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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
焦若水 陈文江
《科学社会主义》2015年第1期
2015-11-05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

  :焦若水 陈文江

  :《科学社会主义》2015年第1期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管理与社区建设的交汇点,是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与基本单元,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格局,但仍然存在管理理念滞后、规制体系与协同机制缺乏、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社会治理的战略要求。未来急需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发展现代意义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理念,出台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制体系,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内涵式发展,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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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