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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质疑、解疑——读涂尔干《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吕迅
作者投稿
2011-01-26

一、写在前面的话

初次拿到社会学三大思想家之一——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著作《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之后,便是爱不释手,先是被其鲜明的存在辩证关系的书名所吸引,不时引发对两者个体独立存在与群体互为关系的思考;再者说,作为踏入社会学领域的初级“知识分子”,因为存在理论与实践的模糊分辨和顿悟,也确实想在其中寻找到一些关于实用主义的讨论和一个未来自己从事社会学的主导方向(毕竟自己的一致观念都倾向于“实用主义”——至少是我所理解的“实用主义”,即使笔者并不是一味的摒弃“理性主义”,只是觉得作为一名“初学者”的社会学水平所能理解到的“实用主义”只能维持在那种外来者无法透彻剖析的程度,而这种程度几乎已经变成了自己竭力维持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因此,笔者还是很认真的阅读了涂尔干的这本著作,竭力感受了涂尔干和诸多大家的思想,并且记录了自己的些许不太完善的“感想”,不知作为对《实用主义与社会学》的综述妥否。

相对涂尔干的其他著作:《社会分工论》(1893)《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实用主义和社会学》似乎在社会学界略显逊色,笔者也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对这本著作的论述存在数量上不如前者的事实。《实用主义和社会学》是根据涂尔干在法国索邦大学的系列演讲整理而成的,而这一系列演讲发生的时间被永远的锁定在1913年到1914年间,整本书所表达的内容和精髓也十分明确的代表了涂尔干阶段性的观点和主张。其中单就写作或演讲的时间顺序来说,《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中必定会对之前的三本著作做些许总结。当然,这些“陈旧的观点”似乎也适用于88年后的今天,因为当今的社会学领域依旧存在关于“实用主义”实用与否的讨论。当时涂尔干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问题来讨论,也是有原因的,源于美国的实用主义思潮“……几乎已经成了目前唯一通行的真理理论”,对当时法国文化基础的传统理性主义构成“推古拉朽之势”,“实用主义全副武装,把理性主义当作一种借口和方法来反驳”,同时,这一思潮又表现出了与社会学思潮非常亲近的成分,所以说,实用主义对法国等等意识形态领域造成“前所未有的挑战”。涂尔干相关观点的萌发正是身为法国知识分子的他对当时美国实用主义思潮的势在必行的回应,而他的主要任务在于“确定实用主义各种各样的代表所共同具有的一般倾向”,然后“澄清实用主义批判理性主义的主要观点”。

然而,我们在看到涂尔干批评“实用主义常常对各种历史学说采用比较随意的态度,随心所欲的解释它们,通常很不准确”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到在本书第113页的注释[1]中所提到的“涂尔干对杜威的著作不是十分的熟悉”只是对詹姆斯的著作有比较“深刻的了解”。那么,我们似乎要在跟随涂尔干对实用主义进行批判的过程中,也要客观的看待这本几乎仅仅是针对詹姆斯所持观点的剖析的著作。从本书中我们可以轻易的找到涂尔干引用的詹姆斯的言语,或者用于论证自己的“认为”,例如第14页对于实用主义运动的诸多阐述的阐述;或者是在证伪詹姆斯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的“不妥”。同理,我们也应该仔细地酌量这本“回应”的“真理性”,毕竟这只是对一部分实用主义者不全面观念的批判。赫斯特曾经做过比较中肯的评价,他说涂尔干的这本著作“是一个认识论矛盾的统一体”,而“不是一个科学的统一体。”因此,辩证的看待“实用主义”对于我们来说同样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命题。

