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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变量撬动道德秩序
朱力
人民论坛杂志
2012-09-18

 

  “仓禀实”,是否必然会“知礼节”

  在这一问题上,始终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是同步增长论。即经济增长与社会道德有密切关系,在逻辑上应该是一种正相关关系。民间有“饥寒起盗心”之说,即贫困导致偷窃心产生。同时,在《管子·牧民篇》中,管子有句名言,“衣食足而知荣辱,仓禀实而知礼节”。就是说要解决道德问题和民风问题,就要发展经济。物质丰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道德观念、规范行为自然有了。大家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自然稳定。另一种观点是非同步增长论。民间俗语有“饱暖思淫欲”,“为富不仁”,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欲望也随之无限地增长,有些不道德的行为也会增长,社会秩序就变坏了。哪种观点是正确的?似乎两种观点都有各自的经验证明。

  以同步论的观点来看今天,有无数经验事实予以支持。如作为道德行为代表的我国慈善事业,来自民间社会的慈善捐赠款物总额逐年增多, 2010年捐赠额达到700亿。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社会精英阶层有人开始全身投入慈善事业,如政治精英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长王振耀建立了慈善学院,文化精英李连杰建立了基金会,经济精英曹德旺、陈光标等公开“裸捐”或捐出大额财产。一些民间的草根组织,自发行动起来参与慈善活动,志愿者大量涌现,社会慈善力量日益强大,助人行为层出不穷。当媒体报道一个困难的案例,当事者总会收到无数的支援与关爱。大量公益性社会组织诞生,专门帮助有困难的群体,我们看到了来自民间的强大的社会道德力量。2008年汶川地震中社会就释放了巨大的志愿力量。

  而从非同步论的角度来看,证明也十分有力。在社会转型之前,中国是一个以学习雷锋为代表的社会道德风尚蔚然成风的社会,整个社会的失范度极低。而当经济加速发展,社会的财富更加丰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失范度却增加了。在道德层面,社会道德价值理念偏移。一些道德核心价值观念受到了致命的冲击,60余年来培植的诸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先人后己等核心道德价值观念,在社会成员中认同度越来越低。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一切向“钱”看、惟利是图等成为影响人们行为的最重要的价值准则。这导致了道德评价标尺的变形:一是是非标准模糊。大量非道德的言行,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居然被有的人奉为待人处世的行为准则。二是道德评价底线大幅度降低。干部只要不贪污受贿,学生只要考试不作弊,医生只要不拿“红包”,就是符合职业道德的。把人们的操守降到只要不犯罪就行。三是善恶评价标准颠倒。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畸形的现象,克己奉公者被人认为是傻瓜,遵纪守法者被人认为是呆子,谁不搞潜规则就不正常。社会生活中,有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成了无道德群体,他们从事着肮脏职业、灰色职业,例如出现了职业“枪手”、职业制假证件者、职业传销者、职业造假者、职业售假者、职业走私者、职业赌博者、职业赌球者……他们的生存方式本身就在不停地制造着非道德与犯罪行为。

  丰衣足食的背后还有贫富两极分化。在社会的底层聚集着农村的贫困者群体、城市的失业者群体、农民工群体、流浪行乞者群体,这些群体中有些成员可能因为生存的困难而非主动地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生存的资源。这些社会的底层群体、流动群体、边缘群体、落后群体的共同特征是无正当收入、无道德感、无组织归属感、无社会归属感。生存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对生存的状态不满意,对社会也不满意,也存在一种自发的直接与社会相抗衡的心态。许多成员随时有可能成为失范队伍的后备军。

  因此,关于经济增长与道德风尚的两种观点都有局部的真理,但同时存在着各自的局限。这两种观点都是一种简单的逻辑推理:将经济增长与人们的道德简单地对应。仓禀实不等于知礼节,饱暖后也不是必然地思淫欲。经济增长、生活富裕并不会必然地带来人们道德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秩序的有序,同样,也并不必然地引起人们道德素质的下降,社会秩序的混乱。实际上社会道德风尚、社会秩序与经济增长不是简单的直线对应关系,中间有着诸多复杂的变量。决定人们道德素质的变量主要是与他们生存的社会结构条件,如规范建设程度、社会控制效力、社会思潮等许多复杂的变量有关,也与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的思想观念、道德素质相关。经济增长与道德风尚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影响社会道德的变量是社会结构的整体变量。

  我们不仅要有丰裕的粮食,也要有丰裕的精神道德

  计划经济社会是一个“干净的社会”、“单纯的社会”,失范处于极低状态的社会。在计划经济社会中,人们经济生活水平低下,个人也没有物质利益可言。这时候,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核心观念有存在的社会基础。这种有秩序、有组织、有道德的社会,是以牺牲了个体的利益与社会的活力为代价的。社会获得了道德秩序,个人丧失了自由。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的经济水平普遍地提高,大多数人有了自己的物质利益,这时,原有集体主义取向的道德观念的社会基础就不存在了,承认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就产生了,围绕着合法、正当地获取利益的道德观念就产生了。

  当前,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注意力集中在经济领域,而忽视了精神问题。利益获得成为大众共同追求的目标,如何获取利益就成为一个众所关心的最突出的问题。由于社会结构所提供的获取利益机会的有限性,制度化提供的获取利益手段的局限性,经济利益获取上的挫折与烦恼成为人们最普遍的心理问题。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人的物质欲望也随之在增长,对财富、金钱的渴望与需要,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事,而对财富和金钱的满足,却只能是少部分人的事情。对金钱、财富、物质利益需要无法满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是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痛苦的心理源泉,同时,也是许多人行为失范的动力源泉。不择手段追逐金钱、财富的失范成为当前和今后产生非道德行为的一种主要的社会动因。

  今天我们面临的新的问题是:我们不仅要有丰裕的粮食,也要有丰裕的精神道德。丰裕的精神道德的产生需要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即一种适宜美德产生的社会。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的规范导向、控制机制,会使遵守规范成为一种美德和财富,有增加社会收益的作用。社会转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社会失范,意味着规范、制度和秩序更替、变迁的过程,意味着人们的价值理念迷惑、行为混乱的时期。规范是保护社会秩序的基本的条件,社会如果要成为一个社会成员相互关系协调、自身稳定的有机联系体,就必须建立起一种与自己发展相适应的规范体系,维护社会的秩序。这样,在一个有规范框架的秩序社会中,人们行动的预期是有制度保护的,人们的行动是安全的。

  社会规范是一种塑造社会成员的文化模具,一方面铸造出新的社会成员,另一方面,对不符合规格的社会成员进行教导、制约。现代社会中习俗规范的价值是和谐,道德规范的价值是利他,宗教规范的价值是克己从善,法律规范的价值是正义与公平。而每种规范调节社会成员的功能的力度也是不同的。规范体系中核心的规范就是道德和法律。道德是以社会为背景的柔性控制,法律是以国家为背景的刚性控制。法律规范是覆盖社会领域的经纬框架,那么框架之间的空白处则是道德规范发挥调节作用的领域。法规建设与道德建设是我们的双重任务。

  (作者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