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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建构”视角更应用于问卷调查
潘绥铭
《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01期
2011-01-14

 

社会科学中的问卷调查属于方法论意义上实证主义范畴内的科学主义流派,来源于对自然科学基本研究方法之一的“受控条件下可重复的试验”的模仿。后者要求“我”(调查者)必须主动地去研究被动存在的“它”(调查对象),才能得到对于“我”的假设的检验。

在社会调查中,经典的实地调查方法由于是调查者自己需要进行“试验”(实地调查),因此不得不主动地追求“受控条件”(总体界定)与“可重复”(随机抽样),结果客观上也就达到了模仿自然科学的效果,实现了自己的科学性。

 

解剖刀:用“主体建构”解析问卷数据之问题

经典的实地问卷调查是客观测量的方法,是调查者主动去收集被动存在的数据;可是这样一来,问卷调查就不可避免地歪曲了生活。

1.问卷的“元假设”往往是割裂人类。例如,如果要调查的“婚姻”不包括未婚之前的,离婚丧偶之后的,较长期的、各式各样的试婚与同居,那么这些为数不少的人口就根本没有机会被调查到。如是,该调查尚未开始,便已经出现系统偏差。

2.问卷中的概念一般都是强加于人。例如,如果问卷问到爱情方面的问题,那么一百个人对于爱情的定义会有一千种。我们怎么可能知道被调查者在回答这个问题的当地当时,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概念呢?结果,此调查尚未开始,就已经注定解释不清。

3.问卷的选项常常是裁剪生活。例如,如果问卷中出现从“很不满意”到“非常满意”的选项,那么“既满意又不满意”这种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应该选择什么呢?这样一来,该调查尚未开始,就已经变成了削足适履。

类似的问题还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虽然问卷设计的种种技巧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做出弥补,但是如果没有从反思“唯科学主义”的方法论高度来加深认识,那么上述情况就难以根本改观。

从根本上来说,无论多么好的一个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实际上都是被调查者在面对调查员的时候进行“主体建构”的结果,是被调查者们主动地创造出这些调查数据,而不是客观上存在这样的数据,被我们调查者“发掘出来”了。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已经超出统计技术与调查方法的操作层次,实际上是方法论层次上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的争论。

 

瓦工刀:重视“自报”的“主体建构

“主体建构”视角不仅是一把批评的解剖刀,更是一把建设的瓦工刀。它所强调的一切要素都可以直接地运用到问卷调查中。因此,把“主体建构”的视角运用于问卷调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定性调查与定量调查相结合”的佳径之一。

在这篇短文里,笔者无法展开论述,只希望在一切问卷调查结果的发布与统计分析中,突出地、不断地强调“自报”这个词汇;千万不要以为我们调查到的任何结果就一定是真实的;千万不要使用“事实上”这一类的词汇;尤其是,千万不要以为我们能够分析出“客观存在物”之间的关系。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即使是调查样本的性别分布,我们也应该这样说:在本调查结果中,“自报为”男人与女人的各是多少。因为在人类中有大约2%5%的男女同性恋者、跨性别者、认同“酷儿”者,他们表述自己是男是女的时候所运用的判定标准,非常可能与我们大相径庭。尤其是,如果我们在问卷的“元假设”里,在“性别”中只设置了男人与女人这两个选项的话,那么这些被调查者对此的回答一定是被迫的,一定存在偏差,而我们调查者却一无所知。

进一步说,无论我们运用这样的调查数据作出了多么高深的统计分析,也请一定要在论文中说清楚:那些“自报为”男人或者女人的人,如何如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