全书共分为20讲,其中,前面12讲是对“实用主义”“恰当公允的评价”,包括第1讲至第10讲是关于实用主义的基础理论的解读;第11讲是关于实用主义的一般方法(即《作为方法的实用主义》);以及第12讲关于实用主义论题与方法的唯一应用——宗教问题(即《实用主义与宗教》)。从第13讲开始,贯穿到最后的是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批判,以及对实用主义与社会学的界清。笔者依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力求客观地将涂尔干这20讲的内容划分为三个维度进行综述,其中前12讲,因为是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解读,主要在于对实用主义基础理论与一般方法的解读,并没有对实用主义进行“全面”的批判,但是却占全书篇幅1/2以上的这一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为后文的批判作基础性的铺垫,于是,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存疑”的过程,故这一章节取名为“存疑”。同样,从第13讲到最后,涂尔干谈到了实用主义的缺陷以及社会学“正好”对这一缺陷的弥补,当然还包括对社会学本身的反思,于是,笔者似乎可以理所当然地将这一部分内容划分为两个层次,即“质疑”与“解疑”,用以概括对实用主义思潮的“解构”以及对社会学的“建构”。

 

二、存疑:对第1~12讲主要内容的解读

(一)何为“实用主义”?

1、实用主义的起源及实用主义运动

实用主义最先形成于1895年至1900年间的美国,随后在实用主义的三位主要代表人物——詹姆斯、杜威、席勒的推动下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实用主义运动逐渐掀起。

涂尔干开篇便点明:即使“实用主义同社会学一样,都讨论生活和行动的意义。……都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但是,他依然认为自己的思想“与实用主义的结论是有区别的。”接下来,涂尔干阐述了界清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之间区别的三个重要意义,即普遍性的(说明实用主义对理性主义缺陷的揭示),民族性的(说明实用主义对法国民族文化的威胁),哲学上的(说明实用主义对全部哲学传统的毁灭)意义。随之引申出哲学传统中的“两条流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者对“真理的膜拜”以及对“必然”、“固有”的判断真理和存在的执着都遭到了实用主义的否定。

当然,涂尔干还是客观的说明了实用主义的价值,即“它暴露了旧有的理性主义的弱点”,于是,作为理性主义的庇护者,就有对理性主义提出新的要求的必要:“如果……想要达到现代思想的要求,想要去理解现代科学引入的新观念,那么它就必须换一副模样。”于此可以看出,涂尔干并未全盘否定实用主义,而是谦卑的认为实用主义所提出的批判是“有价值的”,但是,这丝毫不会掩盖涂尔干在“将理性主义的本质保留下来”方面所做的努力,尤其到了本书的后半部分,即对实用主义的批判这一部分,这种努力会尤为明显。

1)众里寻他千百度

在追寻实用主义起源的过程中,涂尔干分别“回忆”了尼采、浪漫主义、皮尔斯以及他们的思想,然而,最终总是差强人意的发现他们在与实用主义某些方面保持一致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尼采的想法与实用主义认为的“任何事物都在现象的层面上发生发展”,“事物呈现给我们的只是表面”,“实在本身”才是“我们赖以生活的基础”,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去寻找表现背后的东西”等等这些观点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别”。而皮尔斯的文章也“并不包含真理理论”,他也没有“贬低过实用主义”。

于是,关于实用主义起源的问题,就此陷入困境,即使詹姆斯仍然继续着他的固执,尊奉皮尔斯为“实用主义之父”,对皮尔斯的思想与实用主义之间的差别“避而不谈”,也不能掩盖实用主义并非起源于他们的事实。

2)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然而,对于涂尔干来说,他似乎更愿意把詹姆斯视为“真正的实用主义之父”,当然,这与涂尔干对詹姆斯的“深刻了解”不无关系,至于这种一厢情愿是否妥当也是值得我们探究和思考的,在此不做赘述。

2、实用主义核心内容的讨论

詹姆斯在《信仰意志》(1896)中区分了“单纯与科学有关的纯粹理论问题与同我们的生活紧密结合的实践问题”,要求我们在处理实践问题的时候要“选择自己”,听凭于冲动,只有这样“才能够遵循诸如气质、环境等这些个人的要素和超逻辑的动力”。对实用主义者来说,“假设比其他任何事物都更富有生命力”,将假设“具体化”,“并转化为行动”是实用主义者的重要任务。

