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劳动工作》杂志发表的《煤矿掘进的新用工形式——对平顶山矿使用农村副业队承包井下工程的调查》一文,可能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早的以农民工为调查研究对象的文献。此项研究注意到了转型期中国将迎来一场人类历史上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显然对农民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从该文揭示的情况看,农民工其实在1970年代早期便已出现,迄今已持续40多年,有关农民工的研究也有了30多年的历史。有关农民工群体的现实问题却仍然存在,因此该领域的研究仍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
从实践而非理论本身入手研究农民工问题
有关农民工的社会学研究在1990年代中后期达到了高峰,历经持续多年的研究热潮后,有关农民工研究的新问题和新视角的挖掘难度增大,理论上也很难找寻到新的出路,在研究创新上面临困境,农民工研究的社会学想象力亟须拓展。米尔斯认为,拓展社会学想象力尤其需要避免宏大理论叙事和抽象经验主义这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在当前农民工研究中却普遍盛行。
米尔斯所批判的宏大理论叙事突出表现为,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人为地设定“必然—应然”关系,从理论来推导实践而不是从实践出发,在研究中强行给自己青睐的理论模式或分析框架赋予重要性或应用价值,以实现预先设定的理解、解释和规范性目标。比如,许多研究者的研究工作实际上是在为农民工市民化做注解和论证,谈农民工市民化的困境、路径和条件。这种研究实际上做出了两个可能并不符合现实的预设,一是预设农民工都有市民化的强烈诉求,二是预设市民化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有效方案。多数研究者并没有深入田野去了解他们真正的意愿、诉求以及面临的困境。农民工的城市适应和融入等诸多其他研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拓展农民工研究的想象力的途径之一就是摒弃这种倾向,实现研究态度和方法论立场的彻底转换。这种转换的核心要旨在于,面向社会变迁的广阔背景和丰富的经验事实本身,从实践而非理论本身入手来研究农民工问题。
实现这种转换并不意味着就抛弃了理论,相反有望更好地促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8年前,笔者深入农民工群体做田野调查,也是获益于近似人类学民族志的研究方式,得以从新生代农民工自己讲述的鲜活故事中获得了理论的启发,提出了农民工的“四个世界”理论,即乡土世界、想象世界、城市世界和实践世界,该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和结论现在看来仍不过时。近几年,笔者与合作者围绕农民工流动史做的定量研究也离不开先前的田野调查。在个案访谈中,笔者发现为数甚多的农民工总是在频繁地更换工作,流动本身构成了他们的基本生活状态。为了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流动的逻辑、特征及其意义,笔者就农民工的流动史、职业分割与向上流动等问题做了专门的问卷调查,研究也揭示了现阶段发生在农民工群体身上的一些新变化。由此发现,从职业身份角度去理解农民工,能让我们更多地看到该群体内部的差异,这对目前研究偏重从制度角度去界定该群体的做法是一个补充,也能对研究农民工的其他问题提供启发。在理论上,笔者所揭示的农民工职业分割现状表明,针对中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独特表现,今后建构一个跨越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分层和流动模型是有经验基础的,而这既可丰富和扩展经典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也能够对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分层和流动理论提供洞见。
抽象经验主义在农民工研究领域也有较多表现。比如,从方法论出发选择要研究的问题,而不是从如何最有力地回答问题这一出发点来选取合适的研究方法;盲目推崇并专注于数理模型甚至将其绝对化、神圣化,轻视韦伯传统的理解和诠释方法;缺乏文化分析和纵向的历史透视眼光。这样的结果是,农民工研究的方法越来越“科学”、形式越来越精巧,但研究的问题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却越来越缺乏意义。笔者看来,理想的研究路径应该是针对农民工的现实问题,而非经由某种理论和学说所建构的问题,采取定量和定性、演绎和归纳、解释和解读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并在当前主流的结构和制度分析之外找回文化分析的内容。这可以说是拓展研究想象力的途径之二。而无论针对何种问题采取何种研究方式,研究者特别是初入农民工研究领域的研究者,首先还是应该进入工厂和工地,深入农民工群体进行一段时间的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在此基础上,才更有可能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及更具创新意义的理论和观点。
通过社会学干预或可重构农民工研究议题
基于法国社会学家图海纳的行动社会学和社会学干预思想,笔者认为农民工的社会学干预旨在通过帮助农民工理解他们身处的时代与社会背景,提升其把握自身命运的能力,也促进社会学知识的生产。
社会学干预是展现社会学想象力的一个重要面向,而这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研究者多重角色。研究者与农民工之间关系的改变无疑会使研究者获得知识和经验上的双重“增量”。干预社会学方法或可使我们重新认识农民工、重构农民工研究议题,发现新问题、揭示老问题的新面向,由此收获新的认识和判断。
虽然在农民工研究中采取社会学干预方法有着诸多裨益,但在理论和现实上仍会面临很大的困境,譬如价值中立、干预的实际效果问题等。不过笔者认为就当前来看,农民工研究中使用社会学干预方法,其最大价值并不在于是否切实提升了弱势群体的行动能力,也不在于其是否真正有助于社会学知识的生产,而在于其在农民工研究者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底层关怀与知识(生产途径)创新、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结合的学术情操。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