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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的自我澄清
任剑涛
《读书》2010年第11期
2010-12-31

 

今天之所以提出“启蒙的自我澄清”,是基于两个原因:其一,人们常常将“启蒙”(enlightenment)在欧洲思想史脉络中自我的理论延伸和清理,误认为是对“启蒙”的颠覆。因此需要对“启蒙”的自我延续与清理在逻辑上加以确认,从而弄清楚“启蒙”是在自身不断展现其丰富内涵的过程中,逐渐表现其不同向度的涵义的。“启蒙”是在启蒙过程中逐渐得到清晰明白的规定性的。其二,中国人谈启蒙的时候,往往认为是在谈西方的思想史问题。其实,就“启蒙”的本质规定性来讲,只要是接纳现代性和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它是一个从十四五世纪开始并席卷全球的现代浪潮。在这个特定意义上,“启蒙”本身就是一个“现代”的展示过程。如果把“启蒙”认做是一个现代世界历史进程的话,启蒙只能从它最初的起点,逐渐通过国别的扩展、全球的认领,来展示其丰富内涵。

因而,哪怕是致力清算“启蒙”的所谓“反启蒙”和非启蒙思潮,也构成了“启蒙”的现代化和现代性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今天我们谈论“启蒙”,首先,就不能止于一个简单的历史叙事,而是怎么样重建启蒙哲学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重述启蒙的历史故事,首先得承认,启蒙从英国到法国、到德国,后来发展成为一个世界运动的时候,有了俄罗斯、有了中国,这一进程不是各个国家对“启蒙”的误会性认领,而是“启蒙”按照自身的逻辑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渐次展现。这一进程将启蒙(the enlightenment)最原初的内容逐渐展现出来,从而“启蒙”对自身进行说明性的呈现,到渐次展现启蒙的丰富内涵。因此,如果站在启蒙的历史叙事角度,以启蒙纷繁复杂的历史叙事中某一个国别的某一个事件、某一个思想家的某一个主张,就断言哪个启蒙需要批评,哪个启蒙需要超越是关于“启蒙”的个非历史的、反过程的,结论性的、封闭的观点。

其次,“启蒙”并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意思:因为人们被蒙蔽了,所以需要一部分先知先觉的人,来启发教育那些后知后觉的人。这是对“启蒙”的严重误读。我们把启蒙概括为最简单的“你蒙我启”,从外部强加给的启蒙是一种仅仅把启蒙当做启蒙者自身的封闭性事业。这种认知,尤其是在讨论法国启蒙的时候,形成了一个僵化的、普遍的定势。

启蒙的真正精神是“有蒙共启”。启蒙者不能置身启蒙范围之外,单纯以启别人之蒙为职志,他本身既是启蒙的行动者、也是启蒙的对象。因此,启蒙的自我澄清,不论是理论理性意义上、或是实践理性意义上,永远是我们人类的一种处境,绝对不仅仅是一种限于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历史叙事。

在这样的前提下,“启蒙的自我澄清”这一命题面对着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启蒙”确实是一个古今划界的过程。启蒙的古今划界指的:一是从神的世界演变为人的世界。这是启蒙最为重要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换言之,启蒙以前,人类是在中世纪的、神的庇护下展开活动的。权力受到神的保护、德性由神规划、日常生活秩序由神保证。启蒙肇始,我们人类再也不需要神的庇护,我们需要的是确认人的价值,伸张“人为自己立法”的原则。我们人类处于一种自由状态情景下,“人为自己立法”体现出人类活动的体制:它展现为一种思想自由的过程,那就是要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由;它展现为一个政治自由过程,体现为我们人类在政治状态中建立起宪政、民主和法治;它展现为一种社会经济秩序,体现为人类自由自主地运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和财富。二是展现为古典学的立场、伪古典学的立场与现代启蒙的辩护立场三个向度。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无论是苏格兰的启蒙运动,还是法国的启蒙运动、德国的启蒙运动,有一个最重要的思考,就是启蒙后的人类往何处去的问题。英、法启蒙的普遍主义预设,与英国开启而德国光大的特殊主义走向,将启蒙后的欧洲搞得有些不知前路何处。人类好像一副无可奈何的状态,启蒙了,人类必须为自己立规,但规范似乎没有从天而降。启蒙似乎没有办法继续往前走,人类不得以回到古典中寻找启示。这个时候,古典学成了现代启蒙思想兴起的重要参照。但不能不注意的是,以启蒙运动作为标志,古典学显示了两种判然有别的价值立场,二者恰恰是以对启蒙的态度区分开来:一种是真正的古典文明研究。这样的古典文明研究,是要回到文明的原初状态,即回到古希腊、古罗马、希伯来的经典中,以求获取为现代性启蒙辩护和引路的资源。这是一种真正开启古典的现代价值的、可靠的古典学立场。这正是我们所熟悉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古籍考据,启蒙乃是从古希腊、古罗马经过中世纪的历史演进的产物,这种“历史还原”,促使希腊的理性精神、罗马的法律理念和希伯来的虔诚精神,“回到”启蒙的现场,构成“启蒙”的重要思想动力。

