之,他们外出打工辛勤积攒下来的收入要好好折腾一番,否则,他们不会真正安心回到村庄过日子。事实上也有“折腾”成功的,虽然比例不高,这也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县城和中心乡镇的店面每年都在换主,每年都在装璜的原因。每个人都希望花20万元投资一个门面,其中5万元装璜,5万元办手续。然后通过这个门面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但往往是不到一年,所有本金就折腾光了,而不得不转让门面,让别人再折腾去。

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很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将所有积蓄用于在县城购房。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也鼓励农民工在县城购房,专家学者们十分支持,且中央似乎也支持,但如前所述,即使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可以在城市购房,他们又如何可以在县城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又如何可以在县城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他们在县城有房子,但并非就一定可以生存下来,更不会因此就生存得比农村体面,因为离开土地,就减少了一份收入。除非他们的父母仍在农村劳作,并因此而补偿这些住在县城的子女。这种状况显然不让人满意。最终,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会发现自己在县城难以获得稳定收入,即使在县城买了房子,也不大可能真正在县城住得下去,最终不得不返回村庄。

7、返乡后的重新适应(45-50岁)。农民工年轻时外出务工,中年时返乡,在外出、城市适应、返乡的每个阶段,他们都是努力奋斗。糟糕的是,相当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在经历了二十年的奋斗之后是赤手空拳、遍体鳞伤地回来了,他们回来要经历一个痛苦的心理挣扎和社会适应的过程。

 

五、返乡农村工的社会适应

我们来看农民工返乡后的社会适应。

有一种意见认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是不大可能回农村了,因为他们对农村没有感情,也不会农业生产。几乎所有对年轻农民工的调查都显示,他们留在城市的意愿极其强烈,有人甚至希望就是死也要死在城市。

农民工具有强烈的进城意愿是当然的,我们所有的传媒都在向农民传达城市的美好生活。城市生活中光鲜的、小资的一面,被电视连续剧强力渲染。年轻人血气方刚,对未来充满期望,受此鼓励,自然希望可以融入城市生活。不过,随着他们的进城,他们越来越发现城市光鲜生活还有另外一面,即他们只能是凭借年轻而在城市艰难生存,随着年龄增长,每天长时间的加班,身体吃不消了,以前对城市的好奇逐渐减少,人也越发变得现实。过去为城市的光鲜而留恋,现在被现实的生存压力所压倒。这时,他们对城市的好奇心减弱,也开始计算今后是留城还是返乡。

正如有教授评论南街村时,说无论南街村多么好,他都不愿意当南街村民。为什么,因为南街村即使有很多福利,却缺少自由(因为是集体所有制)。这个教授重视自由超过重视物质的福利。不过,这个评论存在的问题是,即使南街村真的是有福利而无自由,这个教授不愿当南街村民,而一般的农民却是愿意当南街村民的。一般农民与这个教授的不同是,教授享有高的物质福利,又享有高度的自由,他当然不愿意当南街村村民。而南街村是由一个普通的农村发展来的,农民今天可以享受到良好的物质福利,他们虽然要参加集体的劳动和活动,却并非不可接受,他们当然愿意当一个南街村村民,或华西村村民。我们不能用一个教授是否愿当南街村村民的感受来代替南街村村民自己的感受。

同样,当进城农民工年轻力壮,还可以在城市找到有一定收入的工作机会时,他们期待经过几年的奋斗,而可以上升到一个相对体面的岗位,获得更多的可以在城市生存下来的收入机会。但从结构上讲,农民工真正可以在城市获得体面工作的机会是比较少的,他们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在城市生存下来,“城市是有钱人的乐园,是我们这些穷人的地狱”。这个时候,虽然农村有各种不方便,各种缺憾,各种不好之处,但农村仍然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归处,且这个归处有很多的优点,至少要远远好于城市贫民窟的状况。因此,我们要理解农民工返乡后的状况,及他们在农村生活的情形与心理。

农民工回来了,他们心有不甘地回来,但只要回来生活一段时间,他们就会适应,并且很快就会发现农村生活的好处,这个好处,除了经济收入以外,最为重要的是农村生活稳定感强,节奏慢,有情、有义、有根。

从我们的调查情况来看,农民工返乡的社会适应和心理适应,的确有一个过程,他们要逐步习惯于农村生活。而一旦习惯了,在农村生活的各种方便之处很快便呈现出来。

具体来说,农村生活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提高农民对生活的满意度:

人际关系上。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又是祖祖辈辈生活于此,亲朋好友,邻里熟人,大家相互了解,从而可以有比较稳定的人际联系,可以在大事小事上相帮互助。

心理归属上。因为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这个地方是自己的家乡,是任何人都不可能赶我走的根的所在,是自己的心灵归属。

环境方面。很多返乡农民工讲,农村环境比较好,空气清新,与大自然有亲密接触,可以看到季节变换和月缺月圆,而这些都是城市生活中的奢侈品。此外,农村安静,可以听到蛙鸣和虫音,而城市的高分贝噪音使人头昏脑胀,不得安宁。

饮食方面。农民可以自己种蔬菜,自己种粮食。农民说,城里人真可怜,都是吃我们不吃的粮食与蔬菜,因为农民自己吃的粮食和蔬菜是单独种植,不打农药,不施化肥而专施有机肥的,他们说自己吃的是“有机食品”。的确,自己用农家肥种出来的农产品比从市场上购买的要味道好得多。

