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任务,使人们再一次将目光投向社会学这一学科。社会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回避当代社会中的现实需求;而只有根植于学科自身的知识体系,社会学才有可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而不至于沦为政治体系的合理化工具。正因如此,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学有必要从理论和经验两个角度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以期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那么,社会学理论可以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什么贡献?初看起来,困难很大,这是因为: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只有极少数学者直接以“社会和谐”这一概念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中心概念。绝大多数学者不但没有直接涉及“社会和谐”的概念,他们关注的焦点甚至恰恰是“失范”、“异化”、“动力危机”、“认同问题”、“异常”及“排斥”等与“社会和谐”背道而驰的社会“阴暗面”。也就是说,社会学恰恰是以各种“社会不和谐”现象为直接研究对象的,或者说,它是一门以“和谐社会”为参照物或者最高目标,以不断缩小现实与最高目标之间的差距为努力方向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和谐的思想可以说一直是社会学理论建构活动的共同目标和基础(亚历山大2000:9ff.;郑杭生/杨敏2004;陈成文/陈海平2005;李培林/苏国勋等2005)。
霍布斯(ThomasHobbes)对“社会秩序”的发问(由自私自利的、原子化的个人何以能够产生社会秩序?)也许可以被视为社会学家追求“和谐社会”状况的最经典的表达,它也因此成为此后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虽然人们的设问方式各有差异,但它们都其实都涉及到分化/整合(Differenzierung/Integration)这一对区分(Differenz),其中,分化是对社会现实的描述,而整合则是对“和谐社会”这一理想状态的表达。正因如此,从对“整合”这一概念及其与“分化”关系的理解上,我们可以解读出社会学家的社会和谐观。
在社会学理论的四大研究途径(建构主义、功利主义、功能主义和批判结构主义)(沃特斯2000:6ff.)当中,以社会系统理论为表现形式的功能主义传统由于强调整体、均衡和稳定,可以说是最为强调“社会和谐”的。而真正能够代表目前西方社会系统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最高发展水平的,是由当代德国社会学大师尼克拉斯卢曼(NiklasLuhmann)(1927-1998)(也有人译为鲁曼)建构的“自我制造的社会系统理论”(TheorieautopoietischerSozialsysteme)范式。但由于在长达三十年的理论生涯中,卢曼本人理论活动的主要旨趣在于真实地描述和解释可以观察到的社会现象,而不是提出具有价值取向的主张和建议,所以,卢曼本人几乎没有直接论及“社会和谐”的问题,其社会和谐观有待于人们在卢曼的浩瀚论著和其理论追随者的相关论述中发掘出来。正因如此,探讨和发掘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整合观,既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应该被视为当前中国社会学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可以做出的最为重要的贡献之一。
一、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和社会理论
1984年,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代表作《社会系统:一般理论的轮廓》(Luhmann1984)一书在德国出版。在批判帕森斯(Parsons)社会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卢曼尝试将由智利生物学家和神经生理学家HumbertoR.Maturana和FranciscoJ.Valera在“一般系统理论”中开启的“自我制造”的新范式移植到社会学当中来。“自我制造”(Autopoiesis或者Autopoiese)这个词汇缘自希腊语,是由“autos”(自己)和“poiein”(制造)两个词拼凑起来的一个复合词。Maturana和Valera从60年代起将这个概念用来描绘生命系统的组织特征。自我制造的系统就是指那些自我生产和自我维持的生命单位(如细胞),这些单位是由“一种由互动着的元素组成的循环型网络”组成的,而“这些元素通过彼此之间的互动又制造了这个网络”(Kneer/Nassehi1993:56)。80年代,卢曼将这个在一般系统理论里面占主流地位的思想移植到社会学里来,将社会系统也理解成自我指涉的、封闭的、自我制造的系统。为此,他选择将“沟通”(Kommunikation),而非“人”或者“行动”看作社会系统的基本要素,即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在卢曼看来,社会系统是一种在一个封闭循环的过程中不断地由沟通制造出沟通的自我制造的系统,它在生产和再生产自己的元素时,只会指涉到它自己,所以是自我制造的,自我指涉的,并且在操作上是封闭的。
