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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森斯宗教社会学理论述评
石丽
社会学视野网
2011-10-17

内容提要:帕森斯是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杰出代表,其结构功能理论和社会系统理论于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在美国社会学界独占鳌头。但在国内宗教社会学理论介绍中,对帕森斯的宗教理论讨论并不是很多,本文愿作此尝试。

关键词:帕森斯宗教社会学社会系统

 

一、帕森斯宗教社会学的理论渊源

帕森斯(Talcott Parsons,1902-1979)是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杰出代表,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其结构功能理论和社会系统理论在美国社会学界独占鳌头。他试图要克服以前各种社会学理论的片面性,建立一个巨大的、包罗万象的理论体系。帕森斯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前人的(尤其是欧洲学者)的理论传统进行分析批判。韦伯和涂尔干学说显然对帕森斯的宗教研究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这里着重要谈的是韦伯对帕森斯的影响以及帕森斯理解的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主要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行动到系统。韦伯对于宗教的研究是从注重行动的概念开始的。他把宗教活动界定为与这样构想的超自然实体相联系的行动。与韦伯不同,帕森斯更强调对概念图式的相互间逻辑关系的考察。帕森斯从韦伯所提出的行动的概念出发,发展出自己的概念系统理论。他认为文化体系与行动的关系极为复杂,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行动过程的产物,另一方面也可看作是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条件成分,与科学观念和其他观念是一样的。帕森斯对文化系统和结构的强调与韦伯不同。行动与文化系统是辨证的互动关系,文化体系一部分是行动产生的,又对行动起到制约的作用,这也是韦伯的行动理论所忽视的。

第二,对进化论的继承和发展。韦伯认为在宗教社会学领域中,最基础的还是进化理论,在那个时期的学术史中尤为重要。在达尔文的生物科学进化的影响下,韦伯作为社会科学家使进化前发展了一步。帕森斯曾在《社会学理论和现代社会》一书中讨论过韦伯宗教与社会进化理论的关系。在韦伯的时代中,有许多人类学家是激进的反对达尔文的进化论理论。然而韦伯与涂尔干却将进化论运

用于社会科学领域。帕森斯扬弃地接受人类社会的进化理论并运用到自己的理论体系中来。

第三,对分化的强调。帕森斯也注意到韦伯对社会进程进行分析的根本是强调分化这不仅是两个不同领域之间的分化,且是同一领域内,由于行动的变化情况受不同限定而形成的分化。在帕森斯看来,分化包含着对一个特定历史时期所作的同质界定。宗教性的程度并非永远不变,而是在与社会逐步分化保持一致的同时,它经历了连续不断的变化。因此,基督教社会的宗教性程度明显地经历了一个逐渐衰落的过程,从功能角度看,社会也由初级教会成为更加高度分化的行为系统了。他认为,分化不仅仅是社会和宗教内部的分化,还包含在社会进程中非宗教的社会的分化,这为帕森斯后来提出的宗教的多元化私人化提供了理论前提。卢曼在自己的系统理论中继承了这种对分化的强调。

第四,从理性化制度化。与韦伯强调理性不同,帕森斯更加强调他的系统制度化概念。帕森斯的理论结构被许多学者认为具有一种机械论的取向。他特别论述的系统的概念,是想强调个人行为的主观目标乃是以一种确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在帕森斯看来,一个目标系统就是一种价值模式。进一步,帕森斯还进一步认为系统概念需要保留自由选择的道德,而非机械与强制之意。这就导致了帕森斯理论的制度化取向。虽然他的完全制度化的原理,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理想模型,而非真实地在描述一种毫无争执的社会生活,但是这个概念却清楚地表明帕森斯赋予社会体系已高于文化的优先性,认为制度机制是从文化模式中选择的,而文化却主要是一种进行制度性约束和控制的机制。他极少关注文化自身的内在规则与叙事。所以,宗教信仰在帕森斯的体系中,是被系统化的意义结构,而非独立的结构。这也是后来宗教社会学的演进可能性之一。

第五,方法论上的从个人主义到结构功能主义。韦伯对于克里斯玛的强调更看重的是个人的重要性,然而帕森斯则认为这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忽视了结构的重要性,事实上它还是一种规范和秩序。在某种意义上说,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也可以称为是一种规范社会学。帕森斯的理论贡献之一,就在于打破了行动者的实体意义。他把个体描述为内在于他们自身的社会参与者,采用了一种分析的视角,认为行动者与社会跟我们肉眼所见的具体现象不大相同。它们实际上是由不同层次、模式化的意义(文化系统)、心里需求(人格系统)以及对互动与制度的迫切要求(社会系统)组成的综合体。需要提及的是,韦伯对西方的文化显示出他悲观主义的预测。在这点上,帕森斯与韦伯的观点分道扬镳,帕森斯对现代化过程的理解和韦伯一样,都是将其视为理性化的一个过程,但该过程不会像韦伯坚信的那样,将社会毫无慈悲地引入铁笼。帕森斯认为理性化的正常过程会导致一个完善社会的诞生。

