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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代中国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化
薛蓉
作者投稿
2010-11-10

 

摘要:农民工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现代性之全球化与本土社会转型---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参与城市建设而形成的特殊群体。虽然他们是当代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虽然他们为城乡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他们被人为地隔绝在城市的门槛之外。处在城市之中,却连一个城市的身份都没有,农民工群体是典型的弱势群体。文章着重分析了当代中国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由此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并提出了解决其弱势化的措施。

关键字:农民工  农民工群体弱势化  户籍改革  社会和谐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词汇,近年来一直是国家政府、广大民众以及大众传媒关注的焦点。所谓 “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1]。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中国社会城乡之间出现的巨大经济和收入差距,“诱使”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市,在努力追求改变生活命运的同时,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他们虽身处城市,却没有城市的身份,始终游离在城市的边缘,被隔离在城市化与现代化的过程之外。目前中国社会严格的户籍制度以及由此造成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使得进城农民工在生存、就业、医疗、技能培训、教育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在进城后面临生活质量低、就业难度大、子女入学难、遭遇社会不公平等众多问题。所以他们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

1)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现状

有数据显示,截至20081231,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2]2009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达到1.4533亿人,比2005年增加1955万人,年均增加490万人左右[3]。农民工的进入,对于输入地来说一方面可以带来大量的廉价劳动力,降低劳动力成本,促进其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为城市发展添砖加瓦。但是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制度使得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他们始终没有被他们为之效力的城市所接受,始终游离于城市的主旋律之外。和城里人相比,他们在生存、就业、医疗、技能培训、教育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农民工阶层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弱势化趋向。具体来说,农民工的弱势化趋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城农民工中贫困人口数量多,生活处境艰难。有资料显示,当前中国进城农民工中,贫困农民工大约有4000万左右。“所谓贫困,是指经济、文化和社会落后的总称,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机会和手段的状况。”[4]贫困农民工处于社会的底层,收入低微,心里肯定会有一种被剥夺了的感觉,那么城市中集聚了如此多的贫困农民工,肯定对社会的稳定有着巨大的负作用

二、严格的身份制度,农民工的各方面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方面是农民工的生存权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民工的特有的尴尬身份,虽然身处城市,但却没有能够具有城市的身份,游离于城市与农村的中间,他们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现在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农村算是文化教育程度比较高的,思想比较积极的,眼界比较宽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在农村他们凭借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基本上还能够解决温饱。进了城市后,由于他们不具有享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再加上城市化和社会变革的浪潮中,人们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在增加,生活中的风险系数也在增加,一旦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他们甚至连自己最起码的生存都维系不了。另一方面是安全健康得不到保障。根据统计,进城农民工的平均死亡率为1.5%,伤残率大约为5%。全国煤矿工伤死亡者中有80%是农民工;建筑行业事故中,受害者90%是农民工。据统计,“珠江三角洲每年至少被机器切断4万只手指。在实际的工作中,有30.2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没有安全保障,认为只是有一部分的占56.63%,他们中有70.29%的人都曾经因工受伤。发生因工受伤的情况后,只有30.32%的老板会按照相关法律支付医疗费用,33.43%的老板会象征性地进行补偿,而24.48%的老板不会进行任何补偿。”[5]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很好地保障。此外,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农民工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享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子女受教育等问题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

三、劳动技能低,缺乏基本的职业技术培训。据调查,农村劳动力普遍素质偏低,80%的农民工仅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缺少在城镇就业或向二、三产业转移的职业技能。现在的农民工虽然接受了一定的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但是这与社会市场需求的劳动力还有一定的排斥,所以到了城市以后,只能从事粗生型体力劳动。据调查,目前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在第二、第三产业。“第一和第二产业所占比例分别为37%和53%。其中电子机械制造业占20.2%,建筑业占163%,服务业占14%,纺织服装业占11.7%,饮食业占9.3%,商业占8.8%,交通运输业占5.3%,环境卫生业占3.6%,其他占10.6%。”[6]

四、政治地位相对下降,弱势化的同时被边缘化。一个人占有的是地位,扮演的是角色。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必须要通过其所扮演的政治角色来表现。但是由于农民工群体的城市与农村的边缘化,使得他们成为了“两不靠的”政治权利主体,基本的角色扮演、实践都没有机会。一方面,由于现行的户籍制度,农民工不管走到哪,都始终是村里的一员,始终具有农民这一身份,他们理应在农村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但是由于农民工大多常年在外,自己的生存状况都堪忧,更不用说从千里迢迢之外赶回家乡,参加选举。亲自参加选举比其他方式更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选举意愿,但农民工由于条件的限制,大多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另一方面,农民工由于身处城市,其在城市的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要比在农村大。据调查,城市中94%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所在社区的政治选举,甚至在打工单位政治活动都无权参加。农民工群体在政治上本来在整个社会中就处于弱势化的地位,现在再加上农民工城市和农村的政治权利的缺失,使得他们在政治权利的享有、政治地位弱势化的同时被边缘化。

