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亟待开放农民工步入中间阶层的通道
李强
新华网
2011-02-15

 

底层人群过大,威胁社会稳定

 

中国青年报:人们通常所说的“农民工”,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这似乎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身份称谓。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发布的监测数据,2009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已接近2.3亿人。如此庞大的人群进入城市工作,却始终处在社会下层,一些城里人在他们面前总抱有或多或少的优越感,似乎已“集体默认”这种状态理所当然。作为社会学家,您为什么特别关注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问题?

 

李强近些年,社会学界做了不少有关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如陆学艺教授的“十阶层理论”,孙立平教授的“社会断裂论”,还有我提出的“倒丁字形社会结构”等。这些理论虽然观察视角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承认我国有一个巨大的社会中下层,特别是庞大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农民群体始终居于低位。任何社会,如果底层过于巨大,如果社会的多数人处在下层或中下层,对于社会稳定都是一种威胁。前一阶段,泰国的“红衫军”事件就从侧面告诉我们,底层巨大的社会,是随时潜伏着社会危机的。所以,怎样改变以中下层为主体的社会,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最大难题。

 

我国社会巨大中下层群体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迄今为止,农村户籍人口仍然占到全社会的55%,也就是说,农民群体是导致金字塔结构的主要原因。你刚才说的是2009年的数据,其实目前农民工人数超过2.6亿了。但是,研究证明,农民工即使进城打工,从事工业劳动,他们在整体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并没有明显变化。特别是在城市里,他们始终处在下层的位置上。这个问题如果引不起重视,肯定会影响中国社会改革深化的进程。

 

中国青年报: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辅助三农的政策,包括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注重维护进城务工农民权益等。您觉得这些政策是否有利于改善农民工的社会地位?

 

李强这些政策使农村、农民包括农民工的生活确实有所改善,对他们的发展无疑是有利的。不过,前段时间,《人民日报》有篇文章,显示城乡收入的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而户籍、出身正是拉大收入差距的主要推手,“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鲤鱼跃龙门’、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这篇文章引用了“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所以,今天的现实是:一方面,政府出台了很多帮助农民及农民工的政策;另一方面,社会运行的结果,却没有相应带来农民及农民工地位的提高,阶层间的差距在继续拉大。

 

中国青年报: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李强我先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分析一下地位较低阶层如何才能实现上升流动。历史经验证明,阶级、阶层地位的变迁,是难以靠别的社会阶层的帮助实现的。帮助农民阶级改变地位,毛泽东的实验进行得最为气势磅礴,但是,60多年过去了,今天看来,我国农民的经济收入还是低的。“文化大革命”中,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工农兵占领上层建筑的实验,也均告失败。我认为,新中国成立多年的经验教训、进而上溯清帝逊位以来的百年历史,证明了社会地位的变化是渐进的过程,采取骤然变化、超常规改变的方式,社会地位结构短时间变了,长时间又复原了。而在社会按照常规运作的情况下,也就是对于法治、法规大体认同的条件下,社会地位的变化,是社会各阶层在制度体系内博弈的结果。今日中国,参与博弈的因素有:市场的作用、政府的作用、权力的作用、金钱的作用、单位的作用、关系的作用、平民的抗争(如信访等),以及包括网络呼声在内的舆论作用等等。

 

正常社会一定要避免存在“没有机会的群体”

 

中国青年报:在您看来,弱势的农民工该怎样进行博弈,提升社会地位呢?

 

李强博弈的结果取决于各阶层自身的力量,这包括各个阶层的优势因素和劣势因素。当然,所谓优势、劣势情况也很复杂,不是绝对的。比如有些群体有钱有势,以为博弈必胜,但结果是大多数公众对这样的群体反而产生了“社会抵触”……所以,人数也是重要优势,平民显然有人数上的绝对优势。

 

在社会按常规运行的博弈中,制度安排对结果最为关键。如果制度安排含有对某些群体的利益倾斜,博弈结果也往往会有这种倾向。公正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原则是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当然,任何社会都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实现地位上升,地位变迁的结果,总会是有人上升了,有人下降了。但是,正常的社会一定要避免存在“没有机会的群体”。

 

现在,让我们看看,农民工这个阶层,在正常的社会博弈中有什么优势和劣势。

 

