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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遭遇了怎样的德里达
王向峰
《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
2011-02-23

 

摘要:20世纪60年代,法国的结构主义承续传统的二元对立的形而上学,形成完整系统的结构模式,成为一时的显学。但不久即在内部出现像罗兰.巴特和德里达这样的解构理论家,特别是德里达,抓住了结构主义认为结构是在以无意义的各部分重建客体并由人制造意义的破绽,以结构主义重建的客体无始源意义为突破点,展开对形而上学一切领域对立模式的颠覆活动,进而一概否定文本的固有意义,建构了以挑战传统权威、消解逻各斯中心主义为能事的解构主义。但德里达解构二元对立只不过是颠倒对立结构项中的主次地位,并不能真正消除矛盾关系,原本的二元关系仍然存在。所以德里达所反对的二元分立,不论在实际关系中还是在他的思维中皆仍如其旧。

关键词:结构主义  重建客体  二元对立  始源意义  解构主义  德里达

 

20世纪60年代的巴黎,虽然在历史上早有思想渊源,如传统的形而上学和索绪尔的语言学,却同时涌现出一群学者,他们共同掀起了结构主义的理论思潮,盖过了战后一直占主导地位的存在主义,很快风靡欧美,辐射到文学、艺术、哲学、美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之中,其代表人物列维——斯特劳斯、阿尔都塞、巴特、德里达等,都成为20世纪后期人气最旺的学者,他们所倡导的结构主义也成了最具操作性的实践方法。而对于结构主义加以解构的解构主义,即习惯上说的后结构主义,也是从其内部发生的,巴特和德里达都是后结构主义的代表人物。

 

一、结构主义的客体重建

结构主义是理论,是活动,也是方法。对此,巴特的说法具有代表性。他介绍结构主义时说:“结构主义是什么?它不是一个学派,甚至也不是一个运动(至少目前不是),因为一般被贴上这个标记的多数作者并不感到有任何真实的教义或主张把他们联合在一起。它也不是一套词汇。”他认为“结构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活动,即是说,一定数量的精神活动的延续”。这种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不管是内省的或诗的,用这样一种方式重建一个‘客体’,从而使那个客体产生功能(或‘许多功能’)的规律显示出来。结构因此实在是一个客体的模拟,不过是一个有指导的、有目的的模拟,因为模拟所得的客体会使原客体中不可见的,或者愿意这么说的话,不可理解的东西显示出来。结构主义的人把真实的东西取来,予以分解,然后重新予以组合;看来,这个微不足道……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微不足道’却是决定性的:因为在结构主义活动中两种客体(:指原客体与重建客体)或两种时态(:指‘共时’与‘历时’,原客体存在于历史中,是‘历时’的;模拟的重建客体是表明共时内的各部分关系的模式,是‘共时’的)之间产生了一些新的东西,而这新东西并不少于一般的可理解性:模拟物是理智加于客体,而这种增加是有人类学上的价值的”。巴特在解析结构主义“重建客体”的具体活动时,他列出了两个典型动作,即分割和明确表达。关于“分割”,巴特指出:“分割原客体,那个承受模拟活动的客体,就是要在其中发现某些机动的部分,它们的不同处境会产生某种意义;那个部分本身并无意义,但它却是这样的部分,在它构造中造成的最细微的不同会引起整体的变化。”巴特认为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素”就是“这样的部分”。关于“明确表达”,巴特指出:“各个部分一旦定位以后,结构主义的人必须在其中发现或为它们建立某些联合的原则:这就是明确表达的活动,它接替了召唤的活动。我们知道,艺术或叙述的方法是极为不同的;但我们在结构主义事业中的每件作品里都发现一种对经常性强制力的服从,这种强制力的形式主义,当它被不恰当地表明时,远远不如它的稳定性重要,因为在模拟活动这第二阶段发生的正是一种反对偶然性的斗争;这是为什么强制某些部分重复出现的力量几乎具有造物主的价值;是靠部分以及部分联系的经常出现使作品显得是制成的,即是说,是被赋予了意义的。”巴特对结构主义目标概括为:“可以说结构主义的目标不是人被赋予意义,而是人制造意义。”从这里,可以看出索绪尔结构语言学的“历时”与“共时”、“能指”与“所指”的二元对立结构;而通过重建客体过程,使本身无意义的各部分,经结构而引起整体的变化,并产生意义,这也就肯定了文本意义的客观性,这些都是后来的解构主义所坚决反对并加以解构的“形而上学”。