生活的节奏。当前农村机械化程度大为提高,重体力活比较少,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又强,每年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约需23个月,其余时间都是农闲。农业生产的时间与工业生产完全不同,最重要的是劳动时间自由,自己可以按自己的习惯来安排生产。

劳动的权利。从事农业生产,包括庭园经济等等,是农民劳动的权利,在农村,农民有地可种,有事可做,这是他们的权利,在做事情的过程中,他们收获的不仅是收入,而且是喜悦和充实。

空间的宽阔。农村空间大,人口密度比城市低,这样的空间比较能陶冶人的性情。

逐步改善的公共设施。尤其是最近几年国家开展新农村建设,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上大笔投入,而使农村的基本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外出务工的农民回村,最不习惯的往往是农村的卫生条件,觉得农村脏、乱、差。但新农村建设,在饮水、道路、厕所甚至垃圾处理方面,都做了十分值得肯定的工作。几年不回家乡的农民工往往对自己家乡水电路及卫生条件居住环境的改变大为意外。

这样一来,农民进城后发现自己其实很难进入城市中产阶级行业,很难在城市体面生存下去,同时,他们也发现城市下层人群的处境并不一定比自己家乡的农村更好,发现自己在城市的处境甚至还不如在自己的家乡,他们就会慢慢改变一定要在城市呆下去的想法,而将城市作为一个过场。在城市赚钱,而到农村消费,到农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到农村做有意义的事情,及到农村获得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他们对城市的好奇心减少,对城市的认识甚至由繁荣变成了烦扰,或他们因为经济收入少而对城市生活麻木起来,心灵颇为受伤时,回到家乡至少不是最坏的选择。

 

六、为什么中国不能又快又好地城市化?

当前国内对城市化的期待很高,希望能在不长的时间将中国的城市化率由当前的46%提高到70%,一旦中国的城市化率达到70%,中国的社会结构就会有一个相对理想的分布。200911月底在江西赣州召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党国英研究员就认为,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城市化策略,将中国的城市化率在20年内提高到70%。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主持编写的中国社会发展报告认为,中国社会结构落后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至少15年,其中的核心就是认为中国城市化率低于世界相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城市化率。陆学艺因此建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速中国城市化进程。

还有另外一种积极推进中国城市化的角度,就是认为只有当农村人口减少到一定数量,农户的农业经营面积才能扩大,现代农业才有希望,农民才能增收,三农问题才能解决。杜润生早就讲过“8亿农民为2亿市民搞饭吃,农业没有出路”,一方面,农民人数太多,农户经营面积就小,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2亿市民的市场太小,由2亿市民来与8亿农民交换,农产品缺少销路,农民也就无法致富。而若是2亿农民为8亿市民搞饭吃,中国农业的格局肯定会大为改观。当前中国农民人数仍然远远多于市民,这种情况下,农业问题就很大,农民也就没有出路。有人说三农的功夫在三农以外,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只有当大量农民都已转移进入城市,中国的三农问题才能解决,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这种角度看,推进积极的城市化或城镇化道路,应是当前中央政策的重点。

以上两种角度,分别是从可能和需要的角度讲,中国应推进积极的城市化(城镇化)战略,加快中国的城市化步伐,应在比较短的时间将大量农民转移进城。但这两种角度与我们在经验中看到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即当前中国农村的农民进城,往往并没有放弃他们的农村身份,也并没有很快地融入到城市,而是两栖于城乡,他们年轻时进城,年龄比较大的时候返乡;一个家庭中有人进城务工,还有人在乡务农。且正是他们两栖于城乡,而使他们可以获得一个相对体面的生存条件。从当前中国进城农民工的状况来看,他们在城市几乎没有可以体面生存下来的希望,他们因此不敢真正放弃农村的土地和归属。

当前中国统计的城市人口,是包括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因为国家统计局是以居住地来统计城乡人口的,因此,2009年公布的中国46%的城市化率中,若不计算那些不能在城市买房的进城农民工,中国城市化率可能只有不足40%,农村人口则仍有60%强。城乡人口的比例仍然为23

加快推进农民进城,意思是国家通过政策来鼓励农民的进城选择,鼓励农民真正地离土离乡,彻底地进厂进城。农民进城的速度要快起来。但快速进城的农民的命运又将如何?进城之后,失去土地收入的他们能在城市生活得更好吗?

前面已经讲过农户家庭收入构成的例子。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来看那些在城市买房农民的命运。[4]在一次调查中,村干部说,当前农村出现了新的城市对农村的剥削。问是何意,他回答说,现在一些年轻人,一对夫妻带一个小孩进城打工,在城市买了房子(县城买,才买得起,且是父母支持下买的),他们就可以让子女在县城读书,夫妻两个打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但这个三口之家依靠在县城的务工收入,往往不足以应对城市生活的支出之需。他们因此要让年老的父母(60岁、70岁,甚至70多岁)在家种田,种田收入则由他们拿到城市消费。“每到收割季节,这些一年不回来一次的年轻人就将由父母代种的稻谷收割卖掉,拿钱走人”,这样就形成了新时期的通过代际剥削来完成的城市对乡村的剥削。

这种新的城市剥削乡村具有必然性,因为农民工进城后,他们的务工收入不足以维持他们在城市的体面生活,只能通过土地收入来弥补城市收入之不足。这种剥削的严酷性在于,进城的年轻夫妻带一个子女难以维持基本的生存,他们不仅不养育年老的父母,还要将父母从事农业劳动的所得拿走。他们现在还年轻,还有事情可做,而一旦年老,家乡的父母又不再有能力从事农业生产时,这些即使在城市买了房子的农民,又能在何处找到归属?

