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又可称为突发事件管理、紧急事件管理以及危险事故管理,英文统一翻译为Emergency Management。它与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是不能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
应急管理与权变组织理论
理想化的官僚组织显然是不适合充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危机事件”的,但对于“突发事件”来说,官僚组织却是得心应手,而不需要每次都组建任务型组织。这里要区分的是“危机事件”和“突发事件”,按照清华大学薛澜教授的定义,不是所有的突发事件都会转化为危机,只有突发事件加上不确定性、复杂性以及规模效应才能发展成为危机事件。“危机必定是突发事件,然而突发事件未必就形成危机。”例如夏季飓风灾害属于突发事件,如果应急准备不充分就可能酿成危机事件。因此这里我将应急管理分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对危机事件的管理,两种不同的管理领域应该存在两种不同的组织理念:理性系统和自然系统,也就是20世纪组织学家争论了30年之久的封闭系统与开放系统。
权变理论学家力图综合两种观点,提出组织之间以及组织内部既有封闭的一面也有开放的一面,关键取决于任务环境的稳定性。对于规模小且规律性较强的危机事件,组织应当保持封闭的一面,通过规避环境的干扰来提高应急组织的效率;对于规模大或规律性弱的危机事件,组织应当保持开放的一面,通过吸收外部因素来增强应急组织的适应力。由于“突发事件”与“危机事件”在应急活动中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它们更像是连续谱的两端,需要有经验的管理者来把握环境的变化,作出正确的决策。为此我们来看看汤普森、明茨伯格、唐斯三位管理学家是如何将权变理论运用到应急管理中去的。
应急管理与任务型组织理论
权变组织理论只是研究了组织结构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互动问题,没有过多地关注如何去设计一个开放的组织系统,因为权变理论的前提假设是“开放的系统只能通过自组织的方式来生成,而不是人为地去设计”,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去描述它而不能去建构它。此后不久,组织生态理论学派在方法论上对权变理论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通常并不是现存的组织通过改变其结构来适应新的环境,而是新兴组织的出现满足了新环境的要求。因此组织生态理论学派把权变理论学派以前描述的各种开放性组织归类为某种新兴组织的雏形,继而开始研究开放性组织的内在构造。这一成果打破了被权变理论学派长期关闭的一扇大门,开启了人们对开放性组织及其内部构造的探索之旅。与此同时,国内以张康之教授为首的一些学者也在21世纪初开始了对任务型组织的研究。任务型组织理论便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被提了出来,虽然关于它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年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交流模式实验,但是它真正被推上新兴组织的“宝座”还是在21世纪初。关于任务型组织理论在危机管理中的运用,还要说到危机管理大师罗伯特·希斯,在他之前,权变理论学派只是粗线条地描述了各种开放性的应急组织,而希斯则大胆地将这些粗线条描述转化为精细的组织结构,构建了一个以任务型组织为主要成分的危机管理框架结构(CMSS)。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任务型组织理论的发展历程,以及它在危机管理中的运用现状。
20世纪60年代,危机管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出现,深受各国政府的重视,它们开始陆续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例如美国就在行政管理协会下面设置了危机管理分会。此后任务型组织理论开始零星地在危机管理领域得到运用,其中集大成者是《危机管理》的作者罗伯特·希斯,虽然他是一名研究企业危机管理的学者,但却在书中引证了大量政府危机管理的实例,这让他的研究成果在公共领域也备受追捧。
总的来看,应急管理的组织原理主要隐藏在权变组织和任务型组织两大理论之中。权变组织理论启示我们应该在应急响应分级上有所突破,这样便可以在适当的时机选择适当的组织设计;任务型组织理论为我们在危机事件中设计开放的应急组织提供了蓝图,上述二者共同构成了应急组织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根据应急管理中的特殊需求来变更原有理论描述,从而构建出一套专属于应急管理的组织理论。(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