结构主义强调从原客体上重建客体,在艺术创造中,不外就是把分散的、偶然的材料,结构为一个是人“从偶然性争夺过来的东西”,并“制造意义”。这里虽然有索绪尔的处于历时中的“能指”无本体性,以及形式主义的结构决定意义的倾向,看不到结构所结构的东西中本身就包含有客观内容意义,但结构主义的这个方法却可以给人以启示,要承认结构自身的意义,因为结构中矛盾对立内容是情节冲突和人物性格的基础。结构主义不承认结构是在结构着内容成分,这种形式主义立场,是后来被后结构主义所解构的先因。

对于解构主义在这里有必要特别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结构的效用;一是二元对立的模式导致的形而上学。巴特认为建构客体的“模拟物是理智加于客体”。此语表述的是结构的效用。人们在客体建构中,所选择的各个部分都是出于对整体构成的考虑,不管作为分体的存在其原本意义为何,它一旦被结构进来,必须作为新建客体的支撑点,实现的是新建客体的意义。这就像诗文中的用典,不论原典意义为何,此刻作为能指成份进入诗文语境,必须成为诗文表现的某种意义承担者,不应是其始源独在意义的显现。如李白的古风之十五的“燕昭延郭隗,遂筑黄金台”;之三十五的“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其前者典故来自(史记),后者有来自(庄子)(韩非子)等书的典故,它们在原典中本各有其义,但到了李白诗中,却分别服从于李白的愤世不公、不得时用和憎恶浮华、渴望淳朴的主题建构。当然这分体部分也是本有相适意义的,但入诗后却成了李白建构新客体的分体支撑成份,结构主义的关注目标也正在这里。

结构主义者循着索绪尔在语言学研究中所用的语言/言语,能指/所指,历时/共时的对立模式,揭示所遇的传统文学作品结构的基本元素,用找到的客体的“机动”的部分,去说明由于它们有规律性的组合,对建构的客体的意义赋予。对于这种客体建构的最终目标,德里达从解构意义上将其归结为逻各斯的二元对立,认为在对立的二元中只承认和尊崇其中一方面,而一律否定和贬斥另一方面,并不知道所肯定的方面仍存有自我解构的存在。但德里达只知解构二元对立,而没有顾及统一中的对立却又是统一的基础,没有这种对立,统一也无从谈起,“反者,道之动”,是内在的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正是根据这一规律,艺术作品才以之为结构关系的动力,人物有正反,甚至正中亦有反,反中亦有正。只是像法国古典主义那种人物性格必须归守理性的胜利或情致的单一律,是不符合生活现实逻辑的,因而在结构方法上是须加解构的,但正反的矛盾结构设置以及强调真善美的意义,这却是不能解构的。

解构主义者以各种文学作品的构成为研究对象,有人对不同体式的作品专作模式研究,如普罗普专门研究民间故事的功能单位,列维——斯特劳斯专门研究“神话要素组合”,托多罗夫特别关注作品的句法结构,热奈特尤为注重叙述的组成层次间的相互作用,雅可布逊特别注重以对等原理分析诗歌。应该说,这些人多方位地展开结构主义的批评运作,开阔了人们对作品的观察角度,也丰富了文艺理论内容。但他们都有以自己所发现的一种结构方法为普遍结构的偏颇性,让人错觉为各类文学作品的结构都是自律自足而无他律的存在,以致这种结构主义越向完备方向发展,就越接近它的解构地步。结构主义就是在它的形而上学极端阶段,遭遇了解构主义的解构。

 