这种新的城市剥削乡村,也生动和深刻说明了推进积极城市化的风险。推进积极城市化的一种可能结果是进城农民的状况远不如在农村的状况,农民是进城了,但他们进城后的状况未必就一定好。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可谓比比皆是,比如印度和拉丁美洲的大规模贫民窟。

那么,我们能不能搞一个又快又好的不要城市贫民窟,没有城市内二元结构的中国城市化模式?依我的意见,这根本就不可能。

当今世界,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完全不同的城市化,一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其特点是不仅城市化率高,已经完成了城市化进程,而且进城人口大都可以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即使被称为贫民窟的居民区,相对一般发展中国家,其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二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些人口规模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其城市化率的高低,在进城人口中,都有一个相当比例的贫民窟人口,贫民窟人口绝大多数都没有稳定的就业与收入,生活条件相当糟糕,不仅贫民窟人口的生活质量差,而且贫民窟的治理难度颇大。温铁军说他到过世界上所有人口超过一亿的发展中国家访问,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不是有大量赤贫人口居住在贫民窟中的。这样,在这些发展中国家,除了城乡二元结构以外,还形成了一个同样庞大的城市内的二元结构。

中国可以说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到目前仍然没有形成大规模贫民窟,形成大规模城市内二元结构的发展中国家。从城市化率来讲,中国城市化率低于拉美国家,但高于印度等国。中国未出现遍布于拉美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大规模贫民窟,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而构成这一奇迹的根本原因正是中国式的可以让农民自由进城又可以自由返乡的城乡二元结构。中国通过可以让农民逆向选择(即返乡)而给了农民更大的选择自主权的同时,使得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摆脱了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噩运,虽然这是以较低的城市化率为代价来实现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又快又好的城市化几乎是不可能的,城市化太快,城市化的质量就差,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内的二元结构就会同时到来,中国现代化的麻烦就可能更大。又快又好的城市化不可能,是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际经济结构中所处位置相关的,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而不是可以通过调整政策和改变制度来解决的问题。

又快又好的城市化之不可能,正在于中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人均GDP仅仅相当于欧美日的十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主要产业结构集中在初级加工制造业中,是“中国制造”而不是“中国创造”。中国主要是从世界产业链的末端,也就是高竞争低利润的一端来获取收益,低利润的第二产业不可能给工人高工资,也无力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最能吸收就业的第三产业无法发展起来,进城人口太多,也就无事可做。

相对发达国家,“中国制造”因为处在产业链末端而利润不多。但相对于一般发展中国家,“中国制造”因为有廉价劳动力的优势,而可以在全球化中获得更多好处。正是在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支持下,中国可以持续地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持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率,从而有快速的现代化。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好处又正是得益于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高科技的战略性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中国产业逐步由末端向上升,“中国制造”变为“中国创造”。“中国创造”就可以有较高利润,可以支付工人较高工资,可以给国家交更多税收,这样,就可以带动更多第三产业就业,就可以建立更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此一来,进城农民工就有可能比较容易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从而可能在城市体面地生存下来,就可以较容易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成为城市的一员。只是,这还需要很多年时间,而可以赢得这个时间的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也许恰是当前中国式的农民可以进城又可以返乡的城乡二元结构。

 

七、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08年底的农民工返乡最终让人觉得多少有些意外的平静,充分地说明了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所具有的活力。正是中国式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可以出得来,又可以回得去,农民可以自由往返于城乡,自由选择城乡。农民有选择的自由,农户家庭既有务农收入,又有务工收入,从而使中国九亿农民(无论是留村还是进城的农民)都可以有农村这个归属。农村是九亿农民的归处,是他们最基础的人权选择,是他们生活的家园,也是他们精神的家园。农村稳,中国社会的重心就稳,重心稳,中国才容易应对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意外,才能克服各种国内国际的、政治经济的危机。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稳定的农村为我们的政策选择提供了宽松的条件。在面对各种事项时,因为无需担忧出问题,为了实现中华民族在21世纪的伟大复兴,中央决策层就敢于下决心想办法,也才可能为中国发展抓住各种国际国内的战略机遇。

再过三、四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中国现代化的基础环境将完全不同,那时中国已有较高的城市化率,也应该已经完成城市化进程,战略产业发展起来了,中国产业在世界产业链中的位置大为提升,因此可以获取更多利益,从而可以为所有进城人口提供较为稳定的就业与收入机会,提供较好的社会保障。那个时候的中国农村格局将在几十年的渐变之后大为改观。但在目前,中国农村政策必须谨慎。我们必须采用稳健的农村政策,保护好农村社会这个稳定器,从而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提供宽松空间,为中国应对各种可能的危机提供缓冲地带。