詹姆斯认为实用主义只是“一场运动,一种讨论,一种具有明确方向的运动。”大致可以从“方法”(指我们面对问题时内心的态度和倾向,是对特别选择的问题的处理办法)、“真理理论”和“宇宙理论”三个角度对它进行描述。

其中,实用主义的核心问题是真理问题,而真理理论也是实用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分歧点,实用主义认为真理是“外在的”、“固定的”、“非人格的”,而且也是“一个完成了的体系,完全独立于时间和变化之外”。这一真理的教条概念遭到了实用主义的批判,实用主义借助真理目的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认为“思想是真理的唯一目的”同时,“真理具有一种个人的特点”“与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3、关于“真理”问题的讨论

译者在“译后记”中提出:“本书对真理理论等问题着墨过多,而对社会实在及其表现的讨论则显得单薄”,笔者认为,或许实用主义所表现出来的核心内容或者说支撑实用主义论题的支柱就在于对“真理”问题的讨论,那么这种“着墨过多”的评价就有失偏颇了,当然,这也有待我们做进一步的思想史的梳理和查阅。

在第3篇题为《真理与人类知识》的演讲中,涂尔干帮助实用主义者诠释了“实用主义”的基本要素,即对传统理性主义,或者教条主义的批判态度。实用主义者认为“传统理性主义将思维(内心中的)与实在(内心之外的)割裂开来”;而教条主义把真实的理念看成是外在实在的摹本。”接下来,涂尔干假于实用主义的说法,接连抛出四个责难“理性主义”或者“教条主义”的难题,用以“颂扬”“实用主义”“真理”的健在。这四个问题依次是:第一,“我们怎样才能把我们的观念与实在进行比较,并以此来认识真理。”第二,“如果真理是非人格的,它便与人无关,是外在于人的。那么,它又如何作用于人的心灵,使人们心驰神往呢?”第三,“真理是非人格的”“是观念体系构成的”,那么真理就具有“一致性”和“不变性”,这种观点对吗?第四,“当人们接受了只存在一个真理的说法时,当人们无法理解判断和意见的多样性有其自身的依据时,人们就很有可能面临失去宽容的危险。”针对这三个难题,实用主义者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第一,实用主义者认为观念和实在要与生活相联系,这也是实用主义的根本观念。第二,实用主义者坚决否定“纯粹智识”的存在,这也意味着否定了“真理是非人格”的说法,他们认为真理是“具体的真理”,是“人类的真理”,真理绝对不能与“生活分离”,要有一种“个人的特点”。第三,在回答这个难题的时候,涂尔干引用了詹姆斯在《真理的意义》中的一段话(P34~35)用以说明真理并非“一成不变”,而实在(既包括“心灵”,也包括“事物”)的本质也告诉我们“心灵的多样性与真理的多样性以及实在的多样性是相应的”,涂尔干也赞同了这一说法,承认真理的复杂性。第四,实用主义者认为他们是富有“宽容”的,因为他们赞成观念与信仰的多样性,而教条主义则不然,于是教条主义就面临着“危险”。

真理问题是实用主义的核心问题,涂尔干在第4篇题为《实用主义的次要方面》的演讲中总结说,实用主义学说大致可以归结为三个基本论题:1、真理是人的真理;2、真理是不同的、可变的真理;3、真理不是既存实在的摹本。实在与真理都是我们构造出来的,真理是人类的产物,其目的之一在于实践。

然而,实用主义态度的基本动机也就是最主要的特点在于“软化真理”,打破真理的绝对性、固定性、不可侵犯性,“把真理变成可以分析、可以解释的东西”,也就是“把真理从逻辑思维的限制中解脱出来”。

4、实用主义判断真理的标准

詹姆斯认为判断真理有双重标准:“首先……观念必须瞄准或趋向于实在,……其次,这一过程最终必须带来满足感。” 虽然杜威持有不同意见,但他依然承认了这种标准的“价值性”。

