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人类社会在文化、环境和发展等诸多领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随着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生物多样性消失和环境破坏等挑战的出现,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人们也把眼光重新投向了“传统知识”。
传统知识面临危机
传统知识并不是一成不变或静态的,而是经过不断的传承和创新,具备生命力和实用性而得以流传至今。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人类的传统知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而以下三点尤其受到关注。其一,由于不断受到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影响和冲击,作为传统知识孕育、存在和传承的土壤及基础,从根本上被削弱、动摇和破坏,许多宝贵的传统知识业已消亡。其二,由于人们往往视传统知识为“落后、迷信和原始”,将其与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相对立,使得传统知识很难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层面得到认可和重视。其三,随着生物资源的利用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传统知识往往被“剽窃”利用,而由于知识产权难以界定,无法得到保护,传统知识的拥有者无法从中获益。
为了促进社会各界对传统知识的认识和重视,近8年来,笔者在云南迪庆等地区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推动传统知识保护的实践活动,并努力探索传统知识的惠益分享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以下仅简要介绍其中4个应用研究的案例。
在云南四个地区推动传统知识保护
1.佳碧村藏族生计发展的应用研究。针对以往探讨少数民族生计发展总是忽视当地人的认知、知识和行为方式,往往采取外部主导、自上而下推行改革的弊端,我们的研究强调把握民族学研究的基本视角,提倡社区主导、村民参与、重视传统知识、以社区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佳碧村,我们欣喜地发现,该村尚存两个民间组织:一为妇女组织“姐妹会”,一为男人组织“箭会”。课题组把重点放到这“两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上,协助和支持“两会”开展了各种活动,达到了预期成效: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促进“两会”的能力和机制建设;依靠“两会”进行参与式调查,掌握了全村的情况、生计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村民们的要求和愿望;依靠妇女组织“姐妹会”,以小额贷款进行种养殖业等可持续生计发展活动;依靠男子组织“箭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植树造林和自然资源管理等活动;依靠乡土兽医专家,建立兽医站,利用传统知识提高畜牧业的安全和发展;在德钦县宣传、倡导运用传统知识促进社区生计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和模式等。
2.滇西北藏族传统民居的社区参与式研究。课题组在云南西北部德钦县澜沧江流域的佳碧村和明永村开展藏族传统民居研究。两村现有7位深谙藏族民居建筑文化和技术的木匠,我们将其视为建筑乡土专家,以他们为中心,组织了4个村民研究小组,从藏族自身的价值观出发,围绕传统民居的价值、民居建造的传统知识、建筑材料的多样性、建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管理、民居与自然环境和生计方式的关系、如何保护传统民居等问题,进行研究、开展活动,以传统知识为基础,尽可能地改善当地的居住条件和环境。结果发掘记录整理了与民居相关的传统知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区域内各相关群体对藏族民居文化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促进了村民对民居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
3.促进各利益群体参与文化产业化及公平利益分配的研究。从2006年开始,我们相继进行了“云南省文化产业化初期受益(弱势)群体参与和公平利益分配”课题的调研。课题的个案调查包括: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尼西乡的黑土陶产业化案例研究;迪庆州德钦县藏族歌舞产业化案例研究;丽江市玉龙县东巴造纸的传承与产业化案例研究;昆明市东川区彝族服饰产业化案例研究;新平县扬武镇烟盒舞的产业化案例研究;西双版纳傣族园旅游文化开发中利益分配问题案例研究。
2008年,笔者又重点对第二个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培训、社区民间歌舞文化团队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培训追踪等方面作了诸多努力。
4.红坡村藏医药学传统知识的保护及其实践。藏医药学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并积累了丰富的、自成体系的医药知识,特别是和生物资源紧密相关的传统知识,然而,民间的藏医药学传统知识在社会发展和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却经历着逐渐消亡的命运。我们以红坡村为试点,首先调查了12名民间藏医的状况,然后以他们为核心开展对藏医药学传统知识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村民进行了药材资源保护和使用知识的培训;同时在当地政府和有关机构的支持下开展了植物药材的保护性种植活动;最后致力于建立社区传统知识数据库和藏医药学的社区传承机制。
传统知识与现代科学知识互补
8年来,通过10余个传统知识应用课题的研究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传统知识发掘利用的实践与民族学人类学学者的角色定位、工作方法和学术道德存在紧密的关系。
首先,民族学人类学学者在传统知识研究实践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只应该是协助者和指导者,社区村民和乡土专家才是一切实践活动的主导者。其次,民族学人类学学者深入田野,在运用社区主导式研究方法协助社区村民和乡土专家自主、自觉地开展传统知识的传承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必须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开展积极的合作。再次,民族学人类学学者应该尊重社区村民和乡土专家所拥有的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并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其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避免知识剽窃的“海盗”行为。此外,通过研究的实践,我们还深切地认识到,传统知识与现代科学知识并不是对立的,恰恰相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传统知识与现代科学知识在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同知识体系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不仅能相互促进和完善,而且能够更好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作者单位: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与传统知识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