具体来讲,当前中央政策中,以下几个方面必须特别注意。

1、对小农经济的态度。

我们必须认识到,小农经济在中国还将长期存在,小农经济好不好,不是依据小农经济是否先进,而是由小农经济在当下中国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决定的。当前学界和政策部门对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有着强烈偏好,认为小农经济是落后的经济形态,这种认识并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小农经济是否落后,是以小农经济是否还有存在合理性来决定的。当前的小农经济构成了中国农村稳定乃至中国快速发展的最大秘密,正是因为小农经济为以家庭代际分工为基础的、亦农亦工的农户家庭提供了超出温饱的收入条件,从而为不能在城市安居的农民工提供了可以返回的归处。

小农经济存在合理性的核心在于,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非是农业问题,而是农民问题,是九亿农民的出路问题。某种意义上,从一个中短时期来看,农业问题、土地问题都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在九亿农民仍然不能顺利转入城市,还需要依托农村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时,农村能否给他们以支持。

2、土地制度。

与对待小农经济态度关系相当密切的是土地制度。当前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以“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是说,在农户人均耕地很少的情况下,单家独户的小农往往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甚至难以成为一个完整的生产单元,在农户以上,还有诸多单家独户“办不好和不好办”的公共事业,因此需要有村社组织出面协调办理。离开村社组织,单家独户的小农甚至无法完成基本的农业生产。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讲“家庭承包、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长期不变。

不过,当前国内学界及政策部门存在一种比较强的意识形态情绪,并以“给农民更大土地权利”的道德话语作为论证,这种论证的后果是进一步弱化甚至取消村社集体的所有权,而强化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承包的土地成为《物权法》保护的对象。这样,每个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扩大,就使得村社集体土地权利弱化,村社集体不再能组织起农户来办一家一户“办不好和不好办”的事情了。

3、农田水利。

扩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取消农业税同时也规定村社集体不再可以强制性地向农民收取各种费用,就使得村社集体不再有能力介入到诸如农田水利等事业之中。在湖北荆门农村调查,农民说“单干以来”,有两个不同的时间点,一是1982年分田到户,二是2002年税费改革。农民说得十分精确。1982年分田到户,田间作业是到了户,但在共同生产事务上,村社集体有组织农户的责任,农户也有承担共同生产事务的义务,这在荆门农村的表现就是农民必须承担“三提五统”、共同生产费和“两工”的义务。因为有村社集体的责任和农户的义务,在1990年代农民负担重、粮价低、三农问题突出的时期,农村的基本公共品仍然可以供给,农田水利依然可以依靠村社组织提供。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农民不再承担任何税费,因此,村社集体也就不再可能组织农户进行共同生产事务,农户不得不依靠单家独户的力量来解决农田灌溉等这些一直以来都是由村社集体组织来承担的事务,农户因此不得不依靠打井、挖堰等办法来解决灌溉难题。打井、挖堰不只是成本高、风险大,而且是彻底地脱离了大中型水利设施,其可能后果是,新中国数十年建设的完备的水利体系可能毁于一旦。

4、土地流转与城镇化政策。

当前国内鼓吹土地流转的舆论相当强,成都、重庆则已开始通过政策来推动农户的土地流转。与推动土地流转相一致的是国家开始采取积极的城镇化政策,鼓励农民通过规范的其实是不可逆的土地流转推动农民进城。在政策推动下面,不可逆的农民进城可能会将农村问题转变为城市问题,此方面前已分析,不再展开。

5、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当前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弱化,要依靠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村内生组织。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点。农村基层组织的主要特点是自上而下的组织,而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村内生组织的特点是自下而上的组织。在农村人财物不断外流,现代性已渗透进村,农村社会已彻底开放的背景下,指望依靠农村社会的内生组织来解决农村问题,实在不可能。我们应将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看作中国现代政权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是由中国当前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决定的,而不是由小农经济基础决定的。我们要建设一个适合中国农村必将长期存在的、亦工亦农的、小农经营基础上的基层组织体系,同时又要认识到,中国的小农经济基础只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一部分,当代中国已经进入工业社会,国家有财力更有必要来建设一个超出传统小农经济社会的更加强固有力的基层组织体系。

取消农业税后,以减少基层支出为取向的乡村体制改革的方向不对。我们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而不是相反。

 

八、农民工返乡研究的若干具体问题及调查结论

1、农民工返乡的村庄背景

农民工打工和返乡现状可以从农民工个体、农民工的家庭生活和村庄生活等,三个层面来展现。就个体而言,年龄结构、婚姻状况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类型、年收入、工作地点等都有重要影响,究其原因,2000年前后全国兴起的大规模打工潮是宏观背景,而农民工在生命历程各阶段中的人生任务则是微观缘由。农民在打工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家庭生活现象,包括跨省婚姻、未分家式的分家、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打工经济对于农村社会生活的影响同样非常重大。首先是在经济层面改变了农民的收入,由此引起了不同于村庄传统的新的面子竞争;其次是村庄社会层面的变化,比如村庄文化“沙漠化”,公共生活的萎缩等。

农民工的情感世界值得我们关注。城市是农民工梦想的承载者,在那里他们可以挣钱,可以开阔眼界,可以享受只要有钱就平等的消费,也可以尽情地挥洒自己的青春;城市也是农民工梦想的破坏者,在那里他们没有尊严感,只能从事又苦又累的工作,承受别人冷漠的眼色,承受无法在城市立足的痛苦和无奈。对于城市,多数农民工又爱又恨,对于家乡同样如此。家乡不能够给予农民工新鲜的人生体验,家乡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方便的生活,没有工作的机会。可是,家乡却是农民工心中最终的归属,是他们生存的底线。家庭是心灵的港湾,打工生活使得这种亲情被时间和距离隔离了,农民工和家人都承担着思念亲人的痛苦。这对于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的完整都具有重大的影响。