只有“将自我制造的社会系统理论与功能分化的方案结合起来”,才能构成卢曼的“现代社会理论的起点”(Luhmann1997:761)。卢曼认为,从社会进化的历史和分化理论的角度看,可以将不同的社会形态区分为三种初级分化形式(primreDifferenzierungsformen):远古社会的片段式分化(segmentreDifferenzierung)、前现代社会的层级式分化(stratifikatorischeDifferenzierung)和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funktionaleDifferenzierung)(Luhmann1984:25ff.)。也就是说,对于现代社会而言,片段式分化(社会分化成性质基本相同、地位基本相等的家庭、家族或者部落等)和层级式分化(社会分化成性质不同、地位也不等的阶层或者阶级)都不是其主要特征。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功能分化,即社会在宏观层次上分化成不同的功能次系统,例如政治、经济、科学、法律、宗教、教育、家庭、大众媒体、体育和艺术等。这些功能次系统虽然性质各异,但地位相互平等:每个功能次系统为社会的自我制造和再制造做着自己独特的贡献,履行着其他的系统无法履行的独特功能,因而从性质上讲是各不相同的。也正是因为彼此无法相互替代,它们的地位是彼此平等的(Schimank/Volkmann1999:6)。如此看来,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没有顶端和没有中心”的社会(Luhmann1997:803)。
表面看来,社会分化形式的功能优先(Funktionsprimat)与社会系统的自我制造之间存在着某种矛盾,因为如果社会系统是自我制造和自我指涉的,就不可能以一个外在的、处于优先地位的功能为其沟通的导向(Schimank/Volkmann1999:10;Stichweh1999:208)。但按照卢曼的理解,二者并不是相互排斥,而是互为条件的关系(Zhou2002:30)。一方面,“在功能优先的基础上,功能系统达到操作上的封闭状态,并以此在社会这个自我制造的系统里组成自我制造的功能系统”(Luhmann1997:748),另一方面,“功能分化建立在功能系统的操作封闭和自我指涉的基础之上”(同上:745)。
功能与自我制造是卢曼社会理论体系的两个核心概念,但它们仍需要一个“两个步骤的具体化”(Schimank1996:162),才可能使系统的沟通过程获得充分的操作化:一是与功能系统相对应的二元符码(binreCodes),二是与功能系统相对应的的纲要(Programme)。如果说功能导向使得系统自身的操作得以处于优势地位的话,与功能系统相对应的符码则是系统的操作赖以进行的主导区分(Leitdifferenz)。例如,经济系统的操作(沟通)主要是以支付/不支付的区分(符码)来引导的,政治系统使用的符码是有权/无权,科学系统沟通的首要区分是真/假,而法律系统的沟通则是以合法/违法为导向的,等等。而纲要的作用则是提供正确使用符码的依据,也就是说,纲要可以确定应该选择和激活符码的哪一面。例如,在科学系统里面,理论和方法是其纲要,它们是科学系统里的操作对符码“真/假”进行选择的依据。同样,政党纲领是政治系统的纲要,投资计算是经济系统的纲要,竞赛规则是体育系统的纲要(Schimank/Volkmann1999:11)。
总之,卢曼的社会理论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不同的功能次系统分别围绕着各自特有的、由它们独自为整个社会履行的某一功能,在进化的过程中,作为一个自我制造的社会系统分出了。功能次系统的功能排他性也导致了它们之间的相互不可替代性。即使在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功能次系统也没有办法相互取代,它们是“自我替代的秩序”(Luhmann1997:753)。不同的功能以及在这些功能的主导下分出的功能次系统彼此之间没有任何重叠的空间。每个功能次系统的沟通都以履行自己特有的功能为中心,以自己特有的符码为操作基础,并分别寻求从本系统的角度对整个社会进行重新建构。如此以来,现代社会必定是一个多中心(polyzentrisch)、多语境(polykontextural)的社会。“同一个”社会或者社会现象,从不同的功能次系统的角度对它进行观察,它都会显得不一样。正因如此,有学者形象地说,卢曼的“功能分化使得社会多了数倍”(Schimank/Volkmann1999:10)。因为,整个社会从经济系统的角度看,是一个经济社会;从政治系统的角度看,是一个政治社会;而从科学系统的角度看,它又是一个科学社会。
