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曹飞廉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
2013-08-16
题 目:论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作 者:曹飞廉
来 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摘 要: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之一,是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社会协同和公民参与作用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在快速的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社会一体的“总体性社会”发生了功能分化,市场和社会相继从这种“总体性社会”中分离或成长出来。相对于市场领域的分离和经济组织的成长,社会空间的扩展和社会组织的成长出现得更晚,发育得更不成熟。当前,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新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吸纳就业、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市场体制建立的主导力量;而在社会领域,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功能发挥远不充分。本文从社会建设的理论视角,阐述当代中国社会组织的产生、发展及其行动逻辑;分析社会组织的功能。本文的主要结论是随着中国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此类组织必将发挥社会“安全阀”的功能,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关键字:社会组织 社会建设 社会“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