二、解构主义的解构目标

解构主义的首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德里达(1930-2004)。是他首先于1966年向结构主义发出批判。他在许多美国人正在张望结构主义怎样到来时,就以(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一文,向他们泼了一头解构的冷水,他认为美国同行们至今还将结构主义看作是方兴未艾,而自己倒觉得结构主义之路已走到尽头了。德里达的发言以他的解构主义第一次向结构主义和传统发出冲击。首先,他对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斯特劳斯的理论加以质疑,认为自柏拉图直至结构主义以来的诸多哲学观念都存在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问题。他早就意识到“解构不是,也不应该仅仅是对话语、哲学陈述或概念以及语义学的分析;它必须向制度、向社会的和政治的结构、向最顽固的传统挑战”。在他的视野中,“除了尚未发现可对马克思、恩格斯或列宁的文本作出相类似的批评”,而“只要我将索绪尔,或弗洛伊德,或其他人的文本,作为同质的文本来处置(同质主题,尤其是神学主题),它们就必然是被消解的对象”。他认为传统的二元对立哲学深入植根于各个学科领域,而对于对立的二元总是一个单项统治着另一个单项:“在一个传统哲学的二元对立中,我们所见到的唯一是一种鲜明的等级关系,绝无两个对立项的和平共处。其中一个单项在价值、逻辑等等方面统治着另一个单项,高居发号施令的地位。解构这个二元对立,便是在一定的契机,将这一等级秩序颠倒过来。”德里达的这个观点表明了其社会政治立场和学术思想倾向。他像否定一切传统形而上学依据的尼采,对从古希腊哲学以来以语言确立的“逻各斯”(logos)即万物生灭变化背后的规律,也即事物的终极真理,一律采取了颠覆的态度。对于逻各斯中心主义与语言的关系,陆扬有一段分析足以见出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也是德里达特别要解构索绪尔语言学中的二元对立结构的奥秘所在。陆扬解释说:“逻各斯中心主义是相信有某个终极的所指,如存在、本质、本原、实在等等,可以作为一切思想、语言和经验的基础。

这是一切所有能指唯它()指归的'超验所指'。由于它被认为是整个思想和语言的基础,它自身就必然超越思想和语言的系统,不为语言的自由游戏所玷污。它自然也是一种意义,但它不像任何其他意义一样,只是差异游戏的产物,而是先于语言存在,表现为意义的意义。要之,哲学的方向便是追索意义:意义不在语言之内,而在语言之外,是先于语言而存在,语言本身是无足轻重的,不过是一种工具。从这一前提出发,以言语的'活的声音'为直传逻各斯的‘本原’,以文字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反将人引入歧途的‘补充’,无疑是势在必然的结论。所以德里达说,逻各斯中心主义是一个别称,就是‘语音中心主义’,或者说,它与压制文字、高抬言语的语音中心主义,是形影不离的一对伙伴,它们都是在场的形而上学。”德里达以言语的语音中心主义为直传逻各斯的‘本原’,抓住了当时被结构主义视为最权威最直接的护法理论,即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的二元对立,作为理论范畴和思想方法解构的重点所在。

德里达解构的核心是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德里达有如德国的尼采,不承认一切领域的形而上的根据,他对于资本主义的现存社会制度有一种深深的质疑。在1968年法国发生的“五月风暴”,他是实际参加者,组织了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第一次大集会,他亲自参加了当时的示威。在事后的反思中,他“并没感到我是在参与一个伟大的变革”,因为这是一场“自发的迷狂和某种自然主义的乌托邦思想”的运动,所面对的“非自然的、历史性的、人工构筑的制度”,虽然“人们发现它们完全是没有根基的,既没有法律的根基,也没有合法性的根基”。因此对其解构则是合理的。所以“解构不是,也不应该仅仅是对话语、哲学陈述或概念以及语义学的分析;它必须向制度、向社会和政治的结构、向顽固的传统挑战”。

从上述言论所见,德里达的结构的主要目标,原本是对着社会政治及其制度的体现,这是对实体的实践性的解构。问题是经过五月那场他自己所描述的“不太合乎我口味的狂欢中”,他有醒悟,他们的举动就是造成了“一个哲学事件”。德里达在19913月在回答埃瓦尔德访谈时说:“五月风暴是一个哲学事件,虽然它不是以一部作品或一篇专题论文为形式,事实上它是对一种社会性或散漫的政体作了实践性的质疑”,“这一质疑是通过动摇这种政体或参与对它的改革来进行的,对这些结构的真实性进行质疑也是一种哲学事件,或是对哲学事件的一种许诺。不管人们知道与否,或愿意与否,它总是使哲学发生了变化”。德里达说这种后果对他自己来说,就是“开始赋予我的作品一个明显的、更具(可以说是)‘战斗性’的形式”。