首先,农民工是我国各个劳动力群体中,最具年龄优势的群体。他们年轻,精力旺盛。2007年我曾在全国9个省(包括直辖市)进行了一项对于城市农民工群体的调查,发现农民工中年龄在17岁~45岁的,占到了88%

 

这样有活力的劳动群体,在经济中的贡献如何呢?通过数据分析,我发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GDP,与农业流动劳动力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农民工的流入比例,与该地区人均GDP的相关性最强,高达0.76。这说明,农民工对各省级行政区人均GDP的社会贡献最大。

 

既然农民工年龄有优势,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又巨大,为什么他们在社会地位的竞争中却处于劣势?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思考现有制度安排中的问题了。

 

中国青年报:一般人通常以为,农民工社会地位难以提升,因为这个群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在您看来,有什么更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改变这种状况吗?

 

李强社会学常讲“三元分层”,认为人的社会地位是由财产、权力和声望三元因素决定。其实,这种分层视角有很大缺陷。在我国,如果仅仅通过三元分层模式来阐释社会地位,就漏掉了非常重要的社会因素,比如户籍身份。户籍制,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地位体系,在实际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再比如家庭出身。尽管我们一再抨击“血统论”,但是,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很看重一个人的出身,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自称高干家庭出身的骗子屡屡得手的原因。

 

公正的制度,是每个人都有竞争和上升流动的机会。而不公正的制度,则是上升机会向某些社会成员倾斜,而对另一些社会成员构成歧视。农民工群体平均受教育程度低,这是事实,但这不等于他们的技能低,也不等于社会对这些技能的需求低,更不等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就应该低。我认为,目前我国制度安排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没有为农民工具有的技术优势设计出良好的上升通道。我称此为“技术流动的社会断裂”,这个“断裂”造成的直接社会后果,就是对各地GDP贡献巨大的农民工,却总体处在“有技术无地位”的社会劣势位置,这正是我特别想强调的观点。

 

我曾经用调研数据证明农民工的技术优势,在统计学意义上证明了他们的劳动和中国发展的相关性最强。其实,即使没有这些数据,我们有目共睹的数不胜数的高楼大厦,“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各地成千上万的工程建设,数以亿计的各类产品,都能证明农民工的劳动是有技术含量的,被我们称作“农民工”的很多人,其实应该属于“高级技术工人”。

 

但是,上述这些项目都是“集体成果”,其技术地位含量怎样落实到个人身上呢?这样我们就要分析,个人是怎样获得技术地位的。譬如,我们问一个人为什么被认为是专家,人们会说看他的技术职称啊:高级工程师、高级编审、主医师、教授、讲师等等,最高级的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甚至“两院院士”。总之,只有得到了社会制度的认可,一个人才可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这就是一个社会的“专业技术证书制度”。

 

在我国,农民工与“专业技术证书制度”的关系是什么呢?从形式上看,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各地的人力资源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共分五级,涉及各个行业。但是,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没有获得过这种“职业资格证书”。这就不能不反思我们的专业技术证书制度本身了。在经济发展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明明完成了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劳动,但却基本上没有获得被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证书,难以进入中产阶层的队伍之中。

 

农民工这种有技术无地位的“地位上升滞后现象”,已经威胁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整体变迁。从我国的社会结构看,迄今最大的问题是“中层欠缺”,下层巨大。如何使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农民工,通过成为“高级技术工人”这一环节,上升到社会中间阶层的位置上,是我们国家的决策者亟须考虑的重大问题。

 

“八级工制”曾经让中国技术工人很有尊严

 

中国青年报: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因素显然相当复杂,您能否再具体地谈谈,农民工群体怎样靠技能打通向中产阶层跃升的社会通道?

 

李强关于技能、技术怎样影响人的社会地位,比较成熟的理论有两种:一种是美国的新马克思主义者埃里克·赖特提出的技术资产理论;另一种是新韦伯主义者、英国学者弗兰克·帕金提出的专业资格、技术证书制度理论。赖特认为,技术和技术资格证书也是社会中一种不平等分配的财产形式,技术资产的基础是技术证书,而技术证书是由权威部门和各种法规所决定的。帕金认为,专业资格、技术证书制度与财产制度同样重要,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分层的两大基本制度,技术证书决定着什么人可以进入什么样的职位,因此,在决定社会分层、阶级结构方面,技术证书的功能丝毫不亚于财产制度的功能。两位学者虽然代表不同的理论流派,但是,在确认技术证书决定社会分层方面,两者的观点是近似的。

 

目前,中国社会在对农民工的技能、技术认定上,存在什么问题呢?