同时,真理必须既是“有用的”,又要在与外部事物保持一致的同时与内心的反响产生共鸣。而这种一致和共鸣都是实践层次上的。涂尔干总结这种情况说:“实用主义的世界中具有一种双重观念:必然和决定的观念,以及自由和非决定的观念”。也就是说,我们生活的世界本身已经存在很多真理,我们必须依据这些内在于和外在于我们自身的秩序去认真的处理“抽象关系”和“感觉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承认“可塑性”的存在,承认可以借助思维与行动将 “必然和决定”归于我们自身。

5、实用主义的次要方面

前文我们已经提到关于“真理”问题的讨论,即围绕“真理观念是实在的摹本”这一观点的讨论,那么,现在我们跟随涂尔干的思路讨论一下“实用主义的次要方面”。总起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实用主义是一种连续的形式,是一种彻底的经验主义的形式,是一种多元主义的形式。也就是说实用主义者(其实更多的是詹姆斯本人)认为世界是连续的世界,宇宙中的所有事物彼此之间都是有联系的;“彻底经验主义”坚持任何事物都内在于经验,实存是“绝对统一”的,这就有别于简单经验主义(尤其是休谟的经验主义的学说);实用主义作为多元主义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构成要素是多元的相互无关的,从某种角度理解,实用主义反而确立了世界的统一性,即使构成统一体的是“灵活的、有弹性的、变化多端的”要素。

6、知识作为行动工具

实用主义者认为只有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融合才能使概念思维发挥作用,才能构成真理的基础。也就是说知识的任务就是“使我们在事物的关系之间‘穿行’”,真理的任务就是使我们与客体之间建立和谐的联系,并发挥自身的作用。他们认为“知识带领我们返回的最初状态与其说是事物、实在的表现,不如说是行动计划的表现,已经被计划好的行为的表现”,而判断这种带领下的行为是否正确的标准就是“看看我们是否从中得到了满足”。

(二)对教条主义与概念思维的批判

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回应,倘若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学者猎取,而又不那么耐心地读完这一系列演讲的话,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后最终导致的结果,单就前几次演讲来说,尤其是涂尔干换位思考的那一部分,就很容易被误解成为“实用主义”的诠释者和辩护者了,因为从第4篇题为《教条主义的批判》的演讲中,笔者看到的都是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秉持,即使存在不足,也都是正向性、建设性的扶正。

1、对教条主义的批判

前面我们也已经提到过,教条主义坚持真理是“静态的、没有时空变化的或者是实在的表现”,“它们代表着一种稳定性和确定性的需要”“也是一种永远安息的需要”,这也是理性主义心灵的特征。而对于实用主义来说,确定性只会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没有意义,也剥夺生活的实在。他们认为“任何事物的意义都是灵活多变的”,“真理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人类的思维并非“实在的摹本”而是“确确实实的创造”,“从某种意义上讲,与行动有所关联的思维创造了实在本身”(这也是实用主义所依赖的基本观念)。

“理性主义静态的真理与实用主义易变的真理之间”存在对立的同时,涂尔干还向我们介绍了两者在“宇宙的一元主义和多元主义概念之间”存在同样的对立。实用主义者认为我们生活的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它与真理一样,是一个具有多样性、易变性和偶然性的领域。

2、对概念思维的批判

涂尔干认为实用主义的批判主要是针对理性主义“真理摹本理论的观念”,“并没有触及理性主义的基本原则”,而要确立实用主义的论题,就必须证明思维与实在本质上的异质性。詹姆斯认为实在与概念思维“具有截然相反的特点”,概念是“确定的”“固定的”“稳定的”,它只能表达唯一的事物或者事物的一个方面、一个条件、一个要素;然而,实在却是运动和变化的,“变化是实在的灵魂和本质”。于是,我们说静止的概念思维不可能表达变化的实在,因为实用主义的根本观念是“实在与生活紧密联系”。前文我们也曾提到过“确定性”会“剥夺生活的实在”,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帮助实用主义者作如下结论呢?静止的概念思维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当然这种结论过于武断,涂尔干也纰漏了这一批判的漏洞,我们会在下文中作进一步地说明。