 

二、帕森斯的宗教社会学理论概述

对于宗教的解释没有固定的统一概念。事实上,韦伯认为宗教社会学不是研究什么宗教的本质,而是以世界各大文明孕育出来的信仰和人生观作为对象,想要理解这些引导着大众生活的教义内容有着怎么样的社会效果”①。简而言之,就是要通过对宗教的研究来论述现代社会,尤其是西方的社会是如何整合的?其运行逻辑是什么?其特有的社会规范与社会秩序是怎样形成的?帕森斯在《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的宗教观》中将宗教定义为人们在社会中所涉及的一整套信念、仪式和制度,认为在宗教中,人们不是在经验-工具的意义上理性地理解和把握生活与环境,而是赋予环境和人的行为以意义,这种意义是与人的超自然存在观念相适应的。”②帕森斯与韦伯、涂尔干相同,并没有过多地关注宗教的教义及其神圣的终极意义,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入世的一面。

(一)宗教研究范式的转换

帕森斯认为在以往的宗教研究中,对于和经验理性相关的科学和宗教信仰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两个不同的阵营,他们都有其自身的文化关注面向。马林诺夫斯基秉承着人类学的传统,他强调未开化的人群所处的情境,而且满足人类需要的某些组织形式在所有文化中都存在着。

帕森斯在关于宗教社会学若干主要理论的批判性统合中,综述了一些有关宗教之功能意义的基本结论:

假若支持它的道德规范和情操如此重要,那么除了外在的强制过程之外,维持它们的机构是什么?涂尔干的看法是,宗教的主要意义在于表达并增强某种情操,这些情操对社会整合极其重要。我们很容易看出,这种看法对于马林诺夫斯基对于葬礼之意义的看法有清楚的关联。马氏视葬礼为在严重之情绪紧张的场合中,重新肯定团体之团结的一种机构。因此涂尔干对宗教与社会结构之间联系的

某些层面,了解得比马林诺夫斯基更为深刻,而且从一个不同的功能观点提出这个问题。涂氏将此观点用之于社会整体,此系从个人之紧张的特殊情境抽离而得的。

宗教社会学中的功能论一直是最有影响、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种理论范式。这种理论的基本预设是:社会是由各种社会组织机构及其制度组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在这样一个综合体中,其每一个组成部分或构成要素之间都不可避免地保持着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而每一部分的变化都会影响其他部分以及系统整体的存在状态,也就是说各种建制作为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有自己独特的功能。没有功能就意味着死亡,这是功能论的一个著名公理。在功能论看来,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建制或制度,或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社会行为,也对社会履行着一些非常重要的功能。尽管帕森斯始终不喜欢自己被贴上结构功能主义的标签,但他在宗教社会学领域中却以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倾向著称。

随着近现代民族国家的纷纷独立,政教逐渐分离,学者们已经开始重新考虑宗教的定位。在缪勒、泰勒、涂尔干对宗教起源的讨论上,在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的田野调查中,宗教的社会文化、社会心理作用被人们发现。格尔茨在其《文化的解释》中提出宗教是一种文化系统。帕森斯则认为宗教有着维模的功能,帕森斯对宗教的维模功能就是放在文化系统中加以确认的。宗教在现代社会已不能成为政治统治的理想工具,宗教成为一种文化整合系统,是一种价值关怀和社会规范。规范性是宗教的基本特征,价值观体系是宗教的表现形式。在古代社会,社会分化尚未充分开始,宗教的维模功能起着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已经逐渐把宗教非政治化,在自己的主体意识中建构自己的精神领地,是人自由的表现,是社会整合的新的形态。

宗教的维模功能通过起着一种规范性结构的表现出来。规范使得某种价值观占主导合法性的位置,以防止社会结构的解体,社会必须通过某种既定的规范来使其运行达到某种平衡与协调。