二、卢曼的整合观分析
(一)非规范性:卢曼对“整合”概念的重新理解
如果说分化理论自始至终都占据了社会理论的核心位置的话,“整合”这一概念就是分化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这里,“分化”和“整合”描述的是两个完全相反的社会过程:“分化”意味着一个整体拆分成若干个部分,而“整合”则意指被拆分开来的部分如何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过,卢曼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与“旧欧洲的方式”(Luhmann1997:602)有着非常大的差别。因而,在对社会分化的理解上,存在着两种范式的区别:一是以迪尔凯姆和帕森斯为代表的分解范式(Dekompositions-Paradigma),二是以韦伯为起源、以卢曼为代表的突变范式(Emergenz-Paradigma)(参见Tyrell1998;Schimank1999)。在以斯宾塞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英、法思想传统那里,社会分化就像劳动分工一样,被理解成将一个完整的整体拆分成专门化的部分的过程。即使是在以帕森斯和新功能主义者为代表的美国传统那里,社会分化的过程也是这样的一个分解的过程(Schimank
在关于社会分化的上述两种范式里,“整合”的地位和含义是不同的。在分解范式里,被分解开的部分只有以某种方式构成一个整体,社会秩序才可能产生。所以,“整合”在这些理论体系中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在这里,分化意味着“无整合”(Desintegration),而“整合”意味着“统一”甚至全社会的“团结”,没有“整合”也就没有“社会”。不仅如此,经典社会学家们普遍具有唯意志论(voluntarism)的倾向,即一般都会将共同的价值观视作社会得以整合的基础。在突变范式里面,分化意味着价值领域和功能的多元化和自主化,而不是社会的零散化,所以社会秩序本身并不一定存在着问题。与此相应,整合在这些理论体系中只是处于从属的地位。此外,与韦伯类似,卢曼认为,在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里,价值判断也因功能系统而异,所以并不存在一个跨越功能次系统的、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共识。因而,在卢曼看来,传统社会学建立在价值共识基础上的整合观是不切实际的,其整合机制(如政府调控、伦理、责任等)也只是极具价值色彩的“救赎尝试”和“绝望方案”(Luhmann1997:777)。也正因如此,卢曼反对传统社会学对于整合概念的“过度的理解”,主张将整合视为一个描述性的、而非饱含价值判断因素的概念,为此,他将“整合”定义为系统彼此“降低自由度”(同上:603)。也就是说,只要系统的自由度通过某种方式受到了影响或者限制,“整合”就存在。但由于任何系统的自由度至少都是受到该系统与其环境之间的界限的限制,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任何系统本身就已经是在某种程度“整合”着的,所不同的只是整合的程度罢了。正因如此,Lange和Schimank正确地指出,卢曼的整合概念其实是一个渐次变化的尺度,是对“无整合”和“过度整合”(berintergration)的双重否定。也就是说,“整合”就是要在“无整合”与“过度整合”之间取得某种程度的平衡,而“整合问题”要么体现为“无整合”,要么体现为“过度整合”(Lange/Schimank2004:
在对整合类型的分类方面,社会学一般认同(社会的)系统整合(SystemIntegration)和(个人的)社会整合(SocialIntegration)的二分法。其中,前者指社会次系统如何得以构成一个社会整体,后者则指个人如何得以融入社会之中(Lockwood1964)。然而,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以及《寂静的春天》和《增长的极限》等一系列科普性读物的出版,全球民众环境意识日益觉醒,此前一直被社会学忽视的环境问题也逐步进入该学科的视野。到80年代,在许多社会理论体系中,社会的“生态整合”(EcologicalIntegrationofSociety)——自然环境问题如何对现代社会的自我生产形成挑战——已经成为与“系统整合”和“社会整合”同等重要的一个问题。
如何说任何分化化理论都必须在分化和整合(统一)二者之间选择一个重点作为着眼点的话,卢曼的理论重心无疑在于对分化的极端强调(Luhmann1997:607)。与此相应,卢曼本人对“整合”体现出了一种“无兴趣”(DesinteresseanIntegration)的态度(Schimank1999:56)。但从他对“结构性联系”、“纳入/排斥”和“生态沟通”等问题的大量论述,我们仍然可以认为,他的整合观其实包含“系统整合”、“社会整合”和“生态整合”三个部分(Lange/Schimank2004:16)。
