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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与路径
青连斌
《河南日报》2012年11月25日
2012-12-03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强调“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十八大报告强调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具体论述了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这五个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现实问题,推出一系列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措施,彰显出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必将进一步推动和加强社会建设。

 

改善民生与创新管理并重

 

记者: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社会建设越来越重要。十八大报告用了很长的篇幅论述社会建设,把加强社会建设放在了很突出的地位,请您谈谈其中蕴含的深意。

 

青连斌:社会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也是“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和现阶段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看,加强社会建设越来越迫切。

 

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建设虽有很大进步,但仍是一块“短板”。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会拖经济发展的“后腿”。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带来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我国发展到今天,加强社会建设,既是提高民生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要求。现在我们也有条件逐步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按照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在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建设。

 

记者: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把“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容易理解,把“创新管理”也作为重点,这是为什么?

 

青连斌:社会建设工作的特点是任务繁重,工作千头万绪。因此,必须抓住重点。

 

我们以前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这是正确的。

 

民生一头连着民利和民心,一头连着内需和发展,既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又是发展的有效途径。群众吃穿用问题基本解决后,对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需求不断增长。做好民生工作,不仅可以直接改善老百姓生活条件和环境,而且能够扩大消费、增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做好民生工作,还能够提高人们健康、文化、科技等素质,这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因此,必须更加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位置。

 

由于长期累积的问题比较多,前些年,我们的民生问题很突出。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以此作为缓解当时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社会建设的其他工作很难顺利展开。因此,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工作。近些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作出极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和重要进展,总体上民生问题有所缓解。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必须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十八大提出“三个必须”,“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是抓住了现阶段社会建设问题的要害。

 

多谋百姓之利 多解民生之忧

 

记者:细读十八大报告,我们可以发现,十八大报告在改善民生的论述中,提的口号少了,实实在在的举措多了,但感觉要求更高了。

 

青连斌:是的。十八大对改善民生更注重的是落实层面,根据民生诉求,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实际上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五有”目标。经过过去五年的努力,我们在实现“五有”目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学有所教的基本目标已经实现、劳有所得取得重大进展、病有所医有了制度性保障、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障体系、住有所居得到明显缓解。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也在增强,对加快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期盼也在提高。因此,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对改善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正是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

 

记者:能否具体地谈一下。

 

青连斌:好的。这里我重点谈一下“五有”里的教育和就业。

 

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学有所教”目标奠定了越来越坚实的基础,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学有所教”的目标基本实现。但是,随之出现的教育不公平问题成了当今我国社会一个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由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等,导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某些弱势群体的基本教育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教育公平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之一。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回应人们在教育方面的重大关切,十八大提出了扎扎实实的措施,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对解决就业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在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业有所就”都是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目标。针对近年来就业难尤其是困难群众就业难问题突出,我们党和政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但是,当前一些劳动者就业质量不高,特别是就业稳定性不高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这是很有针对性的。为了提高就业质量,目前我们有必要淡化流动就业、灵活就业等提法,大力推进劳动者规范就业、稳定就业、安居乐业,并以就业质量的提升作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与依据。

 

回应重大关切 增加百姓收入

 

记者:收入分配问题一直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回应重大社会关切,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并提出了相应的目标和举措,请您谈谈好吗?

 

青连斌:好的。收入分配问题,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

 

十八大报告在确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就明确提出“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首次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报告还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等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改革设计,合力保障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目标实现。

 

十八大强调“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强调“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明确提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重大政策举措。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长久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从而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扭转收入分配关系失衡的格局,从而真正“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实现这一目标,从当前来讲,必须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突出问题。要有效遏制当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势头,逐步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必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当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者报酬偏低,尤其是一些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他们的劳动贡献极不相称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必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

 

记者: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首次提及,如何看待?

 

青连斌: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城镇化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基础上的,实际上就是城乡两种制度,城乡居民享受两种不同社会保障待遇。

 

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一样,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加以改变,这些消极影响还会越来越明显和突出。

 

首先,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一样,把城乡居民区分为两个群体,提供两种不同的保障待遇,使城乡居民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却享受到两种差距悬殊的“国民待遇”,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其次,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仅无助于缩小巨大的城乡差距,反而扩大了城乡差距。

 

第三,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人为地阻断了劳动力和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造成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人为分割,延缓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第四,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背道而驰。

 

第五,城乡区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阻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必须切实打破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非对称性制度安排,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过去十年是我国社保体系建设迅速推进的十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然而,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公平性和规范性有所欠缺、统筹层次不高、转移接续不畅等问题,仍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形成挑战。随着城镇化提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就要求在更高层面、以更大强度加快打通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换路径,加快城乡统筹步伐。

 

因此,十八大强调“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创新管理的“法治保障”

 

记者:十八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体现在什么地方?

 

青连斌:十八大提出了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和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两方面着手,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党的十六大及其四中全会、六中全会《决定》,十七大及其五中全会《建议》,都反复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四个加快”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新思路和政策举措。

 

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方面,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报告中就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记者:十八大报告在论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时,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上了“法治保障”,透露出什么样的理念?

 

青连斌:特别提出“法治保障”,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在社会管理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创新管理的一个新举措和新要求。它表明我们党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更加注重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更加注重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同时,它也是在总结社会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管理格局和社会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总体形势不错,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用法治思维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意识不强:重行政手段,轻法治手段;重个人权威,轻法治权威;重政策应用,轻法治规则的制定与实施;社会管理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等。这些不足既制约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入推进,又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步伐不协调、不匹配。为此,党的十八大在总结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之后,增加了“法治保障”,形成社会管理体制的战略布局。

 

党的十八大将社会管理法治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和主要方法,标志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将由典型试验、重点突破、政策引导,向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意义深远。

 

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推进,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最终形成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普遍氛围,普遍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