我们从上述的历时描述中可以见出,德里达的解构是以向传统社会政治制度全面进行解构的姿态出现的,但是仅凭呐喊、示威解构不了政治制度,更是动摇不了它的基础,一度作势的他和他们都失败了,他们的“自发的迷狂和某种自然主义的乌托邦思想”,使运动无果而终。德里达在五月风暴之后,把他的政治狂欢后的愤慨带进了他的哲学,他自谓正是在这样的后果中,才开始赋予其作品一个明显的、更具战斗性的形式。这种极具反传统、反中心、反权威、反停滞的倾向,加大了他的解构主义哲学批判性的颠覆性。可惜他不是诗人,他的愤慨只能使他的哲学减少科学的理性,偏离理论的准度。

一是,解构主义的解构重点是二元对立,而解决二元对立的方法是颠倒对立单项的地位,也就是使一个“在价值、逻辑等等方面统治着另一个单项,高居发号施令的地位”的单项,变成与原来统治地位相反的地位,而原来被统治的那个单项在解构主义的“等级秩序颠倒”中,就可以在价值、逻辑等等方面统治着另一个单项,自然也会“高居发号施令的地位”,等级、价值都变了位。这对于原来处于被统治地位的那一单项,无疑地是一个美妙的许诺,并且是应该力争的愿景。可问题是解构主义消解的这个二元对立,本是存在于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一切领域中的,尤其是对于作为形而下的社会形态的对立存在,绝不是纸上驱遣所能消解和颠倒其地位的。这种用颠倒主次地位而实现“两个对立项的和平共处”方式,并没有真正消除实际关系中的二元对立,也未能达到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改变。

二是,二元本来表述的是矛盾既对立又统一,也就是说不只是对立。结构主义的以及一切形而上学都把二元对立设为构成万事万物万应不变的动因与构成模式,看不到对立的双方因为彼此的矛盾以及每一方自身的内存矛盾,会推动彼此在一定条件下向各对立面转化,因此对形而上学必须加以解构。颠覆结构主义所秉持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这在原则上是应予肯定的思想。但二元对立的规律体现并不只体现在如语言与文字、言语与写作这类由索绪尔人为结构成的二元对立模式,在形而下的现实领域中更有坚实的存在,对此,并不像语言学领域,只要一颠倒“文字”与“写作”地位,“文字”地位就提高了,就优于言语了。

三是,解构主义者提出要无条件地消解二元对立,实际上是不承认二元对立中的对立项因自身本质构成的不同,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内部矛盾程度的不同,必然有主导与从属的不同,价值与意义的不同。这种不同,是由对象自身的条件确定的。人们面对这种对立关系,如果仅仅是为了消解二元对立而去加以颠倒,那颠倒后出现的只不过是对立项换了位的二元对立。更何况在对立模式中的两项,如福与祸,它们都各有相对的自身矛盾,人们固然不能简单静止地对待它们,认其为绝对的福与祸。但是当它们各自没有达到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并转化到占有主导地位时,还不会发生地位的颠倒。而且福与祸,在人们的现实的追求中,其价值与意义总是福处于这个二元对立的首位,也可以说是无法让世人去把祸视为在价值上优于福的,尽管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会变成“塞翁得马”的结果。

四是,二元对立中的对立项,本来是各有其自身的矛盾的,以祸/福、善/恶、穷/通这类对立项中,对立的每一单项,其自身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有对立面的某些质数。对此,即使人为地颠倒它们彼此的地位,让善恶二元中的善居于统治地位,可是恶却不服从,它势必抗争,还是实现不了解构主义所预设的“两个对项的和平共处”。所以颠倒对立的二元中两个单项地位,实现的结果仍是二元对立,只不过其中处于统治地位的单项换了另一个。

五是,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的思想,其弊端不在于以对立结构二元的模式,而在于认为这个对立是不变的,不承认发展与变化,以致不知二元对立统一后会变化为新的矛盾对立。解构主义解构这个二元对立,所采取的方式是改变其中的等级关系,改变其中的发号施令者,例如把原来的言语高于文字,所指高于能指加以解构,颠倒为文字高于言语,能指高于所指,并能从语言存在缝隙中找到一些事例,但终究不能说明事物矛盾关系中对立又统一,统一又对立的广泛存在。对此,朱立元主编的《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一书指出:“解构批评专门从文本中搜索矛盾,并几乎是千篇一律地企图推翻定论的做法,常常显得捉襟见肘,生硬勉强,难以令人信服。在传统主义阵营看来,这样做不说是刻意引人走火入魔,至少也是毫无意义。连小说家厄普代克也认为德里达是在鼓吹‘艺术中没有健康的东西’。即使在左翼中,反对解构主义的呼声也很高,虽然德里达自喻为民主左派,左派们认为,解构主义是诱人沉湎于永远没有结果的玄想,而无视现实世界的不公。”这个评断,就解构主义的缺欠之处来说是大致不差的。