但是,实用主义却又坚持实在与思维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实在的基础是概念思维。这也是让涂尔干不解的地方,既然认为概念思维不同于实在,两者有着截然相反的特点,而最终却坚持了这样一种观念,于是,我们似乎可以赞同涂尔干的说法,认为实用主义学说中确实存在矛盾。

在论证“思维的功能”以及“思维与实在的关系”方面,涂尔干主持了理性主义与实用主义的辩论,分别给出了两者的观点,而至于涂尔干的主张,我们可以发现,他不知不觉的站到了理性主义的阵容,于是,对于这场辩论就着实有些不公平了。实用主义者坚持认为思维的功能并非思辨而是实践,思维的存在在于改变实在,思维的目的在于“未来实在的建构”。

(三)作为方法的实用主义

了解了关于实用主义的核心内容和次要方面后,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才是发现真理的合适方式呢?我们在否定逻辑思维这一“低级”思维的方式之后,找到了作为方法的实用主义。涂尔干指出“实用主义既是真理理论和宇宙理论,同时也是一种方法”。然而,因为这一讲笔记的遗失,我们仅仅只能根据译者的补充了解到实用主义在方法上的主要观点,即实用主义是一种“改头换面的经验主义”,与“唯智论”是对立的;“实用主义反对任何形而上学的教条,所有‘封闭的系统’,以及所有拒绝进一步进行考察的明确的解决方案”;实用主义“最看重的是实践的后果”等等。

(四)实用主义与宗教

实用主义方法唯一应用到的特殊问题就是“宗教问题”,詹姆斯认为只能从“个人的宗教”中获取宗教的价值以及宗教的特点,这才是“基础”;而我们的生活中也只存在“个人意识的个人经验”,他认为宗教生活最终必然返回到“个体意识”。同时,詹姆斯给出五种类型,即“不可见的实体”;“宗教乐观主义”;“宗教悲观主义”;“灵魂分割为怀疑和信仰的精神状态”;“皈依”等,认为个体意识只有通过这样的事实才能向我们揭示宗教生活的根基。

在讨论宗教价值的时候,涂尔干认为我们只有考察了最具特点的宗教生活的产物,也就是研究了圣徒的宗教之后才能够真正了解宗教的价值。詹姆斯却对这种“神圣性”提出异议,认为在不同的环境里,这种神圣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状态。同时,詹姆斯还认为宗教生活的基础是“我们”和“造物主”的同时存在,涂尔干认为詹姆斯的这种观念与“潜意识或潜在自我”的概念十分接近。

在谈到“宗教经验”时,詹姆斯认为“上帝变成了经验力的一种,这些力的存在取决于经验上可观察的效果”,“为了满足人类的实践需求和宗教经验”,对应于“多元主义”的“多神论”最终形成。

最后,涂尔干对这一论述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实用主义的总体精神”首先表现在它是一种“解放意志的尝试”,“是对所有严格的知识学科所抱有的厌烦情绪”,于是,他认为将实用主义界定为“对纯粹思辨和理论思维的反驳”比认为是“一项促发行动的事业”更有说服力,即使实用主义赋予了行动以意义。

 

二、质疑:对第1~20讲主要内容中相关问题的提炼

(一)存疑中的诸多质疑

3讲中,涂尔干在论述真理多样性时(P36)曾提出自己的质疑,他认为实用主义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他们“提供给我们的某些例子,常常不能证实他们的论点”。在这里,笔者认为涂尔干仅仅停留在了批评实用主义方法的层次上,例子虽然不能充分证实,但并不代表思想的错误,换一种思路,我们说难道涂尔干不是在帮助实用主义者证实着这些疑问吗?答案是肯定的。同样,涂尔干在随后第3讲的最后也提出“尽管实用主义非常了解心灵的多样性以及真理活生生的特点,却无法作出解释”,笔者认为涂尔干换位后作出的回应已经足够解释命题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实用主义本身没有谬误,而是秉持这种理念的人们,由于参差不齐的学识积淀,才导致一种理念因人的不足而产生缺陷呢?这也是笔者的一个疑问。

