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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神引领城市健康发展
陈柳钦
《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16期
2011-03-28

 

当今世界,城市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城市联系越来越密切,在物理景观上越来越趋同(广场、绿地、喷水池、购物中心),大城市的内在精神特点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定位、彰显、突出、强化本城市特点,探讨、塑造城市精神便成为一种潮流或时尚。中国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城市精神对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城市精神已经成为一个城市塑造崭新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中国城市的快速、健康发展,呼唤着和培育着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城市兴盛的秘密武器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每个兴盛的城市都有其独特的城市精神。城市精神引领、催生和滋润着城市发展。城市精神可以说是城市兴盛的秘密武器。城市精神有五大功能。

动力功能。城市精神是城市形象的核心内核,从更深层次塑造城市形象。它是城市风气在精神层面的积淀与升华,又对城市风气具有强大的引领作用,为城市的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环境支持。城市精神是一种心理能源,它把归属感、责任感、自豪感融为一体,产生出一股强劲的进取精神。

导向功能。城市精神对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巨大的灵魂支柱作用、鲜明的旗帜导向作用。城市精神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能把市民的行为引导到城市所崇尚的行为目标上来。城市提倡什么,市民就会重视什么,它比规章制度更有效,以其共同的价值取向规范人们的行为。

凝聚功能。城市精神的凝聚性是通过集中人们智慧而创造出的独具特色的“城市语言”,使之成为城市意识形态的标志、城市最高目标的象征、城市文化的核心、群体行动的指南。共同的价值使城市精神像磁铁一样吸引市民群众,使人们热爱这个集体,愿为这个集体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融合功能。城市精神作为一种群体意识,它融合了群体的共同目标、信念和优良传统。反过来,它又能使每个成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这些信念和价值观。

约束功能。城市精神是以共同追求的宗旨、信念、价值观、道德标准形成人们行为的规范,表现为市风、民风、民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范,对每个市民的思想意识都起着心理约束作用,通过这种心理约束进而可以起到对行为的自我控制作用。

 

维育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功能

城市精神不仅是一个城市的自我期许,也是一个城市的内涵。古代的雅典,按今天的城市规模标准来看不过是个小城市,但它特有的精神内涵却使它成为民主和哲学的摇篮。中世纪和近代的威尼斯与佛罗伦萨,充其量只能算是中等城市,但它们孕育了影响深远的商业精神和人文精神,使得它们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从现实的需求来看,一个城市有什么样的精神,决定着未来发展的前途和命运。然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城市精神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城市精神从提出、形成到成熟或被广大干部和群众理解、接受、认可和遵从,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凝聚力、导向力、激励力和规范力,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塑造和熔炼过程。

科学把握城市精神的提炼原则。(1)前瞻性原则。城市精神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既不可脱离实际,又应比现存状态有明显提升,有明确的目标感,有可以追求和努力的空间。这种前瞻性所关注的不仅有城市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城市所在的区域位置、作用,以及时代潮流、文化走向等因素,并具有一种广阔的全球化的视野。(2)本土化原则。城市精神应该是构筑在原有基础上的改造和出新,若全盘摒弃原有的地域精神痕迹,也就丧失了其本身的特色,所谓城市精神也就变得“千城一貌”,毫无意义。(3)以人为本原则。大力培育和弘扬城市精神,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人作为主体,把提高人、发展人作为根本目的。(4)柔性原则。与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相反,城市精神原则应该属于软文化的范畴,应该遵循一种柔性的原则,更多通过内心情感的调动、环境氛围的营造、文化活动的感染以及榜样的力量等文化的手段而达至。

突出化育城市精神。城市精神要靠先天的积淀,也需要后天的化育。化育就是把人文精神内化为市民的精神品格,让广大市民都注重传统人文精神的塑造,从而加速城市精神的高尚化。化育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领导群体的垂范问题。上行下效,风行草偃,领导的行为是无声的示范,对于城市精神的培育有重要意义。

培育城市公民意识。培育城市精神,公民意识的培育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城市精神的培育和塑造要有大张旗鼓的讨论和宣传,以强化广大市民的社会责任感,形成一种对不文明行为“千夫所指,无疾而亡”的社会舆论压力的“他律”。同时,文明的进程更需要的恰恰是一种“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精神,需要积以时日的潜移默化、熏陶养成一种“行己有耻”、“非礼勿动”的基本道德素质的“自律”。

推进城市法治化。当城市社会在利益多重的情况下,城市法治化正是催生城市精神动力的中介。现代城市法治化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机制,在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同时,必将使法律的外在强制性转化为人们的道德自律性,培养了一种守法的精神,这有利于城市精神的文明生态建构。

强化城市精神的时空意识。城市精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孕育产生的。时间和空间是我们界定和确证城市精神不可缺少的重要坐标。时间表现为一个从过去、现在到未来发展着的流变态势,因此,现代城市精神的提炼和塑造要具有前瞻性,使城市精神能以足够的张力容纳未来精神发展的一切因素。从空间上来说,即使在同一的地理环境下,如同样是海滨城市,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性,也能将不同城市的个性特征区别开来。因此,塑造城市精神需要五种眼光或五种意识,这就是向过去看的眼光(历史传统意识)、看现在的眼光(现代意识)、展望未来的眼光(未来意识)以及向上看和向下看即上看天下看地的眼光(空间意识)。一句话,需要系统的全面的整体的眼光和意识。

加快城市文化建设。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升华,是城市文化主流意识的凝炼,是感性与理性相互交融的结果。培育塑造城市精神应注重通过形成文化软实力来提升城市竞争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文化体制改革,以文化创新来引领城市发展;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惠民和文化共享;要着眼于人,着眼于文化,在传统中继承,在未来赢得自己独特的定位;不能盲目扬弃历史遗留下来的城市文化遗产,应当鉴别历史传承而来的城市文化,应摈弃丧失理性与合理性的文化要素,引进、培植新的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要素与文化精神,并使之与原有的文化要素结合,形成有活力的城市精神,以全新方式注重人的发展理念来带动城市升级。

加强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形象是一个客观存在,是城市性质、功能、建设水平、文化氛围等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城市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既有物质外感形象,又有内在精神形象,是城市物质外感形象和内在精神文化素质的统一。对于当今社会的城市形象塑造,必须考虑到城市“人”的最本质的持续的需求,使每一个城市对居民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生存的空间,而更是一个人性得以复苏和生息的乐土与梦境。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