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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精英角色定位的时代转换
孙秀林
《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91期
2011-01-04

 

中国乡村精英角色问题的缘起,最早见于马克斯·韦伯对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讨论。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前瞻性地指出中国乡村地区具有自治性质,非正式官僚的地方人士在乡村地区实际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乡村精英角色定位之争

20世纪初,在面临西方国家全面入侵之际,中国的知识分子纷纷探求救国救民之路。在这个过程中,认清中国社会的结构问题成为当时首要的问题之一。为此,1940年代费孝通和吴晗共同组织一个研讨班,讨论中国的社会结构,讨论的成果结集为《皇权与绅权》,并由此引发了两人在衡定士绅身份与功能等问题的争论。

费孝通的基本观点是双轨政治。他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分成上下两个不同的层次:处于上层的皇权与处于下层的社会自治。从长期看,皇权并不经常性地过多干涉下层的乡土社会,而多是采用一种无为政治的方式。而乡土社会则依靠教化性的长老统治来维持其运作,并追求一种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具有强烈礼治色彩的无讼境界。

费孝通特别指出,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央派遣的正式官员最低只到县一级,而为了达到上通下达,在正式的县衙门与广大的民间之间,就需要一群自治团体领袖来作为缓冲。这些人就被称为中国社会中的绅士。费孝通认为,任何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由的双轨形式如果这双轨中有一道堵塞了,就会发生桀纣之类的

而吴晗则认为,地方上并不具有费孝通所说的自治系统。在对士绅角色进行鉴定的时候,他以土地和财产的占有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并认为皇帝和士绅之间在土地与财产占有上并不存在根本区别,所以应该把封建国家看做一个整体,而不是一个上下有区分的分治状态。

随后由美国学者主导的中国学研究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费孝通对传统中国地方士绅角色的判断。但对于晚清以来乡村基层精英所扮演的实际角色,学者们的研究结果却不尽一致。总的来说,包括乡村社区利益的保护人、国家利益的代理人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双重身份三种观点。

这种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精英角色的争论,一直延续到了当代中国学者对于乡村社会的研究中。直到198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仍然多从乡村基层精英(包括基层政府、基层干部等)的角色定位入手,其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定位基层干部的角色,以及如何理解其行为模式等。

 

村庄民主影响
村干部角色定位与行为策略

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下,上级政府对于基层干部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干部岗位责任制或者政治契约制来进行的。在这种干部岗位责任制下,上下级官员之间签订责任状,通过对责任状上各项指标的完成程度,上级官员对下级从属进行奖励与惩罚,从而使上级的意志得以实现。各级政府之间的岗位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地方官员所需要履行的一系列复杂任务,包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完成税收、上解税赋、控制计划生育、保持社会秩序、提高当地社会福利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政治契约制带给基层干部的,就不仅仅是纯粹的经济利益回报,而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利益的回报,如地方工业的发展往往会与地方领导人的个人升迁联系在一起。

这一体制导致了许多后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基层干部行为模式的选择性。虽然合同书中需要基层干部完成的任务名目繁多,但一般来说可分为硬指标软指标两大类。硬指标主要是全国性的指标或经济方面的任务,包括维持社会秩序、达到一定的增长水平、完成计划生育指标、收取税赋等方面;软指标一般与社会发展问题相关,如卫生、教育、地方福利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由于不同指标之间的权重并不相同,甚至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互相冲突之处,会导致基层干部对于不同的指标采取有选择性的实施。对于那些硬指标,如收取税赋、计划生育等,他们会竭尽全力去完成;而对于那些软指标,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环境保护等,则表现得力不从心。

而以村民自治为开端的村庄民主制度,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以往基层干部凡事唯上的行为模式,使他们比以往更多地关注村民的利益。背后的逻辑假设是:村干部的权威来源产生了变化,尤其是村委会主任,不再是仅仅依靠上级领导的任命,而更多来源于村民的选举程序。在这种制约下,如果他们在日常的治理过程中过多地偏重于上级任务,则很有可能在下次竞选中落败。因此,为了维护其地位与合法性,村干部们的行为将会越来越多考虑村民的利益,而不再仅仅是乡镇政府布置的任务。

 

对村民自治的乐观主义期待

从西方的历史经验来看,从基层社区发展起来的民主,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因为在一个地方社区,全体居民更容易感受到切身权利,而且居民对于管理者的行为更容易进行监督与判断。

与以前的制度体制相比较,村民自治制度在两个方面有所贡献:首先,村庄社区不再完全依附于国家政权的下级组织,而是在某种程度上享有一定的自治,更多地考虑社区范围内居民的福利最大化。其次,以村民选举为开端的民主,使得村民有能力来对其利益的执行者进行选择、监督。

村民自治的实行为解决中国乡村地区所出现的地方代理者权力失控、干群关系紧张等治理危机,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方案,成就了良治的可能性。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上海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