4讲中,在解读完实用主义对教条主义“实在的静止概念”的批判后,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即真理的丰富性、复杂性就必然意味着会导致真理发生变化吗?涂尔干从未否认实用主义提出的“真理多样性”的论题,甚至还帮助他们诠释和完善了这一命题,但是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质疑”始终存在,他再次提出实用主义者“证据不能令人信服”的看法,并且进一步批评了实用主义者“不尽义务”的恶习:“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从来就没有感觉到必须要提供一种系统的阐述”。在这一讲的最后,涂尔干同样因为对实用主义在证明“实在与思维”之间的差异性时缺乏足够的证据提出了自己的不满。

5讲中,涂尔干在说明了实用主义对概念思维的批判后指出这一批判存在很大的“漏洞”。之前我们提到过实用主义者批判“概念思维”是毫无用处的“表达”,但是,涂尔干却指出“所有的实用主义者都没有否认概念的用处,尽管它并不是实在的摹本”,而且连詹姆斯都指出这些概念具有“某些理论价值”。于是实用主义者的思想出现了前后的矛盾,这难免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前文我们也已经提到,实用主义论证了“知识作为行动工具”这一主题,就是在关于判断观念所引导的最终行为正确与否方面,詹姆斯与杜威之间出现了分歧,“杜威本人拒绝把满足感看成是确切意义上的真理标准”。而且涂尔干举例说明了这种真理判断标准是“极其模糊的”,认为即使是虚假的“观念”也可以带来满足。

在第10篇题为《建构实在与建构真理》的演讲中,涂尔干批评实用主义“只告诉我们建构实在和建构真理都有一个实践的目的”,却“未能成功的把这两个问题分开”。

在第12讲题为《实用主义与宗教》的演讲中,詹姆斯认为追寻宗教的价值需要明晰宗教的特点,而这都只能从“个人的宗教”中获取,这才是“基础”;我们的生活中也只存在“个人意识的个人经验”。涂尔干批评詹姆斯“忽略了所有制度、教会以及神圣仪规”,同时指出在很多宗教中詹姆斯提到的“个体的感觉并不会产生”。

(二)对实用主义的批判:基于第13~20讲的内容

1、对实实用主义过于“表面化”的学术态度

在第13讲,题为《实用主义的总体批判》的演讲中,涂尔干批判了实用主义者“比较随意”和“随心所欲”的态度,认为他们给出的论证都带有辩证和抽象的特点,而且“一切都被还原成纯粹的逻辑建构”,这就与实用主义学说的经验取向发生了冲突,形成了矛盾。

另外,实用主义者一方面认为原初的意识不存在,意识“不是真正的实在”;一方面又坚持“实在是思维的建构,是统觉本身”,所以,涂尔干认为“实用主义非常缺乏人们在哲学学说中所期望的那些基本特点”。同时,涂尔干也不能接受实用主义关于“行动即起源”的说法。

2、“一个层面”的狭隘性和“两重性”的缺失

实用主义认为经验只是产生于一个层面,“理性与感性同属一个层面,真理与感觉和直觉也同属一个层面”,于是,实用主义就落入了“一个层面”的狭隘性,并没有认识到心性之间的“两重性”,以及这种心性的形成,即由个体经验和集体经验共同形成。

3、遭到质疑的实用主义证据

涂尔干认为实用主义在证明真理多样性和复杂性时所列举的理由容易遭致人们的反对意见。因为,“事物的变化并不必然意味着真理也同时发生变化”,真理变得“丰富了”,“真理增长了”,也并不意味着真理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另外,实用主义的基础是“个体心灵的多样化”,但是实用主义并没有解释心灵的多样性与真理的多样性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为“真理无定形”提供足以让人们意见一致的证据。

4、实用主义方法过于“随意”

涂尔干认为“理想的真理”是实用主义想确立的观念,而他们可以把一切都称为“理想的真理”。涂尔干批评实用主义的这种方法太“随意”,没有客观性,也是无用的,是“纯粹言辞上的定义”。

5、实用主义过于“功利主义”

