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来,我国无论是在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提出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
理念更新,社会管理创新重要一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相比较而言我们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经验比较薄弱。未来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正确的努力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程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程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程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从以下三个层面积极推进:
首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社会管理与经济管理一样是党的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国目前刚刚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落实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既要注重经济质量的提升又要注重社会质量的提升;既要注重经济结构的提升又要注重社会结构的提升。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太协调,今后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要长期努力、又要增强紧迫感;既要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又要创新具体工作方式;既要善于在工作中总结规律,更要在工作中普遍运用规律。
其次,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像过去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社会建设,我们要像过去熟悉经济管理一样熟悉社会管理。根据人的多层次需求理论,社会管理涉及保底利益到较高层次利益需求的协调,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的领导既要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又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既要注重实现人的经济权利,又要注重实现人的社会权利。
第三,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不断开拓社会管理的视野,才能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我们要始终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既要注重政府管理社会的创新,又要注重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创新;既要加强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又要重视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点和参与积极性。
全新目标,加强社会管理重要指针
社会管理既包括对人的管理也包括对人的服务;既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不断完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十二五”时期,我们要正确把握国内外各方面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四个建设”、“四个改革”一起推进,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凝聚强大力量。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目标包括三个方面:“完善新格局、维持好秩序、保持好活力”。
所谓“完善新格局”,就是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既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更要有效加大“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引导公众树立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所谓“维持好秩序”,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不断增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结构和状态。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现代社会有效规范和统一人们行为的重要工具。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完善法制,必须依法管理,也必须依法改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增进了人们的竞争、效率、民主、法治等意识和开拓精神,但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也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来。我们要通过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有效整合社会管理各方面主体的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个好的社会秩序,不仅有利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人们预期价值观的形成。一个不好的社会秩序,不仅不利于发展,而且会扰乱人们的价值观。
所谓“保持好活力”,就是要通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一个有活力的稳定社会是积极稳定的社会,一个没有活力的稳定社会是消极稳定的社会。我们追求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要通过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和努力工作,不断增进社会诚信、有效化解社会排斥、切实促进社会融合。
四大思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新举措
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十分丰富,既不简单地等于社会控制,也不简单地等于社会管制或社会规制。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坚持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不动摇,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有效丰富和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有效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通过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寓管理于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不断增进老百姓的生产安全感和生活安全感,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二要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民间组织是官方组织的重要补充,在社会管理的主体建设中要并行不悖。即使政府负责就是政府制订规则,创造环境,组织运作活动,提供服务和福利,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也不等于政府包办,政府应当通过制度创新,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在一些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通过合同或申请政府基金从政府得到的资助, 占非营利组织经费总额的35%左右。我们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的科学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倾斜,要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重视民间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要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它通过政府部门和开发行动负责单位与公众之间双向交流,使公民们能参加决策过程并且防止和化解公民和政府机构与开发单位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冲突。社会管理服务于公众,当然离不开公众的支持;社会管理服务要想让公众满意,必须有效吸收公众的参与。从了解公众的要求和需求的角度,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从公众主体建设的角度,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从全社会创造和创新的角度,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要有意识地通过公众参与,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四要引入社会管理绩效考察。缺乏监管的管理可能是无效的管理。绩效管理是目标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在各级人大引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绩效审查,在各级组织系统引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考核,是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八点指导意见的重要支撑。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