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别让抑郁剥夺了幸福感
乐国安
《人民论坛》2011年3月(下)
2011-05-19

  今年的全国两会,“幸福感”迅速成为了最热词之一。然而,时下,不少人却觉得自己不幸福。他们虽然不缺吃少穿,却激发不起生活的热情;虽然有让旁人羡慕的职业,却提不起工作的积极性;虽然有一个稳定的家庭,却对家庭生活没有兴趣。不幸福是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假如只是在一个短暂的时期出现,没有实质性地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那么问题还不算严重。但是,假如一个人较长时间处于郁闷之中,以至于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则是属于心理的病态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抑郁症”了。

  作为社会心理体系一个部分的幸福感,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可以说,如今很多“不幸福”的人都有抑郁的症状。我们已经听到不少这样的悲剧性案例了。有的在校大学生自杀了,不是因为物质生活没有保障,不是因为考试不能过关,只是因为得了“抑郁症”;有的官员、甚至是级别较高的官员自杀了,开始还被误认为是与腐败有关,结果却发现是得了“抑郁症”所致。

  至今,人们通常把出现不幸福的原因简单、直接地归结为外部环境。例如,人们通常认为:因为看到别人开着奔驰、宝马车,想想自己还是只能挤公交车,所以产生不幸福感;因为看到别人住别墅,自己却仍然住在狭小的单元房里,所以觉得自己不幸福;因为看到如今看病的高费用,想到自己生病了没有足够的钱,所以心里抑郁;因为看到有的官员贪污腐败,胡作非为;看到社会存在许多的不公平现象,却又无力改变;受到上级责备,工作压力大,等等,都会让一些人产生不幸福感。

  在这些情形中,人们都是把现实的一种所谓的“消极事件”,如坐不上好车、没钱看病、住不上好房、官员腐败、工作受责、孩子高考失利、恋爱受挫、炒股被套等等,当成造成自己不幸福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时下大家觉得较为普遍存在的不幸福感,是由客观的现实社会条件造成的。基于这种认识,要想获得幸福,只能是那些引起抑郁的现实社会条件没有了才行。而实际上,那些社会条件是难以完全消除的。因此,人们的幸福感也就没有可能出现了。

  对这种解释,我要提出两个疑问。其一,如果抑郁是现实社会条件引起的,那为什么处于同样社会条件下的人当中,一些人没有抑郁,另一些人却有呢?其二,为什么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经历同样的消极性社会事件,在一个时期出现抑郁,而在另一个时期却没有呢?可见,用个人身处的社会条件解释抑郁产生的原因,是难以站住脚的。实际情况是,在整个人群中,患有抑郁症的,仍然是少数,并不是如有的人所说的,现今许多的人都这样。之所以出现这种夸大性的说法,比较过去而言,与现在大家更加有条件关注自己的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有关。

  不恰当的认知方式,也就是处于不幸福中的人“作茧自缚”的方式,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对自己“以偏概全”(出了一次差错,就认为自己会完蛋);“心理过滤”(只看到自己的缺点,把自己的优点过滤掉了);“反向炼金”(把自己的优点也朝相反的方向去看待,认为是缺点,正如把原本的金子反向看成了矿渣);完美主义倾向(凡事追求十全十美,如没能达到这个水平,则十分痛苦);等等。试想,有了这些认知方式,一个人怎么能够体验到人生的幸福和快乐呢?如此看来,要想不陷于抑郁,不能乞求不遇到所谓的消极事件,生活中摆在每个人面前的,并非都是鲜花和笑脸,免不了会遇到困难和艰险,此时需要改变的,只能是自己的认知。如果你想远离抑郁,获得幸福,那就不要“作茧自缚”,主动权在自己手中。

 

作者简介: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社会心理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