我们可以将农民工不断地返乡和离乡的状态概括为“离土不离家”。所谓的“离土”是指农民工就业以城乡之间“候鸟式”流动和“兼业式”的季节性务工为主,农民工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自农业之外。而从家庭再生产的角度讲,农民工是“不离家”的,这里的 “家”不仅仅是指地理区位和物质性意义上的村庄和住宅,而是就社会意义和精神层面而言,“家”是农民工实现劳动力再生产,追求社会价值,体验生命意义的所在。村庄的社会网络是他们外出打工的就业渠道,村庄生活是他们展开竞争,追求价值的主要场所。通过返乡农民工的个案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家乡是他们在经历了打工生活的艰辛和城市生活的挫败之后疗伤的精神家园。除了维持必要的城市生活成本之外,农民工在外务工的收入通过“家”的纽带流入了农村,并继续维系着村庄社会的人情往来,保持着社会关系网络的再生产。

村社人均耕地面积的多寡对村庄吸纳返乡农民工的能力有直接影响。不过,细致的研究发现,这种影响并非是绝对线性的。举例而言,人均耕地较多的地区如湖北京山县和沙洋县等地农村理论上是吸纳返乡农民工能力最强的地方,然而,因为近年来当地在具体的农地实践中偏离了制度安排,产生了一些在税改前将土地抛荒外出打工的无地(或少地)农民,当地基层组织当年为完成税费任务,大量招揽外来移民,结果在土地二轮延包时许多回来要地的农民工无法伸张自己的土地权利,毕竟这些移民缴纳了多年的税费,不可能在土地确权的时候再让他们回去。金融危机到来之后,那么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工要么不能返乡,要么返乡后面临生存困境。

人均耕地较少的地区,如贵州绥阳和湖南平江等地农村,因其土地之少而难以支撑众多人口在村庄内部生活,从而将农民逼出农村务工,然而也正是这一点,使得从这类生存条件较为恶劣的村庄出来的农民工忍受困苦的能力异常强大,他们更能在城市里忍受低工资或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作,这使得他们在城市里的生存能力比其他地区的农民更强,在金融危机还没有恶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就可以不返乡。

“啃老”的家庭结构模式客观上可以吸纳一些年轻的返乡农民工,而年龄更大的中年农民工本来就在心里盘算着何时返乡。回村创业能够吸纳一部分返乡农民工,但当前返乡农民工创业除了需要政府在“用地、工商登记、信息与税收“等方面提供支持外,更需要政府净化社会环境,帮助他们应对基层黑社会和混混的干扰。另外,农作劳动相对于以前更为轻松,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使得返乡后的农民工更能够接受返乡的现实,能够接受返乡务农。

2、农民打工-返乡的生命历程

今日的中国农村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半工半耕”的格局,“人多地少的过密型农业因收入不足而迫使人们外出打工,而外出打临时工的风险又反过来迫使人们依赖家里的小规模口粮地作为保险。”[5]在这种格局下,“农民”和“农民工”的称谓在大多数农村劳动力那里都是重合的,他们的生命轨迹就是一连串的“进城-返乡-再进城-再返乡……”的时间流,打工与返乡行为在长时段的时间流中夹杂在一起,难以断然区分,即使离开城市回到村中居住,也会在村庄附近的县城或城镇寻找临时工作,直到他们年老之时才最终局限在村庄的土地上不再外出。

在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下,农民工返乡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但实际上,对于农民工而言,返乡却是生活中的常态,他们就是在不断的返乡与进城的循环中谱写生命的,金融危机所导致的返乡只是农民工人生中的一次波折和起伏,因金融危机而返乡的农民工只是众多返乡农民工中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必须把“返乡”当作一个长时段的流量概念,仔细审视这段生命历程。从调查所掌握的大量案例来看,农民工返乡的整个历程包括如下几个特征。

首先,外出打工的农民在最终返乡之前的职业变动非常频繁,具有很高的不稳定性。他们从事一项职业的时间都不会维持很长,最长的有7年,最短的只有一个月。不少人的职业短期内会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来回变动,当他们实在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时就回家呆上一段时间,而回家不久又会出去继续寻找,如此来回摆动多次,直至较为固定地从事某种工作。

其次,农民工在打工-返乡过程中的职业变动频率本身呈现出一个大致的规律:在他们的职业生涯开始时调整比较频繁,而中期比较稳定,后期又有一个频繁的调整。这其中的原因是,开始外出打工时年纪尚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在一段调整过后,他们必须安下心来做好一项工作,以便利用自己已经掌握的工作技能赚取更多的收入。到了后期,他们往往已经成家而且想要留在城市,但难以承担在城市定居的费用。这段时间的频繁换工可以看做是返乡前的挣扎,他们试图承受更大的体力劳动强度以支付小家庭的生活成本,或者是尝试着在城里创业、经商。不过,由于资本薄弱难以抵御市场风险,他们在城市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是回到县城或者家乡附近的小城镇做点小生意。

第三,是农民工所从事的工种随着年龄增长而呈现出有一定规律的变化。一方面,他们不断更换的工作中体力劳动的程度加深,另一方面,是工作类型对人的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要求逐渐降低。