 

新中国成立以来,技术证书晋升机制有过几次变革。新中国成立初期,也就是上世纪50年代初,进行的第一次工资改革,在企业确立了以技术等级标准为基础的“八级工资制度”,并制定了“八级技术等级”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考核晋升。在此后较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八级技术等级制得到企业工人和全社会的普遍认可,虽然也曾受到政治运动的冲击,但是,一直到“文革”结束以后,这种制度一直延续着。那时,能成为一个“八级工”,是很令人羡慕的,其工资甚至能超过厂长。

 

1985年,全国实施第三次工资改革,劳动人事部门拟定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工资标准”,由此,长期奉行的以技术等级为基础的“八级工资制”被打破,企业的工资制度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技术等级所起到的社会分层功能大大弱化。

 

1995年,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参考国际经验,建立了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样,就彻底摧毁了原来的八级技术等级制。新的五级资格制,甚至在顺序上与原来的八级都是相反的,五级资格证书五级是最低的,一级是最高的;而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是一级最低,八级最高。从实际效果看,新的五级职业资格制度并不成功,使得我国原来具有社会分层意义的工业技术等级制度,受到致命冲击。

 

再加上户籍身份的制约,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纳税,但在身份上还被视为农民,难以转化为有技术等级和相应社会尊严的城市工人。我曾主持过一项全国性的农民工调查,共完成有效样本1899个。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有职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的仅占15.7%,而占总数84.3%的农民工没有任何证书。而当我们向农民工询问“您是否有某种职业技能”时,53.4%的农民工确认自己具有某种专业或职业技能。

 

如今,明明是国家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劳动群体,却常常出现“高级技术工人”奇缺的难题。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国脑力劳动者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为了评职称就要发表论文、著作,有些甚至走到极端地步,低水平论文甚至垃圾论文充斥于世。但是,这些职称却有着完整、系统的专业技术证书制度来支撑。所以说,在专业技术职称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上,我们恰恰忽视了对社会上最大多数人的技术地位的认证。

 

我在社会调研中了解到,凡经历过当年“八级工资制”的人,至今都承认那个技术分层是非常成功的。他们说,当时一个人,不要说成为“八级工”,就是评上“五级工”、“六级工”,那在企业和社会上都具有很高地位,而且他们的技术水平确实高超。实践证明,八级分层的技术标准是明确、清晰、可考核、可操作的,社会效果也是好的,体现出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异,更有利于引导中国工人追求高层次、高水平的劳动技能。

 

我们的分析证明,目前的技术证书制度对于我国大多数农民工是无效的,亟待变革。在技术工人职业技术等级分层方面,我建议恢复建立八级职业技术分层制度。

 

技术工人跃升“中产”有利社会成功转型

 

中国青年报:世界各国都有工人群体,您了解其他国家工人的社会地位情况吗?

 

李强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将中产阶层分为“中产上层”、“中产中层”和“中产下层”的话,技术工人群体一般处在“中产阶层下层”位置上,用帕金的术语说,属于“缓冲带”阶层。我们知道,“缓冲带”阶层是很重要的,它是中产阶层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为社会下层提供上升流动的机会,因此,它也是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完成了现代化转型的国家,高级“蓝领”工人的工资是很高的,社会地位也是不低的。

 

我国教育体制有一个巨大缺陷,就是过分偏重课堂上的书本教育,过度专注于让学生填答更多的试卷。中国整个社会认同体系目前最缺乏的,恰恰是对于产业一线劳动者应有的尊敬。你看,现在各个电视台举办的竞赛五花八门,号称才艺大比拼,但比来比去,大都是娱乐技能,却鲜有农民工可以一显身手的职业技能竞赛。

 

我认为,一旦制度安排接纳了农民工进入有专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国的社会结构就会发生重大变化,进而有利于实现中国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

 

李强教授有关本篇专访内容的学术论文发表在《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