(二)结构性联系与过度整合:卢曼的系统整合观
系统整合涉及到的其实是功能次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的问题。与他对“整合”概念的非规范性界定相对应,卢曼认为,在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里,不存在、也不需要一个可以统一各功能次系统的超级系统或者共同价值,现代社会的“统一”就在于其功能分化的原则,而功能分化的首要特点就是系统与环境的区分(Luhmann1997:
在卢曼看来,这种关系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由于每个功能次系统在操作上都是自我参照的(selbstrefentiell),系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彼此不透明(intransparent)、不关心(indifferent)的关系(Zhou2002:43);但另一方面,如果离开了环境的贡献,系统甚至不可能完成“分出”的过程(Luhmann1997:779)。任何系统都不可能离开环境而独立存在,而是无时无刻都受到来自环境的干扰(Irritation)。这种干扰虽然也以系统的自主(Autonomie)为基础,但它之所以得以发生,是以系统之间或者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结构性联系”为前提的。“如果有自我制造,那么也必定有结构性联系”(同上:862),“自我制造”和“结构性联系”是社会系统的不可分割的两个属性。
“结构性联系”这个概念描述的是系统与其环境(包括该环境里的其他系统)之间存在着较为松散联系的状态,它既排除了二者之间无联系,也否定了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因果联系。卢曼认为,由于结构性联系的大量存在,功能次系统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相互干扰,而且社会缺少一个有效的机制来抑制这些干扰。正因如此,卢曼并不认为现代社会存在着系统整合的问题,相反,“现代社会整合过度了,并因此而受到危害”(同上:618)。也就是说,对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而言,不存在功能次系统的“无整合”问题。如果说社会的系统整合可能存在什么“问题”的话,倒是可能存在着“过度整合”的问题。这种特点一方面使得社会能够从基本面上保持稳定,但另一方面,一旦某一功能次系统的稳定受到威胁,就有可能迅速波及和危及到所有其他的功能次系统,从而使得整个社会陷入危机之中。
(三)要求螺旋与排斥链接:卢曼的社会整合观
卢曼认为个人的社会整合是功能分化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与对整合概念的非规范性界定相应,他反对经典社会学以“精神空虚”或者“根系连接”(Ligaturen)等概念来研究个人的社会整合问题的传统,而认为应该从个人对于功能次系统的“期望”(Erwartung)和“要求”(Anspruch)(Luhmann1984:362ff.)出发,以“纳入/排斥”(Inklusion/Exklusion)为基本区分来研究这一问题(Luhmann1995;1997:618ff.)。其中,“纳入”是指个人成为功能次系统的观众,并享受该系统生产的绩效,而“排斥”则指个人没有分享功能次系统为其观众提供的绩效。
卢曼认为,现代社会是个人主义的社会,每个人都有权对功能次系统提出自己的要求。可想而知,这种要求的个人主义最终一定会造成“要求的通货膨胀”(Anspruchsinflation)(Luhmann1983)。卢曼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社会的功能分化自身:“一旦社会的某个功能次系统围绕着某一功能分出,在该系统内部,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阻止最好地履行这一功能的理由了”(同上:29)。相反,是系统自身在不停地激励着自己不断地优化自己的绩效。而随着功能次系统绩效的不断改善,个人对次系统提出的要求却不断地水涨船高。“功能的自主性与要求相互咬合”,相互推动,形成了一种“共生”(Symbiose)关系(Luhmann
要求螺旋所导致的社会整合问题其实是一个过度整合的问题。在功能分化的社会里,个人的的社会整合方面的无整合则可能导致“排斥链接”(Exklusionsverkettungen)(Schimank2000:135)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现代社会的期望是“将所有人完全纳入社会”(Luhmann1997:630),即让每个人都能同时享有所有功能次系统提纲的绩效,如政治系统的权利、经济系统的收入、法律系统的法律保护、教育系统的受教育机会、宗教系统的信仰自由和体育系统的锻炼条件等等。但另一方面,功能分化使得现代社会不再拥有一个中心机构(例如政治)来“全权负责”个人的社会整合问题。纳入/排斥是在各个功能次系统中分别进行的。