(二)从世俗化多元化私人化

宗教社会学家关于世俗化讨论由来已久。帕森斯认为随着宗教的自由化,包括从正式宗教参与的戒律中自由,社会中3种宗教的背景以外,又增加了一种分类,那就是除了新教徒、天主教徒、犹太人以外的世俗人文主义者(secular humanists)这就为他后来提出的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的概念奠定了基础。政教已经分离,作为公民的人们的宗教信仰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帕森斯认为随着公民宗教的发展,美国文化和社会历史中有两个重要的主题被结合在一起。一个就是在广泛意义上的世俗化否认传统的官方地位。新的社会变成一个世俗化的社会,宗教变成私人领域的事情。另一个主题就是建立了一个上帝在尘世的国。新的美国这个民族的建立是作为这种过程的巅峰。

帕森斯在其文章中,把人类从信仰到怀疑信仰与反信仰问题的基本结构梳理清楚。西方社会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宗教、文化和社会变革后,信仰系统的核心成分,主要指认知层面上的,仍然是稳定的。事实上,帕森斯认为当宗教的各个方面制度化以后,已有的功能并没有消失,而是改变了形式而已。

帕森斯认为分层导致了对合法化(legitimations)的需求,而宗教就是一种合法化,所以,结构的分化导致了文化的分化。从美国当时的整个社会层面看,宗教依附关系已经与世俗公民资格和机会自由取得了调和,而美国共同体也已经成为普世教会性的犹太基督教共同体。从个体层面来看,宗教越来越私人化了。宗教在美国社会的这两个变化,看起来相互矛盾,却又相得益彰。帕森斯和他的学生贝拉都将世俗化当作宗教从公共事务变成个人私事的过程,而且他们都确信这样的世俗化过程还在进行着。然而,他们都否认世俗化会导致宗教重要性的下降和对个人世界观、社会行为影响力的降低。世界观的多种选择性和文化多元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它代表了社会的进步。

帕森斯在前人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宗教的私人化多元化概念。在美国,在宪法的基础上而确立起来的多元主义的领域中,宗教实践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实践。帕森斯认为宗教在美国作为一种道德和规范资源已经呈现出多元主义的倾向,使美国成为一个包容各种宗教和社会团体的大熔炉,对宗教的宽容性就比较大,宗教信仰的私人化也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而成为可能。不管是基督徒、犹太教徒还是无神论者都可以在美国这块土地上找到自己作为公民的信仰权力。这是一种允许差异存在的共同体,既有统一又有差别。帕森斯有一份手稿,题为宗教多元主义与社会多元主义,探讨了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业已与国家政府分离的)宗教如何成为一种道德资源,有助于将美国人整合进一个宽容和多样化的世界。帕森斯对于多元化的这一观点,是对基督教和美国社会互动有了敏锐的观察以后作出的回应,为他以后关注全球化问题奠定了基础。

 

三、基督教与美国社会

每个社会的文化和社会系统里都有各自的价值观体系。这些价值观体系使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的人们凝聚在一起,这些价值观的来源中重要的部分之一就是宗教。帕森斯遵循涂尔干和韦伯的理论,把价值看为社会结构中最深层次变化最缓慢的部分。价值渗透在社会结构化的每一个领域。他认为在行动通过价值取得协调的过程中,宗教居于首要地位,强烈反对新教伦理已死的说法,认为基督教价值观仍然渗透着现代美国的文化价值系统,认为早期宗教的最重要的基础就是为经验世界注入一个有力的外部力量。而在现代的美国,社会价值系统在现实社会激起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宗教的实践性的行为。美国的社会价值系统是由它的文化所形成,适应了美国社会的经验系统。从文化的角度上来讲,美国的价值系统是现世的、工具的和有宗教倾向的,与世俗存在着一些张力。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帕森斯对宗教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基督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尤其是和美国社会的关系。基督教自身在其发展扩大的过程中也在发生着变化。西方社会由于人本主义的发展使得政治权力的弱化,同时工业社会的快速运行使得社会开始逐渐分化。随着宗教改革,教会组织虽有分化的迹象,但在美国社会中,新教所提倡的基本的教义并没有实质性变革,尤其是近代原教旨主义的兴起,宗教也开始回归经典的解释。帕森斯认为欧洲思想的个人主义色彩主要起源于基督教。从道德和宗教的意义上说,基督教始终带着个人主义的特点。这把全部基督教思想和希腊以时代以前的古代传统思想明显地区别开来。教会宗教的发展是基督教发展过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它使得宗教信仰的制度化成为可能,使得宗教对教义的解释性得到了普遍的传播,形成了一定的标准,也为现代化社会价值观统一奠定了一定基础。

