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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信丑闻是不容漠视的社会病态
李铁
《南方周末》2012年1月12日
2012-04-16

 

20117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密码’”。该节目揭露达芬奇经销的相当数量的高档“意大利原产”家具,实为在广东东莞贴牌加工生产,从深圳口岸出海,到意大利转一圈,再从上海登陆,有了全套的进口手续,摇身一变就成了“100%意大利原装”、“国际超级品牌”。

节目播出之后引发广泛议论。接下来的几个月,达芬奇的名声和以往被揭露的各种假冒伪劣品牌一样,“臭了街”:微博里到处是恶搞达芬奇总经理潘庄秀华泪洒新闻发布会的照片和视频。在公众一片痛骂声中,似乎又一个“假洋鬼子”即将倒掉。

但这一切,在2012年到来之际来了个意想不到的演变。2011年最后一天,《新世纪》周刊刊发了重磅报道《达芬奇案中案》。报道用详实的证据,对《每周质量报告》对达芬奇的主要造假指控提出了质疑,并抛出了记者李文学涉嫌收受百万“公关费”的猛料。报道刊出后一周,《京华时报》总经理崔斌因涉嫌收取达芬奇公司300万“公关费”而被北京市委宣传部免职。

关心此事真相的人们应该感谢新技术带来的录音和录像的便利,随着案件当事人的原始录音录像等关键证据被公开,以及有关部门的调查,真相究竟如何,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但有意思的是,许多公众对于此事的戏剧性转变,宁可抱持“我不相信”的态度。在腾讯《今日话题》详细介绍了事情原委之后,很多跟帖照样在质疑达芬奇:“狗咬狗,一嘴毛,都不是好东西”,“谁知道这次是不是达芬奇又成功公关了《新世纪》和工商部门?”

“不相信”,不但没能因媒体的进一步报道而被修正,其范围反而扩大化了。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只要和这事扯上关系,就“没好东西”。

对达芬奇事件的这种公众情绪反应,其实并非孤例。当下,几乎所有的负面事件,不管最后证明是确有其事,还是纯属无中生有,宁愿凭直觉给出负面评价的,总是不在少数。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低信任度”,值得特别反思。

其实在《新世纪》出来报道此案之前,公众已经错失了几次重新审视真相的机会。比如《北京青年报》两个多月前曾报道达芬奇并未制假售假,但在公众普遍认为达芬奇就是“假洋鬼子”的氛围之下,这样的声音犹如沸腾广场上的呢喃,效果甚微。上海市工商局二十多天前经多月调查后宣布,虽发现达芬奇有个别产品不符合中国的家具质量标准,但并未发现在原产地上有伪造行为,海关申报材料也符合要求。这一官方结论与达芬奇在20117月的自辩公开信基本相符。但不知者众,知者则大都认为工商“失职”、“不作为”,甚至质疑是被买通。

一直到《新世纪》的报道出来。除了该报道更为详细扎实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该报道揭露出了另一个丑闻,就是相关记者和报社总经理涉嫌敲诈勒索。完全有理由相信,报道的轰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揭露了一个新的、更大的丑闻,而达芬奇案本身似乎只是搭了更大丑闻的一个“便车”。吸引读者的,依然是丑闻。

诚然,无论何时何地,丑闻都更有吸引力。但问题在于,如果人们只愿意相信丑闻,那就是一种不容漠视的社会病态了。丑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社会的普遍心理:只有丑闻才值得相信。

或许有人又要谴责民众的盲从和无知。且慢,更应拷问的恐怕是:什么造就了这种只相信丑闻的社会心理?

人们也曾经相信政府,但国家免检的三鹿奶粉,冲淡了人们的信任。人们也曾相信专家,但在那些炮制谎言的过程中,专家何尝不是“亦有贡献”?人们也曾相信媒体,但当一个重量级的媒体去揭露了另一个重量级媒体造假时,人们到底相信谁呢?

中国社会应设法避免公信力的底线继续沉沦,这或是达芬奇案中案提出的另一个命题,这一命题的指向,恐怕不仅仅是媒体共同体伦理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