涂尔干提醒我们实用主义其实是一种“逻辑功利主义”,因为它提出“真理即有用”的论题,但是对于真理的两个特征(即“道德强制”和“现实中的必然力量”),实用主义却无从加以解释。实用主义者认为“真理并不具有思辨的功能”,“真理只是行动工具的原则”,真理的所有一切都是“实践有用性”,也就是“真理即有用”。

然而,涂尔干在第17篇,题为《真理的作用》的演讲中明确阐释“真理的存在并非单纯为了指导实践的事务”,并一再强调“非实践性真理”的重要性,并举例论证了“信仰”虽然不具有实践的特征但被我们的社会所“秉持”,“因为这种需要与实在是相应的”。

6、其他方面

在第16篇,题为《思辨与实践》的演讲中,涂尔干对席勒“否认思想具有思辨价值”的观点以及对杜威“有关思维只为行动而存在”的命题做出了回应,认为“思想对实在的适应是一种知识过程,可以满足纯粹思辨的需要,而非实践的需要”,而且,思维与行动在性质上完全不同,这一点与实用主义的观点恰好相反。

 

三、解疑

这一部分将主要简述 “实用主义”的缺陷和社会学对于这些缺陷的弥补,当然这些都是基于涂尔干的思想。

1、第13篇,题为《对实用主义的总体批判》的演讲

13讲中,涂尔干第一次提到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之间的并行关系,并且“看到了社会学高于实用主义的地方”,激励社会学要敢于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并且自信的认为因为社会学中的“真理、理性和道德都是变化的结果,都包含完全敞开的人类历史”,因此,可能会比实用主义更好的解决两者遇到的同样问题。

同时,社会学弥补了实用主义在“一层性”上的狭隘和“两重性”上的缺失,认为社会的东西往往比个体的东西有“更高的威望”。

2、第14篇,题为《实用主义与社会学》的演讲

在第14讲中,涂尔干用社会学解释了实用主义的论题,认为社会学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相对主义”,这种相对主义建立在人与物质环境关系之上。涂尔干举了家庭的例子,认为“尽管家庭在历史过程中已经产生了进化,但它依然还是家庭,继续行使同样的功能”,以此来证明“真理无定形”的“相对性”。在宗教问题上,社会学坚持“没有唯一的宗教、道德和政治体制,只有不同类型的宗教、道德和政治组织。”

实用主义在解释真理变体的时候采用的方法是“随意性”的,而“社会学的方法则是观察和解释道德‘存在’”,这是涂尔干对实用主义方法的批判,和对社会学方法的肯定。

3、第20篇,题为《思维与实在是异质的吗?》的演讲

在第20讲中,涂尔干检验了实用主义关于“思维与实在是异质”的论断,认为人们通过概念思维思考事务,独特的概念思维就能够表达不同的实在,于是“区分”就产生了,这种区分有别于实用主义纯粹心理上的区分,那么概念思维当然也就能表达不同的实在了。最后,涂尔干得出结论,认为概念思维与实在“根本就不是异质的”。

另外,在这一讲的最后,涂尔干补充了实用主义没有给出恰当解释的领域—关于真理的权威性,它引入社会学,认为如果人们能看到真理的社会层面,就能很容易的理解“真理是思维的规范”“道德理想是行为的规范”这种真理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可以从重述涂尔干的质疑与批判中,更加坚定社会学与实用主义的界清,以及真正社会学存在的价值。当然,这需要笔者更多的查阅相关的文献,全面的对这一命题进行证真。

 

四、些许感想

(一)如何做学问?

