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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分配不公的六大表现及其应对
纪宝成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07月12日
2011-07-20

  我国目前分配不公现象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发展,我国迈入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时代。第二,中国的两极分化已十分严重,基尼系数大大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第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战略目标已经顺利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仅没有得到实现,反而呈现渐行渐远的发展态势。第四,分配不公问题开始呈现出强烈的固化、板块化和制度化的趋势,中国社会开始出现“财富世袭”、“权力世袭”与“事业世袭”,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大幅度下降。第五,收入分配不公的核心主体已从传统的工资性收入差距演变到“福利性收入”的差距、“灰色收入”的差距甚至“黑色收入”的差距,这不仅导致社会秩序紊乱,更为重要的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第六,分配不公不仅触及社会公平的底线,导致社会冲突的加剧和社会交易成本大幅度提高,而且也妨碍了市场经济平稳运转与宏观经济效率的获得。

  应对分配不公,要处理好八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重新认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第二,“公平”与“效率”之间没有绝对主从的关系,它们都是效率获得的核心基础。第三,不仅要把“共同富裕”看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展中的规范性价值目标,同时还必须把它看做新时期中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工具性目标。第四,“分配”的调整不仅需要经济制度的改革,同时也需要政治和社会的改革;需要突破传统的“就分配谈分配”的狭隘思想,从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调整、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政府公共服务的构建、腐败的治理、官商勾结的打击、“灰色收入”的规范、“黑色收入”的取缔以及“奸商”、“黑势力”的扫除等方面,对分配不公进行系统治理。第五,必须充分认识到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政治和谐、结构调整、社会转型等诸多改革的“牛鼻子工程”。第六,“共同富裕”并不是“均富”,而是要从劳资和谐、利润共享、代际平衡、公共服务均等化、行业进入公平化和自由化、规范和发展慈善事业等方面来构建“先富带动后富”的长效机制。第七,高度重视目前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发展,及时调整相应的政策措施。第八,收入分配改革不仅要反对“效率至上主义”、“发展至上主义”,也要反对“公平至上主义”和“平均主义”,树立科学的社会建设观和可持续的民生工程观。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