 

三、解构主义的解构策略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向传统的形而上学发起冲击,他的理论起点源自于他发明的新词(异延)。这个词是对法语(差异)的改造,用以表示意义在时间过程中一环一环地向后延宕,以与只表示空间上的差别的“差异”不同。在德里达看来,“异延”可以渗入和颠覆每一个概念、每一种实在,它向四方播撒而没有中心,解构文本,在延宕中产生意义,导向无边的解构世界,可使逻各斯和在场的形而上学被消解和替代。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对准逻各斯中心主义,他在解构策略上善于抓取形而上学所暴露的矛盾之处,找到其话语结构的自消解的异延所在,展开自己的理论。柏拉图是以理式为终极真理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者,在言语与文字的关系上,也是言语胜于文字论者。在《斐德若篇》中,就以苏格拉底转述古埃及国王塔穆斯对于发明文字的图提认为的文字“是医治教育和记忆力的良药”的说法并不认可,塔穆斯认为书文是“外在的符号”,只是真实世界的形似,而不是真实世界的本身。作为药,它只能医再认,“不能医记忆,因为有了文字就不再努力记忆了”。德里达对于国王塔穆斯“将文字与言语的关系比喻为助记手段与记忆的关系”,认为是柏拉图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体现。但柏拉图在文中以“药剂”比喻文字,却使德里达展开了他的颠覆策略。德里达在《柏拉图的药》中,对“药”(pharmakon)的内涵循柏拉图的以药比喻为文字的思路,进行了解构性的分析,认为“药”这一概念自身就具有“异延性”,它既是“良药”(remede)又是“毒药”(poison),这两种药性是相反的,但却存在于作为“药”的统一体中。所以他在(播撒)一文中认为“药”没有毒药和良药的专属特性,而是以用向和程度为根据,所以“药”成了任何可能分裂的共同要素和中介。德里达这是找到了“药”自身的矛盾性。其实这是辩证法固有之义,在方法上并不是首创。中国的(周易)以阴阳和合、相辅相成和相荡相摩解释万事万物;老子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庄子讲“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等等,都是说不论对任何事物,皆须正反面、里外间都要看到,不可偏执于一端,偏居于一隅。

德里达在颠覆语音中心主义时,他要颠倒索绪尔的能指和所指无本体的错误解释。索绪尔出于意义生成于结构关系的前提,认为言语(以音素为符号)和文字(以线条为符号)的意义,都不是来自于语言的实体,而是来自于“区分”或“连接”的过程。在他看来,这样要想确立能指和所指的二元结构,以期实现意义高于符号,所指高于能指,是不可指望的。结构主义的这种意在以虽有差别却无意义的符号组合中“制造意义”的结构模式,被他找到了爆破的漏洞。德里达出于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反对把能指符号的意义固定化、权威化,他抓住了能、所二元理论所认定的能、所二元本身皆无内在实体意义,意义本自于区分与连接,就此,德里达就以其作为本身无本体意义的结构加以颠覆。本来能指与所指的概念是各有其涵义,因而也自有意义,但索绪尔出于言语追求意义的原则,却错误地解释了从能指到所指的最终意义创造过程,为德里达留下了颠覆的破绽。索绪尔关于语言符号无本体意义,其意义只存在于区分性的关系中的理论,导致他的结构语言学的能指、所指这两根支柱的自解构。因为,认为一个能指符号的意义仅仅在于与其他能指的差异上,那就等于承认它本身没有本体意义。因此,一个能指的意义存在于永无止境地追逐其他能指,不能作为所指的直接呈现;而所指的存在也在于与其他所指的差异。这样,不论能指与所指,都成了无本体性的存在。两个不存在的存在,岂不是完全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如果我们去掉索绪尔的错误解释,可以看到能、所结构自有其本体意义,所以德里达的解构只能解构错解,并不能颠覆符号与意义的关系,因为庄子说的“言者所以在意”,是道出了人言在于意义的本质,并不是谁规定的说话著文必须表意的结果。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着眼于事物的自身矛盾,颠覆逻各斯中心主义,这与他反正统、反权威的立场直接相关,可以启发人们的辩证思考。任何事物不论自身之内,还是存在关系,都有相反的存在,药是如此,别的事物也莫不如此。事物的矛盾构成就叫做“反”。正是这个“反”推动着这个事物,是内因,是动力。如果由此类推,如处于矛盾关系中的善或恶、美或丑,也不是善是绝对的善,恶是绝对的恶,美是绝对的美、丑是绝对的丑。而善的东西里面包含着恶,恶的东西里面也包含着善。如对于“暴力”,从来都被认定是恶的表现。但是暴力却有推动历史进步的方面。“暴力”一词也有点像“药”,其中有进步与反动这种统一又分裂的自消解作用。所以,与杜林一概地视“暴力是绝对的坏事”相反,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着重分析过“暴力”的两种相反的作用。他说,“野蛮的征服者杀光或者驱走某个国家的居民”,用的是暴力;而“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药”与“暴力”这两个词具有同构性,都具有自身内的相反意义,即统一又拆分的自身消解自身的作用。不知德里达关于“药”的灵感是否来自于马克思和恩格斯?

