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呈现持续扩大的势头。这不仅会引发复杂的社会政治矛盾,而且还会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为此,我们必须分析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形成对此问题的客观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人们可以承受的合理区间内。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但收入差距却在持续扩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差距扩大问题,采取了许多重大政策措施,广大人民群众对此也十分关注。如何正确看待收入差距持续扩大问题,如何有效遏制当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势头,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当前,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普通民众中,对收入差距持续扩大问题都存在许多模糊的看法和认识,甚至有的人借此否定改革开放的成就、方向和政策。因此,正确认识这一问题,在全党和全民中形成统一认识是至关重要的。
当前还不能得出我国已出现两极分化的判断
收入差距大小,可以用“五等分法”来衡量,即整个社会中20%收入最高的人的平均收入与20%收入最低的人的平均收入之比;也可以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由于资料获取的困难,学术界主要依据抽样调查数据和国家公布的相关数据测算或推算,因而不同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得出的收入差距数据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对我们正确把握收入差距的真实状况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从目前学术界对收入差距现状的判断看,基尼系数应该不会低于0.47,显然已经处于差距过大的区间。
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现在的收入差距确实过大,但是,不能得出已经出现两极分化的判断。这是因为,在我们国家“两极分化”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学或社会学概念,而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邓小平当年就讲过,如果出现了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我们就真的走上邪路了。因此,如果我们随意使用两极分化这一概念,甚至认为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极有可能被西方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来攻击我们的改革开放政策,否定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事实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绝大多数国民都从中获益了,只是获益的大小不同,差距较大。所谓“两极分化”,讲的是穷的越来越穷,富的越来越富,一边是财富的积累,一边是贫困的积累,这显然不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不能得出我国已经出现两极分化的结论。
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是市场化改革不到位造成的
有些人把收入差距过大归因于市场化改革,并据此否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这是不对的,而且是有害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和市场竞争,以及人们先天禀赋的差距,收入差距拉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健全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是完全可以使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人们可以承受的合理区间的。
导致当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以至于达到过大区间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由历史和地域条件的原因造成不同地区居民的收入差距。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和地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在历史上就长期存在,并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产生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即使比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以更快的速度增长,他们之间的绝对收入差距也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扩大。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是这样,即使中西部地区以高于东部地区的速度增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绝对收入差距也是扩大的。当然,在分析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时,我们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区位环境、基础条件、人口素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历史的和地域的因素。又比如收入分配不公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目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大量不合法的收入。人民群众对收入差距问题反应比较强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存在大量的不合法收入。二是劳动和资本两个主要的生产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严重失调,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一些超经济因素(比如歧视性城乡政策等)导致资本收入过多。三是那些凭借对资源的占有权而形成垄断的行业,获得了比其他行业高得多的利润,职工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这一部分社会成员的高收入并不是通过按劳分配的手段获得的,而是依靠垄断。此外,制度的不健全和一些特殊的政策等也会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因此,我国当前出现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以至于过大的问题,不是市场化改革的结果,更不是市场化改革的目的,而是市场化改革不到位造成的。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因而计划经济的一些遗留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比如改革开放前搞的统购统销,改革开放后问题就没有彻底解决,使农民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吃了不少亏,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不到位,造成市场体系不完善,生产要素的市场定价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市场经济会打破平均主义,拉大收入差距,通过政策的调节则完全可以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因此,不能以目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为理由,否定市场化改革,否定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