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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讯]新时期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湖南举行
李正华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1月4日
2010-11-08

 

本报讯 目前,新时期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湖南吉首举行。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当代中国研究所、人民日报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湘西自治州各单位、各市县有关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回顾新时期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发展历程,围绕新形势下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理论与实践这一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朱佳木和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讲话。

  朱佳木在讲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进行了彻底的土地改革,在乡镇设置了党的领导机构和政府机构,将政权组织延伸到乡镇一级,并在各个行政村都建有党的基层组织,从根本上保证了党在农村最基层的核心领导作用。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新时期,农村基层治理面对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农村普遍施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承包制,撤销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取消了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其次,解除了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免除了农业税和乡镇各项统筹费用,特别是整个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同时加速推进。在这些变化的交互作用下,一方面,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广大农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利,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开始步入小康生活,许多地方农村工业迅猛发展,农村面貌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历史性的改观。另一方面,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都在不断扩大,农民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参与性明显增强,就业方式和农业组织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农村社会利益格局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使农村基层治理上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5年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特别就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等问题作出了部署。这些重要决定,是新时期农村基层治理的指导方针,同时也是本次研讨会的指导思想。

  农村基层治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固。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升农村基层发展水平,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而重要的课题。本次会议以深入总结农村基层治理的宝贵经验、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面临的现实问题、积极探讨破解农村发展难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为议题,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李正华)

  本次研讨会由当代中国史研究杂志社、当代中国研究所政治与行政制度史研究中心、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李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