另一种是被启蒙批判和拒斥的伪古典学立场。从十八世纪至今,在西方、乃至中国当下,伪古典学都非常流行。这里的“伪”,是伪装、伪托之伪,而非虚假、冒充之伪。所谓伪古典学的立场有两个标志:一是以对古典的研究,即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形式,祈求回归古希腊哲学王的方式,甚至回归斯巴达军事化的生活方式,来解决所谓的启蒙无法克服的困境。他们自负地认定,人类在实现现代工业化以后,已经走入绝境,不回到哲人王的路径上,就不足以告别困局,发现美好生活的答案。实际上,在法国启蒙运动的尾声中兴起真正的古典学研究,就已经对这种伪古典学加以抨击。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库朗热。伪古典学是一种以古典学的面目,否定现代的、旨不在学术而在政治的伪学术。换言之,我们不能不在现代性处境背景中,在启蒙已经曙光照人的条件下,确信“人为自己立法”的正当性,将“内心的道德律”和“头上的星空”,作为确当实践的支撑、理性探究的对象。二是以颠覆“现代”为目标的伪古典学,一方面它把现代性和启蒙事业,看做包含着无法克服的内在悖论的运动,因此我们不仅要到古希腊、古罗马、希伯来的古代典籍中寻求缓解现代矛盾的答案;而且另一方面他们认定,人类不仅应当到古典文献中寻求智慧,而且应当径直回到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状态,这才足以校正现代性悖谬。这完全是颠覆现代性的立场,自然它也就是一种反启蒙和反现代立场。这一思潮起源于德、法的浪漫主义,借助其特别有助于流行开来的诗情画意,扩展为颠覆启蒙的世界思潮。在中国,以研习德国哲学出身的伪古典学者,以对“古典政治哲学”的提倡,申述他们径直回到古希腊、回到他们所期待的哲学王统治状态的主张。

很显然,启蒙的古今划界就像神人划界一样,也是不可忽视的划界。如果不准确地把握这两个边界,那我们就没有办法讨论启蒙究竟有什么价值?启蒙在今天的中国究竟有什么作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启蒙和作为一个社会现代进程的启蒙,在性质和功能上都是不一样的。

第二,要区别作为“国别的启蒙”和作为“问题的启蒙”。我们单纯讲苏格兰启蒙或者法国的启蒙对中国的示范意义有多大,抑或德国的启蒙对中国的教训有多么深刻或沉痛,这都是一种仅仅将启蒙限定为一个国家范围内的说辞。在启蒙的内在互动或自我呈现上来看,作为国别的英格兰启蒙、法国启蒙或德国启蒙,又或是作为社会运动的欧洲启蒙,从欧洲启蒙演进到北美启蒙,从北美启蒙演进到整个世界的启蒙运动,其实都是对启蒙真精神的渐次凸显而已。真正的启蒙精神正是在它作为现代世界变迁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而不是在某个国家的启蒙中间被局限着的。在一个先起的国家启蒙中,一些启蒙内涵显现了,一些内涵仍然被遮蔽着。但在随后进入启蒙状态的国家变迁中,那些被遮蔽的内涵也逐渐显现出来。这是一个连续的启蒙演进所呈现的基本情形。真正的启蒙精神,远不能被直白的表达为我们熟知的现代基本理念,比如自由、平等、博爱;也不能被直白的表达为某一种民主的制度形式,更不能被直白的表达为某种特定的生活姿态。今天反启蒙和非启蒙的主张者申述径直回到古典的立场、或者以古典超越现代的主张,对这一点存有误读。

