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这一解读,深刻道出了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深情地描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不断求索、不懈奋斗的历史。“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寄托着13多亿中国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希望。
实现 “中国梦”离不开坚实的物质基础,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实现“中国梦”需要持续健康地发展,需要在不断地发展中实现成果由人民共享,进而凝聚全国人民的共同力量来推动。城镇化是中国最大的内需和发展潜力所在,是中国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实现持续平稳发展的最大动力。城镇化也是广大农民的普遍愿望,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的重要途径。城镇化发展将助推实现“中国梦”。
一、城镇化发展将为实现“中国梦”奠定物质基础
第一,城镇化有利于扩大内需,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和安全性;第二,城镇化发展将推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第一,城镇化有利于扩大内需,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和安全性。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但若仅按城镇户籍人口统计,城镇化率也就在36%左右。未来20年左右,中国城镇化将会保持一个较快的速度,届时城镇将新增3亿多人口,这意味着3亿多人消费观念的更新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意味着巨大消费潜力的释放。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是农村居民的3.1倍左右。如果一个农民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至少将扩大到3倍以上。3亿农民转化为市民,按目前城乡居民年消费量测算,总共可以新增3万亿的消费需求。同时,城镇化必然带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住房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据有关专家测算,每增加1个城市人口可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新增3亿人口将会带动新增投资150万亿元。如果加上目前在城市2.6亿没有户籍人口的农村转移人员,全部做实,都变为城市人口,将带动更多量的新增投资。城镇化带来庞大内需的释放,一方面将为我国经济未来20年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出口带动的局面,实现经济发展由内需带动,进而削弱国际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提高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和安全性。
第二,城镇化发展将推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城镇化和工业化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它们是一个相伴而行、相互促进的统一发展过程,具有很强的同步性。在工业化初期,工业发展需要劳动力,就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不断聚集,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同时,随着城镇劳动力和农民素质提高,一方面会不断满足工业化升级对劳动力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会使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并且日趋多样化和高级化,这进一步会推动工业化向更高阶段的发展。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看,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城镇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并带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基础。推进城镇化,要靠夯实“三农”基础来支撑。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业人口将大量转移到城镇,这将为农业生产经营实现机械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创造有利条件。信息化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城镇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信息化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城镇化对信息化具有推动作用,而信息化对城镇化具有带动作用。一方面,城镇化能够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信息产业提供需求,使信息化在城镇里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信息化能够提升和整合城镇功能,改善城镇产业、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居民素质,使城镇功能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信息化在推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四化协调、同步发展有利于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二、城镇化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的重要途径
第一,城镇化为提升生活质量创造了更好的条件;第二,城镇化有利于造福农民,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第三,城镇化为多数人提供了实现个人理想的机会。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寄托着13多亿中国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希望。 “中国梦”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城镇化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的重要途径。
第一,城镇化为提升生活质量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城镇相对于农村而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事业等都要完善得多,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城镇使人们在工资福利、子女就学、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医疗等方面相对于农村而言享受着更多的权利,享受着更多现代文明的成果。这是数亿农民不断从农村涌向城市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发展也取得很大进步。城镇化率快速提升。 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6%,2亿多农民从农村到了城镇,生活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成果。
第二,城镇化有利于造福农民,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城镇化将会带来大量农业人口进城,这将大大减少农村人口,估计到2030年左右,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70%,届时农村人口将大大减少。这将非常有利于缓解我国目前的一些凸显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发展。首先,这将从根本上动摇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二元体制的根本变革,进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其次,这将为提高农民收入创造条件。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农村人口减少将使农民人均占有资源量提升,进而不断提高农民收入。这将非常有利于解决目前突出的城乡收入差距、地区差距等问题。上述凸显问题的解决将从根本上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平稳,这将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第三,城镇化为多数人提供了实现个人理想的机会。农村以农业为主,个人发展机会有限。而城镇是工业化、服务业等众多行业发展的载体,同时也是一个地区文化、政治、社会等发展的中心,它为人们提供了更多发展的机会,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阶梯。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小城镇、小城市、中等城市人口流向大城市、特大城市,实质是从发展机会较少的地方涌向发展机会更多、更大的地区。数亿人们在各类大小城镇的平台上努力寻求大大小小的机会,实现自己,发展自己,进而促进城镇的繁荣,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整个国家的繁荣强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国梦”是国家民族梦想和个人梦想的结合体,缺乏个人梦想支撑的“中国梦”是不完整的,是没有基础的,必将缺乏动力,不可持续。仅有个人梦想的“中国梦”是没有方向的,难以凝聚大家的力量,最终必是一盘散沙,个人梦想也无从实现。改革共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国家民族梦想与每个人梦想的结合,城镇化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二者的有效结合,城镇化发展在助推数亿个人梦想实现的过程中必将推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推进城镇化发展要把握好若干问题
第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第二,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释放城镇化巨量内需;第三,要降低城镇化门槛;第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特色”主要是讲中国的城镇化道路要符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照搬其它国家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新型”主要是指在国外、国内原有城镇化发展模式基础上的新的发展模式,既要避免原有模式的弊端,又要符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很大进步。但是,由于历史、经济、社会、体制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城镇化发展效率不高,城镇空间分布不合理,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不强,城镇化过程中造成城乡差距过大等。新型城镇化道路要避免上述问题,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第二,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释放城镇化巨量内需。释放城镇化的巨大内需和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需要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突破。首先,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城乡一体化、去利益化为目标和方向,在中央的统一规划下,逐步剥离户口所附着的福利功能,恢复户籍制度的原有功能。其次,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要切实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完善土地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二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调整、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三要制定科学的城镇发展规划,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最后,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一要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推进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比重。三要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开征房产税,培育稳定的地方收入来源,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第三,要降低城镇化门槛。降低城镇化门槛,一是如前面所谈,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以及城市间转移的制度障碍。二是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没有百姓可承受的房价,就没有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必须以“人”为核心,围绕人的生存、发展的需求而进行。要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同时,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逐步推行房产税,促进商品房价格回归到城镇中高等收入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
第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科学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恰当定位。大城市要适当减少有关功能,不要都往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等方向发展,合理调控大城市人口,从根本上消除“大城市病”。资源要向中小城市倾斜,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作为重点。以县城为基础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中小城市,适当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同时,要防止城镇化的“乡镇化”趋向。防止农村没有产业带动的、人为的并村、集中居住的小城镇化。这一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不可持续;二容易在将来形成农村的新空心村,造成资源的浪费。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