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所博士后流动站2015年度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启事
依据“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具备)
1. 社会学专业毕业,在国内外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 年龄40 周岁以下(含40 周岁);
4.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必须脱产;
5.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6. 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二、本站博士后招收方向、招收要求及条件
序号 | 博士后 研究方向 | 合作导师 姓名 | 招收要求、条件 |
1 | 社会发展 社会工作 | | 具有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擅长社会研究调查方法。进站后须从事社会发展、社会工作方向的研究工作。 |
2 | 社会福利 | | 在社会福利、社会工作方面有研究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调查工作,社会学或社会工作 |
3 | 文化人类学 影视人类学 | | |
4 | 农村社会学 | | 对学术研究感兴趣,有一定的农村社会学研究工作经历,擅长社会研究调查方法。 |
三、申报材料
有申请来我站从事社会学
1.填写“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申请者调查表”(可从中国社科院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2.博士学位证书或当年博士毕业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扫描电子版;
3.博士学位论文(PDF版本电子版);
4.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扫描电子版。
四、审批程序
1. 申请者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uangln@cass.org.cn ,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申请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2015年项目博士后电子材料;
2. 科研处组织相关合作导师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其面试。
3. 社会学所专家组对参加面试的申请者的申报材料、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进行学术考核,择优聘用。
注:无论初审结果如何,上述申报材料恕不退回。审核未通过的,申报材料由社会学所科研处负责统一销毁。
五、博士后在站管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视同在职人员,须积极参加研究室的科研学术活动,按照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参加年度考核,并严格遵守博士后在站24个月的研究工作时间。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课题选项、进展情况、出站总结等,由其合作导师负责,定期给予督促、指导。
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人社部及全国博管委联合下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六、注意事项
1. 我站即日起开始接受项目博士后进站申请,
2. 我站博士后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最新消息更新情况。
3. 我站博士后合作导师情况介绍及流动站、社会学所的其他学术动态,均可登录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网站进行查询。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5195555 传真:010-65138276
联系人: 黄丽娜
联系部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科研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10层1049室 邮编:100732
E-MAIL: huangln@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