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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才能形成“橄榄型社会”
郭松民
《理论学习(山东)》2010年6期
2011-04-22

城乡差距的缩小,使得农民工不能继续忍受低工资,出现劳动力价格上升的所谓“刘易斯拐点”,于是倒逼城市的工资上涨及产业升级换代,国内需求也同时扩大,而“橄榄型”社会也就孕育于其中了

 

温家宝总理日前撰文,提出要“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橄榄型分配格局”,这可以说是抓住了中国问题的要害。因为很显然,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的诸多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细细想来,其实都是和贫富差距过大有关,有学者认为中国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分配结构,还有的学者干脆认为中国社会的分配结构是“倒丁字”,而无论学者们怎样描述,中国目前分配制度不合理,应该是一个基本共识。

 

从已经建立起“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国家的经验看,调节分配收入的手段无非是三种:一是初次分配,主要指工资;二是再次分配,主要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各种福利保障;最后则是三次分配,主要指慈善事业。在这三种分配形式中,初次分配最为关键,可以说是整个分配格局的基础。

 

但中国在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恰恰是初次分配最为严重。统计显示,一般的低基尼系数国家,或者“橄榄型”国家,劳动者工资收入和资本的利润收入,一般是“劳六资四”,即劳动者的收入要占60%以上,如欧元区、日本等,差不多都是这样,但中国却是“劳四资六”。而以劳动收入占GDP的比例来算,则中国劳动者工资占GDP比重在37%左右,而整个欧元区是48%,日本51%,美国加拿大都是50%以上,甚至就连韩国,也达到了46%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可以找到很多,包括“强资本、弱劳工”的力量对比格局,以及地方政府片面的招商引资政策等等。但最关键的因素,还是市场——中国的劳动力长期呈无限供给的状态,因此工资就上不去。中国经济这些年来突飞猛进,但农民工的工资却基本没有增长。从市场的角度看,任何商品,供给多了价格就会下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农民工愿意(准确地说不得不愿意)接受低工资,所产生的后果是一系列的:首先他们自己的收入上不去,其次导致城市的工资水平(除了少数国有企业)整体下降,最后是中国的经济无法靠内需拉动,而且,由于“路径依赖”原理的作用,中国的自主创新始终困难重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无从谈起。

 

那么,农民工为什么会“被愿意”接受低工资?原因也就在于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农民工即便是在城市里接受很低的工资,也仍然胜于“土里刨食”所获得的收入。

 

所以从逻辑上,要“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橄榄型分配格局”,关键还是要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其逻辑过程是这样的:城乡差距的缩小,使得农民工不能继续忍受低工资,出现劳动力价格上升的所谓“刘易斯拐点”,于是倒逼城市的工资上涨及产业升级换代,国内需求也同时扩大,而“橄榄型”社会也就孕育于其中了。

 

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的主要问题,解决了三农问题,中国的问题也就解决了,舍此之外的其他办法,都不过是抽刀断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