作为“问题的启蒙”的精髓,旨在把英格兰、法国和德国启蒙运动的基本精神凸显在我们面前,旨在将先导和后起的启蒙所针对的真问题凸显出来。这里的启蒙真问题和真精神,简而言之,就是让人人都有理性担当精神。这就是为康德所强调的启蒙精神——dare to know。人类的理性担当精神,具有两个指向:从纯粹理性上来说是为了认识世界;从实践理性上来说是人为自己负责。这在任何时候,对于我们人类打破神权统治之后,进入人为自己立法的状态,都具有决定性价值。从人类的基本理念上看,人类只能以自己的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关的义务,他才成为人。从制度安排上来说,不是因为自由民主和法治宪政的制度结果显示启蒙的制度价值,更为关键的是“人为自己立法”,指引现代人类建构限权文明。而以往我们只有在上帝的名义下才限权,启蒙运动刻画了这二者之间的分水岭;在日常生活状态中,我们从启蒙开始,对别的族群、别的文化怀抱宽容、理解与欣赏的态度,致力研究原始文化的人类学等学科的兴起,就可以视为启蒙精神的产物。

我们中国人谈论启蒙,对启蒙的精神误解最深。由于长期以来我们习惯将启蒙切割为某个国别的事务,因此以某国某个思想家的主张,尤其是某国某个思想家蔑视中国文化,来断定整个启蒙对于中国的意义和作用,好像“启蒙”对于欧美以外地区的人们的生活和理念持有一种绝对拒斥性。因此,中国人要清算启蒙,告别启蒙。倘若中国人对启蒙抱持的蔑视东方立场不加清算,中国就无法真正进入健康的现代天地。这是一种误读启蒙的结果。在处理文化间关系上,启蒙的主流绝对不是褊狭的,而是宽容的,正是启蒙开创了文化多元主义。像法国启蒙运动的中坚人物伏尔泰对中国就极为欣赏,这与德国启蒙走到穷途末路时的黑格尔对东方的蔑视,完全是两回事。今天我们没有必要以解构启蒙心态为前提,申述中国儒学的现代价值与人类价值。儒学价值与中国古典政制智慧,早就在启蒙学者的高度关注和细心模仿之中。

第三,重视启蒙的中国命题意涵的开掘。这一命题,需要强调三个基本涵项:其一,我们要解释这一命题可能包含的歧义。一是要强调西方的启蒙不仅仅是解决“西方的”问题,而是解决人类现代处境的问题。二是所谓“中国的”启蒙并不是一个对自己本身传统文化的启蒙,而是对中国人勇于运用理性的推动。这是“五四”一代和“五四”后新儒家一代都存有误解的地方。事实上,命题的这两重歧义,使得中国的启蒙被换算为一个中西之辩的问题,这是中国启蒙的最大悲剧。中国的启蒙,并不是在“要么中、要么西”之间进行选择,也不是一个在中国内部凸显的古今决断的问题。而是一个在古今中西四维中凸显的,中国要不要认同现代理念、建构现代国家的问题。

其二,“中国的”启蒙最关键的历史问题是什么?从晚清、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历了三次启蒙、三次夭折,但“中国的”启蒙,以今天的讨论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它再次告诉人们,启蒙作为内生的“人”的觉醒状态,它有一种自我澄清和自我发动的机制。只要启蒙任务没有完成,或者再启蒙的形势形成了,启蒙的任务就会再一次呈现在人们的面前。这不是主观宣告可以解决的问题。这也不是借助所谓批判启蒙的武器就可以彻底瓦解的事务。这是当今中国处于转型十字路口的时候,启蒙再一次登台最重要的理由。

其三,启蒙之作为现代和现代性揭示出来的情形,它由三重动力提供保障:一是启蒙本身永远是在纵横双向的自我澄清中,一直展示自己不断充实的新内涵,这是启蒙“常谈常新”的原因。人们说启蒙“常谈常悲”,是因为没有看到这种悲正是启动新一轮启蒙的动力。因此,启蒙“常谈常悲”正是启蒙“常谈常新”的一物两面。二是“人为自己立法”的状态,是人类打破神学笼罩之后的必然处境。因此,我们有必要清楚“人为自己立法”的这一命题的存在论价值,而不只是琢磨它的认识论价值。三是我们一定要强调人的综合局限性,人自身的、政治的、代际的、社会的诸种局限性,使启蒙本身的动力机制是一个永动机制和有序机制。在这个意义上,今天中国的转型说到底就是启蒙自我澄清的一个新阶段、一个新命题和一个新状态,是我们不可回避的问题。因而新启蒙或者启蒙重回现场,就不是我们一个中国人主观是否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客观必然面对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