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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公民社会的发展及其限度——以浙江宁波行业协会为中心的考察
刘华安
作者投稿
2010-02-08

  :区域性公民社会的发展及其限度——以浙江宁波行业协会为中心的考察

  :刘华安

  :作者投稿

  :行业协会组织研究已经成为了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范例,对行业协会组织的考察一般采用公民社会和统合主义两种分析工具。受“现代化范式”的影响,中国公民社会研究仍然表现出忽视自身发展经验对于形成中国公民社会品格的可能性研究,而仍然假设了遵循西方路线的、从市场经济到公民社会到政治民主的演进路径。如何通过民间组织的经验发展获得中国公民社会的自我理解,仍然是当前中国公民社会研究中的一项重要使命。本文以浙江宁波为个案,考察行业协会与市场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创新的关系,进一步探讨地方性公民社会的发展及限度。行业协会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行业企业中充分发挥了自身的功能,但由于制度环境和自身功能的限制和约束,其发展有一定的限度。在政府与公民社会的互动中,两者关系并非是平等的,公民社会的发展更多依赖于政府持续地释放政治空间,同时也有赖于公民社会自身的争取。

关键字:行业协会  公民社会  浙江宁波  地方政府

  区域性公民社会的发展及其限度——以浙江宁波行业协会为中心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