农民工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可以大致做如下区分,一是工厂中流水线上的普通工人,二是服务行业如餐馆、宾馆、店铺及娱乐场所中的服务员(女性居多),三是各种小型企业、作坊中的勤杂人员(包括司机、保安、销售等),四是各种建筑工地上的大工、小工(男性居多),五是矿山、矿井中的雇工。这几种职业类型需要的体力成分渐增,但对身手的敏捷性、灵活性,大脑与身体同步性的要求逐渐下降。除了上述的五种职业类型外,还有少量需要一定技术含量的特殊工种,如车工、钳工、电焊工等,从事这些工种的熟练技工可以获得较高的工资。

对于工种的变换随年龄增加而大致呈现的上述变化,农民做出的解释有以下几种,一是“眼睛受不了,眼睛一花,手脚就慢,天天加班也搞不到几个钱”;二是“人变懒了,不想每天早上6点钟就爬起来,做到晚上十一二点”,而变懒的原因则是“越来越容易犯困”;三是因为直接的健康原因,身体出现了病变,“忍了又忍,还是吃不消,得了场大病,回家治病以后再也不想回厂里上班”。

总结之,在遵从大数定律的理想状态下,个体的农民工从最初进城打工到最后返回家园的整个生命历程包括以下要点:(1)这是一个面对现实不断反思、不断调整的长期过程,由于人口、土地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农民工的想象世界最终会因为反复的挫折与打磨而贴近实际。(2)大多数农民外出打工的工种是力工或普工,而不是技工。在年轻的时候,农民赖以打工的资本是精力旺盛,身手敏捷,注意力集中,能够经受流水线上高强度的重复劳动而较少出错,或者体力上能够忍受长时间的连续加班;而在年龄渐增之后,他们找到类似工作的机会已经很小,这时他们大多在条件艰苦的建筑工地上找活干,直到他们自己的孩子初中毕业。(3)在这段历程中,现阶段以独生子女为主的农户家庭内部形成了代际间的分工,祖孙三代形成务农-务工-上学的格局。当祖父失去了在田间劳作的能力时,儿子打工的这段生命历程宣告结束,回家务农,这时孙子又已经到了初中毕业可以外出打工的年龄,于是新的打工-返乡历程继续在下一代身上上演。

3、年龄分层与经济周期中农民的自主调适

以上所描述的打工-返乡历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变换工种,并且,如果我们以工资水平、劳动强度,劳动环境,休息时间,生活质量,工作尊严,是否自由等指标来衡量这些工种,就会发现在18岁左右进城打工,40岁左右最终返乡的这段时间内,随着年龄的增加,农民工所从事工种的综合指标在不断下降,“更好”的岗位大多都属于年轻人。

为了便于理解这种年龄增长与工种变化的同步过程,我们绘制了以下图形。需要声明的是,图中的年龄与工作环境并没有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只是反映一种变动趋势。

……工厂流水线…………………… 建筑工地…………………村庄……

……18岁…………………………… 30岁 ……………………40岁……

1  正常状态下的返乡历程

 

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人多地少的农村一直以来都存在着隐性失业的现象,在农业科技下乡的背景下,村庄中有限的土地更加难以容纳富余的劳动力。要克服农业的内卷化,父子两代人中至少要有一代人外出务工才能顺利完成家庭的再生产。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与身体机能的退化,子代的农民在工厂中寻找“体面”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应对与年龄同步增长的人生压力,满足建房、结婚、生子等人生任务所带来的生活需求,他们不得不渐渐离开劳动环境相对舒适、劳动地点更加靠近城市商业中心的工作,而去承受那些劳动环境相对恶劣并要求付出更多体力的工作,以便继续留在城市,并获得足够的收入以维持此前的生活水平,随着体力负荷越来越重,他们也越来越接近传统农民的角色。最后当自己的父辈老去,孩子已成长起来,他们就会回乡从事农业。

不过,以上分析是在排除经济波动这一变量的前提下进行的。也就是说,打工的农民在正常情况下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被动地调整自己的预期:18岁左右充满对城市生活的憧憬,成家之后在城中村的出租屋中苦苦支撑,40岁左右才决定返乡务农。但是,在出现宏观经济萎缩甚至是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他们调整预期的时间轴会适当前移,由于金融危机发生后就业岗位削减,竞争更加激烈,许多35岁左右的农民工就决定返乡务农了。同样,一些之前在电子厂、服装厂里上班的30岁以下的农民工就不得不“提前”到建筑工地找活干,去和年纪更大的农民工竞争。

 

……工厂流水线…………………… 建筑工地 …………………村庄……

……18岁………………………………25岁………………………35岁……

2  经济衰退时的调适状态

 

反过来,当经济复苏至过热状态时,城市中的就业机会剧增,农民工调整预期的时间轴就会适当后移。比如在正常情况下预期自己是40岁回乡的,这时可能决定45岁才回乡,而将家中的土地暂时流转给他人耕种。同样,由于“更好”的工作出现,一些工作状况比较恶劣的年龄较大的农民工此时就会选择辞工、跳槽,让自己暂时转换一下。

 

……工厂流水线…………………… 建筑工地 …………………村庄……

……18岁………………………………35岁………………………45岁……

3  经济过热时的调适状态

 