一个人能挣多少钱,只能在经济系统里决定;一个人拥有多大的政治权利,完全是政治系统运作的结果;只有法律系统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才能够判决,某个人的哪些权利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受到保护;只有科学系统依照自己的理论和方法体系才可以裁决,某个人提出的知识主张是真的还是假的,等等。现实情况是,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对所有功能次系统的完全的纳入,这样,“在期望和现实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差距”(同上:630)。但问题的关键是,当一个人被排斥在某个功能次系统之外时,这种排斥效应通常不只是局限在该功能系统,而是会影响到其他功能次系统对他的纳入,使他也连带性地被排斥在其他功能次系统之外。例如,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收入下降就必须削减生活消费,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就会变差,运用新闻媒体和诉讼的机会就会降低,这些又可能影响到婚姻和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子女获得满意工作的机会也会减少,等等。所以,个人“对功能次系统的多重依赖加强了排斥的效应”(同上:631)。
(四)太少共振或太多共振:卢曼的生态整合观
卢曼认为,社会的生态整合是功能分化社会面临的另一个基本问题。在此,卢曼首先强调,由于社会系统的基本元素是沟通,所以,自然环境问题和环境破坏只有成为沟通的对象(Gegenstand),才得以转化成为社会问题。也就是说,生态和环境问题本身无法直接对社会造成影响,而是只能通过沟通,才可能促使社会自己影响它自己:
“(因为生态危害和环境问题,)鱼类或人类可能会死亡,在海里或河里游泳可能会导致疾病,可能再也无法从油泵里抽出石油,全球平均温度可能会上升或下降:但只要不对这些现象进行沟通,它们就无法对社会产生影响。社会是一个虽然对环境敏感、但在运作上封闭的系统。它只透过沟通来进行观察。它只能以意义的方式进行沟通,并且以沟通本身来调控沟通。也就是说,社会只能自己危害自己。”(Luhmann1986:63)
卢曼用“共振”(Resonanz)这个概念来分析社会对于生态危害和环境问题的反应能力。他认为,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不存在一个中心机构或者社会系统专门负责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Luhmann1997:802)。社会对于生态危害的共振不是集中、而是分散在各个功能次系统中进行的;只有当系统的特有结构条件允许时,自然环境中的事件才可能赢得该系统的共振;每个社会系统独自组织自己的共振能力,并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符码和纲要)对生态风险作出反应。例如,某个工厂排放出来的废气是否会引起政治系统的共振,取决于该事件是否会对社会的权力关系形成影响;是否会引起经济系统的共振,取决于该事件是否会带来经济利益的变化,等等。而每个功能次系统都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生态风险做出自己的反应:“政治通过辩论,经济通过提高价格,科学通过科研项目”(同上:805)。总体说来,生态问题只有在相当严格的前提条件下,才可能引起功能次系统的共振。因此,卢曼断言,现代社会只能“对生态危害组织起太少的共振”(Luhmann1986:220)。也就是说,在社会的生态整合方面,现代社会存在着“无整合”的基本趋势。
但另一方面,由于系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结构性联系,所以,一旦生态问题引起某一功能次系统的共振,就可能连带引起多个、甚至所有功能次系统的共振和湍流。在此,社会对生态危害又可能组织起太多的共振。这无疑是一种“过度整合”的状态。太多的共振,使得一个生态问题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陷入震荡和危机之中。也就是说,社会的生态整合也可能危及社会的系统整合(同上:220ff.)。
三、讨论:从卢曼的整合观看“和谐社会”的建构
虽然如本文开头所说,整合观可以较好地反应一个理论体系的社会和谐观。但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卢曼笔下的功能分化社会远非一个没有各类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社会。相反,它在系统整合、社会整合和生态整合等各个层面上都面临着整合问题。既然如此,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又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理论上的借鉴意义呢?
