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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区及其研究传统
赵联飞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年5月4日
2010-11-15

虚拟社区的概念最先由莱因戈德(H. Rheingold)在《虚拟社区》中提出。他从虚拟社区的活动主体和活动特征两个角度出发,指出“虚拟社区是这样一群人构成的,他们可能见过面,也可能素未谋面,他们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交换文字和思想”。具体来说,虚拟社区现象意指人们使用电子邮件、BBS、即时通讯软件、博客或其他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方式收发或与他人共享信息,并进行沟通交流。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虚拟社区现象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美国社会学家迪玛奇奥(P.DiMaggio)指出,美国的互联网研究中存在着五大领域,分别是:不平等性或“数码鸿沟”、社区和社会资本分析、在线政治参与、互联网对组织和其他经济制度的影响、文化参与和文化的多样性研究。

在中国,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特别是家庭上网的比例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虚拟社区。据2010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其中,使用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到2.7亿人,应用博客的网民达到2.21亿人,使用社交网站的网民达到1.76亿人。

 

虚拟社区是社区发展的新趋势

 

谈到虚拟社区,不得不先提社区。社区概念由来已久,一般认为,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首先提出的。对他来说,社区首先意味着人们之间的组织方式,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通常,社区是自发产生的、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社区内部是高度同质化的。而且,社区也是认同和情感的源泉。相反,社会则是结合起来的、开放的,人们之间相互独立,具有高度的异质性。随着社会学的发展,对社区概念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希勒里(George Jr. Hillery)总结出在所有的社区定义中的三个共同因素:一是地域;二是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三是人们之间的社会互动。还有的学者认为,除了上述这三个特征,共同的文化和归属感也是社区的特征。

虚拟社区中的交往和现实社区中的交往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最明显的是虚拟社区交往不仅可以发生在现实空间中,还可以发生在所谓的电子空间中。因此,这里有一个问题:没有空间要素,虚拟社区是否能够被称为社区?

针对这个问题,威尔曼(B. Wellman)和古里亚(M. Gulia)认为,虚拟社区和早期的汽车、飞机、电话一样,都是用来帮助人们维持跨越距离的关系。他们在区分个人社区和群体社区的基础上指出在现代西方社会中,“大多数的社区关系是针对特定对象的,并且没有形成高密度的关系丛……某个个体的社区关系网成员之间并不互相认识”,所以“人们对其他人提供广泛的支持”的想法,仅仅是对过去的一种怀旧而已。于是他们诘问到,既然现实中这样一种缺乏群体性的地理性社区可以被称为社区,为什么虚拟社区不能被称为社区呢?

很明显,威尔曼和古里亚在讨论虚拟社区现象时十分强调社会互动和社会网络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威尔曼和古里亚鼓励人们更多地思考未来的社区——以计算机为媒介的交流使得个人社区日益发展,人们和大量的他人保持联系成为可能,这将有可能改变当前人们和社区成员联系日益减少的趋势。

 

对虚拟社区的研究传统要保持必要的反思

 

在既有的虚拟社区研究中,研究者一般关注两类问题:第一类是虚拟社区带来的各种转变和影响。这类研究主要探讨虚拟社区对人们的工作、生活、休闲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例如,古拉克(L. J.Gurak)分析了Lotus公司推出的Marketplace产品失败的案例,以及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民众反对政府掌控加密算法的案例,并指出在这一过程中,信息快速传递和一种他称之为“社区精神”的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类侧重对虚拟社区在线活动的描述和解释。如史密斯(Anna DuVal Smith)通过在MicroMUSE网站的参与观察,分析了在线冲突是如何产生并得到解决的,并应用社会学传统中关于冲突功能分析的传统,指出在线冲突的解决对虚拟社区的运转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上述两类研究的基础上,相应形成了虚拟社区研究的两种传统,即“后果范式”和“悬置范式”。我们对这两种范式都应保持必要的反思。就后果范式来说,明显地涉及了学理层面的“技术—社会”相互关系问题。技术和社会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而非单向的,社会实际上对技术的应用有着不可忽视的制约作用。正如迪玛奇奥指出的那样,“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取决于社会要互联网变成什么样子”。而就悬置范式来说,人们往往不知不觉地忽略了在线活动群体中的个体同时还是现实中的人,无形中就将虚拟社区和现实社区有意无意地隔离开来,结果将虚拟社区视为和现实社会平行之物,最终成为一种 “去背景化”的虚拟社区研究。这就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如果将虚拟社区“悬置”起来进行研究,视虚拟社区为与现实社会平行的自在之物,研究者将很难对人们在虚拟社区中的活动进行深刻的解释;同时,我们也将很难发现虚拟社区研究的终极意义。

因此,在进行虚拟社区研究时,首先,有必要将虚拟社区现象作为整个社会现实的一部分,建立起虚拟社区现象和更大范围内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关联。其次,应该将虚拟社区现象置于具体的历史时空来进行分析和研讨。最后,要将虚拟社区作为一种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意义上的新型社区,并纳入社会交往这一分析主题,从而使虚拟社区研究在社会学研究中获得更多的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