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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利益受损下的行动选择
刘爱玉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3月22日(第173期)
2011-05-24

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问题已经有了相当多的报道、调查、描述和分析,这些成果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中国大陆农民工在平等就业、劳动保护、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缺损。一些研究认为,利益受损农民工可能采取的行动回应是忍耐、抱怨、退出、呼吁和抗争。“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的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民工由于惧怕雇主辞退而选择忍耐和抱怨策略,与男性相比,女性更不倾向于采取有组织的行动;蔡昉等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农民工对劳动权益侵犯不能忍受时的行动选择是逃离。但有学者认为,在生存底线被突破时,一些农民工会倾向于作出极端选择。总体来看,工人回避冲突与行动,较少发起和参与冲突和行动,为保护自我而采取鸵鸟政策。在特定情况下,农民工成为流民的可能性很小。潘毅的研究还提到了一种特殊的反抗形式,即尖叫和梦魇。形塑农民工行动选择的是生存理性和“生存文化”。基于以往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受损及行动选择研究的不足,有必要着重关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受损状况、劳动权益认知与其行动选择之间的关系。

 

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状况更为严重

 

20096月至11月,课题组对北京、上海、深圳、泉州、宁波、绍兴、余杭、新野8个城市的24个纺织、服装企业的1051名工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有效样本1021人。其中,农民工样本为850人,年龄最小的15岁,最大的61岁,平均年龄27.2岁,年龄标准差为8.6岁。年龄在30岁以上的第一代农民工占32.1%,30岁及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占67.9%

 

以上述资料为基础,问卷集中考察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人身及健康、就业保障与保险三个方面的权益及认知。

 

从工资权益与认知看,新生代农民工月均工资为1601元,月均工作27.3天,平均每天工作9.8小时。比较相同时间的劳动投入获得的工资收入,新生代农民工最低,城镇工最高,三个群体每小时的工作收入分别为5.9元、6.3元和7.2元。新生代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形最多,而且加班未付加班工资以及不知道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比例也最高。他们中39%的人认为目前工资水平不合理,期待收入能够有所提高,期望收入均值为1904元。

 

从人身及健康权益看,与第一代农民工和城镇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更为不足,遭遇企业扣押证件与财物的情况最多,而他们不满于目前生产条件和侵害行为的比例也最高。

 

从就业保障与保险权益看,相比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的合同签订率较高,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仅占14.7%;签订12年劳动合同的比例较高,占54.9%;同时他们在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的参与率普遍较低,参保率分别为39.7%21.2%、11.7%29.3%。

 

调查发现,36.6%的新生代农民工因权益受损而与企业发生过纠纷,按照纠纷事项及发生比率,依次为:有关工资待遇(标准过低、拖欠)的占26.8%;有关劳动时间的占17.6%;有关员工福利的占7.7%;有关劳动保护的占6.5%;有关劳动合同的占6.3%;有关社会保险的占4.7%;有关职务晋升的占3.4%。从劳动纠纷与利益表达行动看, 新生代农民工中58.3%的人无劳动纠纷、无行动,26.8%的人有劳动纠纷、有个体行动,8.2%的人有劳动纠纷、有集体行动,6.7%的人有劳动纠纷、无行动。其个体性行动与集体行动参与的比例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可见权益受损农民工的行动表达不仅仅是忍耐和抱怨,还包括呼吁。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强的利益意识和更多的利益行动。

 

客观权益受损及其认知显著影响利益行动

 

客观权益受损以及对权益受损的主观认知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促发了农民工的利益行动?相比于客观权益受损,权益受损认知对利益行为的影响是否更为重要?除此之外,资源、行动能力对农民工的利益行动到底起了一种什么样的作用?

 

二元Logistical模型显示,工资权益受损及认知、人生及健康侵害经历和认知、结社力量显著地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行动。并非所有的客观权益受损必然会引发工人的集体或个人行为,也并非所有认识到权益受损的工人都会采取实际的行动。就本文探讨的三种客观权益受损看,月工资收入相当于当地职工平均月工资的百分比、人身及健康侵害经历才是有意义的促动要素,并显示了比权益受损认知(主要是对工资水平合理程度的认知)更重要的影响。就业保障权益受损及认知并未对新生代农民工采取利益行动产生显著影响,这一点与其对第一代农民工的利益行为的影响不同。

 

该项研究以结社力量,即以目前所在企业是否建有工会进行测量,并对其他一些结构力量进行测量,包括文化程度、劳动合同法熟悉程度、替代性工作的难易程度、老家是否有地、居住状况等为主要指标,考察了资源、行动能力对农民工利益行动的影响。模型分析显示,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仅有反映结社力量的工会对其利益行动有显著影响。其所在企业有工会,会使其利益行动参与减少,参与利益抗争行动者是那些没有工会者的55.9%。工会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工人进行利益抗争的行动,其因在于有工会的企业,在劳动条件、工资及保障方面做得相对较好。

 

总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行动更多地取决于客观权益受损、对利益受损的认知与结社力量。其中,客观权益受损及其认知对利益行动的影响更为重要,结社力量相比于结构力量而言更重要,但其影响均不如客观权益受损及其认知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