涂尔干在书中提到“行动与思维是不可分开的”(P123),于是,持有不同思维的人“倘若完全误解了事物的性质,他的行为也就不会是正确的行动;他们的失误会带来痛苦,而痛苦也会引导他们去寻找其他的东西。”涂尔干的信条,在今天同样适用,似乎关于社会学对“真理无定形”的异于实用主义的解释,或者说是在“评价实用主义所阐发的论题” 时所用的社会学的角度,着实可以为我们提供做学问的出发点和方法论。

也正如涂尔干在论证多样性是真理的条件时说道:“我们已经超越了在智识上将所有言行不一之举斩草除根的做法,也非常尊重其他人的真理。我们‘宽容’他们,但这种宽容已不再是我们现代文明发展之前的宽容:既非源于厌倦,也非源于慈悲的感受。相反,这是一种知识分子和科学家式的宽容,他们深知真理是复杂的,懂得任何人都不可能看到真理的方方面面。这种宽容不相信任何教条,从来不妨碍考察者根据自身的感受去表达真理。”于是,我们便能够更进一步地理解之所以知识、思想、实践、行动都需要多样性的原因。而“宽容必定建立在实在之复杂性和丰富性的观念上,建立在必然的、有效的和多样的意见上。”

涂尔干在第3篇,题为《真理与人类知识》的演讲中,明示听众与读者,他做出这一系列回应与反驳的最主要的目的是:“确定实用主义各种各样的代表所共同具有的一般倾向,找到究竟是什么因素使他们采用了这样的思维方式。”而他采用的方式就是将自己变成实用主义者,以尊重与谦虚的态度尝试着理解实用主义的诸多观点。笔者认为,这个过程也是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深究过程,以这样谦卑的态度尊重异己的观点,这种做学问的态度也是作为我们晚辈应该借鉴和学习的。

在第15篇,题为《真理与有用》的演讲中,笔者从注释中发现,詹姆斯在其著作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自白”,他“谴责了那些根本就没有仔细考察过实用主义真理理论的人的两种‘误解’:他们要么把实用主义当作是‘从根本上诉诸行动’的理论,要么把实用主义当作是‘毫无理论兴趣’的理论”。从中笔者深深体会到学者肩负的责任,单从笔者说起,作为一名社会学系的研究生,加强自己的“阅”与“历”,全面的、深刻的、谦虚的深究一门学问,有宽容、有换位的吸收与自己思想不同的思想,所有这些是任重而道远的,“同志尚需努力”吧。

(二)杂感

笔者认为我们并不能简单的对 “实用主义”和“理性主义”进行无味的博弈,摒弃一方而固执的崇尚另一方,倘若胸怀大志,怎会无法容忍一方的存在,况且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存在从自身来说优秀的一性,又存在对对方互补的另一性,怎就奈何不了两者的共生互存?社会学本质就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一个原点与众多射线的复合学科,不愿甘拜于众多学科领域的唯一办法只能是自强,倘若连内部的争论都不能平息,不去承认矛盾的客观存在而一味的以派别之间的互争取胜为荣,否定与否定之否定,这样的内部恶性循环的机体,怎奈何得了其他领域的冲击?倘若社会学没有博大的胸怀,肚中撑船,摒弃派别之争或者客观承认不同,而虚心的向不同的射线学习,保持原点的不分散,那么社会学的本土化也就会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了。

涂尔干在第2讲中,提到了实用主义令人困惑的特点:“每个人都有自己那块地方,对一个人来说是核心问题,在另一个人看来就是次要问题了,或者相反。”笔者以有限的理论素养加上生活经验层次上的总结,偏执的认为这个困惑并不是实用主义的特有,而是在社会学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分支领域都存在过和存在着的,让涂尔干唾弃但是却确实存在于涂尔干们之间的。尤其是在中国的社会学,这个出生时就是以西方社会学理论为基础的牛犊,从西方引来不长时间的社会学,在中国的社会学家们之间同样或多或少的存在这种实用主义的特点。

最后,笔者给自己提出有待于自己今后解决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已经详细阅读了涂尔干的这部《实用主义与社会学》,较为详尽的了解了涂尔干对于实用主义的回应,那么笔者不禁要问,其他理性主义者对实用主义的反驳在哪里呢?这也有待于后期的阅读了。

 

注:本文主要基于对涂尔干:《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的深入阅读与思考,除特殊注明外,本文正文中引号内的内容均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涂尔干的这本著作。

 

作者简介:吕迅,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社会学系社会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