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建设的价值选择及主要路径
史丕功 等
《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2014-10-16
题 目:法治社会建设的价值选择及主要路径
作 者:史丕功 任建华
来 源:《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摘 要:法治建设包括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层面,法治社会建设主要侧重于对“私权”和社会“公共领域”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促进社会实现全面合法自治。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注重秩序与权利、公共权力调控与公民社会自治、公民自由保障与行为规制相结合。完善立法,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 确认和保护社会权利,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 细化法律实施细则,实现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的合理规制; 严格实施宪法,引导公民依法参政; 完善社会纠纷预防、化解的体系和机制,都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
关键字:法治社会; 社会自治; 守法
全 文:法治社会建设的价值选择及主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