帕森斯认为17世纪英国、荷兰、法国结束了天主教的统治,开始了新的变革,这才是现代社会的转折点。⑥“17世纪结束时,英国已经变成了欧洲系统中最具有分化性的社会,比以前的任何一个社会在这个方面都进展得更远。帕森斯并不是说基督教作为一个宗教运动催生了现代社会,而是说基督教是现代社会产生的一个复杂性的重要因素,而且基督教有自身的改革发展的趋势。

帕森斯也注意到一个关键性的现象就是宗教的因素也包含在国家共同体中得到非新教的团体,甚至在政府这一世俗化的部门,仍然保持着其作为神圣意义的宗教的某些特征,这是由上帝统治着国家Nation under God)这一理念转化而来的。这一方面除了增加宗教的宽容度外,也是因为所有的行动者都生活在其已有的价值体系为根基的社会系统、文化系统中,这种传统的宗教观念依然能够影响着美国最广泛的人群。

 

四、小结

帕森斯对宗教的关注,尤其是基督教的关注始终贯穿于他的学术研究之中。从他的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的宏观角度看,宗教始终嵌入在其系统中,起到系统整合的作用。从行动者的行动动机与取向的微观层面看,宗教也是重要的部分。行动者在采取行动时遵循的是价值取向。行动者通过社会化的过程,把共有的价值观或规范内化为制度化的行动。宗教就是通过成员集体对某种超验的价值共同的遵守而形成的一种集体认同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本身会形成一个价值系统,行动者就是在这样一种系统中做出相应的行动的。所以,宗教研究虽然不是帕森斯一生致力的目标,他的结构系统理论却需要从宗教的研究中得到证明和阐明。对于宗教的研究使得他的宏大理论得以完善,宏大的理论也为宗教在社会中所起的功能找到了解释的框架,它们互相支撑,不可分割。

总之,在当代的宗教社会学研究中,帕森斯在社会分化、结构分层的基础上对宗教世俗化的阐释、宗教私人化宗教多元主义的阐释、对美国社会的基督教研究等,都是宗教社会学在当代社会中研究的理论典范。其创立的理论传统直到今时今日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发性。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美国宗教社会学理论思潮研究”(04B2J01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顾中华著:《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导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5月,第92-93页。

引自金泽:《宗教人类学学说史纲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8月,第187页。

③Talcott Parsons,Value and Belief Patterns,the Free Press,1965,p.1053.

④T·帕森斯,默顿等著,黄瑞祺编译:《现代社会学功能论选读》,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816月,60页。

托马斯·奥戴:《宗教社会学》,刘润中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7页。帕森斯宗教社会学理论述评

①Talcott Parsons,Action Theory and the Human Condition,the Free Press,1978,p.307-308.

②Talcott Parsons,Action Theory and the Human Condition,the Free Press,1978,p.309.

帕森斯还在他的信仰,反信仰和不信仰一文中谈到过信仰问题。当然他谈到的信仰主要是指宗教信仰。在西方的传统中,信仰这个概念有一种认知上的成分。就是不管多么困难,信仰都能以命题的形式陈述出来并且能以一种真理的标准或者认知的有效性被检验。大多数的宗教信仰命题都不能受到我们通常所说的经验验证,但是在理想上,它可以被一种明晰准确概念标准检验,在逻辑上是一种正确的推理。(引自Talcott Parsons,the Socialsystem,1991.p.234.)。

④Talcott Parsons,Action Theory and the Human Condition,the Free Press,1978,p.261.

张志刚主编:《20世纪宗教观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8月,第227页。

克里斯·希林,菲利普·梅勒著,李康译《社会学何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5月,第119页。

克里斯·希林,菲利普·梅勒著,李康译《社会学何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5月,第119页。

张志刚主编:《宗教研究指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2月,第229页。年第3

①T·帕森斯:《宗教社会学》导言,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第21页。

罗伯托·希普里阿尼著,高师宁译:《宗教社会学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2月,第129-130页。

③Talcott Parsons,Christianity and Modern Industrial Society,1963,p.38.

帕森斯认为,制度具有四种不同的功能,技术——经济——政治的功能、象征的功能、审美的和表意的功能以及教育的功能。(这种制度功能是无所不包的功能,所有的东西都能够替代的功能)。最早的这样一种功能,可以被称之为嵌套理论a nesting theory);它来源于规范这个概念,它在垂直方向上一方面与终极价值相互整合,另一方面又与即刻的情景利益相互整合。(引自J.G.亚历山大著,彭牧等译:《新功利主义及其后》,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185-187页。)

⑤J.G.亚历山大著,彭牧等译:《新功利主义及其后》,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273页。

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前言,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6页。年第3

 

作者简介:石丽,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

 

原载:《世界宗教文化》2011年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