2)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原因以及不良影响

农民工群体弱势化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的形成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性方面的因素也有非制度性的,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制度性原因。过严的户籍制度,造就了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而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则是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根本原因。在新中国建立后户籍制度的推行,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纷纷从农村向城市进行流动,户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当代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它不仅仅是一种户口管理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身份制度,广大社会成员也就被人为地分成了具有不同身份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二者在就业、教育、住房、享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根本不同的待遇。其次,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是造成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重要原因。在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法规方面,中国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保护条款,甚至在有些条款中还存在着歧视农村工群体的现象。《劳动法》就是一部很不完善的部门法,它在合同中对职工规定违约金,很多公司就因此在合同中规定了几千甚至上万的违约金来捆梆职工,限制了劳动者自动择业的权利,使职工处于想走而走不掉的境界。《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在具体的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险、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还不够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规定不签订合同如何处罚,如今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或者签订不平等合同已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首要问题。加快制订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工会保障法》和《工资法》等法律己成当务之急。此外在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法的实施过程中许多地方还存在着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的现象,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组织体系建设也还不够健全,存在着维权环境复杂、维权成本过高、法律援助不足等现象。

二、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非制度性原因。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农村属于比较优秀的一部分,相比其他的农民来说,他们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生存技能比较娴熟,社会视野比较宽广。但是进入城市后,“农民工群体最缺乏购买力,最缺乏专业知识,从事最具风险性的行业。这使农民工族群成为险商族群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主要从事工作环境艰苦的体力劳动,最需要医疗与意外保险,但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更缺少足够的财务能力。”[7]由于他们不具有专业技能和必备的文化素质,不知道企业的生产规范,不熟悉城市的生活方式,与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源需求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往往他们只能从事些体力劳动和技术简单的活动,职业选择的机会远没有城市职工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另外,由于其自身素质,当他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也没有利用法律武器来很好地保护自己,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采取过激行为。农民工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很自然地处于弱势地位。

此外,还有一些偶然的因素造成了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化。像农民工群体的疾病、残疾以及小本生意的破产等都是造成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重要表现。

3)解决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措施

解决农民工弱势化问题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十分艰巨的任务,它既是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又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它需要政府、企业、社会成员、农民工群体以及大众传媒等共同努力。具体来说,解决农民工弱势化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速其实现市民化,改变当前的中国社会城乡二元分割体制,这是最根本的举措。农民进城后,尤其是随着农民工子女的在城市出生,他们对于取得取得“城市居民”这个身份地诉求十分强烈,他们不希望仍停留在城市的边缘,再加上只有改变户籍才能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才能扩大农民工的就业选择机会,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在政治、经济、教育培训等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第二、 加快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现行的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农民工适用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市职工享受同样的权益;另外一种是,参照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标准,对于农民工群体适当降低一点;最后一种是城乡实行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农民工群体独立设置单独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三种措施各有优劣,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尚在探索。虽然在实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诸如反复参保退保的问题,但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势在必行。在制定调整社会保障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流动性大、经济承受能力低的特点来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第三、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法规建设。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农民工群体的各种权益处于忽视阶段,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严重缺位。转变政府职能,可以消除农民工群体弱势化的机制障碍。首先,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效率与公平并举,特别是要注重对农民工群体公平。各级政府应该逐步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的规定,建立健全专门的农民工就业服务网络,加强输入地、输出地政府之间的协作,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引导就业的服务工作。其次,建立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支持。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方的不同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地方的劳动法规,给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再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劳动部门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活动,在财政预算过程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四、 农民工群体自身提高素质,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农民工进城务工,由于自身能力和素质的缺陷,因此进城后大多只能进入建筑业、服务业和一些初级产品制造加工的工厂,它们一般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差、劳动待遇低。因此,从劳动者自身来看,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对于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很有帮助。

结语:农民工群体作为当代中国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其生存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当代中国农民工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经济上不够富裕,比较贫困,甚至有时连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政治上缺少话语权,政治参与度和热情度低,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权利;社会保障方面,医疗、教育、工伤、住房、失业与就业、以及子女受教育的权益得不到很好地保障。农民工在当代社会各个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化问题,在社会差异之中增进集体认同、在价值多元时代实现成果的共享,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国家政府、社会、企业和农民工自身都应当行动起来,采取多种措施,真真正正使农民工分享自己建设城市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 《中国三农问题报告------农民工问题与三农问题刍议》

[2]  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3]  韩俊、汪志洪 :《“十二五”时期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总体思路研究 》

[4]  陈成文:《社会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05

[5]  张戈: 《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5

[6]  高君:《促进农民工就业与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7] 2010年恒安标准中国人险商调查》

 

作者简介:薛蓉,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师范人民武装学院08中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员,主要从事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