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一词。“新生代农民工”概念被国家正式接受意味着它具有重要政策意义。
“农民工”和“农村流动人口”指称不同群体
“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被“新生代农民工”概念取代,忽视了“农村流动人口”和“农民工”两者之间的重大区别。“农村流动人口”是指具有农村户口的流动人口,他们是一个具有多样性且分化很大的群体;他们在城市从事的职业存在差异,尽管都是在城里从事非农产业,但是务工和经商是完全不同的,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收入水平,两者都存在很大差异。唐灿和冯小双对北京“河南村”流动农民的研究发现,以从事废品回收为主业的河南籍流动农民内部发生了相当大的社会分化。“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的务工人员。从地域分布上讲,只要是从事非农产业,无论是流动的还是非流动的农民都称为农民工。
从学理上,“农民工”是从职业的产业属性角度去定义的,而“农村流动人口”是从农民是否发生人户分离的角度去定义的。“农民工”和“农村流动人口”分别指称不同的群体,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交叉重叠的部分,如那些离开家乡并在城市里被非农产业雇用的农民既是农村流动人口又是农民工。在现实生活中,大众传媒已经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差别,从而容易误导作为受众的学者、官员和社会大众。为了让读者更好理解,笔者接受常识化的“新生代农民工”一词来指称社会学意义上“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
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化重要组成要素
“新生代”意味着以往针对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政策已经不适应这个群体的实际情况,新生代的社会特征要求政府出台新政策。而“农民工”的提法淡化了流动的暂时性,意味着政策层面可能会把农村流动人口作为城市移民。
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在受教育程度、务农经历、社会认同、价值观念、职业期望、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不同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一般受过初中以上的学校教育,然后直接从学校进城务工经商,很多人都不会或者不愿从事农业生产;权利意识较强;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已经城市化;外出动机不是基于生存谋生,而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发展机会;渴望融入城市,移民倾向强烈。事实上,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已经作为我国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身份制度及依附在身份制度之上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制度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很难成为城市人口。中央政府在正式文件里接受“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意味着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可能将得到新的、不是把他们作为暂时性流动人口而是作为城市移民来对待的公共政策关照。由于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移民倾向比较强烈,他们的最大需求可能是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制度保障和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户口身份制度是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最大制度障碍,改革势在必行。
新生代农民工可成为城市居民
“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倾向于把这个群体作为城市移民而非暂时的流动人口,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概念的政策指向是让农村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从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来说,融入城市是可能的。首先,他们一般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能够从事非农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中低端服务业,具有接受职业培训的能力,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成为城市居民的潜能。其次,他们具有融入城市的愿望,他们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城务工经商,不愿也不会干农活,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基本城市化。有了融入城市的能力和愿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个人因素已经具备。那么,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障碍在哪里?显然是他们所不能控制的宏观社会制度。户口身份制度及建立在户口身份制度之上的公共服务制度成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碍。他们不能融入城市不仅影响其自身,还影响着他们的家庭,从长远看,更影响着整个社会。农民工不能融入城市会产生两个特殊弱势群体:一是留守农村的“386199” (指妇女、儿童、老人)“部队”;二是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可能对社会的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缺少父母关爱和照料会导致留守儿童出现社会越轨等问题,不能接受城市正规的义务教育可能会使流动儿童失去向上流动的机会。总之,新生代农民工不能融入城市已经产生或即将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社会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