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1979年)
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
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
1921-1926年留学美国,获纽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26-1928年在复旦大学讲授社会学;
1929-1949年任中央大学教授,并长期兼任社会学系主任。
1928年与吴泽霖、吴景超等发起成立"东南社会学会"。
1930年,发起成立中国社会学社,任理事一职,并主编《社会学刊》。1928年国立中央大设社会学系后,孙本文任系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长期在南京大学任教,1979年2月21日逝世。
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系统社会学理论体系,文化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孙本文既是中国社会学奠基人之一,也是系统介绍西方社会学到中国的主要学者。
主要著作:
《社会学上之文化论》(1927)
《社会变迁》(1929)
《社会学原理》(1935)
《现代中国社会问题》(4卷,1942-1943)
《社会思想》(1945)
《社会心理学》(1946)
《近代社会学发展史》(1947)
《当代中国社会学》(1948)
孙本文先后受教于美国社会学家F.H.吉丁斯、R.E.帕克、W.F.奥格本等人,深受心理学派和文化学派的影响。他侧重于社会文化因素与心理因素的研究,着力阐释文化与态度的交互作用,运用文化与态度二因素(积极活动的要素)剖析社会现象,说明社会问题。他以“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观点研究个人行为所受的社会影响和个人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认为人类心理特质是在文化环境中陶冶而成的,是文化的一种反映,文化达何种程度,心理即生何种变化。强调无文化即无社会,欲改造社会即在改造文化,并力主用文化社会学的观点来具体解释人口现象。认为文化是人口现象的基本因素,人口发展的状况,须视文化的状况而定。他综合国内外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综合学派的社会学体系,即从社会整体的观点、结合的观点、有机的观点、演进的观点综合观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行为。认为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或社会中个人的行为是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社会行为则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也是社会学体系的出发点。社会行为大致包括:①人与人之间性质最单纯的社会行为,即基本的社会行为,如交互行为、集体行为;②人与人之间性质复杂的社会行为,即复合的社会行为,如团体行为、社区行为。他认为,从社会行为出发,可引发出有关社会行为的 5类重要的问题,即:①社会行为的因素问题(或社会因素问题);②社会行为表现的过程问题(或社会过程问题);③社会行为表现的机构问题(或社会组织问题);④社会行为表现的功能或控制问题(或社会控制问题);⑤社会行为变迁的内容与方向问题(或社会变迁问题)。前 4类为静的问题,最后一类为动的问题。从上述5类问题出发,可展开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他借鉴社会学创始人的分类法,依各种科学的性质,分一切科学为物质科学、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每类科学又各分具体与抽象两类。具体科学中又分为普通、特殊、叙述、应用 4小类。他把社会科学分为普通的与特殊的两类,认为社会学研究社会的共通现象与共同原理,所以是一种普通的科学,而研究社会的特殊方面的则为特殊的科学。后来学术界把这种分类称为折衷的科学分类。孙本文的研究领域还包括经济学、人口学等学科,曾提出过 8亿人口是中国“适度人口”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