这种经验意义上的就业弹性是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促成的。一是年龄未到返乡边缘的农民不愿意离开城市,二是年龄处于返乡期附近的农民已经在多次的失望之后做好了回村的心理准备。这两种心理状态的共同作用使得农民工的就业呈现出一定的承压弹性。

一方面,年纪较轻的农民工自身不愿意离开城市,只要城市能够容纳自己过一份还算体面的生活,就要努力多干几年。即使是经济不景气,在城里打工的收入也比回家跟父亲一起种地要多,更何况城市里五光十色的生活要比平淡的乡村远为精彩,在那里可以体验到生命的激越,理想,爱情和机会。他们只有在一系列的生命事件中历练、辗转与反复之后,才会“看透”城市生活光鲜的外表,回过头来想象村庄生活的温情。

另一方面,农民最终的归属地——村庄形成了一种客观上的群体期待。在多年的打工经济之后,村庄已经对人们的年龄角色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心理预期,对于中年农民来讲,他们的回村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的归来是要赡养老迈的父母和抚养在家留守的孙子。如果他们为了多挣钱推辞几年回来,只要自己已步入老年期的父亲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那么家里勉强还可以承受。如果因为经济下行在城里难以找到工作,他们提前几年回来肩负起家庭的担子也不至于让全家的生活过于窘迫。

而对于青年农民来讲,村民们的整体预期就大不相同,在这个年龄段他们就应该在外打工挣钱,一直到累积的积蓄足以在村中建起楼房,并结婚生子,这样才能算是“有出息、有能耐”。反之,如果他们年纪轻轻就回家务农,使得父母不得不为其四处劳累奔波,他们就会被生活圈中的其他村民贴上“失败者”的标签。

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的任务是不同的,而人生任务、角色期待是由社会建构的。人多地少的结构矛盾与打工经济的社会基础决定了村庄这个小社会对于青年农民的角色期待就是外出打工,而中年农民的角色期待则是回家种田。有了这样的社会建构,已近中年的农民工在回乡之后就不会背负太大的社会心理压力。而且,这些有着相似打工经历的中年人群体在集体回乡之后的心理支撑可以起到很好的自我安慰作用。相比之下,那些提前回村的青年人就难以找到心理平衡的支撑点。而且,正是由于村庄中的年轻人数量很少,他们便难以形成拥有共同语言的同龄群体以相互支撑,看着生活圈内大多数同龄的年轻人都在城市打工赚钱,那些少数的回乡者在自我定义时就只能拥有一个很低的定位,而这才是他们最难承受的。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仍处于青年期的农民工在经济波动中失业时宁可在城市逗留也不愿意返回村庄。

4、乡村社会的整体应对及其制度基础

以上论述是以个体农民及其家庭为分析单位而展开的,如果以此为基础从“村庄”这一农村社会的基本单元切入作进一步的考察就可以发现,村庄中每年都有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同时一些年龄偏大、精力不济的农民工又在陆续返回。也就是说,农民工群体的年龄分层使得村庄中形成了并存的“外出流”与“返乡流”,在遭遇宏观经济波动时,那些年龄较大又没有掌握技术的农民工提前返乡,而当经济回暖时,他们中的一些人又会继续到城市寻找工作,这一年龄段的农民工是中国农村在金融危机下表现出应对弹性的社会基础。

村庄中并存的“外出流”与“返乡流”使得在城市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与在村务农的中老年劳动力形成了代际间的劳动分工,农民的人均生产率因而有所提高。在经济上涨过程中,“外出流”大而“返乡流”小,而在面临经济下滑时,则“外出流”小而“返乡流”大,村庄自身同样呈现出富有弹性的就业局面,不同点只在于经济景气时村庄每日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升高而经济低迷时相对降低。

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承包集体土地不再承担责任,土地使用权的内部流转也随之增加,村庄中的“外出流”与“返乡流”形成了动态的分工机制。在这种动态的分工中,在城市仍能就业的农民继续在市场中打拼,而回村的农民则留在农村经营土地,乡土社会固有的亲属关系网则为二者之间的土地流转提供了廉价的交易方式。随着农机、农药、化肥等技术的普及,农村交通运输工具的不断改善,返乡的中老年劳动力在农忙时节的劳动强度并不太大,这就意味着,在宏观经济上行城市就业岗位增多吸纳了村庄主要劳动力时,他们能够通过村庄内部市场化的务工交换体系和土地的转包、出租扩大自身劳动力的效用。而对于那些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农户来说,他们也可以依赖上述机制保证自家的田地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产出。而在经济不景气时,回村的农民自己完成耕作,土地的临时转包和出租暂告结束。

以上的整个应对过程中,乡村社会能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抗压弹性的关键在于:年龄靠近返乡期的农民工能够在经济波动中自由地往来于城乡之间。这种自由的往返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这些年龄处于返乡期的农民工主观上“愿意”回来,二是他们客观上“能够”回来。这两个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政策和制度作为基础。

“今天作为小农兼业行为的农民外出务工与传统的小农兼业行为有着很大的前提性差异,传统的小农兼业行为是为了维持生存和温饱,而当前中国农村的兼业行为则大多是在解决了温饱需求后,为了提升生活质量,并服务于村庄内的面子竞争以获得体面和尊严。”[6]因此,即便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些在城市生活工作多年的农民工已经习惯了都市生活,但从城市的资源承载能力、社会保障能力和产业结构格局来看,大多数试图进城定居的农民在经济波动中失业之后还是宁愿选择返乡务农。毕竟,留在城市意味着高昂的生活费用,基本保障的缺失,以及子代成长的困境,而回村生活则意味着天伦之乐,尽管物质生活水平有所降低,但农业生产很自由,农闲时间多,农村消费低,空气新鲜,果蔬新鲜。而且,近年来农业税的取消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力都是促使他们愿意回村的重要因素。

