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类型”与本土特质——对社会治理的一种社会学分析
郑杭生
《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3期
2014-08-07
题 目:“理想类型”与本土特质——对社会治理的一种社会学分析
作 者:郑杭生
来 源:《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3期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理的中国化创新探索,充分体现了治理的理想类型与改革的本土特质这两种视野的统一。较之于统治和管理,作为理想类型的治理更适合现代社会的需要,更能发挥三大主体的各自优势、形成彼此的良性互动。中国社会治理的本土创新探索集中体现在社会治理方式的改进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四个治理”原则,正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的社会治理具体制度的框架。中国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贯穿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形成了与西方观点不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理念与观点,走出了一条理想类型与本土特质恰切结合的改革之道。
关键字:理想类型;本土特质;社会治理;“四个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