(一)功能分化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探讨的问题是:在人类社会的三种初级分化形式当中,功能分化究竟是否是最符合“和谐社会”状态的分化形式?对这个问题,卢曼本人的答案是回避的和模糊的。一方面,他认为“和谐社会”或者“好社会”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问题,所以他无法回答这类问题。(参见Kneer/Nassehi1993:11)。另一方面,他将社会分化形式的转换视作社会进化的结果,并抛弃了社会进化一定意味着社会进步的思想。所以,在他看来,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并不一定比前现代社会的分化形式优越(参见Schimank2003:13ff.)。
卢曼的下述论述可以比较贴切地反映出他的相关观点:
“对于社会怎样才算好,或者怎样才可能变得更好,我全然不知。我觉得,与以前的社会相比,我们的社会具有更多的优点和更多的缺点。也就是说,现在比以前同时更好和更坏。这样的描述是再恰当不过的,但是无法将它归纳成一个总体评价”(Luhmann1987:139)。
这段话表明,卢曼虽然觉得无法从总体上给现代社会一个“更好”或者“更坏”的评价,但他认为,与以前的社会相比,现代社会是好的地方比以前更好,但坏的地方也比以前更坏。更具体地分析,卢曼的意思应该是:功能分化使得现代社会各个功能次系统都能够以更高的效率,生产出比以前更多的绩效,从这个角度看,现代社会变得更好了;但与此同时,功能分化所带来的后果(各类整合问题)也比以前更为严重,从这个方面看,现代社会又变得更坏了。如果我们沿着他的思路进一步分析,就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某种社会分化形式带来的好处(机会)越明显,它所造成的后果(风险)就越严重。这一认识有助于我们合理地把握“和谐社会”概念的基本特征,那就是:“和谐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只有机会、没有风险的社会,甚至也不可能是一个机会最大、风险最小的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机会与风险并存,并且机会和风险都同时最大化的社会。从这个角度讲,“和谐社会”首先必然是功能分化的社会,是多中心、多语境的社会。片段式分化社会和层级分化社会不足以成为和谐社会,因为它们无法实现社会机会(即绩效)(和风险)的最大化。所以,功能分化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二)整合问题的克服是功能分化社会成为“和谐社会”的充分条件
如果说功能分化为一个社会成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的前提的话,那么,一个功能分化社会是否能够真正成为“和谐社会”,则从根本上取决于它能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克服功能分化所带来的各类整合问题。
在克服整合问题的机制方面,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政治对社会进行调控。但在功能分化的社会里,政治丧失了它在传统社会里作为调控中心的地位,因而,冀望于通过政治调控解决各类整合问题是不可能的。不仅如此,在卢曼看来,除了系统的自我调控(Selbststeuerung)以外,任何外来的调控都是不必要的,因为,“(社会)如要生存,进化就足够了”(Luhmann1984:645)。
在讨论应对社会整合和生态整合的机制时,卢曼详细分析了抗议、即新社会运动的作用。他认为新社会运动是一个特殊的功能次系统,其目的是抗议功能分化的后果(Luhmann1997:847ff.)。但从总体上讲,除了制造恐惧感并促使功能次系统关注社会分化的后果以外,新社会运动无法对社会的整合作出实质性的贡献,因为它最终毕竟不可能取代功能分化(Schimank2000:140)。
既然功能分化是不可取代的,那么,功能分化是否可能成为一个“自我更正”(Selbstkorrelativ)机制?也就是说,随着功能分化的不断进行,是否会出现新的功能次系统,以此来解决目前看起来无解的某些整合问题?对这个问题,卢曼及其他学者也有具体论述。例如,卢曼注意到,“排斥链接”现象的存在使得在世界部分地区、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纳入/排斥”这一区分大有演变成为一个前置于功能分化的“超级区分”(Meta-Differenz)之势(Luhmann1997:632)。这一问题会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现代社会对此却没有理想的解决办法。这时候,卢曼猜想,也许会出现一个新的、以纠正社会排斥为自己功能的社会系统,如以“助人自助”为目标的社会帮助(社会工作),或者国际层面的发展援助(同上:
由此可以看出,在化解功能分化的整合问题方面,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并未能给出一个“满意”的方案,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未来上面。而未来究竟会怎样,既与人类的今天密切相关,又不是今天的活动能够直接决定的——套用卢曼常用的一个词汇:未来是位于今天之上的一个“突变”的层次。从这个角度看,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没有理由悲观,但也没有理由乐观。这也许是我们从卢曼的整合观中能够获得的最大启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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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志家,博士,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来源:邴正主编《改革开放与中国社会学: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年会获奖论文集》(2008·长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7月版。获2008年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