德里达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怀疑、否定一切权威、本源和终极意义,其颠覆的方向指向文字书写的固有内涵,必然解构文本权威。本来一个作品出现,其自身是有一定意义存在的,在历时的过程中也有不少解释和发现,自然也各有不同价值或权威性,成为后人认识作品的历史材料和定位引导。但由于德里达出自“异延”的起点,既不承认作品的始源性意义,也不承认文本的固有性,只强调阅读、批评的创造性,因此视误读和无定解为正常之事。德里达解构文本权威解读的理论,其大致意向是:首先,由于认为作品没有原意,作者也不创造意义,作品文字的播撒性,要求阅读者必须无止境地到文本之外去寻求踪迹,德里达认为这是始源迷失之所致。其次,认为阅读作品即是写作。所强调的是读者变作品为文本,造成自己的创造空间。为什么阅读是写作?德里达认为作者写作是在有路又无路中间跋涉,他要表现意义却又不能实现意义的表现,留下的是非确定性的踪迹,阅读者这时不是从作品中找到原意,而是在解构作品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文本。再次,由于认为文本无始源性的意义,因而怎样解读作品则完全是由读者做出,因此也就不存在文本的解读权威。这样,对一个文本出现不同解读,甚至是互不相容的解读,这也是正常现象。这个思想到了德.曼那里,就成了凡是阅读皆是误读的说法。最后,由于认为文本不存在作者赋予的始源性意义,而作品只是在一个能指接着一个能指的异延中分延、播撒、游荡,其意义永远无法完全确定,以致封闭在文本中间。因此,阅读和解答无法由一人一次最后完成,“本文不再是完成了的作品资料体,内容封闭在一本书里或字里行间,而是一个区分的网络,一种踪迹的织体,这些踪迹无止尽地涉及它自身外的事物,涉及其他区分的踪迹”。如果这样,读者在阅读文本时,由于不知文本中真正属于作者的是什么,因此解构主义便不认为阅读是与作者在交流。读者与作者的这种关系,在德里达那里定位还是“写作是撤退的作者”,可是到福柯的《何谓作者》里,已经变成了“死者”:“作家的标志降低到不过是他独一无二性的不在场,他必须在书写的游戏中充当一个死亡的角色。”

德里达以结构主义的颠覆性,向西方以逻各斯中心主义为代表的传统思维模式发起了挑战,发现和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经常是“采用了一种拒绝理解的写作风格”,以标新立异的态度惊世骇俗,在学术界引领风骚二十多年。他的支持者非常坚定,形成为学派;反对者也特别强烈,把他“学术血统”与20世纪60年代的“五月风暴”的“轻率任性”的背景联系在一起。由于他的许多观点对于历史上通常之论都采取不承认的态度,显得特别偏激,加上在文本批评上未能摆脱形式主义的文本中心论,对许多对待性的范畴常好偏执于一端为是,自然要陷入自设的二元对立之中,这就难免不被别人所解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