而年龄处于返乡期的农民工“能够”回来,则是以农村土地制度为前提的。倘若失业的农民工由于城市有限的容纳能力而被排斥出去时没有家乡的少许土地作为保障,则学者们担心的“游民化”风险及其相应的社会治安压力就会变成现实。当前富有中国特色的农地制度安排之所以能够使乡村社会在金融危机中表现出弹性应力,是因为这一制度安排的两个核心要件:(1)土地归村社集体所有,外出打工的集体成员可以在预期时间点承包到一定面积的土地。(2)农民只拥有一定时间段内的土地经营权,因此承包给农户的土地只能“流转”而不能“买卖”(永佃制)。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流转”是可逆的,而“买卖”则具有不可逆性。返乡的农民在流转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合约要回自己的土地,而已经卖出的土地若想赎回就需要对方的完全同意,且需要支付更为昂贵的价格。也就是说,在面对金融危机等经济波动的时候,“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具有弹性应对能力,而私有化或永佃制则基本上没有弹性。

5、总结

从个体的分析单位来看,当代社会各个领域中的层化特征使得每一位具有反思性的行动者不得不在社会结构中反复进行定位实践。在初次外出打工直至最终返乡的生命历程中,农民工个体依循着年龄的层级不断对自己进行定位。随着人生任务的陆续到来与身体机能的逐渐退化,他们更换工种,更换岗位,并调整自己的心理预期与未来规划,直到最后返回村庄。他们中有一部分能力出众者能够把握住有限的机会,但大多数的人经商、创业的努力却会被现实折回,使他们在失败中不断反思并重新定位。

个体农民在生命历程中长期的定位实践使得包含着不同年龄段的农民整体在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波动中具有了一定的抗压弹性。农民工群体的年龄分层使得村庄中形成了并存的“外出流”与“返乡流”,在宏观经济下行时,年龄靠近返乡期的农民工会提前返乡,而当经济回暖时,他们中的一些人又会继续到城市寻找工作,这一年龄段的农民工形成了中国在金融危机下表现出应对弹性的社会基础。

而从村庄整体来看,由于同时存在农民的“外出流”与“返乡流”,乡村社会可以形成一种弹性的就业局面,进而形成一定的对经济波动的抗打击能力。在以“年”为单位的时间循环中,不同年龄段的村民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形成了动态的分工格局。由于近年来农业税的取消与新农村建设的持续进行,年龄处于返乡期的农民对于回村生活并不感到特别失望。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土地制度安排使得外出多年的农民工对回村经营土地依然持有积极的预期,而在家庭内部,因为土地经营权的下放,农户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形成“壮工老耕”或“男工女耕”的分工,从而富有弹性地释放剩余劳动力。诚如温铁军教授所言,“农村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户占有产权,这是中国特色的农地制度安排。这种制度有效地稳住了严重过剩的农民人口,避免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进程的大规模流动下形成的大型贫民窟,从而避免了社会性犯罪和政治动乱。”[7]

上述弹性应对机制对于我国今后的土地制度走向与城市化战略富有启示意义。如果按照某些“专家学者”和大众传媒所宣扬的废除农村集体所有制,要求个体“永佃”,实行耕地和宅基地私有;容许资本下乡促进“流转集中”以“盘活农村固定资产”,“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扩大内需”、充分发挥“人口红利”,增加“廉价”劳动力供给,促使农民进城,快速提高城市化率,那么,一盘散沙的农民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失去土地之后,一旦我国经济受到国际经济周期的影响产生大规模衰退时,那些失去城市临时就业岗位的中年农民工将无乡可返,无地可种。在目前国家尚无能力将全体农民的社会保障彻底地从土地中剥离出来,无能力为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提供稳定就业与住房(即使是廉租房)的情况下,数千万失业农民工的滞留城市无疑将是社会危机的开端。因此,一味强调生产效率的土地制度改革,以及鼓励农民迁移户口进城购房的激进城市化战略必须摒弃。中国的城市化在人口规模庞大,资源禀赋有限的情况下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能采取稳健可控的制度安排,从而在遭遇金融危机等宏观经济波动时具有相当的弹性应对能力。

 

(注:本文为贺雪峰、袁松、宋丽娜等著《农民工返乡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的导论。)

 

注释:

[1] 当然,这只是如果。年龄不是唯一因素,却是主要因素。

[2] 较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

[3] 如定期给他们在城里的子女送米送油,送鸡鸭鱼肉等。

[4] 农民在城市买房的原因可以大致分成几种理想类型:因为政策鼓励(比如重庆市鼓励农民在县城买房);因为女方以在城市买房作为婚嫁条件(由男方父母出钱到县城买房);因为年轻人不愿回农村而将10多年务工收入用于在城镇购房;以及有农民试图通过在城镇购房作为投资。

[5] 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读书》2006年第2期。

[6] 贺雪峰、董磊明:《农民外出务工逻辑与中国城市化道路》,《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2期。

[7] 玛雅:《战略高度——中国思想界访谈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